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八條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新國八條是2011年1月26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再度推出八條房地產市場調控措施(下稱“新國八條”),要求強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國務院前總理溫家寶2011年1月2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
會議指出,自去年4月份《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印發後,房地產市場出現積極變化,房價過快上漲勢頭得到初步遏制。為鞏固和擴大調控成果,逐步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繼續有效遏制投資投機性購房,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必須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會議確定的相關政策措施,全稱為《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簡稱“新國八條”。
會議確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一)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責任。地方政府要切實承擔起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責任。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並於一季度向社會公佈。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各地要通過新建、改建、購買、長期租賃等方式,多渠道籌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擴大住房保障制度覆蓋面。加強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準入退出機制,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把建制鎮納入住房保障工作範圍。努力增加公共租賃住房供應。
(三)調整完善相關稅收政策,加強稅收徵管。調整個人轉讓住房營業稅政策,對個人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統一按銷售收入全額徵稅。加強對土地增值稅徵管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和稽查。嚴格執行個人轉讓房地產所得稅征收政策。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為依法徵稅提供基礎。
(四)強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可根據當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和政策要求,在國家統一信貸政策的基礎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加強對商業銀行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規行為嚴肅處理。
(五)嚴格住房用地供應管理。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應,落實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的要求。在新增建設用地年度計劃中,單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應保盡保。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總量原則上不得低於前2年年均實際供應量。大力推廣以“限房價、競地價”方式供應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加強對企業土地市場準入資格和資金來源的審查,參加土地競買的單位或個人,必須說明資金來源並提供相應證明。對擅自改變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質的,堅決糾正,嚴肅查處。對已供房地產用地,超過兩年沒有取得施工許可證進行開工建設的,及時收回土地使用權,並處以閑置一年以上罰款。依法查處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行為。
(六)合理引導住房需求。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在一定時期內,要從嚴制定和執行住房限購措施。原則上對已有1套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當地一定年限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一定年限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行政區域內向其售房。
(七)落實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的約談問責機制。未如期確定並公佈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新建住房價格上漲幅度超過年度控制目標或沒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任務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向國務院作出報告,有關部門根據規定對相關負責人進行問責。
(八)堅持和強化輿論引導。對各地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經驗,要加大宣傳力度,引導居民從國情出發理性消費。對製造、散佈虛假消息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政府監管——房價目標施壓地方政府
這是首次要求地方政府制定房價調控目標,並要求2011年第一季度就要發佈,力度之嚴,史無前例。據一位業內人士表示,規定中所提的“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應該指的是一個具體的價格數量,各地方政府應該制定並公佈一個2011年底本區域內的預期房價。這樣做的好處可以打消投資、投機者對預期的追逐,同時,讓有合理購買需求的購房人不再恐慌性購房。讓房地產市場逐漸平穩,特別是價格能保持在合理的區間。
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綜合研究部部長楊紅旭稱,這是第一次明確提出要各地制定房價控制目標,估計部分高房價城市可能會制定出房價漲幅控制線,部分房價不太高的城市可能會像重慶那樣,制定出一個房價收入比的區間。地方政府將為如何定這個目標而苦惱不堪。
金融政策——二套房首付款提至六成
強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可根據當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和政策要求,在國家統一信貸政策的基礎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加強對商業銀行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規行為嚴肅處理。
再次加強了對投資及投機購房者的控制,特別是第二套房貸款增加一成首付,將使得投資者最多只能貸款不到四成,而且,“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也為提升二套房貸款利率留下了空間,可以進一步抑制投機購房。雖然規定二套房首付提高,但是執行的時間沒有具體確定,所以將可能促成消費者規避政策短期之內成交量加速上漲。一旦二套房利率再往上調,根據“認房又認貸”的商貸政策標準,即使賣掉手中貸款房產,名下無房也會算做二套房,意味著更加貸款買不起房,止步於置業升級“門檻”之外。
北京房地產業協會副秘書長陳志稱,新“國八條”相對於此前兩輪調控,最大的特點就是“抬高門檻,強化力度”,都是為了抑制過度消費和投資需求。畢竟資源是有限的,應該把資源儘可能地向首套房需求傾斜,抑制多套房的投資需求。
嚴格住房用地供應管理。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應,落實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 70%的要求。在新增建設用地年度計劃中,單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應保盡保。2011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總量原則上不得低於前2年年均實際供應量。對擅自改變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質的,堅決糾正,嚴肅查處。對已供房地產用地,超過兩年沒有取得施工許可證進行開工建設的,及時收回土地使用權,並處以閑置一年以上罰款。依法查處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行為。
“十一五”期間北京市累計投放保障性住房用地3603公頃,保障性住房在全市住房供應中的比例逐年加大。2010年,北京明確提出了“兩個 50%”的建設目標,即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占全市住宅供地50%以上;新開工建設和收購各類保障性住房13.6萬套以上,占全市新開工住宅套數50%以上。
交易稅費——二手房交易稅按全額征收 首先,相比之前執行差額收取營業稅,新“國八條”再次嚴格了二手房交易稅費。5.5%的全額營業稅使得 5年內房源再交易成本將明顯上漲,將明顯遏制過度炒作。以一套2008年100萬元購買、現在出售200萬元的二手房為例,之前只需要按照差額繳納 5.5%的營業稅也就是繳納5.5萬,而以後將需要交納11萬。
其次,對房價超過平均水平的商品房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和稽查,將有效地遏制部分開發商過快上漲價格。預計各地區將陸續出台房價的抑制措施。
第三,加大應用房地產價格評估技術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徵管工作的試點和推廣力度,堅決堵塞稅收漏洞。部分城市存在明顯的避稅現象,導致了樓市調控的部分措施作用減弱。預計調控很快將彌補這部分漏洞,部分城市的二手房交易可能增加稅費在一倍以上。
第四,嚴格執行個人轉讓房地產所得稅征收政策,個稅很可能開始按照20%收取,如果嚴格收取將給市場調控帶來相比房產稅更有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