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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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協調是指對行政管理工作加以調節,引導各行政組織之間、人員之間互相協作,互相配合,以便齊心協力共同實現行政決策目標的活動。
行政協調包括以下三層意思:
(1)協調與外部環境的關係,增強行政系統的適應力、創新力。現代行政系統是一個與外部行政環境變化及信息要求相關的開放系統,它必鬚根據外部環境對自身的要求,調整政府職能體系與行政組織結構,以增強行政系統適應外部環境變化的能力。
(2)協調內部縱橫向的關係,以增強行政系統的協作力、整合力。政府行政系統,為增強適應外部環境變化的能力,必須協調自身內部的各種縱橫向關係,這種“縱橫向關係”,既包括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以及地方各級政府上下級之間的關係,又包括政府機關各部門之間的關係。
(3)協調內外部、縱橫向的人際關係,增強行政系統的凝聚力、驅動力。由於行政人員所居職位、所持視角、所具有的價值取向等不同,必然造成人際關係的矛盾和衝突。因此,必須通過有效的行政協調,消除彼此之間的隔閡、分歧,增強相互之間的理解、信任、支持,從而增強行政系統的凝聚力、驅動力,實現行政運轉協調。
- 1.對事的協調與對人的協調
從協調的對象上看,可以將行政協調劃分為對事的協調與對人的協調。行政活動總體上屬於執行性的活動,目的是事與事之間能得到合理適當的匹配。因此,必須明確各項事務在執行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確各項事務間的相互聯繫,必須對行政執行進行周密部署,區分事務的輕重緩急,正確協調好諸如中心工作與非中心工作,規範性的工作與突擊性的工作,上級佈置的工作與本級計劃的工作,相鄰單位的工作與本單位的工作等的關係,保證行政事務有條不紊、和諧有序地進行。人是行政行為的主體,行政協調突出表現在對人的協調上。組織與組織、個人與組織之間的關係,在一定的場合,也需要通過人際之間的溝通加以理順。人際關係的協調,必須以符合黨和國家的根本利益為原則。
- 2.內部協調與外部協調
從協調的範圍看,行政協調有內部協調與外部協調之分。內部協調是指行政組織自身的協調,行政組織自身的協調是個十分複雜的問題。以行政組織之間的協調為例,作為實現行政管理的工具,行政組織是一個日益複雜的系統,需要有機地進行協調,既要遵從上級集中統一指揮的原則,又要儘可能地發揮下級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在集權與分權之間,尋找一個最佳結合點,而這就需要進行協調。
外部協調的範圍十分廣泛,從廣義上說,外部協調實際上就是行政組織與社會發生關係的體現。當今社會的發展使行政組織越來越直接、廣泛地介入社會生活,承擔著管理社會的任務。但行政組織本身又是從社會中產生的,其發展趨勢又必須逐步回歸到社會中去。行政組織與社會之間是一種互動的關係。從狹義上說,外部協調是指行政組織與國家政權建設的關係,指行政組織與其他國家政權機關、政治組織的關係。
- 3.認識性協調與利益性協調
從協調的內容上看,行政協調有認識性協調與利益性協調之分。在行政執行過程中,各個具體的執行主體,由於各自的知識水平、能力結構、心理素質、價值觀念等的不同,對於同樣一個行政目標,可能產生不同角度、不同程度的理解,並通過一定的態度、情緒、作用反映出來。有時,這種不同認識會直接影響到行政行為的和諧齊整,需要進行協調。認識性協調的成效主要取決於合情合理的講解敘述、耐心細緻的思想教育和循循善誘的工作方法。行政行為能產生一定的行為後果,總會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涉及執行主體的物質利益需求,充分調動執行主體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是行政協調的根本目的。所以,必須正確處理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三者的關係,正確處理長遠利益、全局利益與眼前利益、局部利益的關係。公共行政行為,必須以實現國家利益為重,以服從長遠、全局利益為重;同時,又兼顧集體與個人利益。而在處理個人利益之間的關係時,應本著社會主義團結互助的精神,儘可能照顧到方方面面,提倡整體協作、謙讓友愛、犧牲奉獻精神。
- 4.促進式協調與糾偏式協調
從協調的性質上看,可以將協調分為促進式協調與糾偏式協調。在行政執行中,由於某些部門或個人成績突出,如行政人員提出行政革新併在工作中取得成效,使得各部門在執行進展上拉開差距,這種不平衡是新生事物的必然表現,代表著事物向前發展的方向。這時,領導的協調就必須旗幟鮮明地支持先進,積極地採取各種方式、各種手段來鞭策後進,通過積極的促進來達到新的平衡,但不能為了強調平衡而因循守舊。在行政執行過程中,某些部門或個人從局部的利益出發來考慮問題、處理問題,違反行政規範,破壞整體利益,給全局工作造成損失。對此,領導的協調就必須做到是非分明,認真負責,果斷勇敢,徹底消除這些破壞性的消極因素,通過嚴肅的糾偏來維護正常的秩序,決不能無原則地調和矛盾,姑息遷就。
- 5.合作式協調與應變式協調
從協調的方式上看,可以將協調分為合作式協調與應變式協調。一級行政組織管轄若幹個職能部門,每個職能部門都有明確的崗位職責,但這種職能分工並非畫地為牢,各個機構並非各自為政,而是形成一個有機整體,各職能部門服從於整體的行政目標。許多行政行為存在於各個部門相互關聯的生長區間,帶有綜合性質,即使以一個職能部門為主的行政行為,也會引起其他部門的連鎖反應。這些行政行為,不僅需要縱向層級的樹型溝通,而且講求橫向的、彼此貫通的輻射溝通。它們需要多個部門的齊抓共管,共同合作,需要有機地進行協調。
在具體的決策過程中,有可能某些決策先天不足,但在決策範圍內又無法驗證自身缺陷,一旦付諸實踐,就顯現出不合理;亦有一些決策原本是正確的,但由於社會實踐的諸要素髮生了變化,為了適應社會實踐內在規律的要求,行政決策必須相應地進行調整修正,必須進行應變性協調。這種協調還可分為積極去調查研究、發現問題、進行調整的主動性協調和遇到矛盾、由下級反映上來而進行處理的被動性協調。
- 6.會議協調與非會議協調
從協調的途徑來看,可以將協調分為會議協調與非會議協調。會議協調是經常使用的一種協調方式,可以具體通過座談會、討論會、彙報會等形式進行。協調會議應吸納與行政行為有關的組織及其人員共同參加,顧及方方面面的權利和利益,具有防止獨斷專行的功能。協調會議圍繞特定的行政主題,面對面地反覆進行溝通,開拓思維視野,促進思維震蕩,具有集思廣益的功能。協調性會議對於有關會議資料、討論的計劃要點、提出問題的內容方式、討論的程式範圍等都要事先充分準備好,要杜絕那種不計成本、無端耗費的會議,要防止責任不明;互相推諉的會議。
會議性的協調都是正式的,而非會議性的協調既可以是正式的,也可以是非正式的。非會議性的協調方式很多,可以因人因事制宜進行。非會議性協調可以通過人員的個別交談、廣播電視等新聞媒介進行,也可以通過由有關人員在簽呈文件上共同簽字以表瞭解的方式進行。
行政協調的主要作用在於解決各部門之間和人員之間所發生的磨擦、矛盾和衝突,保證決策目標的實現。具體作用表現在:
(1)可以使各行政部門和行政人員在工作上密切配合、和諧一致,避免內耗和互相衝突。
(2)可以促進各行政部門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等行政資源,精簡和優化辦事程式和環節,提高行政效率。
(3)有助於各行政部門和行政人員樹立整體觀念和全局觀念,有利於公共行政管理活動的有序進行。
(4)行政協調有助於將分散的力量集中起來,從而產生整體的“合力”。
1.出發點的整體原則。良好的協調開始於正確的觀點和健康的態度。根本的準則則要從國家、民族和人民的利益出發。具體工作中則要求從大局出發,以整體利益和總體目標為基本準則。協調過程中的一切妥協和讓步都是在這些前提之下進行的。
2.計劃的周密原則。在行政實施之前的計劃階段就應做到未雨綢繆,考慮到將來各項活動之間可能發生的關係,預先有所準備,免得臨時抱佛腳。
3.領導者的自覺原則。一個行政組織主要負責人的洞察力和領導能力,對行政協調起著關鍵作用。所以,行政領導者要能主動發現問題,及早進行解決。解決過程中既要註意微小變化,又要抓住關鍵部位。
4.工作人員的參與原則。行政組織各部門的每一個成員都應清楚地瞭解組織從事活動的目標、方針、政策和標準等,並能積極地參與和實踐,這樣才能達到有效協調。
5.溝通渠道暢通原則。溝通是協調的基礎,組織機構決定著支配所有命令路線、信息傳遞和關係模式的框架,機構的設置要有利於協調過程中部門與部門之間、人與人之間的直接接觸,確保彼此之間的相互溝通。
6.內外關係的動態原則。一方面,行政組織內部的活動是經常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發生一些變化的,另一方面,行政組織外部的環境因素也處在不斷的變動狀態之中。因此,行政組織要經常註意內部各部分之間及其與外部相關因素之間的變革,不斷地進行協調。
企業行政關係協調的內容主要有以下方面:
(1)企業內部關係的協調
內部關係包含兩個涵義,一是指行政部門本身工作關係,二是指企業內部各種關係。行政部門內部,若要充分調動每個員工的積極性,做到既有明確分工,又能互相配合,拾遺補缺,始終保證行政部門這部機器的高效正常運轉,就需要協調作為潤滑劑。從企業內部講,各部門之間理順工作關係和工作程式,完善運行機制,使之能緊緊圍繞中心任務和總目標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內部關係的協調是行政部門協調工作的重頭戲,應下大力氣抓好。
(2)企業左右關係的協調
左右關係的協調是指本企業和其他單位之間的協調。按照系統論觀點,一個系統總是存在於一個更大的系統之中,它要和其他系統發生千絲萬縷的聯繫,絕對封閉的系統是不存在的,在改革開放的年代,這種橫向的協調尤其重要。左右之間關係的協調包括本企業與兄弟單位間的協調,本企業與友鄰單位的協調,本企業與協作單位之間的協調等等。左右關係的協調主要是運用公共關係的原理,建立良好的橫向關係,平等互利、和衷共濟、共同發展。
(3)上下關係的協調
上下關係即縱向關係,本企業與政府的企業管理機關,本企業與下屬單位或業務部門之間的關係。上下關係的協調也是管理層次之間通過信息傳遞實現雙向溝通,上下協調一致。其主要任務是對下級通過開會、發文件等形式,使下級的思想、行為能夠統一到正確軌道上來,進而統一步調,完成共同的目標和任務。對上級,通過請示、彙報等形式,把企業的情況和需要政府部門幫助解決的問題,向上反映,達到協調一致的目的。
(4)領導之間關係的協調
領導人之間由於各人認識上的差異和分管不同工作的局限,往往會對同一問題產生不盡相同的看法,行政部門要在自己的職權範圍內主動向領導成員,特別是主要領導全面反映情況,溝通不同意見,努力協調好領導成員之間的關係,使意見統一到正確軌道上來,以利於把握全局,密切配合,促使問題的解決和工作的順利進行。
(1)調節功能
企業行政協調可以有效地調節企業與外部單位以及企業內部的各種關係,保證企業的經營活動有一個和諧的內外環境。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同外部單位(例如主管單位、政府部門、同行企業、科研單位等)及企業內部各部門之間的聯繫愈來愈密切。因此,只有通過企業行政協調不斷調節企業的內外關係,才能取得多方面的支持與合作,順利實現企業的目標。
(2)優化功能
在企業行政管理活動中,通過科學地分配人力、物力和財力,就能夠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企業行政協調可以根據企業生產目標的需要,加強管理的規範性和計劃性,減少盲目性,促使企業內部的人力、物力、財力達到最佳配置,從而提高生產效率,增進經濟效益,減少不必要的浪費。
(3)規範功能
企業行政協調可以明確規範各個部門的職權和責任,使它們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彼此分工、相互配合。如果企業行政管理不規範,就會出現思想不統一、行動不一致的混亂局面。企業行政協調不僅可以有效地理順各種關係,化解各種矛盾,調和各種衝突,還可以統一思想,統一行動,使企業的行政管理活動規範化和有序化。
(4)凝聚功能
企業行政協調可以極大地增強企業凝聚力,使企業內部的各個部門、人員之間密切配合,團結協作,消除工作的脫節和重覆。工作的脫節會延遲企業目標的實現,而工作重覆則是人、財、物的浪費。只有通過及時有效的企業行政協調,才能使企業的部門之間、人員之間互相溝通,增進瞭解,培養出團體精神與合作意識。
在企業行政協調過程中,由於運用的方式,針對的對象以及權力大小的不同,行政協調的方法也各不相同。就當前企業行政管理而言,常用的協調方法有以下幾種:
1、會議協商法
會議協商法是指通過召開各種形式的會議來組織力量、佈置工作,協調各級部門、各級人員之間的關係,以達成共識、解決矛盾。會議協商有兩種形式:
(1)座談工作的會議
這類會議是進行多方溝通的一種形式,主要內容是通過上下級部門的溝通和平級部門之間的交流,對企業各部門的規章制度、工作方法、執行措施和辦事程式,進行深入的探討,以達到互通有無,取長補短的目的。此外,工作座談會還可以使與會各方增進瞭解,減少矛盾,保證企業各項工作得以協調有序地進行。
(2)解決問題的會議
針對工作中出現的某一問題展開討論,尋求解決問題的可行方案。這類會議要求:
①會前要做好調查研究,對可能出現的情況,制定出相應的解決方案;
②會要有議,議要有決,討論的每件事情都必須及時處理;
③會議的組織者要有一定的權威性,使協調工作能夠順利執行;
④會後進行追蹤檢查,防止會上制定出的方案在執行中走樣。
會議協商法是企業行政協調的一種有效方式,它可以提高協調工作的效率,避免不必要的浪費。但是這種方法也容易產生相互推誘和扯皮的現象,無法使問題徹底解決。所以,會議的主持者必須註意多方面的意見,認真引導,統一認識。
2、總體平衡法
在規模龐大、功能複雜的現代企業中,企業行政協調的關鍵在於總體平衡。這種企業組織層級複雜,專業分工細微,業務跨度大,惟有通過總體平衡的協調方法,才能使企業與社會之間以及企業自身各部門之間維持一種穩定合理的關係,從而促使企業健康、持續、和諧地發展。總體平衡的協調方法需要處理好企業外部環境與內部有效管理的平衡,企業管理幅度與管理層級的平衡,企業的部門改革與整體發展的平衡,企業各部門職權、責任與利益的平衡以及企業的管理部門與生產部門的平衡等。
企業的總體平衡是一種不斷調整的動態平衡。它要求行政協調者具有全局觀念和清晰的思維能力,能夠在紛繁複雜的社會條件下,排除障礙性因素,理順企業與外部環境之間以及企業內各部門之間的關係,以加強企業多部門、多方向的協作,使企業在動態的平衡中實現預定目標。
3、信息溝通法
它是指通過交流信息、傳遞資料、傳閱通報和文件、發佈公告、張貼佈告等形式,促使企業有關各方及全體成員瞭解事實真相,互相信任,最終精誠合作的協調方法。在瞬息萬變的信息社會,依靠信息進行組織管理己成為現代企業的一個重要特征。如果企業內部信息渠道不暢,會造成企業各個成員缺乏必要的溝通,各個部門也無法把握工作目標的進展情況,從而使整個企業陷入信息失靈、管理失控和效率低下的局面。
現在的許多企業己經開始建立形式多樣的信息系統,運用信息交流的方法來開展企業行政協調工作。企業行政管理的實踐證明,通過信息溝通不但可以使企業內部分工合理、協調一致,而且也是使整個企業統一意志、統一指揮、統一行動,提高效率,實現企業行政管理效能的重要保證。
4、分工負責法
分工負責是指按照責任大小合理分工,明確規定企業各職能部門或者各個成員的職責範圍,將其職權和責任密切相連、有機統一,使它們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從而防止推誘扯皮現象的發生。這種協調方法的目的在於避免產生無人管理的問題,做到出現矛盾和衝突時,有明確的規章制度可以遵循,並能夠以此為根據迅速加以解決。
在企業行政協調中,針對各部門之間出現的矛盾,必須實事求是地進行調查,使有關各方明確分工和責任,做好自己份內的工作,以保證企業總體目標的實現。分工負責的協調方法要求:
(1)分工明確
企業各個部門、各個職位都有專人管理和負責,避免有事無人管理、無人負責現象的發生;
(2)權責相稱
賦予多大的權力,就要承擔多大的責任。反之亦然。任何無權有責、有責無權、權責不一的現象,都會破壞企業行政管理總體功能的實現;
(3)協同合作,解決問題
企業各部門分工不分家,雖然責任必須明確,但是出現問題時仍然需要有關各方共同協作予以解決。
5、統一思想法
企業各個部門的組成人員由於受諸多因素的影響,對企業經營管理目標的理解不可能是整齊劃一的。這種思想上的分歧和認識上的差異將不可避免地反映到各自的管理工作中去,導致成員之間在行動上相互脫節,危害企業的整體利益。為了保證企業總體目標的實現,需要通過開展深入細緻的思想教育工作,用說明、引導等多種方法來統一認識,達到既充分發揚民主又統一思想的目的。
在我國,企業既要擔負巨集觀管理體制的轉軌,又要面臨內部機制的變革。特別是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新舊體制的衝突,不斷反映到職工頭腦中,就會產生各種各樣的思想問題。因此,只有扎扎實實地做好企業成員的思想工作,協調好各個部門以及各成員之間的關係,才能使上下齊心,共同努力,保證企業順利轉型。
6、中介協調法
這是對於牽涉面小,不太複雜問題的協調方法。採用這種方法,行政協調者不必直接包攬,而是以中介人的身份為有關各方牽線搭橋,使之瞭解問題的性質、上級領導的要求以及解決問題的質量時限要求,至於具體問題,則由有關方面自行協商解決。
7、文件協調法
這是通過發佈各種政策性、制度性文件等形式,來規範各方行為,促其按章辦事,達到統一行動的目的。文件協調的另一層涵義是,企業行政部門要嚴把發文關。有時候某個部門牽涉到有關幾個部門的問題時,不與有關部門協商便單獨發文,結果造成工作失誤和其他部門的不滿。因此對於應該幾個部門共同下發的文件,要組織他們協商討論,達成共識,聯合擬制,制止單獨下文。
8、強制協調法
強制協調適用於有直接隸屬關係的協調。這種協調是必須堅決照辦執行的,沒有討價還價餘地,這種以領導指示或上級發文形式的協調直接反映了領導機關和領導的意志,具有權威性。採用這種協調方式,直接有效,便於處理緊急情況,是其他協調方式無效後的一種補救方式。
9、相機協調法
有些問題由於其本身的不確定性,不能要求有一種固定不變的協調方法,因此要根據不同的情況,臨時採用不同的方法靈活處理。
①通過理解有關行政目標、行政政策和行政法規,並以此作為共同努力的方向和行動的依據實現協調;
②通過行政監督實現協調;
③通過各種有效的溝通方式,真實地傳遞各種信息實現協調;
④通過行政計劃實現協調;
⑤通過行政分工實現協調;
⑥通過各種部際委員會實現協調;
⑦通過有關咨詢機構的工作實現協調等。
行政協調與行政控制是有區別的。行政控制是針對行政活動中計劃的實施與計劃的標準之間差異或背離現象而採取糾正或剋服的行動;行政協調則是強調在各個行政組織或部門之間的和諧化、合理化,其目的是為了獲得一致的關係,進而達成行政目的。就行政協調與行政溝通的關係來看,行政溝通可以說是行政協調的必要手段,而行政協調則可以看作是行政溝通的結果。可見,行政協調是有其內在的質的規定性的,不能與其它行政管理職能混為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