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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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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信用(Accounting Credibility)

目錄

什麼是會計信用

  會計信用是指會計行為主體(如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按照會計法律、法規及行業準則、制度的要求,在其會計信息的產生、提供和鑒證過程中所形成的建立在相互信任基礎上的一種履約能力。最終體現為會計行為主體所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及時、合法、真實和完整,為會計信息的需求者提供高質量的會計信息,以便於其做出正確的經濟決策和判斷。會計信用主要體現在會計信息質量上,會計行為主體的會計信用越高,其所提供的會計信息質量越高,反之會計信息質量越低。

加強會計信用建設的現實需求

  信用是建立在信任基礎上的基於各種財產的當期或跨期交易並維護交易雙方利益的制度規則。這種制度規則包括法律制度共同遵守的合法經營規則、平等競爭原則,以及不得損害市場其他當事人受契約保護的合法利益的原則等。會計信用是指會計行為主體按照會計法律、法規及行業準則、制度的要求,在其會計信息的產生、提供和鑒證過程中所形成的建立在相互信任基礎上的一種履約能力。最終體現為會計行為主體所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及時、合法、真實和完整,為會計信息的需求者提供高質量的會計信息,以便於其做出正確的經濟決策和判斷。會計信用主要體現在會計信息質量上,即會計行為主體的會計信用度上。隨著經濟的發展,一方面社會對會計信息質量的需求不斷提高;另一方面又存在著會計行業的信用危機。特別是近年來愈演愈烈的會計信息失真和頻頻曝光的會計造假案,使得會計行業面臨著嚴重的信用危機挑戰。因此加強會計信用建設是現實的迫切需求

會計信用缺失的原因

  會計信用缺失的最重要表徵是會計信息的有意造假,從根本上看,會計行為主體對會計信息的造假無非是想通過騙取社會公眾或政府相關部門的信任,以達到維護少數人(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等)經濟利益的目的。會計信用缺失不僅使投資者上市公司、資本市場和會計執業界的信心一落千丈,而且也誘發了整個社會對於金融證券市場喪失信心,並對一個國家的經濟產生嚴重影響。

  (一)巨大的經濟利益與低廉的違規成本是會計信用缺失的關鍵誘因

  會計行為主體為了謀求不正當利益,不執行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嚴重扭的財務會計行為,通過編製虛假的財務會計信息造成了會計信用缺失。他們通過兩種截然不同的方式達到共同的目的,一是以人為手段使本來不佳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表現良好,一般通過虛增資產、虛減負債等手段,其目的在於騙取上市資格、達到增發新股的條件、博得股東的信任而刺激股價或隱瞞虧損、左右盈餘;二是通過多計費用、少計收入等手段逃避稅收負擔、管理人員支出合法化、套取企業收入。這些看似並不高明的手段卻能獲得巨大的經濟利益,通過會計造假可以使會計行為主體偷稅漏稅、損公肥私、上市圈錢、拉高股價。而低廉的違規成本是會計行為主體造假的又一個誘因。就目前的會計造假手段來說,隱蔽性比較強,加之我國會計制度的不穩定性,新舊會計制度的過渡又為企業進行會計造假提供了方便,因此對假賬的確認有一定的難度。同時由於現行的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對於會計造假者的懲罰力度不夠,會計人員及單位負責人所承擔的法律責任多是行政責任,極少數情況下才能追究他們的民事責任,使得會計造假的受害者得不到應有的賠償,這對於制假者來說大多無關痛癢。另外,會計行為主體的經濟利益往往與政府的政治業績息息相關,這樣就不可避免的產生政府庇護,執法者與違法者相互串通,使假賬的查處難上加難。如此低廉的會計造假違規成本使很多會計行為主體在利益的驅動下走上了造假的歧途。

  (二)監管制度的缺陷與執行不利是會計信用缺失的根本原因

  會計行為具有經濟後果,因此要求會計程式必須公平地對待一切利益集團會計數據應當是公允的、無偏斜的。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會計信息已經成為重要的經濟資源,其質量的高低直接關係到社會資源的配置、資本市場的有效運行以及整個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程度。如何確保會計信息質量是我們不得不解決的重要問題,而要確保會計信息的質量,必須對會計行為進行必要的會計制度約束,會計信用制度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項制度約束。可是實際情況並非如此,我國目前不僅監管制度存在很大的缺陷,而且已有的制度還沒有很好的貫徹執行,這些是造成會計信用缺失的根本原因。

  1、會計行為主體內部監控制度的缺陷

  以上市公司為例,在我國目前的上市公司股權結構中,國家股法人股絕對控股地位,並且國家股股東長期缺位,中小投資者的利益沒有得到有效的保護。這一股獨大的局面導致公司高級管理者們集決策權、管理權、監督權於一身,股東大會形同虛設,董事會監事會經理曾三套班子一套人馬,經營者們決定著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項,權力在公司內部失去了有效的制衡機制。雖然很多公司制定了自己的內部控制制度,但大多流於形式,把它們作為一種門面掛在牆上或印在紙上而沒有去實施。會計人員作為會計信息的記錄者,本應當按照國家會計法律與會計制度的要求從事會計工作,然而由於企業管理當局從自身利益出發,有進行會計造假的動機,而會計人員往往受制於管理人員,管理者不僅決定會計人員的聘任與解聘,而且決定著他們的報酬事項,加之會計人員本身的職業道德水平與技術水平參差不齊,因此造成會計人員主動或被動地提供虛假會計信息的局面。同時,很多會計行為主體的內部審計機制並不健全,內審部門獨立性較差,大多數的內部審計部門隸屬於企業的財務部門,很難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為會計造假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3]。

  2、會計行為主體外部監管制度的缺陷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會計信用不僅需要內部監控制度的約束,同時也需要接受國家法律、社會獨立審計機構和社會公眾的監督。但事實告訴我們這些外部監管制度還存在諸多的問題。

  首先,我國的會計法律、會計準則及會計制度與發達國家相比還存在著一定的距離,會計政策的無常變化給會計行為主體造假提供了可能性。我國在加入WTO以後,會計制度需要和世界接軌,這必然造成我國會計政策的大幅改變,在變化的過程中還必須和我國的國情聯繫到一起,因此就會出現很多的漏洞與衝突,加之會計行為主體對會計政策法規的理解有別,導致主觀與客觀上的會計造假行為。已有的會計法律、會計制度也存在執行不力的情況,我國在單位會計人員與註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方面,大多明確規定了他們在沒有履行職責的情況下應承擔的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而民事責任的規定不僅簡單且缺乏可操作性,並且實踐中追究會計從業人員法律責任的情形與會計違規行為相比少之又少,這使得會計從業人員更加無視會計法律與制度的規定而任意造假。

  其次,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制度存在缺陷、審計行為弱化也是造成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之一。在所有權經營權分離公司治理結構中,經營者接受所有者的委托對公司行使經營管理權,其受托責任通過會計信用產品得到反映和揭示。為了保證會計信用產品的質量,會計師事務所作為社會中介機構承擔著鑒證的責任。而由於我國公司治理結構的不完善,所有者缺位內部人控制導致公司的經營者們真正決定著承擔審計任務的會計師事務所的聘用、續聘、審計費用等事項,經營者成了會計師事務所的“衣食父母”。於是在我國會計市場上就出現了經營者委托審計機構對自己編製的財務會計報告進行審計的怪現象。在利益最大化的驅動下,經營者當然渴望得到滿足自己要求的會計信用產品,而會計師事務所在激烈的行業競爭情況下必然導致執業質量下降。同時,註冊會計師造假的法律風險遠遠低於其造假收益,嚴格執業者往往不能得到應有的獎勵反而會失去原有的客戶,這些均導致會計行為主體的會計信用缺失,會計信用產品質量不高。

  最後,社會輿論監督制度還沒有完全建立,會計信用信息交流與傳播不利,失信者的長遠經濟利益沒有受到應有的影響。在我國由於受到政府管制、新聞審查與監管制度的影響,使本應被社會公眾普遍知曉的會計失信行為與失信產品無法加以及時與準確的披露,這實際上是對行騙者的保護與慫恿,使失信者更加有恃無恐,變相的助長了會計行為主體的造假行為。

  (三)誠信觀念的淡薄與整體社會信用水平低下是會計信用缺失的主要成因

  當我們討論信用問題的時候,總會想到“誠信”這個術語。誠信屬於道德範疇,用來約束與評價人的行為會計誠信是對會計人員最基本的要求,它主要強調會計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而會計信用屬於法律與經濟概念,它從一個特定的角度規範和修正著會計行為主體與會計從業人員的會計活動,會計信用在道德領域表現為誠信,而在經濟領域表現為主體的履約能力,是他們的一項重要經濟資源,可以為其帶來經濟利益。誠信觀念本來是中國從古至今所提倡的道德觀念,但在經濟利益的驅動和不完備的社會制度下,各種欺詐與虛假現象充斥著中國市場,不講信用已經滲透到了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在這樣的社會與市場環境下,會計人員難於頂住社會各個方面的壓力與干擾而潔身自好,於是,“略幣驅逐良幣”的現象也就無足為奇。在整體社會信用水平低下的環境里,會計信用缺失也就成了必然現象。

會計信用的構建設想

  中國現代會計之父潘序倫先生指出:“立信,乃會計之本。沒有信用,也就沒有會計。”因此,建立與完善會計信用是會計發展的必然,也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

  (一)完善會計行為主體的內部制約機制是會計信用建立的基礎'

  “所有者缺位,經營者越位”的反常公司治理結構現象要求我們必須加快產權制度改革,明確財產權利的歸屬,使產權人具有強大的動力去提高資源使用價值和監督經營者的經營行為。明晰的產權也會在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之間合理配置權力,公平分配利益,明確各自的職責許可權,建立有效的權力制衡機制。這樣就可以有效的降低管理當局及其聘用的會計人員為謀取私利而實施會計造假的可能性。同時,企業需要建立良好的內部控制制度與內部審計制度,對日常的會計核算工作需要進行周期性檢查與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這是提高會計行為主體會計信息質量的根本所在。

  (二)加強註冊會計師的獨立審計監控機制是會計信用建立的保障

  註冊會計師審計是保證會計信息質量的重要手段之一。在我國,註冊會計師經濟上缺乏應有的獨立性,對客戶有明顯的依賴關係,在尋求自身發展的過程中和非審計業務的開展過程中與客戶的關係變得比較複雜,客觀上很難對自己的“上帝”實施必要的審計並出具合格的審計報告。因此需要提高行業準入的門檻,提高會計師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違規的成本。我國目前有會計師事務所2000多家,其中具有證券、期貨職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200家,並且普遍存在著註冊資金要求低、抗風險能力低、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審查不嚴等情況,因此需要提高會計師事務所的註冊資本金要求,提高風險準備金比例,並對歷史上有不良記錄的註冊會計師取消繼續從事證券、期貨業務的資格,增加註冊會計師的違規成本。

  (三)建立會計信用評級及其公告制度是會計信用建立的技術平臺

  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網路和各種通訊技術得到了空前的發展併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會計信用的建立需要有效的信息傳輸系統,使失信者的失信行為迅速傳播,從而影響其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守信者的守信行為得到社會的肯定併為其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這就要求我們做好兩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全國範圍內的會計信用評級制度。目前部分省市建立了會計信用評級制度並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由於具有很強的地域性和缺乏有效的監管而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因此需要在全國範圍內建立會計信用評級制度,並建立由財政部門為主體,有審計、稅務、工商、證券監管、銀行監管、保險監管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參與的會計信用評級監管機構,以使其發揮應有的作用。二是要建立會計信用評級公告制度。通過網路、新聞媒體和其它通訊技術及時發佈會計信用評級結果,使交易各方獲得更多的會計信用信息,降低交易風險和成本。同時也可以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打擊和抵制會計失信行為,推動會計信用制度的建立。

  (四)完善會計法律制度建設及其執行機制是會計信用建立的條件

  建立完善的會計法律制度及其執行機制不僅可以維護會計市場的信用秩序,而且是會計信用制度正常運行的重要條件。我們首先需要制定出高質量的能夠適應未來會計環境變化的會計準則及相關會計制度。制定時需要對未來會計環境的變化做出科學的預測,避免未來環境的不確定性對會計產生過多的影響,同時也能減少因會計政策變化帶來的會計失信行為與失信產品。其次我們需要加強會計法律法規的執行力度。借鑒發達國家的做法,提高會計造假的行為主體、經營者、會計從業人員的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增加經濟處罰的力度,使失信者不敢鋌而走險。同時需要建立會計造假者的民事賠償責任,只有高額的民事賠償才能使造假者經濟利益嚴重受損,增加其造假的成本。

  (五)樹立會計誠信的道德觀念是會計信用建立的根本

  信用危機在社會的各個領域普遍存在,要建立會計信用,不能僅僅要求會計行為主體及會計從業人員誠信,而是需要全社會樹立良好的誠信觀念,讓社會的每一個行為主體都意識到講信用可以獲得利益,而失信必然遭受損失。這就要求我們的政府及其工作人員首先樹立誠信的觀念與誠信的意識,才能有效行使其國家管理職能並起到良好的示範作用。這樣,企業等其他各類市場主體才會樹立誠信觀念並享受守信這個無形資產給他們帶來的經濟利益。在會計業界應當長期堅持對會計從業人員進行包括會計誠信在內的會計職業道德教育,並建立會計從業人員的個人信用檔案,供社會公眾查閱與監督。當整個社會都處在誠實守信的環境里,失信者就失去了生存的空間,會計失信行為就會越來越少直至消失。

會計信用體系建設的必要性[1]

  會計信用是指會計及相關職業人員通過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及行業準則、制度等,從事會計及相關工作,從而取得社會信任的一種行為方式。會計信用體系則是會計徵信機構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搜集、加工處理並且向全社會公開提供會計及相關職業人員的會計信用信息的一個涵蓋全社會的操作系統。它是整個社會信用體系的一個子系統。

  (一)會計信用體系是整個社會信用體系一個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

  在現代企業制度中,會計人員扮演著以貨幣度量形式將經營者所有經濟活動的價值方面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彙總、整理,最終以財務報告的形式將經營者的受托責任向委托人報告,並請求審計,以解除經營者的受托責任的角色。隨著經濟的發展、現代企業制度的健全,會計人員的作用將日益明顯。作為提供會計相關人員信用信息的會計信用體系將在規範會計人員隊伍、提高會計行業整體水平上發揮重要作用,從而進一步推動整個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 

  (二)建立會計信用體系能夠有效遏制“不正之風”的蔓延

  近幾年,會計界失信事件層出不窮。美國的“安然”事件、“安龍”事件,我國的鄭百文事件、銀廣夏等事件均說明會計作假現象日益嚴重,“誠信”二字在會計界備受冷落。在利益等各種因素下,會計人員把“誠信”拋在了腦後,人們不再相信會計信息,整個會計行業出現了誠信危機。當然這也與我國信用制度的缺乏、不完善,相應的會計信用體系未建立起來有很大的關聯。所以,建立會計信用體系關係到整個會計行業的誠信問題。(三)建立會計信用體系是經濟全球化及我國加入WTO對會計行業的要求隨著我國加入WTO,會計相關行業對外開放的程度會越來越高,其競爭性也會越來越強,通過建立會計信用體系,相當於給會計相關人員穿了一件“防禦衣”,用來抵禦外來的“襲擊”。

會計信用體系構建[1]

  會計信用體系的構建不能單靠某些人的力量,而是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其內容涉及很多,本文著重從信用主體的確定、制度建設、基礎平臺這三方面闡述。

  (一)會計信用體系主體的確定

  會計信用體系的主體是指從事會計信用體系的建立、健全和實際運作的機構和人員。依據我國會計行業的現狀和環境,確定會計信用主體時,可分二步走:

  第一步,在相關法律出台之前,暫時採用“政府主導”的模式運作。“政府主導”模式是指由政府行政管理部門提供信用服務,比如由政府出資成立會計信用局,提供信用服務,增強人們的信任感。

  第二步,在“政府主導”的模式正常運行一段時間後,在法律規範的範圍內,逐步過渡到“政府引導、企業運作的模式”,由政府提供相關的政策,規範和扶持企業進行市場化的運作。市場化的會計信用主體是指依照有關法律設立的、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專門徵集會計信用信息以及有償提供會計信用服務的社會中介機構。在美國,信用服務實行完全的市場化運作,信用服務公司都是獨立的私人企業,既不受政府的控制,也獨立於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更不能與評級企業有任何私下交易。美國的信用服務公司保持了中立,從而有了賴以生存、發展的生命力。美國有比較成熟的信用體系,信用主體可以完全市場化運作,但是實踐證明完全市場化運作也存在很多問題,主要是評級機構的反應越來越“遲鈍”,評級機構的獨立性在評估費用的誘惑下受到了挑戰。針對這種情形,我國政府的引導作用就顯得極其重要了。它要保證企業在運作時有政策支持,更要通過不斷地制定法規、制度去約束、限制企業的行為。比如針對信用評級受到評級費用挑戰的情形,我國政府可嘗試改變評級機構的評級委托模式,建立註冊會計師協會招標制度。這種制度引進註冊會計師協會作為評級委托關係中獨立的第三方,由國家財政部門制定相應的制度,將被評級單位的委托權從被評級機構轉移到註冊會計師協會,同時制定評級單位評級招標制度。這種模式是否可行還有待商榷。 

  (二)會計信用制度建設

  會計信用制度是對會計信用加以規範、控制的機制。我們倡導誠信,不僅要加強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而且更應通過制度的設計約束會計人員,從主觀、客觀兩方面堵住會計人員的作假心理,為早日形成一個健全的會計信用體系、良好的會計信用環境打下基礎。

  筆者認為會計信用制度的建立可從以下方面著手: 

  1.信用檔案制度

  先由會計相關人員填寫《個人基本情況表》,經會計信用局或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會計信用管理部門審核批准後建檔。

  個人誠信信息可主要包括:

  (1)個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別、學歷、所在單位、執業資格。

  (2)個人提示信息:向外提供虛假材料;被投訴且已立案的事項;接受談話提醒情況;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法定義務和章程規定義務等對誠信有影響的情形。 

  (3)個人警示信息:違反法律、法規所受的行政處罰、刑事處罰和執業行為相關的民事賠償。

  以上的信息只是會計相關人員的基本信息,還需要不斷地完善和發展。在搜集、公佈會計人員的信息時,我們急需一部法律保護其利益。比如在公佈信用信息時會計人員的隱私問題。

  可立法規定,禁止徵信機構在未取得個人書面同意前,公開被記錄人的記錄;個人有權知道徵信機構是否存在關於自己的記錄及記錄的內容,並要求得到複製品;個人認為關於自己的記錄不正確、不完全或不及時,可以請求徵信機構更改;對於跟個人信用信息無關的信息,會計人員有權拒絕提供。對於信用信息中的負面信息,在法律規定保存的年限後,徵信機構必須在信用信息中刪除。

  2.會計相關人員的評級制度

  首先,應明確會計相關人員評級的內容。評級內容主要包括八個方面:職業能力及職業資格,工齡,年檢、年度考核的情況,參加後續教育的情況,同事、領導的評價,獲獎勵情況,違規、違法等受處罰的情況,銀行信貸、納稅情況。再可細分為若幹具體項目,逐一量化、記分。

  其次,評級制度應規定評價標準。實行百分制,根據最終考核得分情況,評出五個信用星級。考核得分高於95分的,評定為五星級;考核得分高於85分低於95分的,評定為四星級;考核得分高於75分低於85分的,評定為三星級;考核得分高於60分低於75分的,評定為二星級,考核分數低於60分的,評定為一星級。

  第三,評級制度應規範評級程式。先由個人向評級機構提供個人基本情況,評級機構通過資料庫從銀行、稅務、法院等部門搜集更多,更全面的信息。然後評級機構根據評級內容,標準進行評價,利用網站,資料庫軟體,報紙等媒介向社會公佈信用評級結果,最後由評級機構確認信用星級頒發信用星級證書。 

  (三)會計信用的基礎平臺建設

  會計信用基礎平臺的建設在一定程度上指的是會計信用資料庫的建設。會計信用資料庫是用於存儲會計相關人員信用信息的電腦軟硬體設備。

  依照我國區域分佈的特點,我們可在各區域政府出資幫助下設置區域會計信用局,建立強大的資料庫基地,資料庫基地的建立是區域會計信用局的主要任務。但是資料庫的建立、維護面臨著很多問題,都需要逐一解決: 

  1.建立資料庫必須要解決好信息技術的問題。通過把會計信用信息加工成信用產品,滿足人們對會計信用產品的需求。 

  2.要保證取得會計信息的方便性、時效性、安全性,對信息技術具有相當高的要求。

  (1)在保證方便性方面,要不斷地開發出不同的信用管理工具,增加對信用數據的應用。我們所熟知的美國鄧氏公司創造了鄧氏編碼,為公司的規模擴張,業務的延伸,市場的占領,企業形象的樹立等方面起到了不可忽視的作用。我們也可嘗試創立一種編碼,在會計信用體系中,一個編碼對應一個會計人員的全部信用記錄,讓這種編碼成為符號代表。 

  (2)在時效性方面,要有較高的資料庫更新速度。全球最龐大的鄧氏公司的資料庫,每日更新100萬次,以確保信息的精確、完整、及時和跨區域的一致。資料庫更新的快慢決定著它的生命力的強弱,如果它跟不上市場的變化,那它只能成為市場的“遺棄兒”。還有就是為保證提供連續服務,必須在多個高性能UNIX建立集群,萬一伺服器出現問題,在若幹秒內備用伺服器將啟動接管所有服務

  (3)在保證安全性方面,首先要防止電腦由於各種故障(比如由於病毒的入侵、供電中斷、火災等)造成數據的丟失;其次要防止由於非法入侵或工作人員的失誤而導致機密信息外泄。

  會計信用體系的構建是一個長期、艱辛的過程。不僅需要全體會計相關人員的努力,更需要銀行、稅務、政府等部門積極投身到會計信用體系的建設中來,為會計信用體系添磚加瓦,這樣才會有屬於我們的完整的會計信用“大廈”。

建立會計信用等級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首先是實施會計法律法規的重要舉措。建立會計信用等級管理制度,對企業的會計信用狀況及時進行評定,予以公告,有利於督促企業依據會計法律法規的要求,提高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其次是評價會計信息質量的重要尺度。建立會計信用等級管理制度,可以通過科學的指標,實施靜態與動態相結合的管理辦法。再次是強化會計監督管理的重要方式。第四是搞好會計誠信建設的重要載體。可以對單位會計工作實施事前、事中、事後的全過程的監督。

會計信用的等級分類及管理措施

  會計信用等級評定工作可由主管會計工作的財政部門負責牽頭,審計、銀行等部門共同參與。通過對單位執行會計法律、法規和制度,提供財務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遵守其他財經紀律、法規情況的評價,可將企業的會計信用等級從高到低依次評定為A、B、C、D四類,並落實分類管理措施:

  1、A類單位管理措施。在兩年內免除財務會計日常檢查和專項檢查(財政部及市政府佈置的專項檢查除外);簡化財務會計機構負責人和會計人員會計從業資格年檢手續;作為評選財務會計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重要條件;作為單位財務會計人員申報認定財務總監任職資格和申報審定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的重要依據;優先辦理需批准實施的有關財政鼓勵政策事項,中、小企業需申請由政府出資設立的中小企業貸款信用擔保基金提供貸款擔保的,可優先辦理。

  2、B類單位管理措施。對B類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內部財務會計控制制度、財務會計機構、財務會計人員管理、法律責任等方面,實行常規財務會計管理。

  3、C類單位管理措施。對C類單位除採取對B類單位實行的常規財務會計管理措施外,還實行以下C類管理措施:每年由財政部門實施對單位財務會計的專項檢查;根據檢查和評定情況,由主管財政機關督促單位限期整改,並將整改情況報主管財政機關。

  4、D類單位管理措施。對D類單位實行以下D類管理措施:定期或不定期由財政部門實施對單位財務會計的日常檢查和專項檢查;除法律、法規規定的財務會計業務學習和培訓外,單位負責人、財務會計機構負責人和財務會計人員每年至少增加一次由主管財政機關組織的財務會計法律、法規的強化培訓;報送的有關財政、財務會計方面申請審批事項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須經註冊會計師審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處罰有關責任人(包括對會計人員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建議有關部門對單位負責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等)。

  5、實行會計信用等級複查制度。主管財政機關在每年二季度內對上年度單位財務會計信用狀況進行複查,對於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評定標準的單位,重新調整其財務會計信用等級,並將調整結果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單位財務會計信用等級評定後,非經複查不得向上調整。但根據財務會計日常和專項檢查情況,並依據單位在從事有關經濟活動中的違法違紀記錄,主管財政機關可按本辦法規定向下調整單位財務會計信用等級;單位對財務會計信用評定結果不服的,可按照《行政覆議法》的有關規定申請行政覆議。

參考文獻

  1. 1.0 1.1 蔣紅芸,蔣超利.會計信用體系構建初探,財會月刊,2002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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