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效能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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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效能監察是指行政監察機關或其委托的組織對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的行政效率、效能的監督檢查活動,是對其依法履行職責,實施行政管理行為的效率、效果的監察。行政效能監察,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行政效率,即行政活動中所投入的工作量與取得的行政效果之間的比率;二是行政效果,即行政行為引起的社會、經濟、政治的效果。它是行政管理結果的社會評價。在國家行政機關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開展的效能監察,是行政效能監察。
行政效能監察主要是監督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政策、履行職責的情況。主要包括六個方面的內容:
- 1、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情況,確保政令暢通;
- 2、監督檢查依法行政的情況,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 3、監督檢查決策、程式執行情況;
- 4、監督檢查履行職責、辦事效率的情況;
- 5、監督檢查規章制度、工作紀律、工作作風、服務質量的情況;
- 6、監督檢查政務公開、承諾服務的情況。
開展行政效能監察的目的有三個:
效能監察是監督檢查管理中的問題,通過效能監察發現管理中的漏洞,進一步建立健全制度,防止問題的發生。如果不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出了問題,就要追究有關單位和當事人的責任。
行政效能監察是用於保證組織內部高效運轉的監督工作,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 一是主動性。效能監察開拓了監察部門主動走向監察對象,並對其行政行為進行監督的一條重要途徑。對監察對象的行政行為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是否高效勤政,能夠及時主動地實施監督檢查,不受有無群眾舉報的限制,使消極腐敗現象和各種違紀違法問題的發生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 二是綜合性。效能監察是監察部門有目的、有計劃、有措施、有步驟地開展的監督檢查活動,包括調查研究、選題立項、查清事實、分析原因、查明責任、糾正錯誤、查處違紀、輓回損失、提出建議、督促改進等多個環節,是一個完整的過程。
- 三是權威性。首先是作為效能監察主體的監察部門擁有檢查權、調查權、建議權和一定的處分權。其次是效能監察的立項是各級領導機關批准或下達的,即監察項目實質是受各級領導機關的授權而進行的。最後是效能監察做出的情況報告,經領導機關或上級監察機關審定批准具有更強的約束力。監察部門根據檢查或調查結果發出的監察建議書或決定書,被監察對象無正當理由必須執行。
行政機關行政效能的高低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 一是行政業績,指行政機關對社會所要求的行政管理目標的實現狀況;
- 二是事務性行政效率,反映的是行政機關的內部管理效率;
- 三是職能性行政效能,職能性行政效能是指行政機關所生產的"產品"(包括社會公共政策、社會服務機構、社會保障體系等)向公眾提供的服務水平;
- 四是行政成本,指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行為所占用和消耗的費用情況。
行政效能監察的許可權,是國家根據行政監察機關的職能和任務,通過立法程式賦予行政監察機關的權力及其行使的範圍限度。它主要包括:
1、檢查權和調查權。檢查權和調查權,是指依照法律、法規對監察對象的效能行為有權進行檢查和調查。檢查權和調查權也是行使建議權和獎懲權的前提。
2、建議權。行政監察機關的建議權,是對監察對象的效能行為進行檢查、調查之後,就監察事項涉及的有關問題,向行政監察機關或其主管部門提出建議的權力。
3、獎懲權。行政監察機關在行政效能監察活動中,有權對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成績顯著或行政效能監察取得突出成績的單位、人員,進行物質獎勵或精神鼓勵。有權對違法亂紀、失職瀆職給國家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政治影響,以及阻礙行政效能監察工作開展的單位、人員,進行處分或提出處分建議。
由於監察內容的來源不同,正向行政效能監察與逆向行政效能監察的程式是不同的。正向行政效能監察是行政監察部門主動確定題目而開展的監察,逆向行政效能監察是監察部門根據受理投訴(或其他渠道)的內容開展的監察。
1、正向行政效能監察的程式正向行政效能監察是效能監察部門主動出擊、為全面瞭解監察對象行政效能建設的情況進行的監督檢查活動。其步驟,一般分為四個階段,即:
- (1)選題立項、制定計劃;
- (2)組織力量、實施檢查;
- (3)分清責任、作出處理;
- (4)提出建議、改進管理。
2、逆向效能監察的程式逆向行政效能監察的程式同監察機關調查處理政紀案件的程式一致,一般程式包括以下六個階段:
- (1)受理;
- (2)調查;
- (3)審理;
- (4)處理;
- (5)送達;
- (6)反饋和備案。
在評價政府行政管理效能時必須糾正兩種認識評價政府行政效能要以政府自身作用的發揮程度,以政府行政結果為依據。在評價政府行政管理效能時必須糾正以下兩種認識:
一是不應當以是否取得經濟效益作為衡量政府管理業績的標準。因為行政部門不同於企業,不以營利為目的。對政府部門的管理效能衡量標準應當是:是否以有效的管理方式管理和利用了所掌握的資源。
二是不能以某一時期的績效作為評價某一屆政府效能的標準。要用歷史的觀點進行分析評價。政府行為及其效能有明顯的長期性和跨時期的特點,因為一屆政府的績效是長期經濟發展積累的結果。一屆政府較好的績效要經過幾屆政府共同努力,而某一屆政府的決策失誤又會給下一屆政府帶來多年的不利影響。所以對於政府效能應以系統的觀點,從長期、全面的角度來評價和考察。不但要看眼前,而且要看未來。
(一)更加強化了行政監察工作的職能作用
紀委、監察局合署辦公以後,紀檢監察工作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鬥爭中的兩項職能得到充分體現,形成了強大合力,但是行政監察職能的相對獨立性卻不十分明顯,工作特點也不十分突出。行政監察機關是人民政府依法行使監察職能的機關。把載體與執法監察、廉政監察有機結合,形成較為完善的行政監察的監督鏈,從而使行政監察的職能作用在保證政令暢通,改變效能方面得以充分發揮。實踐證實,通過行政效能監察對政府部門具體行政權力行為的制約較之其他監督更直接,更及時。
(二)更加明晰了行政監察工作的思路
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的開展,解決了對行政監察職能熟悉上的片面性,走出了監察工作單一推進廉政建設的誤區。行政效能監察是治理的再治理,監督的再監督,是更高層次的治理和監督活動。它運用法律賦予監察部門特有檢查權和行政處分權,將監督檢查行政治理中存在的問題,落實到監督部門具體行政行為上,有效地促進了勤政建設。當前客觀存在行政效率低下、不作為或亂作為以及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風,有些雖未構成違法違紀,但往往是違法違紀的苗頭,更直接地影響了機關的行政效能,其危害程度並不比腐敗問題小。隨著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和政府職能的轉變,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監察工作發揮職能作用的領域更加寬泛。通過開展行政效能監察,把行政監督和監察滲透到行政治理的各個環節,廉政勤政,由事後監督轉變為事前、事中全過程監督,由被動應付到主動出擊,由個案處理到規範行為,把對人與對事的監督結合,推動政府系統的廉政勤政建設,使行政監察工作的影響力更加明顯,行政監察機關在履行職責中更加有為、有位、有威。
(三)更加突出了行政監察工作重點
為經濟快速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是開展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從增強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服務意識、服務質量和行政效率入手,著力解決影響經濟發展的突出問題。從重點政務目標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到保證重大決策的貫徹效能監察,到認真受理企業和群眾的投訴;從加強內部督查的間接服務,到深入經濟工作一線的直接服務,圍繞轉變政府職能履行公務以及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和社會關註的“焦點”問題加強監督檢查,以監督促治理,為經濟發展提供更主動、更直接、更有效的服務。
(四)更加促進了反腐倡廉齊抓共管綜合優勢的形成
開展行政效能監察,在政府系統內主要依靠三方面力量,即監察部門、專業監督部門和行政主管部門。因此,在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的基礎上,搞好分工與協作是十分必要的。監察機關是開展行政效能監察的職能部門,責無旁貸地要把握行政效能監察的大方向。行政機關部門繁多,職能各異,效能監察涉及的問題複雜,業務性很強,監察部門不可能熟悉各專業的業務,也不應該越俎代皰,代替主管部門或業務部門開展工作。效能監察不同於執法監察,可以將授權、委托的特點和優勢充分的展
對行政效能監察的研究[1]
在反腐敗與廉政建設中,廉政監察和效能監察都是監察機關的基本職能。國內學者對廉政監察的研究相當成熟,論述廉政監察的著作不勝枚舉,而國內學者對效能監察的研究依然處在探索階段,水平不高,系統化研究少,成果不多。論述行政效能監察的著作寥寥可數,目前行政效能監察理論專著僅有五本,即《效能監察概論》(駐化工部紀檢監察局編,化學工業出版社1992年出版),《效能監察理論研究與實踐》(彭吉龍等編寫,中國監察出版社2001年出版),《效能監察實務》(劉占書編寫,中國方正出版社2003年出版),《效能監察》(劉虹、董秀芬編寫,中國方正出版社2004年出版),《中國行政效能監察—理論、模式與方法》(毛昭暉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出版),另外,中國人民大學周繼中、趙國俊、毛昭暉教授,北京大學周志忍教授,浙江大學陳國權教授等,對效能監察的理論研究涉及行政管理及經濟學等領域,對拓寬行政效能監察理論研究範圍進行了大膽探索。國內學者對行政效能監察的研究主要集中於以下三個方面:
1.對行政效能監察內涵的研究
學者們對行政效能監察內涵的研究主要涉及行政效能監察的含義、內容、意義和作用等方面。毛昭暉等從行政效能監察的客觀依據、法律依據、含義、相互關係、基本原則等五個方面對行政效能監察的內涵進行了探討。他認為行政效能監察的概念可以表述為:“為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行政組織的廉政和勤政,行政監察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效能管理組織對行政管理體系及其行政管理行為的積極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進行的整體性監察”。王凱偉認為行政效能監察的內容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效能監察,包括制約行政管理效能的內在因素,如行政管理的行政體制、領導方式、決策能力以及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狹義的行政效能監察主要是對監察對象的行政行為和職務行為的監督檢查。他還認為應依據行政管理活動的運行過程將行政效能監察分為對行政決策過程的效能監察、對行政執行過程的效能監察和對行政實施過程的效能監察。
馮小平認為“行政效能”中效能的含義所指的“事物”是指行政組織結構、行政行為以及相關制度的集合;“有利的作用”是指應達到的理想狀態,能以較少的行政資源的投入實現最佳的政府工作目標。並把效能監察與廉政監察進行比較分析。郭小聰對廉政監察和效能監察的區別和聯繫進行了研究,指出廉政監察和效能監察是我國行政監察的兩項基本職能,兩者既具有不同的針對性和保證作用又具有互相補充、互相促進的作用。陳綺琦在綜合分析國內關於行政效能監察含義的基礎上,提出了效能監察是指行政監察機關依照法定的職責和許可權,以追求行政活動的“高效”為目標,以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為監察對象,針對行政行為和行政機關的資源配置的功效、效益進行的行政監察活動。她還對行政效能監察與廉政監察、執法監察和黨的紀律檢查的區別進行了研究。侯覺非依據政府管理活動的內容和行政監察工作的性質,將行政效能監察的內容分為九個方面,如不依法履行法定職責、違反有關責任制度等。
2.對行政效能監察機制的研究
唐琦玉在客觀分析我國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的基礎上,指出我國行政效能監察工作尚存在著許多問題,迫切需要建立科學有效的行政效能監察新機制,並提出了加快政府職能的轉變;加強組織領導,健全辦事機構;建立完備的監督約束機制和法規體系;設立效能投訴中心;拓寬監督渠道,強化民主監督和積極推進電子政務等具體措施。馬登雨在分析當前我國行政效能監察工作中存在問題的基礎上,提出了建立和完善科學有效的行政效能監察新機制,並提出新機制與過去相比在主體、客體、著力點以及處理手段等方面有所改進的地方。
閔緒國、龍鈺認為我國現在的行政效能監察側重於事後監察,未對行政決策過程、執行過程進行有效的監督檢查,提出要從巨集觀和微觀兩個層面上來實現對行政效能全過程監察。程聯濤提出要從完善行政效能監察運行機制的角度,對行政效能監察工作進行改革和完善。郭小聰指出我國行政監察無法保證高效行政充分發揮的原因,是缺乏一套系統、科學的行政效能評估標準。提出了建立一套系統科學的行政效能的評估標準,並對建立評估框架進行了深入的探討。在2006年4月中國行政管理學會與中共蘇州市委、蘇州市人民政府聯合舉辦的“行政效能監察與政務公開”學術研討會上,與會專家和學者在分析我國行政效能監察現狀的基礎上,提出應從完善監察主體、健全保障機制、改進監察方法等方面來進行改革和完善。
3.從其他角度對行政效能監察的研究
張金雄從行政成本的角度,對行政效能監察進行了研究。劉占書從獎懲的角度,對行政效能監察進行了研究。袁安梅、蕭毅從行政效能保障體系的角度,提出推進行政效能工作的有效途徑。樊守業從工商管理部門的角度,對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的改革進行了研究。趙運林站在高校廉政文化建設的角度,從強化領導、健全制度、完善激勵機制三個方面對高校行政效能監察提出了建議。部分學者還從政務公開、績效評估的角度,來研究行政效能監察,提出通過政務公開,完善效能監察的方式和行政效能監察機制,推進對行政成本的監察和行政效能監察的結果應用。進一步完善效能監察和政務公開必須充分發揮績效評估的激勵作用、導向作用和監督作用,政府績效評估是加強行政效能監察和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要結合點
(一)熟悉存在誤區'
有些領導幹部對開展行政效能監察的目的、意義及任務不甚瞭解,存在抓不抓行政效能監察無效緊要的思想。有的同志認為這是監察機關的事,與其他部門關係不大;有的單位把行政效能監察看作是一個筐,認為只要把業務工作往效能監察上一靠就行了。有些監察機關自身開展工作存在顧慮,不能擺正行政效能監察與廉政監察的關係,怕強調行政效能監察會影響廉政監察會沖淡紀檢工作的職能等。
(二)重點不夠突出
主要表現在,抓重點不具體,重立項輕過程,導致一部門單位在立項上過於原則,空泛化。有的單位缺乏調查研究,缺乏對現行業特點的瞭解、解決突出問題上不突出。有的單位雖然也按上級要求開展一些工作,但單純任務觀點,就立項講立項,不能舉一反三。單位有措施,無落實,無檢查,前後脫節,有頭無尾。還有的單位沒有將行政效能監察作為促進機關建設的有效措施,缺乏主動性,甚至還有形式主義的現象。
(三)法規和規章不健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是開展行政效能監察的法律依據,但在實際工作中缺乏必要的司法解釋。各地行政監察機關雖然對行政效能監察工作進行了一些探索,但由於缺乏具體實施細則做支撐,效能監察的評價考核標準、可操作性等方面很不規範。
(四)體制機制問題不容忽視
紀檢監察機關合署辦公後,有的沒有將行政效能監察像廉政監察那樣列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經常性的工作之一,負責效能監察工作的機構不夠健全和統一,人員相對較少,而行政效能監察內容涵蓋面較大,客觀上也影響著行政效能監察的力度和效果。
1、開展行政效能監察是促進依法行政的需要。
隨著我國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和政府職能的逐步轉變,特別是加入WTO後,各政府部門直接管理經濟的職能將進一步淡化,社會管理職能和行政執法職能將進一步突出。但是,在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中,還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現象;還存在由於作風漂浮、推諉扯皮使重大決策決定無法得到貫徹落實,甚至因此造成責任事故,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帶來重大損失的事例。通過開展行政效能監察,有利於及時發現和糾正違法行政、政令不通的問題,督促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自覺遵守和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認真貫徹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命令指示,嚴格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管理行政事務,從而保障政令暢通,促進各項行政活動在法制的軌道上的健康運行。
2、開展行政效能監察是提高行政效率、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的需要。
近年來,行政機關和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效率和作風上還存在一些問題。如現在有的幹部雖然不貪污、不受賄,但碌碌無為,身在其位,不謀其政,效率低下;有些職能部門審批事項過濫,辦事環節較多,程式繁瑣,推諉拖拉,互相扯皮,甚至有些人違法亂紀、以權謀私,這些都制約著經濟的進一步發展。解決這些問題既要靠深化改革,也要靠深入開展行政效能監察。把效能監察融入到行政管理的各個環節中,針對行政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檢查、糾正,督促行政機關改善管理,履行職責,提高效率,改進作風,從而優化經濟發展環境,促進經濟發展。
3、開展行政效能監察是樹立正確政績觀的需要。
政績觀是對政績的總的看法,包括對什麼是政績、為誰創造政績,如何創造政績和怎樣衡量政績等問題的認識。當前一些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在政績觀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是決策不講科學,辦事不講實際,好大喜功,急功近利,重“顯績”,輕“潛績”;心浮氣躁,習慣於做錶面文章,熱衷於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追求轟動效應。這些錯誤的政績觀最終只能導致浪費國家財富、貽誤發展時期、損害群眾利益、動搖黨的執政基礎。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是當前一項重要工作,而行政效能監察是樹立正確的政績觀的有力武器。行政效能監察的立足點就是“效益”,錯誤的政績觀所導致的行政行為都是無效益甚至是負效益的行為,是行政效能監察所不能容許的。開展事前監察,可以使不科學的決策無法出台;開展事中監察,可以使好大喜功、急功近利的行為得到糾正;開展事後監察可以使片面追求政績,造成損失的相關人員受到責任追究。
4、開展行政效能監察是從源頭預防和治理腐敗的需要。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實施執紀執法行為過程中濫用權力,是腐敗現象的突出特點,腐敗現象產生的源頭,是行政管理制度和監督制約機制不健全。而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行政機關的工作效率、服務質量等問題開展效能監察,既能有效解決效率方面存在的問題,又有助於從中發現違紀違法案件線索,揭露和懲處腐敗分子,同時可以強化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檢查職能,實現關口前移,變事後懲處為事前防範,抓住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見微知著,及早防治;可以發現體制、機制、制度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督促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及時鏟除滋生腐敗現象的土壤和條件,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一)把握好效能監察的基本原則
1、依據法律法規開展效能監察。要根據憲法、行政監察法以及監察工作的其他有關規定賦予監察機關的職責、許可權,按照法定程式,積極開展效能監察,判定監察對象的行為是否合法。沒有法律法規或法律法規不健全的,要慎重處理。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必須是現行有效的,而不是過時的,處理的結果要合法合理、寬嚴有度。
2、要緊緊圍繞政府的中心工作、重大工作部署和行政管理中的突出問題開展效能監察。圍繞這些內容選題、立項,尤其要註意抓住那些領導關心,群眾關註,對實現中心任務影響大的事項,開展效能監察。
3、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有計劃地開展效能監察。政府領導的重視與支持,是搞好效能監察的重要條件。因此,要積極爭取領導的支持,加強對效能監察工作的統一領導,並納入政府的統一部署之中,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同時,在工作中,監察機關既要獨立開展工作,又要註意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充分調動各行政機關的積極性,形成合力,共同開展好效能監察。
4、結合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開展效能監察。要結合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貫徹落實,特別是抓住責任追究這個關鍵環節,深入開展效能監察工作。要註意通過開展效能監察,發現違法違紀線索,揭露和懲處腐敗分子,同時針對發現的問題和已經發生的案件,分析產生問題和腐敗行為的原因,提出改進的監察意見,督促有關部門健全規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防範腐敗行為的發生。
5、專門機關監督與群眾監督相結合。監察機關作為監察主體,對行政機關的行政效能進行監察,是專門機關的監督,同時也要與人民群眾對行政機關的監督有機地結合起來,這樣可以拓寬信息來源渠道,及時瞭解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效能監察,也使廣大群眾增加了投訴的選擇性,能更有效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選好效能監察的基本形式
1、事前監察、事中監察和事後監察。事前監察主要是圍繞監察對象的決策行為和實施決策前所採取的措施進行的監督,可以預先進行防範,以減少和避免問題的發生;事中監察是對監察對象在工作進行中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的監督檢查,可以及時發現和糾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事後監察是對監察對象行政管理行為結果的監察,可以查明其完成任務的合法性、有效性,重點監察行政管理效果的好壞、效能的高低,對已經發生的不良行政行為予以糾正和處理。
2、專項監察和綜合監察。專項監察是對某一專門問題或監察對象的某一具體管理行為進行的效能監察,如對專項基金使用,某項決定、命令的執行情況等進行的監察,專項監察重點突出,針對性強,適於解決傾向性問題,易於見效;綜合監察是對監察對象行政管理行為的綜合性監督檢查,涉及內容廣泛,能全面反映監察對象的情況,適於對一個單位或部門的總體監察。
3、獨辦監察和主辦監察。獨辦監察是指紀檢監察部門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獨自承辦監察項目;主辦監察是指以紀檢監察部門為主,其他有關業務部門為輔承辦監察項目。
在開展效能監察中,監察部門既要善於當好“主角”,又要樂於當好“配角”。當需要監察部門當“主角”時,就要積極主動地當好牽頭人,組織好各方面的力量,調動好各方面的積極性,從而形成整體合力,彌補自身手段和許可權等條件的不足,完成好效能監察確定的目標,做到既不失職,又不越權。
(三)掌握好效能監察的基本方法
1、直接參與法,即直接參与某些行政管理活動,在參與中實施監督,這樣可以及時瞭解情況,為領導正確決策提出建議,能夠及時發現問題,糾正偏差,防止監察對象發生違反職責的問題,促進監察對象正確履行職責,從而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需要註意的是,參與不要干預,更不要包辦代替業務部門的工作,是督辦人,而不是落實者。
2、效能審查法,即通過審查、計算、分析來評判監察對象的管理效能。效益審查是對監察對象的經濟效益包括社會效益進行審查,考察監察對象的行政管理活動產生的效益;效率審查是對人力、物力、財務資源選用情況進行審查,考察監察對象是否合理地利用這些資源,以較少的消耗,取得較大的效益;效果審查主要是審查某些重要項目計劃、方案的執行結果是否完成了任務,實現了預期的目標和結果。
3、目標考評法,即對監察對象工作目標的執行情況、完成程度和效果進行考察、評定,常用的方法有一次性考評和累計考評,評分考評(定量考評)和評議考評(定性考評),專項考評和綜合考評等。
4、因果分析法,即對監察對象行政管理行為的結果進行科學分析,找出產生的原因,或者根據情況和原因,推斷出可能產生的結果。
在效能監察中,這些方法可以根據實際需要,交叉使用,互為補充。一般來說,對容易發生問題的重要事項可直接參与;對已經發現的問題,及時審查,進行資料分析和情況分析,找出產生問題的原因;對行政管理行為的結果,可以進行效能審查和目標考評等。
(四)實施好效能監察的具體步驟
1、選題立項。題目選得好,就能把有限的力量使到刀刃上,事半功倍。為此,要註意以下三點:一是要緊緊圍繞中心工作選題,對已經妨礙、正在妨礙或可能妨礙中心工作開展的突出問題、突出環節和群眾反映強烈的一些熱點問題應優先考慮。二是要開展好選題的調查研究,做到情況明瞭,政策界限清楚,為確立項目做好準備。三是選題貴在精而不在多,特別是在開展效能監察的初期,一定要選易於見效的,題目大小和難度適當的題目,選題不要太大太難,循序漸進,積累經驗,為下一步的提高打下基礎。將選好的題目報經有關領導審批,爭取領導重視和支持,獲得批准後再去實施。
2、制定工作方案和組織實施。在本階段,要求做好統一組織工作,發揮各部門作用,有分工有合作,定人員、定任務、定方案、定期限地去完成。重點是查清事實、發現問題、找出原因、確認性質、分清責任、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寫出報告、報送批准該項目的領導審批。必要時,還可以經領導批准下達監察建議書,監督有關部門整改,以達到加強管理提高效能的目的。對在檢查中發現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的,還要及時組織力量查處。
3、跟蹤落實。本階段是效能監察的最後環節,也是最主要的環節,是解決問題、體現效果的一環。主要任務是對有關領導就效能監察總結報告的批示意見的落實情況、監察機關所下達的監察決定書和建議書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瞭解,將落實情況及時報告領導,直到所有問題全部落實完畢,才告結束。最後,將工作中形成的所有材料整捲歸檔。
1、行政效能監察和廉政監察的關係。
廉政監察是監察機關依法監督、檢查、懲戒、糾正監察對象非法謀取私利的腐敗行為的監察活動。廉政監察和行政效能監察在內容、目的和方式上有所不同。從監察內容看,廉政監察是監督檢查監察對象執行廉政法規的情況,著重解決以權謀私問題;行政效能監察是監督檢查監察對象履行職責的情況。著重解決失職瀆職的問題。從監察目的看,廉政監察的目的是加強廉政建設,促使監察對象廉潔奉公;行政效能監察是為了加強勤政建設,促使監察對象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從方式方法看,廉政監察主要以專項執法監察和查處案件為手段,對不廉潔行為進行查糾和懲戒,帶有事後懲治性;而行政效能監察以過程監督為主要方式,提出監察建議,堵塞制度漏洞,帶有事前預防性和事中糾偏性。廉政監察和行政效能監察也有共同之處,即:二者的實質作用均在於制約監察對象所握有的各種權力的運用,促進監察對象廉潔奉公、高效工作,保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正確貫徹執行。廉政監察和行政效能監察既相對獨立,又互為補充。
2、行政效能監察和執法監察的關係。
執法監察是監察機關依法對監察對象遵守和執行國家法律、法規以及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決定、命令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活動,是一種高層次的監督檢查工作。執法監察和行政效能監察在主體和依據標準上有所不同。從主體上看,執法監察的主體只能是行政監察機關。而行政效能監察的主體要廣泛的多,既包括行政監察機關,派出監察機構、派出監察人員,也可以是受行政監察機關委托的行政機關各部門的內設機構。從依據的標準上看,執法監察依據的是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和行政機關制定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範性文件,而行政效能監察依據的標準除上述外,還包括行政機關各職能部門制定的規章制度。從本質上講,執法監察只是開展行政效能監察的一種工作方式與手段,二者間不存在包容和併列關係。在工作實踐中,應註重用好用活執法監察的各種方式方法,增強行政效能監察的效力。
3、行政效能監察與行政效能建設的關係。
行政效能建設是基礎,具有全局性、長期性、穩定性的特點,而行政效能監察是保證行政效能建設得以落實的一個手段和措施。二者具有不同之處:一是主體不同,效能監察的主體是監察機關,效能建設的主體是各級行政機關。二是手段不同,效能監察的手段是通過監督檢查,發現漏洞並促進整改、提高效率;而效能建設是通過深化改革、科學管理、完善制度來達到目的。效能監察和效能建設既有聯繫又有區別,是相輔相成,互相促進,缺一不可的有機整體。
- ↑ 吳華春.我國行政效能及監察研究綜述.十堰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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