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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型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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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什麼是消費型增值稅

  消費型增值稅即征收增值稅時,允許將購置的固定資產的已納稅額一次性全部扣除。就整個社會來說,課稅對象實際上只限於消費資料,故稱為消費型增值稅。

實行消費型增值稅的理論依據

  1. 中性原則。首選是近年來在西方發達國家極負盛譽的稅收中性原則,較之生產型增值稅收入型增值稅,消費型增值稅最能體現這項原則,徵稅對於投資可能產生的不利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對企業組織結構、資本構成、流通環節產生干擾作用,實現對經濟資源市場配置保持中性。

  2.公平原則。消費型增值稅實行充分的扣除,能夠真正實現多次課稅、稅不重徵。因為企業的資本構成不同,外購資本性貨物含稅不能抵扣的話,會造成不同產品最終消費者之間的稅負不平,不符合稅收公平原則

  3.簡便原則。消費型增值稅能在短短的幾十年裡,為100多個國家所實行,一個重要原因還在於它較簡便。消費型增值稅運行中,外購資本性貨物與其他外購貨物一樣允許抵扣,都以購貨發票上註明的已納稅稅額獲取進項稅額抵扣,就不必再將外購貨物進行細分,征收計算較簡便。

  4.終點原則。又稱目的地原則,要求出口貨物要將稅額扣除,使貨物不含稅出口,進口貨物人足額足率征收視同為國內同類產品。這項原則明顯有利於促進對外貿易的發展。完全避免了重覆徵稅,全面抵扣已納稅額,實行出口徹底退稅,鼓勵擴大對外貿易,符合終點課稅原則。

實行消費型增值稅的實踐選擇

  西方發達國家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從實踐選擇意義上,有幾方面原因。一是經濟發展背景,二戰後的50年代,百廢待興,需要巨大投資去刺激經濟增長,同時經濟發展又要求加強專業協作,而西方國家原來實行的重覆徵的營業稅,對投資有較大扭曲性,不利於專業化發展,必須要有新的稅種來取代。二是經濟理論背景,根據凱恩斯學派投資乘數原理,主張運用各種手段刺激投資和消費,擴大有效需求。三是科技發展背景,西方國家戰後高科技發展迅速,企業的固定資本投資比重大,資本有機構成高,產品的科技含量大,實行消費型增值稅,有利於高科技產業發展和社會經濟發展。四是國際貿易背景,戰後西方國家在資本輸出的同時增加大量商品輸出,實行出口徹底退稅,使出口商品不含稅,擴大了這些國家商品的國際市場占有量,有利於這些國家對外貿易發展並推動世界貿易發展。五是財政政策背景,西方國家由於實行周期性平衡財政預算政策,在財政支出不斷增長的同時,除了擴大稅收收入以外,增發國債、赤字預算都是主要增收政策,而且稅收收入的增長又主要是依靠作為主體稅種所得稅,所以實行消費型增值稅,雖然由於稅基原因使增值稅收入減少,但不影響其選擇。六是稅收徵管背景,西方國家稅務徵管人員文化素質和業務素質較高,並有完善的再教育培訓機制,稅收徵管科技含量高,國民具有良好的納稅意識

  許多發展中國家實行的也是消費型增值稅,但有部分國家增值稅的實行範圍不大,只在產制環節或批發環節征收,而零售環節不徵增值稅。發展中國家實行消費型增值稅的實踐選擇有:第一,市場經濟機制的完善程度。實行市場經濟體制較早、機制運行較完善的國家,優先選擇的是中性化明顯的消費型增值稅。第二,經濟發展戰略的確定。發展中國家的發展也不平衡,經濟戰略的側重點也不同。以出口為經濟發展重點的國家,多是實行消費型增值稅。第三,稅制體系及稅種比重。市場經濟體制較完善的國家,稅制體系多接近於發達國家,以所得稅為主體稅種,商品勞務課稅所占比重弱於所得課稅,選擇稅基相對窄的消費型增值稅,對財政收入不會有太大影響。第四,國家大小和財政支出需要。一般來說,國家較小,財政支出需要較少,財政收入相對容易滿足需要,也有助於選擇消費型增值稅。

實行消費型增值稅應強化征收管理

  很多國家的征收實踐表明,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必須更加註意加強征收管理,否則其效用會大大降低。消費型增值稅征收管理主要有:

  1.納稅人登記管理。納稅人登記是用登記制度將納稅人置於稅務部門的控制管理下,使徵納雙方都能迅速明確權利義務。納稅人登記管理按登記範圍.可分為負有實際納稅義務者的登記和全面納稅人登記,如比利時對所有經銷商不論其是否負有增值稅納稅義務,都要求按時辦理納稅登記。各國對未能及時辦理納稅登記的法人和個人都有嚴肅處理的規定。納稅人登記對稅務機關的要求,是在實施增值稅之前就做好準備工作,平時要及時準確地將增值稅信息資料送到納稅人手中。

  2.發票管理。發票是對增值稅的控制管理起決定性作用的憑證。發票同時記載表明供應方的納稅義務和購買方的增值稅申請抵扣額度。實行消費型增值稅的國家都規定將增值稅發票作檔案管理,要求一定要填寫清楚、準確、完整。按發票格式不同,有的國家和地區是統一印製增值稅專用發票,有的是不規定統一發票而由納稅人自行選擇。但不論何種發票形式,發票必須包括的內容有:經營買賣雙方的姓名、地址、增值稅登記號、發票編號、發票的填開日期、商品或勞務的提供日期、增值稅稅率等。發票的份數一般是一式兩份。由交易的買賣雙方各自持有備查:也有多份的,如智利是一式三份,除買賣雙方各持一份外,還要有一份由賣方裝入獨立的案卷保管,以備稅務機關檢查;南韓原是實行一式四份的發票管理辦法,除買賣雙方各保存一份外,第三份由賣方交寄本轄區稅務機關,第四份由買方交寄所在地區稅務局,由各主管稅務部門持有的這兩份發票進行一對一的交叉檢查。

  3.出口退稅管理。消費型的增值稅,由於其稅款抵扣機制會產生有利於納稅人的稅款差額,退稅工作在一個新開徵增值稅的國家,往往是主要的管理工作。抵扣機制產生的稅款差額有:經營出口業務差額、應用不同稅率差額、生產零稅率商品的差額、外購設備的差額、臨時其它差額等,但主要是出口退稅工作,出口退稅原則是徵多少、退多少。發達國家多實行當期退還,但將出口商品納入日常增值稅常規管理,即對出口商品實行零稅率,納稅人在商品出口時按零稅率計算其銷項稅額,對進項稅額進行抵扣,抵扣不足時,給予退稅。在一些發展中國家,有實行其它辦法,如智利增值稅稅法中規定有“第二種方法”,允許對預期出口的商品提前申請退還增值稅稅額,出口商填寫退稅申報表,寫明預期出口商品的時間和金額,如經批准可在5天內辦理退稅,但出口商如果不能在預期內完成出口,必須償還所有退稅款項,還要加收利息。還有的國家如多明尼加共和國允許將增值稅出口退稅款抵減該納稅人的其它稅種如所得稅的納稅義務。嚴格地說。後一種辦法不利於稅收徵管,它極有可能造成因預期有增值稅退稅而不納稅的現象。

  4.增值稅審計管理增值稅審計是對納稅人的會計賬簿和記錄進行的一種有選擇的審核制度。各國的增值稅審計一般有案頭審計和實地審計兩種方式。案頭審計多限於審查納稅申報表的算術準確性和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如丹麥的“賬目分析審計”;實地審計是在納稅人的營業場所進行的審計,通常對運用會計原理、審計知識和審計技巧的要求較高,包括對聯合企業的審計。

消費型增值稅的經濟影響

  儘管消費型增值稅是我國增值稅類型選擇的最終目標,但其並非盡善盡美,因此我們應客觀評價,並抑制其負面影響,使其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有序發展發揮積極作用。

  (一)積極作用

  1、刺激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促進經濟增長。馬克思認為“生產力中也包括科學”[1]。科學技術通過物化為生產工具的途徑推動生產力的發展,生產工具是構成固定資產的主要內容。在現代社會中,新技術和設備在經濟增長中所占的比重日漸上升,一個國家國民經濟的發展,不僅體現在傳統工業上,還要不斷利用科學技術開闢新技術產業,才能推動經濟增長。多年來,我國實行生產型增值稅,對固定資產的價值不允許扣除,使資本有機構成高的產業稅金負擔額高於資本有機構成低的產業,抑制了企業用於高新技術的投資,使原本落後的基礎產業發展更加滯後,整體發展水平低,這是與社會產業結構的發展相悖的。社會的發展水平要使產業結構從一種低水平狀態上升到高水平狀態,具體體現為生產要素勞動密集型產業占優勢比重逐漸向資金密集型、技術密集型產業占優勢比重演進。允許抵扣固定資產價值,可以減輕高新技術產業稅負,剋服重覆徵稅,降低投資成本,提高投資利潤率,縮短投資回收期限,從客觀上刺激高新技術產業的資金投入,實現設備和技術升級。

  2、降低稅負,推動國有大中型企業改革。我國現有的國有大中型工業企業,大多是在1953年至上世紀70年代末社會主義工業化初始階段建立,經過幾十年的積累逐步發展起來的。在計劃經濟體制下,這些企業的投資規模、流向和生產計劃的制定,是按照國家指令性計划進行的。從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我國對國有企業實行利改稅、承包制、租賃制等,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企業和國民經濟的發展,但同時給企業帶來的是企業行為短期化,少數經營管理者為了在最短的時間內實現最大的經濟效益,無視固定資產的運行狀況進行掠奪性生產經營,更談不上固定資產再投資。目前一些國有大中型企業,仍然是設備老化,技術落後,產品性能差,生產規模小,能源原材料產品、勞動密集型產品、中低檔產品的市場不斷丟失。要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必須加大投資,推廣應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進行全面的更新改造。生產型增值稅對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使進行創新的企業在本來資金嚴重不足的情況下更加雪上加霜。採用消費型增值稅,可以抵扣購進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降低企業經營成本,調動企業進行技術更新和改造的積極性,將新的技術和設備快速運用到生產過程中,增大技術含量,促進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較快增長,使擴大內需戰略方針得以落實,為企業和社會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

  3、緩解物價不斷下降的局面。物價下降並非好事。在現實生活中“穀賤傷農”的說法同樣適用於生產資料的生產部門。消費型增值稅允許抵扣購進固定資產,在高新技術產業建立的同時,一些傳統的產業部門,也在進行技術改造、更新設備、降低成本。投資數額的增多,大量先進機器設備進入生產過程,使社會購買力提高,擴大了投資中所需商品的需求,緩解了物價下降和產品銷售困難的局面。

  4、實現出口徹底退稅,增強國際競爭力。按照國際慣例,出口產品採用零稅率,使本國商品以不含稅價格進入國際市場,增強本國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這是國際上通行的一種獎勵出口的重要措施。我國出口產品對其所繳納的增值稅也採用退稅制。由於我國在增值稅計算中不抵扣固定資產價值部分,所以在退稅金額中也就不包括為生產該產品而外購的固定資產已繳納的稅金,這樣採用同樣稅率的國內商品征收的增值稅金額就會比國外同類商品所負擔的增值稅金額高,增大商品的內在價值,使我國的出口產品在國際競爭中處於劣勢。

  消費型增值稅遵循終點退稅原則,能夠實現徹底退稅,提高商品的內在使用價值,降低內在價值,商品價格能夠真實、準確地反映本國的生產狀況,增強國際競爭力。

  5、解決重覆徵稅問題。生產型增值稅不允許扣除當期購進固定資產,使一部分稅款作為固定資產價值的一部分分期轉移到新產品價值中,成為產品價格的組成部分,帶來重覆徵稅。尤其是基礎產業投資大、產出大、抵扣小、稅負重,消費型增值稅允許扣除當期購進固定資產,實行終點徵稅,避免了重覆徵稅。

  6、實現內外資企業的公平原則。按照有關規定,內資企業購進固定資產不允許抵扣,但外資企業購進設備類固定資產可享受退稅或免徵的優惠條件,從客觀上形成內資企業在使用生產型增值稅,而外資企業在使用消費型增值稅,內外資企業並沒有站在同一起跑線上進行公平競爭。消費型增值稅的使用,無論外資企業還是內資企業均加以抵扣購進固定資產部分,享有同樣的稅收政策,形成公平的競爭環境

  7、符合國際慣例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加速了稅收的國際化。在稅收國際化進程中,要求區域內稅收制度與國際接軌,融入到世界經濟有機整體之中。目前在征收增值稅的100多個國家中,採用非消費型增值稅的僅占 10%左右,實行生產型增值稅的只有中國等個別國家。如果我國繼續實行生產型增值稅,將會妨礙中外企業間的正常交流。消費型增值稅的國際性選擇同樣適用於我國增值稅的改革。

  (二)負面影響

  1、使稅收收入在短期內急劇減少。

  國家財政收入的90%來自於稅收,近幾年增值稅在稅收總收入中所占比重一直穩定在50%左右。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後,以折舊部分進入生產經營成本的固定資產連同增值稅稅額就會從原來增值稅稅基中退出,由此導致增值稅稅基減少,並相應減少增值稅收入。當年減少的增值稅收入額為當年計入生產經營成本的折舊總額 x17%.根據1998年統計數字,我國固定資產增量為3945. 48億元,按6%綜合折舊率計算當年計提折舊236.73億元,影響增值稅收入減少40.24億元。

  2.加大資金需求和勞動就業壓力

  我國目前主要是勞動密集型企業占多數,消費型增值稅的採用,擴大了固定資產的需求,導致資金需求量增大。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由於其資本有機構成高,所需生產人員減少,造成社會就業壓力大,同時對就業人員的知識水平和技能要求的提高,使一部分人就業機會可選擇性減小。

  雖然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在短期內會減少財政收入,但由於投資加大、技術進步、現代稅收管理制度的不斷完善,稅務機關的交叉稽核和審計更為有效,稅款流失減少,在總量上財政收入增長仍能得到保證。雖然資本有機構成提高,就業壓力增大,但在一定時期,投資總量增大,生產規模擴大,就業機會也在增多。並且,由於整個社會現代服務業的發展也會使就業總量增大。

  總之,消費型增值稅是我國增值稅類型選擇的最終目標,基於我國目前基本國情及消費型增值稅對經濟的負面影響,要積極穩妥地加以實施。

對強化我國消費型增值稅征收管理的幾點建議

  我國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已是必然,現在的關鍵是如何完善其運行機制,而強化增值稅征收管理工作,既是其運行機制的組成,更是實施消費型增值稅的基礎保證:

  1.強化增值稅納稅人登記管理

  結合我國實際國情,增值稅納稅人登記管理有許多工作要做。首先,在我國增值稅由生產型向消費型轉變之初,需要做大量的準備工作,除了加大稅收宣傳稅法教育以外,應當在其正式轉軌實施前的幾個月內,做好納稅人登記管理的準備工作,準備充分的資料向納稅人提供。其次,在原有生產型增值稅納稅人登記的基礎上,配合消費型增值稅納稅人的確定,為簡便起見,選擇對預期負有納稅義務的經營者進行登記,而對不負有增值稅納稅義務的小規模經營者不進行納稅登記(不宜再在增值稅制本身區分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而應對經營規模較小,不適宜繳納增值稅的經營者,改徵營業稅,不再征收增值稅)。再次,嚴格按照登記內容要求據實登記,不得虛假填寫,以確保增值稅課稅基礎資料的完整準確;對不辦理納稅登記或登記內容不實者,應作稅收違法行為處理。最後,儘快推行全國統一的增值稅登記號,此稅號是經營者納稅識別號,有利於運用識別系統進行交叉檢查。同時它也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經營者納稅意識和經營信譽的一種標識。

  2.改革增值稅發票管理

  我國1994年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制度,強調票稅合一,以票管稅,國家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工作不能說不重視,管理手段不能說不嚴格。但因增值稅抵扣機制使專用發票具有特殊意義,相當於印製鈔票,高額的非法利益使少數不法分子千方百計地鑽發票管理漏洞,不惜以身試法。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允許全面抵扣,為保證國家財政收入,更要強化發票管理。這裡建議配合小規模經營者不繳納增值稅的改革,不宜再採取專用發票制度,政府不再硬性規定使用統一專用發票,經營者可根據自己經營範圍和經營對象選擇發票使用,但無論使用何種發票都必須在發票上註明經營交易的雙方名稱、地址、關聯人和相關的法定內容,同時加強對經營者經營活動的簿記管理,實行適當的會計核算制度,建立與銷售收入、材料採購相關賬戶,核算企業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改變增值稅計算長期處於賬外的現象。

  3.強化出口退稅管理

  我國增值稅出口退稅存在著徵少退多現象,實行不同退稅率的辦法,不能根治問題,而且有悖於增值稅的中性原則。強化出口退稅管理,基本原則仍應遵守“徵多少、退多少、未徵不退”,但要將出口企業退稅納入增值稅的日常徵管程式。目前對自營出口企業和外貿代理出口實行零稅率辦法,納入增值稅常規管理,先徵後退。外貿企業收購出口的貨物可採取過渡辦法:供貨企業以不含稅價格向外貿企業提供出口貨物,對出口企業退稅相應改為對供貨企業抵扣或退稅,但要加大檢查監督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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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捲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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