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攤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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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攤經濟是一個較廣泛的概念,大意是指通過擺地攤獲得收入來源的一種經濟形式,由於其合法性存在爭論而被視為城市裡的邊緣經濟形式。
“地攤經濟”的放開,分為兩種:一是對於已有的街邊小店,不用受制於室內空間,可以將生意延伸到路邊,在不增加租金支出的情況下,能多做生意,這樣的“加法”對於小微店鋪而言,很可能是助力其活下去的營養劑;二是對於想要做點小生意的人,由於“地攤經濟”門檻低,不用承擔店鋪租金壓力,即便沒有資本沒有學歷,也可以從支個小攤開始“從0到1”的創業嘗試。
人類發展“地攤經濟”由來已久,最早可追溯到原始社會的物物交換。馬克思主義經濟學者認為,商品交換(早期地攤經濟),是因為人類勞動分工的存在和個體生產力的差異。偶然的物物交換與自發擺地攤,同屬商業,均因勞動需要,最終都是為了滿足生活需要。而真正將擺地攤上升到擴大就業,改善民生的高度,則是在改革開放以後。上世紀80年代初期,國家為“發展生產,搞活經濟,滿足需求,擴大就業”,向個體經營戶租賃鋪面、櫃臺,允許擺設攤點、走街串巷、流動收貨,既解決了待業青年的就業問題,又發展了民營個私經濟。現今的地攤不光便利市民購物、緩解就業壓力、增加國民收入還極大地增強了社會創造力,豐富了城市文化結構。“地攤經濟”對社會的積極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地攤經濟”緩解了就業壓力。擺地攤運營成本少,就業門檻低。而且行業和門類廣,包容性強,對文化層次較低、缺少專業技能等在就業競爭中處於劣勢的城市下崗人員、進城務工人員以及經濟基礎薄弱的創業者,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它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下崗職工、進城務工人員和一部分就業困難的大學畢業生的工作問題,緩解了就業的壓力,具有積極的社會意義,有利於創建社會文明和和諧社會。
其次,“地攤經濟”滿足了低收入階層的消費需求。在城市化發展過程中收入差距不斷拉大,低收入階層的購買力較小,對商品的價格需求彈性較小,對於購買相同質量的商品,消費者會更傾向於以更低的價格購買。地攤商品相對較低的價格正好滿足了這部分人的需求。這也是地攤經久不衰的內在原因。
再次,“地攤經濟”為低收入家庭提供了一定的經濟保障,有利於家庭和諧穩定。地攤攤主多數來自生活相對貧困的家庭,他們不可能完全依靠政府福利和社會救助生活。擺地攤成為他們謀生的手段之一,每天的盈餘可以作為家庭的經濟來源,穩定了家庭收入。這無疑對社會穩定有著積極的意義。
最後,“地攤經濟”豐富了城市的文化結構。地攤能夠營造一種特殊的城市街頭文化。攤點上擺放的物品常能體現一地的風土人情,不論是生活區、鬧市地段、還是旅游景點,都能夠讓市民與游客感受地方的特殊風味。同時,地攤也給市民休閑娛樂提供了新去處。現今的“地攤經濟”不僅僅是一個商業聚集,更是一道人文景觀,用他獨特的形式與內容豐富城市文化,展現城市風采。
不容置疑,“地攤經濟”存在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不良影響也客觀存在。“地攤經濟”在繁榮市場、方便市民生活的同時,也給城市的交通、環境以及城市管理帶來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首先,地攤經營影響市容,容易造成環境污染。地攤經營者往往選擇擺在交通主幹道兩則、人流量大的商業中心區或者居民區聚集的地方,攤點毫無章法的隨意擺設會影響到交通的通暢,也會影響到城市的整體市容。在擺地攤的過程中也會給環境造成污染,果皮、塑料袋隨地丟棄,燒烤濃煙四溢,小商販的吆喝叫賣聲嘈雜無章。這都嚴重影響了城市的整潔和美觀。而且,攤主為了經濟效益往往會經營到深夜,這嚴重影響了街道居民的正常生活。
其次,地攤經營給城市社會治安增加了難度。地攤經營往往交易標的較小、交易地點和交易時間不固定、相關的法律規章制度難以進行細緻的規定,這些都增加了對地攤經營行為的管理難度。有的地攤經營者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越過政府管理敲門劃定的經營地界擺攤設點;有的小商販為了占據有力位置相互競爭甚至大打出手,自己受傷的同時還傷及無辜的市民;有些法律意識淡薄的經營者甚至以武力對抗城管工作人員管理,給社會治安工作帶來一定的困難。地攤經營地域多是開闊的空間場所,客流量大,人員龐雜,多有閑散人員聚集,難以進行有效管理,時有失竊行為發生,這也使市民與攤主的財產安全受到威脅。
最後,地攤經營者在交易中損害消費者利益的現象時有發生。地攤上售賣的物品大都為一些低檔的廉價商品,其中不乏假冒偽劣產品,質量難以得到保障,產品和服務也不受相關部門的監督,一些不法商販為了求的更大的眼前利益而欺騙消費者,缺斤少兩,以次充好的現象時有發生。而且由於地攤的流動性,商品售賣者對商品質量缺乏售後服務意識,一旦出現不誠信交易,消費者權益很難得到保障。
縱使地攤經濟給城市發展及居民生活帶來上述種種外部成本,但它的社會收益性亦不容忽視。
1、便利市民的就近生活購物,降低交易費用。調查發現大部分市民對地攤經濟的存在給與了肯定的態度。在居民小區的聚居地設置早市、夜市,在行人較多的路邊、道口、工棚區等售賣日用品,而且最佳銷售時段掌握得特別好,這些都大大方便了消費者。他們可以在晨練結束或下班時以較低的價格順便買回蔬菜、瓜果、糧油及其他各種小商品。地攤流通費用低,不需要購置固定資產,不用租店鋪,幾乎不用納稅,只需少量流動資金就可靈活經營。同質商品售價較正規商場低,消費者可以較低的費用獲得較大的效用,節省雙方的交易費用。
2、迎合低收入階層的消費,是對城市消費層次的有利補充。“地攤經濟”也是市場經濟的組成部分,城市化發展過程中收入差距拉大,低收入階層購買力低,對商品的價格需求彈性較小,買東西時對價格精打細算,地攤商品相對較低的價格正好適應了這部分人的需求。這也是地攤經濟長期存在的市場依據。
3、促進低技能人員就業。經濟學有一個不太輕鬆的話題:窮人經濟學。也就是研究如何幫助窮人擺脫貧窮的經濟學。市場經濟條件下對一些既無資本又無技術的窮人來說,選擇到有市場前景的地方做小攤小販是無奈而又積極的生存行為。只要城市化進程中有大量窮人存在,而某些窮人又不甘於貧窮,那麼現代發達城市的地攤經濟就不會消失。允許城市存在地攤經濟,實際上就是給低收入人群通過自身努力改變生存狀態的機會。它可以解決農民工、下崗職工和一部分就業困難的大學畢業生的工作,拓寬了就業渠道,促進社會和諧和穩定。
4、豐富城市文化。日本經濟學家青木昌彥指出,一些不入流的經濟形式,卻是多姿多彩的經濟馬賽克。攤販經濟能營造一種特殊的城市街頭文化,讓游客和市民感受地方的特殊風味。北京、上海等地興起的“創意市集”就是一群有才華的藝術家在一個固定的地方集體擺地攤,展示出售自己的作品和創意,就是地攤文化的一種升華。
“地攤經濟”是一種頗受爭議的經濟形式。由於其有彙集大量人流擾亂市民生活;攤主以次充好損害市民消費權益;攤位雜亂無章阻礙交通;稅收優惠扭曲市場經濟競爭規則;攤主之間和攤主與城管之間矛盾嚴重等負面影響,曾一度受到政府部門的打壓。但“地攤經濟”沒有在嚴打嚴壓的環境下消聲滅跡,而是像小草一樣頑強地生存了下來,究其原因還是因為它在產生負外部效應的同時,為社會帶來了很多收益,其中很大一方面是對就業的促進作用。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一章總則規定:國家把擴大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位置,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堅持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的方針,多渠道擴大就業。
擺攤行為正是低收入人群在生活所迫下,為改變現狀而自主選擇的一種創業形式,無形中響應了就業促進法的號召。
“地攤經濟”的就業作用,除了幫助攤主解決就業問題外,還給一些有商機頭腦的人員提供了就業渠道,來自湖南的馬樂平創業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2005年,馬樂平獨自一人從湖南老家來到深圳,剛開始,他和其他攤主一樣,在街頭擺小攤,賣玫瑰花、手機配件、奶茶等,後來馬樂平嗅到了商機。馬樂平有網上搜集信息的習慣,他認為存在很多像他這種喜歡在網上尋找信息的人,於是他創辦了地攤QQ群,在群里與來自全國各地的網友討論貨源的供給以及銷售情形。後來,他還創辦了“地攤人”論壇,在論壇里,攤友之間可以互幫互助,可以傾訴酸甜苦辣的擺攤經歷,瞭解貨源供給信息等。現在,馬樂平的“地攤人”論壇被人們熟知,在百度輸入“地攤”兩個字,馬上可以找到他。在全國所有地攤網中,他的論壇位居第一,每天訪問量已達700人。除了“地攤人”論壇外,還有各個地區的地攤聯盟、地攤網等,這些都是由於地攤的出現,給個體戶帶來的創業機遇,使地攤經濟與網路經濟結合的結果。
城市化是解決我國二元經濟轉化和“三農問題”的重要舉措。而大量流入城市的農民是一群特殊人群,需要特殊的就業條件和崗位,適當地允許部分進城農民擺攤,有利於解決這部分特殊人群的就業問題。根據2004年的農民工數據,北京市有流動人口350萬,期中66%是農民工,其中半數以上從事服務行業,流動商販是許多人的謀生手段。因此,如果完全禁止擺攤,將會引起大量農民迴流,尤其是在全球經濟危機的失業高峰時期。若政府在這嚴峻的關頭,適度為“地攤經濟”鬆綁,一定程度上幫助農民工就業,將會適度防止農民工迴流。
由於“地攤經濟”的兩面性,政治界、學術界對地攤是否鬆綁的看法不一,但仍有大部分人支持地攤經濟。據《中國青年報》報道,有一家網站專門對“地攤經濟”進行了民意調查,結果大部分人表示支持,只有4.08%的人反對“地攤經濟”。那麼如果對“地攤經濟”鬆綁,“地攤經濟”有沒均衡點呢?均衡點在那裡呢?下麵我們將進行“地攤經濟”的博弈分析。
在博弈模型中參與者是兩個相同的中低收入者A和B,策略是擺攤與不擺攤。在政府對“地攤經濟”管制下,攤主仍堅持經營,則收益都為10;如果一人選擇擺攤,另一人不擺攤,則擺攤者收益為10,不擺攤者收益為0;如果兩人都選擇不擺攤,收益都為0。該博弈的支付矩陣如圖1。
該博弈只有一個納什均衡,即(10,10),也就是兩個人都擺攤。在現實經濟中擺攤者有很多,假定有N個擺攤者,這N個人選擇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策略,最終的均衡點將會是N個人都擺攤。
但正如上面所說,擺攤會帶來一系列的負面影響,政府部門必定會對“地攤經濟”進行管制。因此政府部門與擺攤者進行博弈,擺攤者以自己的利潤最大化,政府部門以社會福利最大化。擺攤者的策略集合是擺攤、不擺攤,政府部門的策略集合是監督、不監督。假設政府監督付出成本C,政府不監督的成本為D(環境污染等成本)。假定政府監督下,攤主繳納給政府部門的費用為E。在上述假設下,政府部門與擺攤者博弈的支付矩陣如上表所示。
如前所述,因為擺攤的經濟負外部性,只要擺攤存在,政府必然管制,所以策略組合(D,10),也就是擺攤,同時不受管制在現實生活中不存在。所以在支付矩陣中,若10<E,則納什均衡為(0,0)攤主不擺攤,政府部門不管制;若10>E,則納什均衡是(C,10-E),即攤主擺攤,同時政府部門進行管制。
地攤經濟的規範策略
從政府部門與攤主之間的博弈分析可知,若政府認為“地攤經濟”對社會效益的損害過大或監督成本過大,政府則可以通過提高收取監督費用,使攤主們完全退出地攤市場,最終達到(0,0)的納什均衡。但若政府認為“地攤經濟”帶來的就業幫助和方便市民等積極影響大於負面影響,政府則可以使監管費用E維持在一定水平,使擺攤的收益和成本達到最優。
在當前經濟形勢下,給“地攤經濟”一條生路,無疑可以解決低收入者的謀生問題,政府的就業壓力問題,還有城管的“減負”問題,所謂一石三鳥。適度發展“地攤經濟”,政府部門可以對“地攤經濟”進行以下幾個方面的監管,使“地攤經濟”規範運作。
1.攤主身份合法化。
2.規定准入準則和稅收起點,防止大量人員涌入“地攤”行業。
3.分時段經營,規定無管制時段。
4.分區域經營,劃分禁止、相對禁止、非禁止經營區域。
5.時段和區域相結合。
6.授權管理部門,倡導“驅趕型”向“服務型”轉型的管理理念。
市民
大部分逛街的人,則樂意看到地攤的增多。市民陳小姐表示,地攤的出現,使自己購物多了選擇餘地。加上現在很多店面關門都很早,南昌夏天入夜晚,小攤上的東西一般比較實惠,豐富了購物內容。
環保部門
擺地攤凸現的種種擾民的問題也不容忽視。地攤隨意擺放使道路交通變得擁擠,與此同時,攤主們隨意丟棄貨物包裝盒、一次性飯盒,以及油污垃圾等,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環衛工人的工作量。
社會學家
社會學家王明美認為,地攤經濟,是人類最原始,也是最有生命力的商業活動之一,它繁榮了經濟市場,彌補了老百姓購物的一段空白點。雖然地攤市場何去何從,我們無從定論,但是,已經有越來越多的聲音開始希望能在城市的規範化與民生實際情況之間去尋找到一個最佳的結合點。他說,並不是說一個整齊劃一、整潔有序的市容環境,就是一座好城市的標誌。對於地攤經濟,政府管理部門不應該只想到禁止,應當從人性化考慮給予引導,城市應該為地攤一族鬆綁。
“城市化是經濟發展的必由之路。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大量的人員流入城市謀生是不可避免的,而城市人群也需要城市提供不同層次、不同時間、多元化的服務。更重要的是,從小商販和外來人員的角度,到城市勞動謀生是他們基本的生活方式。”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中心研究員李國慶對《中國經濟周刊》說。
上海社科院社會調查中心主任楊雄也表示:“目前,我國城市管理的理念還是計劃經濟時代的,這體現在單純的追求城市管理的潔凈、整齊,採取一刀切的管理方式。這種形式主義的管理方式,沒有考慮到老百姓不同層次的消費需要,也沒有考慮到我國現階段的經濟發展水平。”楊雄說,事實上,即使在世界最發達的、最現代化的城市,也沒有消滅城市街頭的攤販和流浪者。無論是紐約、倫敦、還是巴黎及其他城市,都有小攤販、集市、夜市、周末市場、跳蚤市場,庭院銷售等各種以不同形式為城市個體經營者提供自由經濟活動。比如在南韓,小攤被稱為“道路文化”,很多南韓攤主將小卡車改造成“包裝馬車”,出售各種壽司、日用品、服裝等。不過,南韓政府對擺攤的地點、營業時間、經營範圍也有嚴格的限制。
著名經濟學家厲以寧指出,小攤販也很需要就業,如果把他們管得太緊,矛盾會更尖銳,不利於穩定。要管理好“地攤經濟”,還要相關部門把眼界放寬一點,創新工作思路,從不同階層公眾的需要出發,儘可能多地換位思考,多走訪一些商販,聽聽他們的意見。然後,在便民利民、維護城市形象的前提下,制定出一個合適的規劃,把“地攤經濟”改造為一個具有本地特色的群眾休閑文化產業,把“地攤經濟”整編成“正規軍”,讓“地攤經濟”不僅規範有序,而且走上特色化規模化發展之路。
政府官員態度
四川省政協委員張平建議,城市應為小商小販“鬆綁”,允許市民在指定的時間或區域占道、占地擺攤經營,並恢復夜市,幫助低收入 群體和失業人員度過經濟“寒冬”。當地一家網站專門就此進行民意調查,結果絕大部分人表示支持,只有4.08%的人表示反對。
2020年6月2日,微信支付面向平臺所有使用面對面收款的微信支付小商家發佈“全國小店煙火計劃”,線上下線上一體化、福利補貼、商家教育指南、經營保障支持方面輸出四大全新數字化政策。
京東啟動“星星之火”計劃[2]
2020年6月2日,京東發佈“星星之火”地攤經濟扶持計劃,從保供貨、助經營、促就業三方面入手,組織超過500億的品質貨源,為每個小店提供最高10萬元無息賒購,全力支持地攤和小店經濟。預計該計劃將服務百萬個便利店+百萬家地攤兒,為超過500萬人的就業提供供應鏈和服務支持。
2020年6月2日,蘇寧推出“夜逛合伙人”地攤夜市扶持計劃,涵蓋以下5點。
1、蘇寧全國“當日配”1000億本地化直供可追溯優品貨源,涉及本地特產、生鮮、原產地、小百貨等品類。
2、蘇寧開放全國家樂福、蘇寧小店門店10000個冷櫃倉儲服務,夜市攤主可申請3公裡內的免費冷鏈倉儲服務。
3、蘇寧免費開放直播以及社群平臺,為夜市攤主提供一鍵直播培訓為夜市攤主提前蓄客並給予10億直播紅包支持。
4、蘇寧提供20億夜市啟動資金的低息扶持計劃,為夜市主在資金上提供全力保障。
5、對全國所有政府指定的夜市區攤主全部給予開放上述扶持政策。
成都率先推行地攤經濟獲認可
2020年3月15日,成都出台“五允許一堅持”服務措施,在保障安全,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不侵害他人利益,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潔衛生的前提下,允許商販占道經營。[4]
之後,3萬餘名城管和協管人員走進街道、小區、市場、商鋪,講政策、聽建議、解難題;環衛作業單位加強臨時占道區域的環衛和消毒工作,確保垃圾日產日清,杜絕污水橫流。截至5月22日,成都全市增加就業崗位10萬個以上,中心城區餐飲店鋪復工率超過98%。全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秩序總體良好。[4]
這一探索得到中央文明辦的關註。中央文明辦明確,在今年全國文明城市測評指標中,不再將占道經營、馬路市場、流動商販列為文明城市測評考核內容。[4]
2020年5月28日,《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關於建立城市管理“八項機制”深化柔性管理服務助力“六保”任務落實落地的意見》正式發佈,深入推進柔性管理服務。“五允許一堅持”的升級版對原有措施進行細化和補充,包括建立攤點攤區設置引導、商販攤主清潔衛生責任、群眾投訴現場快速處置、商販攤主容錯糾錯、商販攤主榜樣示範、商販攤區擇優拓展、攤區安全防護、城管巡查服務等。[4]
鄭州現後備箱集市[5]
隨著“地攤經濟”興起,鄭州不少市民開著私家車來擺攤,打開後備箱直接變攤位。一位女攤主稱,自己是上班族,現在利用業餘時間來擺攤,增加點額外收入,每天營業額差不多有1千元。
法國
法國的“跳蚤市場”要求小攤販們定時、定地設攤,輪流舉辦,這樣可以減少擺地攤對交通造成嚴重的堵塞和對環境造成巨大的污染。
南韓
在南韓,地攤被稱為“道路文化”,很多南韓攤主將小卡車改造成“包裝馬車”,出售各種壽司、日用品、服裝等,成為南韓一道獨特的文化風景線。南韓還成立了“小攤業主協會”對地攤經濟進行管制,同時解決一些小攤販們的問題。小攤主們也自發成立了“全國攤店業主聯合會”並擁有自己的網站,互相交流經驗。
香港地區
在我國香港地區,就有以九龍旺角、佐敦等地為代表的廟街夜市,每天都是人流不斷,併成為香港的一大文化特色。據介紹,僅臺灣地區就有攤販44 萬餘人。南京市在幾年前已採取措施對地攤經濟進行管理。通過對流動攤販採取“十二分制”考核,對於分數被扣除者實行強制取締。在規範了地攤經濟的同時,又使經營者有一種很強的社會責任意識。
有必要叫好嗎?買東西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