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稅收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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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稅收競爭(Harmful Tax Compet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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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全球化的不斷加深,各國愈來愈意識到國際稅收競爭對於一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性。發展中國家尤其如此。近幾十年來,許多發展中國家、特別地區,為了發展本國或本地的經濟都相繼實行了不同程度的稅收優惠政策以吸引外來資本。結果是,發展中國家和一些特別地區的經濟因為吸引到了充分的外來投資,特別是來自發達國家的投資而得到了快速發展;與此同時,發達國家的跨國公司也利用機會最小化自己在國內的稅收負擔、最大化自己的收益。關於這一現象,一些代表發達國家利益的經濟組織提出了“有害稅收競爭”這一概念。
(1)無稅或實際稅率很低。一國提供免稅或僅有名義稅率而實際稅率卻很低,本身就被視為提供非居住者進行國際避稅的場所。
(2)優惠稅制限定在特定的範圍之內。當一國在稅收上採取所謂“環形籬笆”時,依據範圍的不同可將其國內經濟予以部分或全部隔離。所謂“環形籬笆”政策,是指一國為了吸引外資而制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僅允許非當地居民享受。其具體方式有二:一是明示或默示地規定居民納稅人不得利用其稅收優惠政策,即指該規定僅為非居住者才能享受,是指一種“超國民待遇”;二是明示或默示地禁止從該稅收優惠政策中受益的企業在其國內市場營業,即指其稅收優惠規定限定為國內某一特定地區享受。
(3)缺乏透明度。立法和行政規定缺乏透明度,不但有助於投資者避稅,更助長非法活動。有些國家立法規定金融機構不得將投資者的相關信息提供給稅務稽查機關,如此一來,他國即無法通過稅收協定或其他雙邊互助協定取得相關信息。
(4)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換。一國為了吸引境外投資者,通常提供法律或行政幫助或其他保護措施,使得個人得以逃避稅務機關的稽查,其相關資料將不能被其母國的稅務機關通過相互交換而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