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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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市場是指會計資源的交換場所,也是對會計資源進行有效開發、合理配置,從而達到充分利用、自我發展的市場運行機制。它一方面可以理解為會計資源的流動、流向、交換的場所和領域,另一方面又可以被看作是會計資源與其他商品交換關係的總和。[1]
會計市場的分類[1]
以監管的視角對會計市場進行細分,可劃分為五大類市場:
(一)會計工具市場。會計工具主要是指為了完成會計工作、提供會計服務所使用的會計專業用品、工具、媒介等,既包括有形傳統工具如教材、會計雜誌報刊、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賬表的印刷、出版、銷售各環節,以及有形新型工具如電腦、伺服器、手機等,也包括了以無形的電子形式儲存的會計工具如會計網站、會計網頁、會計軟體、ERP、審計軟體、MIS、稅務軟體、財務分析軟體、手機簡訊等。隨著信息時代的到來,會計工具市場發生著深刻的變革,電腦使傳統會計手工處理的革命性變化,使會計人員從大量簡單重覆的工作中解放出來,更多地參與分析、管理、監管,成為企業價值的創造者,由此也形成了一個龐大的會計信息處理工具市場。
(二)會計教育市場。隨著知識經濟的到來,會計人才的培養和教育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視。會計教育市場是以培養會計人才為目的的教育市場,又分為學歷學位教育、職業資格認證、技能培訓、繼續教育市場等,其經營主體主要是各類教育培訓機構,如大中專院校、會計培訓中心、會計網校、各國或世界性的職業團體、民間權威專業組織等等。
(三)會計人才市場。會計人才是會計市場的核心力量,會計信息是會計人才發揮作用或會計人才的勞動結果,會計服務是會計人才為提供會計信息的過程。在現代經濟活動中,科學技術是生產力,而在知識經濟時代,人力資源也是一種生產力,市場競爭歸根到底是人才的競爭。會計人才貫穿於整個會計市場,形成會計工具、會計教育、會計服務、會計信息的中樞和紐帶;由於現代社會會計技術的複雜程度使得會計人才類型與層次更加細分化,會計人才有會計通才也有會計專才,他們在各個領域、各個行業發揮著大大小小的作用。會計人才市場包括人才現場招聘會、獵頭公司、網路招聘、傳統媒體、內部推薦等多種形式。
(四)會計服務市場。會計服務市場是指由從事社會中介服務的機構在提供會計咨詢、代理記賬、會計和稅務審計、資產評估等會計經營過程中所形成的市場。會計服務是會計工作內部發生社會分工的結果,這一結果造成一部分會計人才可能進入會計主體單位從事會計信息的收集加工工作,從而成為狹義的會計工作人員;另一部分會計人才可能進入會計中介服務機構來專門從事會計服務工作而成為註冊會計師等其他會計服務人員。會計服務是會計活動不可缺少的構成環節,特別是進入知識經濟時代以後,會計信息的外部使用範圍還會擴大,驗證會計信息、提供技術咨詢的會計服務也會越來越重要。而面對如此複雜的狀況,要使一個社會的會計服務能力得以最大限度發揮,自然也是一個需要專門考慮的社會性配置問題。
(五)會計信息市場。會計信息市場就是用來交換各種會計信息的場所及其各種交換關係的總和。會計信息市場中,交易對象是會計信息,其需求者主要是企業的投資者(包括潛在的投資者)、債權人、政府以及其他企業,供給者則為公司管理當局。現代會計信息不僅反映了會計主體單位的財產保管情況,而且反映某一時點上的財務狀況和一定期間的經營情況與資金變動情況;不僅反映了會計主體單位的經濟效益,而且還反映了會計活動各主體遵守財經法規的情況;不僅是評價會計主體單位管理當局經營業績的依據,而且是會計主體單位及與之相關的社會各部門、單位或個人進行經濟決策的重要依據。會計信息是一種特殊的商品,是會計市場各類市場的最終產品。在現代金融市場、資本市場上,以會計信息為基礎的投資管理信息顯示出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上述五類市場既自成體系。又相互聯繫,其中:會計人才市場是會計市場的中樞,關係著其他四類市場的運作;會計工具市場是其他四類市場必不可少的輔助條件;會計教育市場與會計人才市場相輔相成:會計服務市場是會計人才市場與會計信息市場的中介橋梁;會計信息市場是會計市場的最終產品交換場所。他們的關係如圖1所不。
會計市場的交易規則[2]
按照市場經濟理論,市場交易的規則是指各種市場主體在進行市場交易活動時所必須共同遵守的基本交易規則。如交易雙方必須簽訂並保證履行合約,違約者必須賠償經濟損失;必須在市場上進行公開交易,不允許進行市場外的私下交易,出售商品必須明碼標價等等。根據不同市場中的具體情況,制定、完善並貫徹實施相應的市場交易規則,從根本上說是為了保證市場經濟活動的公開性、公正性和有序性,避免或減少市場交易中的風險和不確定因素,抑制市場交易活動中的各種投機和欺詐行為,維護從事市場交易活動的各經濟主體的正當權益,從而實現市場經濟活動的正常有序運轉,為市場機制調節社會資源的合理配置創造必要條件。
從會計人才市場角度分析,在會計人才市場上需求方為各類需要會計人才的企事業單位、公司和社會團體,供給方則為各類、各層次的會計人才。會計人才的需求方總是想以最低的工資成本取得最優秀的會計人才。而對會計人才的供給方而言,在追求工作環境舒適、閑暇時間最大、個人福利待遇最優、晉升機會等之外,更主要的是追求工資收入的最大化。由於經濟活動中普遍存在著信息不對稱現象,會計人才市場交易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著欺詐現象。從會計人才角度來講,會計人才自身比企業更瞭解自己的知識水平和工作能力,從而處於信息優勢地位,那麼會計人才不免會利用這種優勢為自己謀取最大利益。這樣,就會出現企業付出很高的工資成本卻購買到了不合格的會計人才。同樣,一些不合法的用人單位也會利用信息優勢欺騙會計人才。為防止這些情況的出現,在會計人才交易過程中,必須制定明確的交易規則:第一,凡是進入會計人才市場準備進行交易的會計人才必須持有一定的能足以證明其自身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的證件、學歷或職稱;第二,凡是進入會計人才市場準備交易的用人單位必須持有各種合法的證明文件,如營業執照、資格證明等;第三,應由政府設立一個會計人才交易監督仲裁機構,負責對入市交易雙方的證明文件進行檢查驗證,以杜絕持偽造證件的不法交易者入市。
從會計信息市場角度分析。會計信息作為會計活動最終向外提供的結果,會計人員為之付出了巨大的努力。然而對於會計信息使用者來說,他們對會計信息的使用卻不用付出任何代價。這對會計人員所付出的艱辛勞動來說顯然是不公平的。而人們歷來都將會計信息當做一種公共物品,對公共物品的使用自然是無償的。然而,如前所述,會計信息是一種資源,是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的商品,那麼對這種商品的使用、取得就不應是無償的,而應是通過市場交易來實現。但是,會計信息確實又是一類極為特殊的商品,該商品的需求者主要是企業的投資者(包括潛在的投資者)、債權人、政府的財政稅務部門以及其他企業。那麼,這種商品的交易應如何實現呢?作者設想,應由政府設立一個會計信息交易機構,負責該商品的交易,由該機構先向會計信息的所有者購買會計信息,而後由該機構以收取會計信息使用費和保管費的形式向會計信息使用者出售該信息。由於該機構是由政府設立的,那麼政府有關部門使用該商品的費用便可免除,作為對政府出資設立、維持會計信息交易機構的回報。會計信息便可制定如下交易規則:第一,會計信息的所有者應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該信息應由註冊會計師進行過驗證;第二,會計信息的使用者應與會計信息交易機構簽訂協議,確保未經信息所有者同意不得向外界提供該信息,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從會計服務市場角度分析。相對於以上兩個市場,會計服務市場的發育相對成熟。從會計服務市場的交易過程來看,雖然會計服務是會計人員的具體行為,但會計服務市場的供應主體卻應是會計服務單位,並非會計服務人員個人。這是由於會計服務業務中驗證性業務越來越複雜,技術水平越來越高,服務風險越來越大,會計人員個人無法獨立承擔。而會計服務單位即註冊會計事務所,它還是會計咨詢服務的主要承擔者。那麼在會計服務市場上,交易規則應這樣制定:第一,凡是準備人市交易的會計服務供應者,必須具備合法的證明文件,以證明其資格的合法性;第二,會計服務的需求者同樣需要提供合法的證明文件,以證明其出於合法的目的需求會計服務;第三,供求雙方在公正平等的基礎上進行交易,會計服務單位必須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務,而服務需求方則有義務按規定支付給會計服務單位費用。
從會計教育市場角度分析。會計教育作為一項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的資源,其市場交易的特點有別於以上三者。在會計教育市場上,會計教育這種商品的交易時間有可能長達數年,也有可能只有幾個月,幾周甚至幾天。交易的結果是無形的,它只是存在於教育購買者頭腦中的知識和能力,此外再無其他物質表現形式。那麼會計教育市場的交易規則又將如何制定呢?首先,由於教育這種特殊的商品是無法從外在物質表象來把握的,那麼會計教育市場上最重要的交易規則就是自願性,即教育商品購買者的交易行為必須出於自願,而教育商品的提供者不得強迫購買者進行交易,接受自己提供的教育;其次,會計教育商品的需求者付費接受教育,教育商品的供給者必須提供符合標準的教育商品,堅守誠信原則;第三,對於由法律法規規定的必須接受的後續教育,如供給者未能提供符合質量的教育商品,受教育者有權向有關部門投訴,直至提出法律訴訟。
會計市場的監管[2]
監管,從字面上理解就是監督管理的意思。市場經濟的運行,市場機制作用的發揮,離不開公平、公正、合理、公開的市場競爭秩序。當市場運行中出現了不公平的、欺詐的、不合理的競爭行為時,市場秩序就會被擾亂,市場機制也就發揮不了資源的優化配置作用,市場經濟就無法順利、有序地運行。從這個意義上說,會計市場的監管對會計市場的發展和完善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對會計市場來說,市場監管的主體應是政府,而其他各類組織、團體既無能力也無權威對會計市場的運行進行監管,只有政府才具有這種能力和權威。會計市場監管的客體應是會計市場的各類交易活動。作為會計監管主體的政府,通過設立職能機構,對會計市場的各類交易活動進行監管,從而保障會計市場的有效運行和健康發展。
具體而言,在會計人才市場上,由於信息不對稱現象的存在,為防止欺詐行為的出現,政府應設立會計人才交易仲裁監督機構,對人市交易者的身份、資格等證明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驗證,當有不法交易行為出現時,對不法交易者進行製裁,直至移送法律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該機構還應負責對交易過程中出現的爭議進行調節、仲裁,更主要的是當出現會計人才隨意無端變更工作單位,或工作單位隨意無端更換會計人員,擾亂市場交易秩序時,該機構應對之給予製裁,嚴重的直至取消其交易資格,追究其法律責任。
在會計信息市場上,由於會計信息失真問題的存在,對會計信息的真實性驗證問題成為會計信息市場監管的主要問題。由政府設立會計信息交易監督管理機構對入市交易的會計信息是否經過註冊會計師的驗證,以及對提供驗證服務的註冊會計師事務所的資信情況進行驗證和評價。對達不到要求的會計信息禁止其人市交易,同時對交易完成後,會計信息使用者對會計信息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對凡違反會計信息市場交易規則的會計信息使用行為給予製裁。對提供虛假會計信息進行交易的交易者,對其給予經濟上、行政上的懲處,直至移交法律機關進行處理。對於由於信息使用不當所造成的交易糾紛,會計信息交易監督管理機構可以仲裁調節,調節不成的可以通過法律訴訟的形式給予解決。
在會計服務市場上,由政府設立會計服務交易監督管理機構,對準備人市交易的會計服務供應者,即註冊會計師事務所的法人資格、資信情況進行驗證評價,凡不合格者不得入市交易。對在服務交易過程中產生的糾紛,會計服務交易監督機構應給予仲裁調節,調節不成的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在會計服務市場上,更多見的不法交易行為是會計服務供求雙方串通舞弊,在企業的金錢誘惑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提供虛假的審計報告。因此,會計服務交易監督機構還應對服務交易完成後的交易結果進行跟蹤監督,對交易過程中出現的異常行為進行調查,對不法行為及時查處,以維護正常的市場交易秩序。
在會計教育市場上,由於教育這種商品的特殊性,由政府作為市場監管的主體具有特殊的意義。我國會計人員素質不高,會計造假事件屢見不鮮都與會計教育有關。所以,應由政府設立會計教育監督管理機構,對會計教育市場進行監管。對不管提供任何類型會計教育商品的交易者,應嚴格審核其交易資格的合法性、真實性,對其師資力量、辦學規模做出客觀的驗證和評價,對不符合要求,不具備提供合格教育商品的交易者嚴禁其入市交易。另外,對會計教育商品需求者的資格同樣需要嚴格的驗證,因為現階段在我國,並不能滿足所有需求者實現交易的願望。這樣難免會出現不合格的需求者以次充好,弄虛作假,以欺騙性的手段獲取教育商品,擠占了合格的需求者獲取教育商品的資格,損害其合法權益。在會計教育市場上出現的糾紛,主要通過仲裁調節的形式解決,會計教育監督管理機構在這方面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