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證式探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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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證式探詢法(Dialectic Inquiry),或稱辯證法(Dialec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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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證式探詢法(Dialectic Inquiry),或稱辯證法(Dialectics),有一個很長的歷史,在這過程中它的內涵也有所變遷。 中國的傳統文化認為,任何事物都有其對立面,即所謂的陰和陽,這一理論可以追溯到3000年前的中國典籍《易經》,以及2500多年前道家鼻祖老子的思想與著述。 道家哲學認為變化是宇宙存在的唯一形態, 並提出了“道生一,一生 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的從量變到質變的變化思想。同樣是在2500年前左右,古希臘哲學家希拉克利特認為所有的變化來自對立面的鬥爭。 中美洲的古代阿茲特克人(Aztecs)也認為,地球是在對立鬥爭中形成的, 北美洲的拉科塔族(Lakotas)印第安人也認同這一觀點。 在柏拉圖對話集中,我們註意到,蘇格拉底往往是通過盤詰對方的觀點來表達自己的主張, 通過這一方法,他能夠找出對方觀點的內在矛盾衝突。 亞里士多德在比較了辯證法(Dialectics)與修辭法(Rhetoric)之後,說道“辯證法是探尋真理的正道”。 但是,不知由於什麼原因,對立統一思想在西方世界消失了很長一段時間,直至工業革命前夕,康德與黑格爾的論著才又使得這一思想重獲新生。最後,費希特通過明確辯析立論、駁論與綜合三者之間的關係,在黑格爾外顯形式的基礎上建立起了內隱三角,這一思想後被馬克思和恩格斯所繼承和發展。
- 是一個被應用於辯論術的哲學術語,它運用邏輯、推理來證明或反駁某一真理。
- 通過對立力量的矛盾衝突(悖論)產生變革的思想交流過程。
- 參考上圖片來比較辯證(Dialectics)與折中(Trade-off)、困境(Dilemma)、疑惑(Puzzle)以及平均(Average)之間的區別。
不管是戰略、管理,還是商業倫理,都具有複雜性的特征。 辯證法的優勢充分體現在應對那些具有內在複雜性的事物以及錶面衝突力量。
De Wit和Meyer在《戰略:流程、內容、情境》(Strategy:Process、Content、Context)一書中提到, 在處理戰略矛盾和複雜性的時候,運用辯證法較之採取折中、困境、疑惑或平均等方法態度,有如下一些優點:
1. 可以挖掘探索各種主意;
2. 有助於聚焦論點(核心觀點);
3. 為跨接錶面不可調和的對立體提供了刺激因素;
4. 為給出創造性的結論提供了刺激因素(找出綜合結論,而不是折中結論)。
與辯證法類似的一種方法是魔鬼代言人法(Devil's Advocate Approach), 這種方法在推究那些潛在假設、提高決策質量方面也非常有效,它與辯證法的不同之處在於,這種方法專門質疑別人的觀點,更側重負面,而辯證法則較為平衡,不失和諧。
案例一:用辯證法研究軟體企業發展戰略[1]
建立在科學研究基礎上的企業發展戰略,是企業發展的靈魂。對於中國軟體企業來說,擁有怎樣的發展戰略,將決定企業的命運。
眾所周知,在信息化網路化時代,軟體的研究、開發、生產和應用,軟體產業的形成和發展,不僅成為國民經濟增長的新的制高點,而且直接關係到國家政治、經濟和軍事安全。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潮流中,軟體產業的競爭,已成為國際產業競爭的熱點。
在這樣的時代和產業背景下,中國軟體企業的發展,不僅是追求經濟利益,而且責無旁貸地肩負著推進中國信息化進程的歷史使命。
雖然人類社會的信息化跨躍,為中國軟體產業的發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機遇,但對於中國的軟體企業來說,同時面臨巨大的挑戰。
因此,認清形勢,找準方向,研究和制定周密的發展戰略規劃,是中國軟體企業追求長足、平穩發展、避免重大失誤的根本前提。
一、“走出去”與“練內功”的辯證法
一般來說,軟體分為基礎軟體和應用軟體,基礎軟體包括系統軟體和工具軟體。從總的形勢來看,中國的軟體研究與開發水平較之於發達國家有一定的差距。軟體產品的技術內涵也處於較低層次。因此,國內軟體企業發展一般採取先在國內發展壯大,然後再到國際市場參與競爭的策略。現實的情況是,由於國外軟體開發的技術基礎深厚、扎實,軟體生產的技術更新越來越快,雖然中國企業在應用軟體領域擁有部分市場,但核心技術和基礎軟體主要控制在外國軟體商手中。中國軟體企業大部分只是外國軟體企業的增值開發商。從這一角度來說,中國軟體企業與發達國家軟體的距離還在進一步擴大。
中國軟體產業要想迅速拉近與發達國家的距離,併在不長的時間里實現部分領域與他們同步,一個重要的戰略就是走出去。不是等長大了再走出去,而是通過走出去快速的長大,也只有走出去才能真正長大。走出去不僅使基礎軟體與應用軟體的開發能力獲得顯著提高,而且在應用軟體的精髓——先進的業務模式與管理思想方面能夠使中國的應用軟體生產者和使用者都獲益良多。需要明確的是,在現階段中國企業走出去與外國企業進入中國在概念上有本質的不同。他們來是以開拓市場為目的,而我們去是為了把企業獲取營養的根系深扎到世界軟體產業發展最肥沃的土壤中。
二、專業化和多元化的辯證法
軟體產業發展的一個根本特點是技術專業化和需求個性化的矛盾。軟體因應用廣泛而呈現紛繁多樣性,而滿足這種多樣性、個性化需求,是軟體企業的使命。我們認為,這恰恰需要技術上的專業化、體系化和生產的工程化、規模化來實現。怎樣解決好技術的專業化、體系化,生產的工程化、規模化與市場需求的個性化、多樣化三者之間的矛盾,是軟體企業發展的根本問題之一。
結合實踐,我們認為,軟體企業應該通過多元化應用和個性化服務積累共性技術基礎,或者從相反的角度講,在完整、專業的技術體系之上形成多樣化產品和個性方案。強調軟體產品的多樣化與解決方案和服務的個性化,但更註重從多樣化和個性化中提煉和鑄造共有技術體系,建立並完善軟體工程化管理體系,從而建立自己核心的創新體系。
三、“分”與“合”的辯證法
任何企業的發展都可能發生裂變和整合,在我國,這種裂變和整合為企業帶來的常常不是內力的損耗就是企業的動蕩。分與合都是能量的蓄積和爆發,是企業循著否定之否定規律發展的必然。
根據產業發展狀況和企業發展需要,進行分散後的整合,不僅可以帶來各種資源重新優化配置,在更高層次建立企業新機制,而且由於技術創新結構的合理化趨向,促使企業的效率明顯提高。企業的發展過程中,無論是分散還是整合,外部環境因素、內部力量狀況是決策的前提,而開放的自我完善機制,則是決策的成功保證,這是把握分與合的基本原則。
四、競爭與合作的辯證法
競爭是發展的前提,合作是競爭的一種特殊形態。中國的軟體產業相對呈現佈局散、規模小、水平低的現狀。在國內市場上,中國的眾多軟體企業作為國外大公司的下游增值開發商,與這些高水平的國外公司保持著互相依存的“縱向合作”關係,而中國軟體企業之間,卻往往是水平相當的“橫向競爭”關係。這種狀況一日不改,中國軟體產業便不能說已經長大。能否在有限的技術空間和市場空間內以一種開放的、相容的胸懷,按照社會分工和產業組織的有關原則,積極探索國內企業的產業鏈共生格局,不僅僅是政府之所思,也是大型軟體企業的責任。以技術體系、生產體係為基礎,以國內外兩個市場為引導,以資本為保障,以互利為準則,以具體產品為突破,與相關企業分工合作。逐步實現“產品集成”和“企業集成”,與走出去戰略相呼應,這是實現‘分”與“合”的根本。
世間萬物都是在辯證中不斷地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