壟斷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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壟斷經濟學是西方經濟學中研究市場結構的壟斷因素及其作用特點的一個經濟學科。1926年義大利經擠學家斯拉法發表了《競爭條件下的收益規律》一文,提出傳統經濟學論證的普遍自由競爭現象已同現實生活相背離,認為經濟學要研究非競爭性因素,標志著壟斷經濟學的開端。1933年英飼經濟學家張伯倫發表了《壟斷競爭理論》。1936年英國的瓊·羅賓遜在斯拉法上述文章的啟發下撰寫了《不完全競爭經濟學》。這兩部著作認為壟斷競爭和.不完全競爭是經濟生活中的普遍現象,從而初步確立了壟斷經濟學的體系。1942年美籍奧國經濟學家熊彼特從技術革新角度論證了創新與壟斷互為因果的關係。10年後美國的加爾佈雷斯發展了熊彼特的觀點,認為壟斷提供了有利於技術進步的客觀條件。
壟斷經濟學的基本內容包括:
(1)壟斷與競爭的關係。整個行業只有一個廠家向市場供應商品被稱作是完全壟斷或純粹壟斷;反之,若有許多廠家則被稱作是完全競爭或純粹競爭。壟斷經濟學認為,現實的市場結構是介於這二者之間,即壟斷競爭狀態。它可以影響價格和產量,從而獲得壟斷利潤,但不能排除競爭因素。
(2)壟斷與寡頭。整個行業有少數幾個廠商向市場供應商品被稱作寡頭壟斷。這些廠家通過勾結、協議或默契聯合起來控制產品的數量和價格。在這種市場結構中,價格一般呈剮性狀態。此外,壟斷還包括私人壟斷、國家壟斷、雙邊壟斷、雙頭壟斷等各種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