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國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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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國際化(Taxation International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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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稅收國際化[1]
稅收國際化是指稅收分配關係在國家之間的擴展,包括稅收在國際經濟領域中的聯繫、運行規律和共同特征。稅收從一國的範圍擴展到國際間的分配關係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自然結果,它是伴隨著經濟國際化而產生的稅收國際化。經濟國際化,將使人類社會又一次面臨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思維方式的歷史性變革,不可避免地將對現有的稅收理論、稅收政策、稅收制度以及稅務管理實踐產生重大的影響。因此,稅收國際化產生和發展,從根本上說,是各國間的經濟關係國際化。
稅收國際化的內容[2]
一般來說,稅收國際化包括稅收政策國際化、稅收制度國際化和稅收徵管國際化。其中,稅收制度國際化是稅收國際化的核心。具體而言,稅收制度國際化包括稅制結構、稅種組成和稅種內容三個方面的趨同與相互協調。目前公認的較好的稅收制度應符合稅種較少、稅率檔次不宜過多且邊際稅率不宜過高、稅收優惠和稅收減免儘量減少等基本要求。實踐證明,經過了四次世界性稅制改革浪潮後,各國稅制的差異性在減少,而稅制的趨同性特征則越來越明顯。各國的稅制結構都逐漸向以所得稅和流轉稅為雙主體的稅制結構演變。除少數避稅地外,各國開徵的稅種也大同小異,且稅種內容,如稅基、稅率、稅收優惠等方面的規定也在一定程度上日益趨同。與此同時,為適應經濟全球化發展的客觀要求,區域協調和國際間合作也在不斷加強和擴大。例如,歐盟在2001年擬定了歐盟各類公司在歐盟領域內統一所得稅稅基的基礎上計算利潤的戰略,創造性地推動了世界稅收一體化的發展;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在區域性國際稅收協調和消除有害國際稅收競爭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並分別於1998年、2000年和2001年發表報告書,推動取消有害稅收競爭,規範區域性稅收優惠。
稅收國際化與經濟全球化[1]
經濟全球化全面加速了稅收國際化的進程。經濟全球化,是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來,世界經濟中出現的一個關係世界經濟全局的長期發展的大趨勢。經濟全球化,是指經濟資源在全球範圍內以空前的規模和速度,自由、全面、大量的流動,使得世界各國日益融合。相互依賴和制約,最終朝著無國界經濟轉變的一種過程和現實。它包括貿易的全球化、生產經營的全球化、金融的全球化和信息全球化。它是一種自發的市場行為。經濟全球化網路助力汽車行業“圈住”主流消費人群加速了稅收國際化進程。這是因為:首先。經濟的跨國交流要求公平稅負,減少稅收歧視,因此只有各國的稅收進行充分協調與合作,採取合理且一致的稅收制度。其次,隨著高科技的發展,經濟要素全球流動的頻率更加快捷,跨國納稅人的國際逃稅行為變得更加不易察覺,只有各國政府充分合作。通過稅制協調一致和聯合防範,方可保證各國稅源的完整,促進公平競爭。再次,由於各國利益的獨立性,國際稅源競爭不可避免,競爭的後果顯然會阻礙經濟全球化的進展,因此需要稅收的國際協調,保證各國經濟的共同發展。經濟全球化使稅收國際協調的程度向縱深發展,使稅收國際協調的範圍不斷擴大,最終朝著趨同和一體化的稅收邁進。所以說,經濟全球化又加速了稅收國際化的進程。
稅收國際化是經濟全球化帶來的趨同效應之一,是世界經濟國際化發展的必然結果。隨著我國改革開放政策的不斷深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尤其是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0)後,我國將以更快的速度融入經濟全球化的浪潮之中,我們必定要面臨經濟全球化的必然結果之一——稅收國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