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收入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稅收收入(Tax Revenue)
目錄 |
稅收收入是指國家憑藉政治權力,按照預定標準,向納稅人強制征收的收入。
稅收是政府取得財政收入的最主要形式。目前,我國90%左右的財政收入來自稅收收入,如2009年全年完成稅收收入(不包括關稅、船舶噸稅、耕地占用稅和契稅)63104億元,比上年增加5241億元,增長9.1%,占當年68477億元財政收入的92.15%。稅收不僅是我國財政收入的主要形式,也是世界各國普遍採用的財政收入形式。
稅收收入與利潤收入[1]
二者的區別:
1、含義不同。稅收收入是國家按稅法的規定而取得的收入。國有企業上繳的利潤收入是國家投資興辦的企業納稅之後的利潤按規定交給國家的部分。另外,國家從參股企業中得到的股權分紅收入了屬利潤收入。
2、稅收是納稅人對國家應盡的義務,不能單獨成為考核企業經濟效益的指標:而利潤是考核企業經濟效益的綜合指標。
3、稅收(所得稅除外)一般不受企業經營好壞的影響:而上繳利潤則受企業經營好壞的影響。
4、納稅在前,繳利在後。納稅是在上繳利潤之前上繳財政的國有企業上繳的利潤收入是國家投資興辦的企業納稅之後的利潤按規定交給國家的部分。
5、稅收的適用性廣,除適用於國有企業外,還連用於集體企業和個人等所有納稅人;而利潤上繳則只適用於國有企業及其有國家股份的企業。
二者的聯繫:
1、稅收收入與利潤收入都是純收入(即凈產值)的一部分,是勞動者新創造的財富。
2、稅收收入與利潤收入都是純收入分配的具體形式,是財政收入的來源和渠道。
稅收收入與債務收入[1]
二者的區別:
1、從二者的性質看,稅收收入是國家按稅法的規定而取得的收入,不形成債務:債務收入是國家財政通過借貸的方式取得的收入,成為國家的一種債務。
2、從是否具有無償性看,稅收收入是納稅人對國家應盡的義務,是無償上繳的,國家不需要償還給納稅人:債務收入(如國家財政部門在國內發行的國庫券和國外債券等各種公債)是國家要在一定時期償還本金並支付約定的利息,是有償的。
3、從是否具有強制性看,稅收是依靠國家的政治權力強制征收的。納稅人不依法納稅要受到法律製裁:國家財政部門為取得債務收入而發行國債具有自願性,是否認購和認購多少,完全由認購人決定。
4、從是否構成財政支出看,稅收是無償上繳的,不常返還,不形成財政支出。債務收入要到期還本付息,因而成為國家的財政支出。所一,債務收入一經形成,同時也就形成了財政支出,這也是債務收入與其他三種收入形式相比較而言所具有的突出特點。
5、從是否具有轉讓性看,稅收是國家強制征收的,不具有轉讓性:國家財政部門為了獲得債務收入而發行的公債,投資者可以隨時將公債券按市場價轉讓給他人,具有較強的轉讓變現能力,這對投資者可以發生變化,但國家的債務收入額不發生增減變化。
二者的聯繫:
1、它們都是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一定形式和渠道,都是財政收入的來源。
2、主體相同。稅的征收主體是國家為取得債務收入而發行公債的發行者也是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