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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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融資(Debt Financ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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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融資是指通過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貸款或發行債券等方式融入資金。
債務融資可進一步細分為直接債務融資和間接債務融資兩種模式。一般來說,對於預期收益較高,能夠承擔較高的融資成本,而且經營風險較大,要求融資的風險較低的企業傾向於選擇股權融資方式;而對於傳統企業,經營風險比較小,預期收益也較小的,一般選擇融資成本較小的債務融資方式進行融資。
債務融資的範圍[1]
(1)長、短期銀行借款
以向銀行有償借貸,確定歸還期限等內容,而實現的臨時性融資。一般來講借款償還期在一年以內的為短期借款,借款期超過一年以上的為長期借款。
(2)發行金融債券
由借款單位提出,經央行批准,由主辦銀行發行的記名或非記名的金融債券。金融債券的特點是融資成本較低,但申請發行的條件較高,且發行周期較長。
(3)綜合授信管理工作
它是指銀行根據一定的條件,向公司提供各種金融和金融衍生工具的總稱。綜合授信一般適用於銀行與企業之間建立的長期戰略合作關係基礎上,雙方的相互支持和合作的過程,通常情況下,企業與銀行雙方以協議形式,明確雙方的授信總額和授信範圍,在辦理具體的業務時,再訂立合同。
(4)信用證等其他中間金融業務
信用證一般用於進、出口經濟業務較多,施工企業此類金融品種使用較少。
(5)保函
保函是指由銀行出具並承諾的,確認工程承包過程中,由於種種原因發生的工程賠付保證。保函有投標保函、履約保函、工程保修保函、工程預付款等形式。
相對於股權融資,它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短期性。債務融資籌集的資金具有使用上的時間性,需到期償還。
(2)可逆性。企業採用債務融資方式獲取資金,負有到期還本付息的義務。
(3)負擔性。企業採用債務融資方式獲取資金,需支付債務利息,從而形成企業的固定負擔。
(4)流通性。債券可以在流通市場上自由轉讓。
股權融資所得資金屬於資本金,不需要還本付息,股東的收益來自於稅後盈利的分配,也就是股利;債務融資形成的是企業的負債,需要還本付息,其支付的利息進入財務費用,可以在稅前扣除。
債務融資比例,即資金總量中債務資金的比例對公司治理產生的影響。
1.提高債務融資比例能夠降低企業自由現金流,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自由現金流表示的是公司可以自由支配的現金。如果自由現金流豐富,則公司可以償還債務,回購股票,增加股息支付。當公司產生大量的自由現金流時,經理人從自身價值最大化出,傾向於不分紅或少分紅,將自由現金流留在公司內使用,經理可以自由支配這些資金用於私人利益,或是進行過度投資,降低了資金的使用效率,由此產生代理成本。
首先,由於對股東的支付會減少經理控制下的資源,因而減少了經理的權利,甚至在企業必須獲取資金時,又會受到資本市場的監督,因此經理人傾向於不少紅或少分紅;其次,當公司內部留有大量自由現金流時.經理可以將自由現金流用於私人利益,這直接增加了經理的效用;再次,企業經營者有將企業擴張到超過最優規模的動機,因為經營者的權利因他們所控制資源的增加而增大,而且與銷售增加正相關的經營者的報酬也會相應增加,導致企業進行過度投資。然而,股東的利益在於公司價值最大化和投資回報問題,規模大並不代表效益高。因此,如何讓經營者支出現金而不是投資於回報小於資本成本的項目或者浪費在組織的低效率上,這是公司治理的一項重要任務。
原本企業可以通過股票回購或發放股利的形式將現金支付給股東,從而能夠降低自由現金流量的代理成本。但是,由於使用未來現金流的控制權留給了經理,經理從自身效應最大化出發,難以保證上述行為的必然實施,也就是說,發放股利或股票回購對經營者的約束是軟性的。與此相反,企業向債權人按期還本付息是由法律和合同規定了的硬約束。企業經營者必須在債務到期時,以一定的現金償還債務本息,否則面臨的將是訴訟與破產。負債融資對經營者的這種威脅,促使經理有效地擔負支付未來現金流的承諾。因此,因負債而導致還本付息所產生的現金流出可以是紅利分配的一個有效替代物,從而更好地降低自由現金流量的代理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2 提高債務融資比例能夠優化股權結構
最早對負債融資的股權結構效應做出分析的是Jensen和Meckling(1976),他們研究表明,在經營者對企業的絕對投資額不變的情況下,增大投資中負債融資的比例將提高經營者股權比例,減少股東和經營者之間的目標利益的分歧,從而降低股權代理成本。
如果債權人對公司的約束是硬的,那麼在股權分散,法人或管理層持股比例較小的情況下,增加負債融資,一方面能相對提高公司的股權集中度和管理者持股比例,增加大股東的監督力度和管理者與股東利益的一致性;另一方面,使債權人特別是大債權人能更好的發揮對大股東,管理層的監督和約束的職能。因此,在相對分散的股權結構中,負債融資一方面增加了管理層的激勵,對約束經營者行為、防止經營者過度投資,降低股權代理成本、改善公司治理結構、提高公司業績起著積極的治理效應;另一方面,債權人的監督約束了大股東的私利行為,避免大股東對中小股東的侵害。
而當股權過於集中時,大股東利用手中的控制權通過董事會中的絕對多數來直接控制經營者。此時,經營者為了保住自己的職位,往往會迎合大股東一起來侵占債權人、其他股東(尤其是小股東)利益。大股東的股權集中優勢越明顯,這種可能性就越大。此時外部融資的困難將會加大。因為當債權人和其他中小股東事先預料到大股東這種利益侵占行為時,要麼就拒絕融資,要麼就要求提高投資收益。從公司治理的角度看,如果外部負債融資不能到位,這種負債的監督和約束功能將無從發揮,從而影響公司治理效率。
3 提高債務融資比例可以激勵經營者努力工作
經營者與所有者有不同的風險偏好,即經營者更傾向於不冒風險,因為他們的財富同公司正常運轉相聯繫。就公司所有者而言,他們更關註股市的系統性風險對公司股價的影響,因為對於一個分散化投資者來講,這種風散化的投資組合策略已大大降低了行業或單個企業所特有的非系統性風險。相反,經營者卻無法有效地分散化風險。對於他們來說,其擁有財富的大部分都同其所在公司的績效有關。他們的工資收入、股票期權及人力資本的價值在很大程度上有賴於公司的正常運轉。而當公司出現問題時,經營者的財富很難在公司問轉移。從這一點上講,他們所遭遇的風險更像是一個債權人的風險而非股東的風險。增加上市公司的負債資本比率,提高了流動性風險和發生財務危機的可能性,提高了經營者不當決策的成本,即債務可作為一種擔保機制。
債務融資類型結構,即不同來源的債務比例對公司治理的影響。
企業債務主要包括以下幾種類型:商業信用、銀行信貸、企業債券、租賃等。不同類型的債務對於約束代理成本各有其特點而多樣化的債務類型結構有助於債務之間的相互配合併實現債務代理成本的降低。
1.銀行信貸
銀行信貸是企業最重要的一項債務資金來源,在大多數情況下,銀行也是債權人參與公司治理的主要代表,有能力對企業進行干涉和對債權資產進行保護。但銀行信貸在控制代理成本方面同樣存在缺陷:流動性低,一旦投入企業則被“套牢”;信貸資產缺乏由充分競爭產生的市場價格,不能及時對企業實際價值的變動做出反應;面臨較大的道德風險,尤其是必須經常面對借款人發生將銀行借款挪作他用或改變投資方向,以及其他轉移、隱匿企業資產的行為。債務人的道德風險由於銀行不能對其債權資產及時準確地做出價值評估而難以得到有效的控制。
2.企業債券
債券融資在約束債務代理成本方而具有銀行信貸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首先,企業債券通常存在一個廣泛交易的市場,投資者可以隨時予以出售轉讓。這就為債權投資人提供了充分的流動性 可以降低投資的“套牢”效應,也即是降低了投資的專用性。在這種條件下,債權人對權利的保護不再是必須通過積極的參與治理或監督,還可以通過”一走了之”的方式。顯然 在這種情況下,債權人與股東之間的衝突被分散化了(至少從特定債權投資者的角度來說是如此),債權的代理成本相應降低。這與股票的流通能帶來股權資金的相對低成本使用是類似的道理。
其次,債券對債權融資代理成本的約束還通過“信號顯示”得以實現。由於債券存在一個廣泛交易的市場。其價格能對債券價值的變化做出及時的反應,並且,債券的價格變動還將反映出企業整體債權價值和企業價值的變化。企業債券實際上起到了一個”顯示器”的作用。可以使債權人及時發現債權價值的變動。尤其是在發生不利變動時迅速採取行動來降低損失。顯然。債券的這種作用有利於控制債權人與股東之間的衝突——在衝突剛開始時就及時發出信號,引起債權人的重視並採取適當行動,從而防止衝突擴大或升級。銀行對貸款的質量評估也可以起到類似作用,但由市場來對企業債務定價,不僅成本要低得多,而且準確性和及時性要高得多。債券的這種信號顯示作用是其他債權融資方式所沒有的。當然,與銀行信貸相比,債券融資亦有不足之處,主要表現為債權人比較分散,集體行動的成本較高,而且債券投資者較大眾化,未必是專業機構。這些特點顯然不利於債券投資者約束債權的代理成本。
3.商業信用
商業信用是期限較短的一類負債,而且一般是與特定的交易行為相聯繫,風險在事前基本上就能被“鎖定” 所以它的代理成本較低。但是,由於商業信用比較分散,單筆交易的額度一般較小,債權人對企業的影響很弱,大多處於消極被動的地位,即使企業出現濫用商業信用資金的行為,債權人也很難干涉。
4.租賃融資
租賃融資作為一種債務融資方式,最大的特點是不會產生資產替代問題,因為租賃品的選擇必須經過債權人(租賃公司)審查,而且是由債權人實施具體的購買行為,再交付到企業手中。而且,在債務清償之前,債權人始終擁有租賃品在法律上的所有權,對企業可能的資產轉移或隱匿行為都能產生較強的約束。從這個角度來看,租賃融資的代理成本較之其他方式的債權融資顯然要低得多。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發現,各種債權融資方式在剋服代理成本方面均具有各自的優勢與不足。因此在債權融資中應實現各種融資方式之間的取長補短 將各種具體的債權資金搭配使用、相互配合,最大限度地降低代理成本。而在所有可能的債權融資方式中,銀行借貸與發行債券無疑是兩種最為重要的債權融資方式,銀行貸款與債券不僅具有替代性,更重要的是它們具有相當程度的互補性。銀行作為債權人在參與公司治理與監督方而具有顯著優勢,而債券則可以及時發出信號為債權人的行動提供依據,因此在實踐中應該主要通過它們之間的合理搭配來實現代理成本的降低。
債務融資對經理人的約束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公司的債務融資會降低公司投資能力,控制其無限的投資衝動,保護投資者利益。當公司有較多經營盈餘時,股東一般希望能將盈餘資金以股息的形式返還,而經理人一般願意用來投資。即便在投資機會較少時,經理人也希望去兼併和收購擴張,以增加自己的控制權。但從股東的角度看,這種支出是低效的。在這種情況下,公司有債務負擔,債務支出減少了公司的現金流量,從而降低了經理人從事無效投資的選擇空間。
(2)債務約束加重了公司破產的可能。在有些情況下,讓公司破產可能更有利於投資者的利益。但經營者一般不願意讓公司破產。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存在硬的債務約束,債權人就可以依照破產法對公司進行破產清算。
(3)債務融資限制公司在無效投資方面的作用與公司的行業特征有關。一般說來,處於新興產業的公司的債務比已經處於成熟行業中的公司低,因為成熟行業的投資機會相對較少,這些公司在長期經營中又積累了較多的盈餘資金,負債在限制公司無效投資方面的作用比較弱。而對那些處於新興行業中的公司來說,其價值主要在於未來的增長機會,近期內可能沒有足夠的當期收益來還本付息,在限制公司無效投資方面的作用較強。
(4)債權人很容易觀察到公司過去償還貸款的記錄。公司償還貸款的記錄越好,公司進一步獲得貸款的成本就越低。這就鼓勵了公司良好經營和保持較好的還款記錄。
總之,債務會迫使經理將企業現金的收入及時分配給投資者而不是自己揮霍;債務還 一會迫使經理們出售不良資產及限制經理進行無效但能增加其權力的投資;當債務人無力償債或企業需要融資以償還到期債務時,債權人就會根據債務合同對企業的財務狀況進行調查,從而有助於提示企業的信息並更好地約束和監督經理。
債務性融資的方式[2]
從現有的融資渠道看,債務性融資主要包括三種方式:銀行貸款融資、民間借貸和發行債券融資。
1.銀行貸款融資
從銀行借款是企業最常用的融資渠道。中國人民銀行的統計表明我國中小企業的融資供應有98.7%來自銀行貸款。從貸款方式來看,銀行貸款可以分為三類。
(1)信用貸款方式,指單憑藉款人的信用,無需提供擔保而發放貸款的貸款方式。這種貸款方式沒有現實的經濟保證,貸款的償還保證建立在借款人的信用承諾基礎上,因而,貸款風險較大。
(2)擔保貸款方式,指借款人或保證人以一定財產作抵押(質押),或憑保證人的信用承諾而發放貸款的貸款方式。這種貸款方式具有現實的經濟保證,貸款的償還建立在抵押(質押)物及保證人的信用承諾基礎上。
(3)貼現貸款方式,指借款人在急需資金時,以未到期的票據向銀行融通資金的一種貸款方式。這種貸款方式中,銀行直接貸款給持票人,間接貸款給付款人,貸款的償還保證建立在票據到期付款人能夠足額付款的基礎上。
總體上看,銀行貸款方式對於創業者來說門檻較高。出於資金安全考慮,銀行往往在貸款評估時非常嚴格。因為借款對企業獲得的利潤沒有要求權,只是要求按期支付利息,到期歸還本金,因此銀行往往更追求資金的安全性。實力雄厚、收益或現金流穩定的企業是銀行歡迎的貸款對象。對於創業者來說,由於經營風險較高,銀行一般不願冒太大的風險借款,即使企業可能未來擁有非常強勁的成長趨勢。不僅如此,銀行在向創業者提供貸款時往往要求創業者必須提供抵押或擔保,貸款發放額度也要根據具體擔保方式決定。這些抵押方式都提高了創業者融資的門檻。同時,出於對資金安全的考慮,銀行往往會監督資金的使用,它不允許企業將資金投入到那些高風險的項目中去,因此,即使成功貸款的企業在資金使用方面也常常感到掣肘。
因為這些特點,對於新創企業來說,通過銀行解決企業發展所需要的全部資金是比較困難的,尤其是對於準備創立或剛剛創立的企業而言。
2.民間借貸
在債務類融資方式中,民間借貸是一種相當古老的借貸方式。近幾年來,隨著銀行儲蓄利率的下調和儲蓄利息稅的開徵,民間借貸在很多地方又活躍起來。由於將資金存儲在銀行的收益不高,那麼將資金轉借給他人開辦企業或者從事商業貿易活動,則更能夠獲得較高的資金收益。從發達的浙江到落後的甘肅,從福建到新疆,民間借貸按照最原始的市場原則形成自己的價格。
從法律意義上講,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企業(包括其他組織)之間,一方將一定數量的金錢轉移給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還借款並按約定支付利息的民事行為。因此,民間借貸的資金往往來源於個人自有的閑散資金,這一特定來源決定了民間借貸具有自由性和廣泛性的特征,民間借貸的雙方可以自由協議資金借貸和償還方式。民間借貸的方式主要有口頭協議、打借條的信用借貸和第三人擔保或財產抵押的擔保借貸兩種方式。隨著人們的法律意識、風險意識逐步增強,民間借貸也正朝著成熟、規範的方向發展。 在民間借貸市場上,供求是借貸利率的決定要素。在經濟發達的江浙,民間借貸因資金充裕而尤為活躍;而在經濟落後的內陸省區,資金供給不足使借貸利率趨高。在資金面吃緊的時候,尤其是在央行接連提升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後,民間借貸利率也隨著公開市場利率上漲。當然,在民間借貸市場中,借貸人的親疏遠近、投資方向的風險大小也對利率的高低有影響。
民間借貸對於創業者短期困難的解決有很大幫助。民間借貸手續靈活、方便,利率通過協商決定,借貸雙方都能接受,因此民間借貸對於資金供給方與需求方都有好處。但是另一方面,民間借貸的風險非常大,這主要是因為它的不規範性所引起的。在借貸時,如果是找親戚朋友借錢,往往缺少一份正式、規範的借貸合同,這樣,一旦借貸雙方出現問題,很容易造成糾紛,難以保證雙方的利益。
3.發行債券融資
在債務性融資方面還有一種方式是發行債券融資。債券融資與股票融資一樣,同屬於直接融資。在發行債券融資方式中,企業需要直接到市場上融資,其融資的效果與企業的資信程度密切相關。顯然,在各類債券中,政府債券的資信度通常最高,也最容易融得資金,大企業、大金融機構也具有較高的資信度,而剛剛創立的中小企業的資信度一般較差。
因此,從我國金融市場的發展現狀來看,中小企業或者新創企業採用發行債券的方式進行融資的操作空間較小,往往是政府部門、大型企業、大金融機構具備得天獨厚的優勢。但是同時也應當看到,隨著政策的逐步放開和調整,企業債務市場也會逐漸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重要渠道。創業者也應當做好準備,積極面對未來可能的融資機遇。
債務性融資的好處[3]
債務性融資具有以下好處:
第一,有減稅的作用。按照現行所得稅法規規定,債務籌資的成本可以抵減應納稅所得額,使企業少繳納所得稅;另外,發行長期債券籌集的資金所支付的利息,允許在稅前列支,可以增加公司的股東利益。
第二,提高負債率,還會激勵管理人員努力工作。企業只有經營業績好的時候,利潤才會大幅上升;如果經營狀況差,企業的損失也會成倍增大。所以舉債會激勵管理人員加倍努力,創造更好的經營業績。
第三,當企業經營業績較好時,實行股票回購,也就是減少權益資本,一般會相應地增加負債率,但它能產生積極的市場信息——本企業經營狀況良好,而且增加了公司稅後利潤及股東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