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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相關者財務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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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利益相关者财务)

目錄

利益相關者財務理論概述

  利益相關者財務理論認為:企業利益相關者都是企業'專用性資本'的供應者,財務學在註重財務資本的同時,還應將非財務性資本的其他'專用性資本'納入到財務學範圍,尤其是非財務性資本所有者向企業投入的'軟性資本'或'智力資本" ; "在利益相關者合作邏輯下,財務學體系可以分解為'利益相關者財務學'和'經營者財務學,兩大分支體系"。

  利益相關者財務理論依據現代產權理論企業理論的新發展,從企業財務到所有者財務再到利益相關者財務,對財務領域進行了新的拓展。利益相關者財務理論對財務治理理論發展具有相當影響,財務治理必須在保障股東基本權利基礎上強調企業利益相關者的財務利益,特別在創新性企業中,隨著人力資本地位日趨上升,其更應享有更多的財務剩餘控制權與索取權。

  利益相關者財務理論依據利益相關者合作產權理論,認為企業本質是利益相關者締結的一組合約,企業的每個利益相關者都對“企業剩餘”作出了貢獻,應當享有剩餘索取權。遵循這一“共同治理”邏輯,利益相關者財務理論提出了財務管理主體、目標多元化和確立“財務資本與智力資本”並重的理財新概念等觀點,拓展了財務理論研究的視野,從企業財務到所有者、經營者財務再到利益相關者財務,進一步完善了財務理論體系。

  利益相關者財務是一種以利益相關者的公共利益為導向並由利益相關者參與運作的一種新型公司財務體系,利益相關者財務體系應分為外部相關者財務、經營者財務、職能部門財務、分部財務和員工財務五個層次。經營者財務處於核心地位。

利益相關者財務理論的基礎

  股東利益導向的公司財務理論並未消失,在財務學的教科書中到處還可以看到股東利益最大化的理論。股東利益導向模式的理論根據主要是資本強權理論股東利益與社會利益相統一理論。資本強權理論認為,資本的專用性、非流動性、稀缺性和信號顯示功能等,決定了企業的“(剩餘)控制權”或所有權天然地歸資本所有者 (即股東)所有,“資本雇佣勞動”是最合理的企業制度,因此企業財務自然也應當以股東利益為基本取向。股東利益與社會利益相統一的理論則認為,最大限度地為股東賺錢,就能極大地增進社會福利哈耶克就曾指出,為股東賺錢與社會責任之間沒有任何衝突。AI.埃巴(2001)的觀點更明確,他認為:“從長遠來看,只有管理人把股東利益放在第一位,才能使每個人最大限度地受益。”股東利益導向的公司財務模式和理論受到來自許多方面的批評。許多人認為,股東利益導向的觀念從社會學經濟學的角度來說是不負責任的,也不符合商業道德原則,因為它忽略了利益相關人的重要性,這些利益相關人包括企業員工、客戶、公司所在社區、環境、甚至包括股東自己的長遠利益。“即使在美國這樣極端的自由市場經濟里,許多人也認為單純追求股東價值(不管股東價值是如何度量的),都過於狹窄和冷酷無情。”因此“我們需要一種推進公司管理的新方式,這種方式基於以下認識:公司不僅是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的工具,而且是將不同利害相關者群體寓於其中的組織。”(珍妮特·威廉森,2001)與股東利益導向的公司財務模式不同,相關者利益導向的公司財務模式是以共同所有權理論、托管責任理論和公司社會責任理論為其理論基礎的。

  1.共同所有權理論

  在經濟學領域,利益相關者價值論通常是與“共同的所有權”或“共同產權”理論聯繫在一起。20世紀70年代以來,以弗里曼 (Freeman)、多納德遜(Donaldson)、布萊爾(Blair) ,米切爾(Mitchell)為代表的學者提出了“共同的所有權”理論和利益相關者產權理論。在國內,這種思想的代表是楊瑞龍周業安崔之元方竹蘭等。這種理論認為,資本強權理論對於那些以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的現代企業,尤其是那些以人力資本為關鍵要素的新型企業是難以自圓其說的。在現代社會,“ 公司並非簡單實物資產的集合,而是一種法律框架結構,其作用在於治理所有在企業的財富創造活動中作出特殊投資的主體間的相互關係”。( Blair, 1995 )向企業提供專用性資源的並不限於股東,供應商、貸款人、顧客,尤其是企業雇員往往都作出了特殊的投資,都面臨被“敲竹杠”的風險和承擔企業經營的風險。按照“風險承擔者應該獲得風險控制權”的邏輯,那些向企業提供了專用性投資並承擔著企業經營風險的利益相關者都應該分享企業的控制權和剩餘索取權。因此,企業的經濟本質是“一個難以被市場複製的專用性投資的網路”,是“一種治理和管理著專業化投資的制度安排”。按照共同所有權理論的觀點,既然企業是利益相關者的專用性投資締結的合約網路,那麼其財務管理的目標定位就不能只考慮股東的利益,而應當涵蓋所有向企業提供專用性投資的利益相關者。

  2.托管責任理論

  約翰·凱(2001)的利益相關者公司價值取向理論與共同所有權理論的重要區別是,前者並非從“所有權”角度而是運用“托管制”概念進行解釋。約翰.凱認為,所有權概念是不適用於公司的,沒有誰能夠擁有公司,儘管股東、客戶等都對公司擁有權利與義務,但其權利是不能用“所有權”概念來表達的。按照約翰.凱的解釋,公司“是有自己個性、特點和激情的機構”,“是一種社會組織,擁有社會責任和公共利益。”公司的董事會成員是公司資產的受托管理人,而不是股東的代理人,“受托管理人的職責是保持公司的資產,並公正地平衡各種利益關係”。他們“為了促進公司利益的發展,有權在任何情況下以他認為合適的方式採取行動。”按照約翰.凱的托管責任理論的觀點,公司受托管理人所關註的“是利害相關者群體—投資者、雇員、供應商顧客管理者等的廣泛利益,而不是僅只關註其中某一類。”

  3.公司社會責任理論

  在管理學公司法學上,公司的利益相關者價值取向通常是與公司社會責任聯繫在一起。按照一般地解釋,公司社會責任是指“公司董事作為公司各類利害關係人的信托受托人,而積極實施利他主義的行為,以履行公司在社會中的應有角色業務”。該定義包括兩項基本原則:利他主義原則和受托管理原則。公司社會責任一詞內含公司股東以外的其他利害相關者的經濟和社會利益以及整體社會的利益,因此是對單純的股東利益導向的公司財務模式的重大挑戰。

利益相關者財務的基本內容

  利益相關者財務作為一種全新的財務理念,其內容與傳統財務內容有很大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利益相關者財務的目標是利益相關者財富最大化,而不是股東財富最大化。股東財富最大化是傳統企業理論中將股東視為企業唯一所有者的產物。這一觀點遭到越來越多的批評。美國市露金斯研究所(Brookings Instituion)1995年出版的《所有權與控制權:重新思考21世紀的公司治理結構》一書的核心思想是:將股東視為公司的“所有者”是一個錯誤,公司經理應對公司的長遠發展和全部“利益相關者”負責。縱80年代至今,美國已有29個州修改了公司法,要求公司經理為公司的利益相關者(stakeholders)服務,而不僅為股東(stockholders)服務。換言之,股東只是。利益相關者中的一部分,而勞動者;債權人和共同體則為另一部分‘利益相關者’(S.wallman)“(費方域)股東是所有者,但是並不能就此得出,所有者是股東。其實,所有者是一個系列,股東不過是‘正常狀態下的企業所有者’,儘管從時間上講,這個‘正常狀態’占到90%以上 ”。(Ahgion Boiton)

  知識經濟的興起,“資本雇佣勞動”的觀點正在向“勞動雇佣資本”的觀點轉化。人力資產概念的出現,突破了傳統的資產觀,不僅會計報告的呈報面臨變革,而且對傳統的財務目標提出了修正的要求。在現實的經濟生活中,經理分享制、員工持股制已在許多企業中推行。股東財富最大化為利益相關者財富最大化所取代,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也是財務面對現實經濟環境的必然選擇。

  2.利益相關者財務的理財內容不僅包括非人力資產,而且包括人力資產。傳統財務的理財內容圍繞非人力資產從籌資投資分配幾方面展開,而對生產要素的核心部分——人力資產卻視而不見。相對於人力資產而言,非人力資產的

  挖掘潛能是有限度的,同樣的非人力資產在不同的人力資產作用上所產生的經濟效益截然不同。利益相關者財務從包括人力資產的整體資產觀出發,以人力資產的合理配置作為理財的核心,圍繞人力資產的分佈配置相應的非人力資產,藉以最大限度地挖掘人力資產的潛能,從而最大化企業的整體經濟利益。具體內容包括:

  (1)籌資:企業取得持續競爭優勢的源泉在於企業的核心能力,而核心能力培育的關鍵在於企業的人力資產。所以,籌資的重點在於適當的人力資產的引進。圍繞人力資產的引進需要解決的問題是:預測、分析人力資產的市場供給情況和企業對人力資產的需求情況;與人力資產的引進相配套的非人力資產的籌集;人力資產的價值評估,人力資產報酬的確定;人力資本的籌資成本,人力資本在資本結構中的比重等。

  (2)投資:投資主要包括:人力資產投資決策;人力資產投資收益分析與評價;企業對人力資產投資所形成的人力資本的確認;由於人力資產投資帶來人力資產效率的提高相應引起的對非人力資產的投資、原有非人力資產結構的調整、人力資產報酬的重新確定等。

  (3)分配:由於人力資產在企業經營活動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勞動雇佣資本”必將取代“資本雇佣勞動”。人力資產的所有者不僅要取得固定收入,還要憑藉人力資本參與企業剩餘的分配。要求研究人力資本與非人力資本在企業剩餘分配中的形式、比重;人力資本參與剩餘分配與取得固定收入的比例協調等。

  利益相關者財務的提出旨在探索新的社會經濟條件下財務所面臨的困境與出路。在企業的內外環境不斷發生劇烈變動的新經濟時代,在主體產權意識不斷增強,經濟利益主體不斷分化與重組的今天,在企業以財務為導向的經營理念下,財務的準確定位事關企業的生存與發展。企業的生存與發展靠的是人力資產,利益相關者財務正是建立在這種面向知識經濟時代的觀點基礎之上。

利益相關者財務的基本特征

  利益相關者財務是一種以利益相關者的公共利益為導向並由利益相關者共同參與運作的一種新型公司財務體系,其基本特征包括:

  1.公司財務的目標是利益相關者價值最大化。

  股東利益導向的財務理論強調股東財富最大化,而利益相關者財務理論所強調的則是利益相關者價值最大化。“利益相關者”( Stakeholder)一詞最早源於1963年斯坦福研究所的一份備忘錄,一般是指那些與公司存在直接或間接利益關係並享有合法性利益的組織或個人。根據它們與公司的關係不同,可以劃分為兩類:一類是一級利害關係人團體,指那些沒有其參與公司就不能作為經營主體而存在下去的社會團體,包括股東、投資者、雇員、顧客、供應商及政府和社區六部分;二類是二級利害關係人團體,指那些影響公司或受公司影響,但與公司之間沒有商事關係,並且不是公司生存的必要條件的社會團體,如大眾傳媒和各類專門的利益集團等。

  利益相關者價值最大化的財務目標觀念包括多重意義:第一,將公司利益獨立於股東利益。利益相關者理論認為,公司是“一個有著公司個性特點的社會組織”,公司的個性特征決定了公司有其獨立的有別於股東利益的目標和利益。公司利益在內涵上可以理解為公司作為法人組織所享有的利益,在外延上包括各種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平衡;第二,利益相關者的共同利益也可以用“公共利益”一詞來表達,所以,“無論在什麼情況下,公司的目標都旨在實現公共利益的最大化”;(約翰. 凱,2001)第三,由於相關者利益結構的複雜性和可能存在的利益衝突,公司董事會和管理者的重要職責之一就是協調和平衡各種利益關係;第四,對利益關係的平衡需要遵守公平和正義原則,因此,利益相關者價值最大化的目標定位內含公平與效率的有機結合,體現財務效率性目標與財務公平性目標的有機統一;第五,不能從純工具的角度看待它的利益相關者,也就是不能把股東利益看得高於一切而僅把利益相關者看成是實現公司利潤和股東利益的工具,而應當將利益相關者的利益看成是有自身力量的;第六,利益相關者的價值最大化既不能用傳統的利潤指標來衡量,也不能用經濟增加值(EVA)和按照股票市價計算的企業價值來衡量,而應該用內含各類相關者利益的“有效增加值”來衡量。(李心合,2000)

  2.公司財務實行共同治理

  股東利益導向的財務理論和模式要求“股東單邊治理”的公司結構,而利益相關者導向的財務理論否定了“股東單邊治理是最優治理結構”的傳統觀念,強調利益相關者共同參與公司財務治理和管理。實現公司財務的共同治理,要求:

  第一,“與公司活動有著利害關係的不同群體—工人、顧客、當地社區等等—應該得到與此相稱的準所有權”。(安德魯·彭德爾頓,2001)這種“準所有權” 在財務方面的體現就是,在公司作出決策的過程中,利益相關者應該有被考慮或商議的權利,應該具有參與公司財務決策控制的權利。“利害相關原則強調,公司應該在與利害相關者保持長期關係上進行投資,以便讓所有與公司相關的人員都參與到公司的活動中去,併為公司的成功作出貢獻”。(約翰·帕金森,2001)

  第二,不是所有的利益相關者都能直接參与公司的財務治理。一般認為,向公司直接提供財務資本和人力資本的股東、債權人、經營者和員工以及向公司提供市場資本的顧客,應該能夠直接參与公司的財務治理和管理,而其他利益相關者群體則主要通過獨立董事來集中代表。儘管在股東至上的公司制度中獨立董事通常被看成是中小股東的利益代表,但在利益相關者公司框架下,獨立董事需要有新的責任和機制設計,這就是利益相關者理論的支持者通常特別關註獨立董事和非執行董事的重要原因。許多人認為,來源廣泛的非執行董事,對於發展利益相關者公司是有幫助的。珍妮特·威廉森(2001)甚至建議:應該建立非執行董事人才庫以儲備大批有潛質的候選人,候選人從利益相關者代表中提名,而這些代表來自於工會和國家工商聯合會消費者協會和國家消費者聯合會、地方政府和環境保護組織等等。這樣就將促進公司董事會提高和多樣化地發展他們的合作能力,並使他們能夠在制定決策過程中更多地考慮利益相關者的利益。

  第三,董事會和監事會結構多元化。利益相關者共同參與權利的實現,需要藉助於很多機制,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設計一個由相關者利益代表共同組成的董事會和監事會,董事會是公司財務的重要決策機構,監事會是公司財務的重要監督機構。楊瑞龍周業安(1998)針對國有企業的共同治理提出了員工董事制度和銀行董事制度。此外,獨立董事制度也應當包括在公司的共同治理體系之中。

  第四,結構多元化的董事會的身份不是股東的代理人,而是公司資產的受托管理人,其基本職責就是保持公司資產,使在他們控制之下的公司資產保值和增值,並公正地平衡資產收益的不同權益。

  第五,公司應當與其利益相關者建立長期穩定的財務合作關係,這種合作關係涉及到相關利益群體之間的互惠互利,這種合作關係的特點是,其關係形式並不能限制在法律意義上的強制性契約關係的範圍內,它更多地是建立在隱含契約的基礎之上。長期的財務合作關係對於公司的發展特別是長期發展是至關重要的。

  3.員工與公司存在長期穩定的財務關係

  儘管不同利益相關者群體的相對重要性在不同公司中是不盡相同的,但是,大多數關心公司管理的學者們認為,員工必須被視為是最重要的利益相關者,員工參與既有利於調動員工積極性,促進財務效率的提高,又拓寬財富分配,以此來加強經濟民主原則。員工與公司的財務聯繫方式除通用的工資制度外,各國還已經探索了多種財務聯繫機制和方式,以強化員工對公司財務的參與地位。詹姆斯·米德(1986 )曾從經濟學的角度,擔各種員工財務參與方案進行了歸總,對主要的利益分配和股份制參與形式提出了分析,並對員工參與資產擁有的需要和部分或全部獲得對資產的控制加以區分。按照他的歸納,員工參與共有四種方案:(1)員工股份制方案(ESOS),是員工可以分配到或可以獲得所在企業資本的股份;(2)利潤分配收入分配方案(PS/ RS ),這個方案不具有對資本的擁有,但員工能從老闆那裡得到利潤或純收人的一部分;(3)由工人管理的組織或合作(LMS ),由員工管理企業或公司,資產完全歸員工所有;(4)員工-—資本合伙制(LGP),讓員工分享企業收人,並行使對公司運行的控制權,但沒有任何對資本的所有權。其中,ESOS和LGP員工與公司保持財務資本聯繫,而LMS和PS/RS員工與公司保持財務控制權而無財務資本聯繫。

  4.公司財務實行分層治理和管理。

  湯谷良(1997)曾將公司財務分成出資者財務、經營者財務和專業財務三個層次。若是奉行“資本雇佣勞動”的邏輯,這種劃分是完全合理的。但若遵循“利益相關者合作”邏輯,則處於第一層次的出資者財務就應當改為“外部利益相關者財務”。總體看,利益相關者公司框架下財務體系應當分為五個層次:

  第一層次:外部利益相關者財務。包括:(1)出資者(或股東)財務,具體包括終極出資者財務和中間出資者財務。關於出資者財務的特點,謝志華(1997) 曾概括為:出資者財務管理從實質上看就是對經營者財務行為的約束,以確保資本安全和增值。(2)債權人財務。從一般情況看,銀行作為企業債權人的財務問題包括:銀行對企業的信用分析和資信評估制度;限制企業負債期限和債務資金的用途;抵押擔保制度;對企業及其經營者財務行為的約束制度;銀行介人公司財務治理的制度;銀行與企業之間的財務和解及清算重組制度等。(3)政府財務。通過法律法規的形式制定“公共財務規則”,(李心合,1999)以界定公司財務行為邊界、方式和後果。中國是以公有制企業為主導的國家,因此政府除以社會一般管理者的身份對所有企業的財務行為施加一定管制外,還以國有企業出資者的身份進行財務管理和監控,其內容更加複雜。

  第二層次:經營者財務(或受托管理人財務)。內含董事會和總經理兩個具體層次。經營者財務是擁有實際控制權的財務層次,其財務對象是公司全部資產,目標是使其控制下的資產保值增值,並公平地協調各種財務利益關係。經營者財務受到外部利益相關者財務的直接約束。“股東利益最大化是在把股東看作董事的委托人的前提下提出來的。如果把包括股東在內的所有公司利害關係人都視為董事的委托人,那麼,公司就要對所有公司利害關係人負責,而不僅僅向股東負責”。

  第三層次:職能部門財務(或財務經理的財務)。經營者的各項職能,不管是財務性的還是非財務性的,都是通過這個層級組織體系逐級授權分級實施的。就職能財務而言,它不過是經營者財務的職能化和具體化的實現形式,在性質上是從屬於經營者財務的操作性財務。

  第四層次:分部財務。在一個實行授權制的層級制企業里,分部或責任中心實際上構成內部相對獨立的理財層次,因為分部或責任中心一般都有其相對獨立的財務活動,並直接擁有一定的財務責任、財務權力和財務利益。

  第五層次:員工財務。除公司層面的財務決策控制權分享和收益分享制度外,財務公開制度、公司財務運作層面上的財務責任或責任會計管理制度、以及在員工個人層面上的合理化建議制度等,都是員工參與公司財務治理與管理的重要機制和方式,同時也體現了貫徹“人本主義”的全員理財和民主理財的基本思想。

  在公司利益相關者財務體系中,經營者財務處於核心地位。這是因為:(1)經營者是公司人力資本的最大擁有者;(2)經營者直接掌握公司財務的實際控制權;(3)經營者處於公司組織結構的最高層;(4)經營者最具信息優勢;(5)經營者是小集團,在企業合約簽訂過程和財務控制權安排過程中的談判地位往往相對較強。

   5.公司財務控制權相機配置。

  控制權相機配置又稱為“所有權狀態依存”,它本是說明公司所有權安排的經濟學概念,這裡借用來描述財務控制權的配置主要是因為:財務控制權是所有權的核心內容;經濟學們對所有權安排的狀態依存性的解釋就是基於財務方面,張維迎(1996)描述公司所有權狀態依存的簡單例子就是較好的例證。從財務的方面看,由於企業契約中的利益相關者各方的收益保障的優先權的差異性,決定了企業的財務控制權隨企業效益和財務狀況的不同而在契約中的利益相關者各方轉換。當企業連債權人的利益也不能保障時,可通過破產這一極端方式來最大限度地補償債權人的利益,這時企業的財務控制權轉移到債權人手中,股東和管理者無收益可談;當債權人的收益得到滿足而不能滿足股東的最低預期收益時,股東可行使投票權更換管理者,或拋出其手中的股票退出企業組織,這時企業的財務控制權轉移到股東手中;當企業能夠滿足債權人和股東的收益時,企業的財務控制權就由企業的經營管理者所控制,這時企業的管理者和股東共同分享滿足債權人收益以後的企業剩餘收益(這一剩餘收益是股東的財務資本與管理者的人力資本共同創造的)。因此,從財務的角度看,企業所有權狀態依存理論所揭示的是財務控制權分配與企業效益和償債能力之間的關係。這種財務控制權分配的狀態依存機制,成為利益相關者公司財務治理與管理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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