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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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Tariff 、Customs 、Customs Du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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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是指國家授權海關對出入關境的貨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種稅。關稅在各國一般屬於國家最高行政單位指定稅率的高級稅種,對於對外貿易發達的國家而言,關稅往往是國家稅收乃至國家財政的主要收入。關稅的徵稅基礎是關稅完稅價格。進口貨物以海關審定的成交價值為基礎的到岸價格為關稅完稅價格;出口貨物以該貨物銷售與境外的離岸價格減去出口稅後,經過海關審查確定的價格為完稅價格。關稅應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關稅完稅價格×適用稅率。
關稅的類別[1]
(一)進口關稅
進口關稅是指進口國家的海關在外國商品進入關境時,根據海關稅則向本國進口商所征收的稅收。
(二)出口關稅
出口關稅是指出口國家的海關對本國產品輸往國外時,對出口商品所征收的稅收,由出口商交納。
(三)過境關稅
過境關稅又稱通過關稅。它是指一國對於通過其關境的外國貨物所征收的關稅。
當今世界大多數國家實行獎勵出口和限制進口政策,因此出口關稅減少,進口關稅占據主要地位,大多數國家都不征收過境關稅。目前大多數國家在外國商品通過其領土時只征收少量的准許費、印花費、登記費和統計費等。
(一)財政關稅
財政關稅又稱收入關稅,是指以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關稅。對進口商品征收財政關稅時,應考慮三個條件:
①徵稅的進口貨物必須是國內不能生產或無替代用品而必須從國外輸入的商品;
②徵稅的進口貨物,在國內必須有大量的消費;
③關稅稅率要適中或較低,如稅率過高,將阻礙進口,達不到增加財政收入的目的。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其他稅源的增加,財政關稅在財政收入中的重要性已相對降低,關稅收入在國家的財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普遍呈下降的趨勢。
(二)保護關稅
保護關稅是指以保護本國工業和農業發展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關稅。保護關稅稅率比財政關稅高,且隨著產品的加工程度而遞增,通常是以進口商品納稅後的價格高出國內同類產品價格為保護關稅的底線。但如果保護關稅超過此限過多,反而會影響被保護企業競爭力的提高。
一國對別國因對其進行貿易歧視,違背協議,而對從其進口的商品征收的進口附加稅。
(一)普通關稅
普通關稅又稱一般關稅,是指對與本國沒有簽署貿易或經濟互惠等友好協定的國家原產的貨物征收的非優惠性關稅。這種關稅稅率一般由進口國自主制定,只要國內外的條件不發生變化,則長期使用,稅率較高。
(二)優惠關稅
1.含義
優惠關稅是指對來自特定國家的進口貨物在關稅方面給予優惠待遇,其稅率低於普通關稅稅率。
2.目的
它一般是在簽訂有友好協定、貿易協定等國際協定或條約的國家之間實施的,目的是增加簽約國之間的友好貿易往來,加強經濟合作。
3.優惠程度
優惠關稅一般是互惠關稅,即簽訂優惠協定的雙方互相給對方優惠關稅待遇,但也有單向優惠關稅,即給惠國只對受惠國給予優惠關稅待遇,而受惠國對給惠國不提供反向優惠關稅待遇。
4.類別
(1)最惠國待遇關稅。
最惠國待遇關稅是指簽有最惠國待遇的締約國之間給予的關稅待遇。WTO成員之間實施的關稅是最惠國待遇關稅。其關稅稅率低於普通關稅稅率,但高於特惠關稅稅率。
(2)特定優惠關稅。
特定優惠關稅又稱特惠關稅,是指給予來自特定國家的進口貨物的排他性的優惠關稅,其他國家不得根據最惠國待遇條款要求享受這種優惠關稅。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國際上最有影響的特定優惠關稅是《洛美協定》。它是1975年2月28日歐洲共同體(現為歐盟)與非洲、加勒比海與太平洋地區46個發展中國家(1999年增至71國)在多哥首都洛美簽訂的貿易和經濟協定。根據《洛美協定》,歐盟對來自這些發展中國家的一切工業品和94%的農產品進口免徵關稅,而歐盟向這些國家的出口產品不享受反向的關稅優惠待遇。
(3)普惠制關稅。1964年,在第一屆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通過上普惠制方案。
普惠制有三個基本原則:
①普遍性原則,指發達國家應對發展中國家的製成品、半製成品儘可能給予關稅優惠;
②非歧視原則,指應當對所有發展中國家統一實施普惠制,不應區別不同國家實施不同的方案;
③非互惠原則,指發達國家給予發展中國家的特別優惠待遇,而不應要求發展中國家給予反向對等優惠。自1971年起,普惠制以每十年為一個實施階段。
至1999年年底為止,總共有190個發展中國家或地區成為發達國家的普惠制受惠國。其關稅稅率低於最惠國待遇關稅稅率。在WTO中,為了照顧發展中國家成員貿易發展,普惠製作為例外被保留下來。
(一)法定關稅
法定關稅是指在海關稅則上列出的進出口商品的關稅稅目的稅率。
(二)附加關稅
1.含義
附加關稅是指海關對進出口商品在征收表列關稅以外,再加徵額外的關稅。這種稅多發生在進口方面。
2.目的
維護國內市場供應,防止出現資源性產品短缺,有時加徵出口附加關稅。為防止外國商品傾銷和非法補貼,保持公平競爭,對歧視和違規進行懲罰和應對國際收支危機等,就加徵進口附加關稅。附加關稅通常是臨時性的,在實施目的達到以後就撤銷。
3.進口附加稅類別
(1)反傾銷稅。反傾銷稅是指進口國企業對出口商品採取低於國內正常價格出口,對進口國家相關企業構成傷害和威脅,進口國家可以征收反傾銷稅。
(2)反補貼稅。反補貼稅是指出口國家政府對出口產品進行禁止性補貼,對進口國家相關產業構成傷害和威脅,進口國家可以征收反補貼稅。
(3)報複關稅。
報複關稅是指對有歧視性待遇、違背貿易法規的國家征收的附加關稅,以對該國進行報複。
為了保持公平競爭,WTO允許進口成員根據《反傾銷協議》和《補貼與反補貼協議》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在WTO成員之間發生貿易爭端,上訴機構作出裁決後,如敗訴成員拒絕接受裁決,則WTO可授權勝訴成員對敗訴成員進行征收報複關稅等措施的報複。
關稅的構成要素[2]
- 1.納稅人
進口貨物的納稅人是收貨人;出口貨物的納稅人是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的納稅人是其所有人、收件人或持有人。
- 2.徵稅範圍
凡是國家允許進出口的貨物、物品,屬於《進出口稅則》規定應稅的,均屬於關稅的徵稅範圍,即對進口貨物大部分都徵稅;出口貨物中僅對生絲、鰻魚苗等少部分貨物徵稅;行李物品、郵遞物品和其他物品,只對入境的應稅部分徵稅。
- 3.稅率
關稅採用比例稅率,具體可分為進口貨物稅率、出口貨物稅率及入境物品稅率三個部分。
進口貨物稅率:進口貨物稅率分設最低稅率和普通稅率兩種。對原產於我國未訂有關稅互惠協議的國家或地區的進口貨物,按照普通稅率徵稅;對原產於與我國訂有關稅互惠協議國家或地區的進口貨物,按照最低稅率徵稅。同時,按照我國對進口貨物的需求程度,將進口稅則中包括的全部商品歸納為必需品、需用品、非必需品和奢侈品四大類,稅率依次提高。
- 4.完稅價格
(1)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進口貨物以海關審定的成交價格為基礎的到岸價格作為完稅價格。到岸價格包括貨價,加上貨物運抵我國關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的包裝費、運費、保險費和其他勞務費等費用。進口貨物的到岸價格經海關審查未能確定的,海關應當依次以下列價格為基礎估定完稅價格:從該項進口貨物同一齣口國或者地區購進的相同或者類似貨物的成交價格;該項進口貨物的相同或者類似貨物在國內市場上的成交價格;該項進口貨物的相同或者類似貨物在國內市場上的批發價格減去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其他稅收以及進口後的運輸、儲存、營業費用及利潤後的價格;海關用其他合理方法估定的價格。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還應包括為了在境內製造、使用、出版或者發行的目的而向境外支付的與該進口貨物有關的專利、商標、著作權以及專有技術、電腦軟體和資料等費用。
(2)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出口貨物以海關審定的貨物售與境外的離岸價格扣除出口關稅後作為完稅價格。離岸價格不能確定時,完稅價格由海關估定。
出口貨物完稅價格= | 離岸價格 | |
1+出口關稅稅率 |
(3)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及個人郵遞物品的完稅價格該價格由海關按照物品的到岸價格核定,如果到岸價格無法查明,應由海關參照國內市場價格審定。
- 5.稅收優惠
(1)法定減免
凡進出口關稅條例和進出口稅則統一規定的減稅免稅,稱為法定減免。包括對小額商品的減免、對非貿易商品的減免、對實際沒有進出境商品的減免、因受我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或雙邊協定限制對有關商品的減免等幾大類。
(2)臨時減免
納稅人因特殊原因納稅有困難,經海關總署批准的有一定期限的減稅免稅為臨時減免。
關稅的特點[3]
關稅是國家財政收入的~個重要組成部分。它與其他稅收一樣,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預定性。
- 1.關稅是一種間接稅
進出口商墊付稅款作為成本打人貨價,關稅負擔最後便轉嫁給買方或消費者承擔。
- 2.關稅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預定性的特點
所謂強制性是指關稅的繳納不是自願的,而是按照法律無條件地履行納稅義務,否則就違反了國家法律。關稅的無償性是指關稅的取得國家不需要付出任何代價,不必把稅款返還給納稅人。關稅的預定性是指關稅通常都是事先設計好的,一般不會隨便更改和減免。
- 3.關稅有稅收主體和稅收客體
關稅的納稅人是進出口商人,關稅的稅收客體是進出口貨物。關稅的征收主體是海關,這一點與我國其他稅收一般是由稅務機關征收不同,海關代表國家負責征收管理。
- 4.關稅的課征範圍是以關境為界而不是以國境為界
關稅的課稅對象是“進出關境的貨物和物品”,這裡所指的是“關境”,而不是“國境”。國境和關境是兩個既有聯繫又有區別的概念。
兩者的區別在於:國境是指主權國家行使行政權力的領域,也就是主權國家的領土範圍;關境又稱稅境,是指一個國家的海關征收關稅的領域,即主權國家的關稅法令實施的領域,按海關合作理事會的界定,即“一個國家的海關法令完全實施的境域”。因此,只有在貨物和物品進出關境時,才能對其實施徵稅。
兩者的聯繫在於:如果一國既不與其他國家結成關稅同盟,也不在本國設立自由港、保稅區,則國境與關境的概念是重疊的,兩者完全一致;如果一國與其他國家結成關稅同盟,實施統一的關稅法令和統一的對外稅則,則關境就大於國境,關境內的跨國貿易就無需繳納關稅;如果一國政府在其境內設立自由港、保稅區、自由貿易區等,則關境的概念就小於其國境,關境外而國境內的貿易同樣必須繳納關稅。
- 5.關稅有較強的涉外性
從形式上看關稅只是對進出關境的貨物和物品徵稅,所以,關稅稅則的制定、稅費高低只是影響本國的國際貿易。但是,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及貿易全球化的發展,世界各國的經濟聯繫越來越緊密,國際貿易關係日趨成為一種新型的政治關係,關稅政策也與經濟政策、外交政策、地緣政治政策緊密地結合起來,在國際政治舞臺上發揮著重要作用,關稅的涉外性日趨突出。關稅稅種的設置、稅率的調整和征收辦法的改變等,都會在不同程度上影響國際貿易往來,影響貿易各國的政治、外交和經濟等方面的關係。因此,關稅政策的制定不僅要尊重本國的實際情況,要以國內法為依據,而且還要兼顧世界各國的利益,尊重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這樣才有助於國際理解和交往,有利於建立互利友好的國際貿易關係。
- 6.關稅也是國際經濟競爭的一種有效手段
高關稅必然會提高納稅人的經營成本,直接影響其利潤水平,反之則降低成本增加利潤。因此,我國要利用關稅與其他國家簽訂互惠貿易協定,在對等的條件下,爭取友好貿易往來,擴大商品流通,互通有無,實現雙方共贏,以加強我國與世界各國的經濟聯繫,同時也堅決地維護我國的主權和經濟利益。
關稅的作用[3]
- 1.維護國家主權和經濟利益
對進出口貨物征收關稅,錶面上看似乎只是一個與對外貿易相聯繫的稅收問題,其實,一國採取什麼樣的關稅政策直接關係到國與國之間的主權和經濟利益。歷史發展到今天,關稅已成為各國政府維護本國政治、經濟權益,乃至進行國際經濟競爭的一個重要武器。我國根據平等互利和對等原則,通過關稅複式稅則的運用等方式,爭取國際的關稅互惠並反對他國對我國進行關稅歧視,促進對外經濟技術交往,擴大對外經濟合作。
- 2.保護和促進本國經濟的發展
一個國家實行的是自由貿易還是保護關稅政策,是由該國的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狀況、國際貿易收支狀況以及參與國際經濟競爭的能力等多種因素決定的。國際上許多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學家認為,自由貿易政策不適合發展中國家的情況。相反,這些國家為了順利地發展民族經濟,實現工業化,必須實行保護關稅政策。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一直十分重視利用關稅保護本國的“幼稚工業”。促進進口替代工業發展,關稅在保護和促進我國工農業生產的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關稅是國家的重要經濟杠桿,通過稅率的高低和關稅的減免,可以影響進出口規模,調節國民經濟活動。例如,調節出口產品和出口產品生產企業的利潤水平,有意識地引導各類產品的生產,調節進出口商品數量和結構,可促進國內市場商品的供需平衡,保護國內市場的物價穩定等等。關稅對進口商品的調節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對於國內大量生產或即使現在不能大量生產但將來可能發展的商品,規定較高的進口關稅,以削弱進口商品的在國內市場的競爭能力,達到保護國內市場和產業發展的目的。
(2)對於非必需品或奢侈品的進口制定較高的關稅,達到限制乃至禁止進El的目的。
(3)對於本國不能生產或生產不足的原材料、半製成品、生活必需品或生產上急需的投人品的進口,制定較低稅率甚至免稅,以鼓勵進口,滿足國內生產和生活的需要。
(4)一國還可以通過關稅來調節貿易收支。當一國貿易逆差過大時,可以提高進口關稅稅率或加徵進口附加稅限制進口,減少貿易逆差。
- 4.籌集國家財政收入
從世界大多數國家尤其是發達國家的稅制結構分析,關稅收入在整個財政收入中的比重不大,並呈下降趨勢。但是,一些發展中國家,其中主要是那些國內工業不發達、工商稅源有限、國民經濟主要依賴於某種或某幾種初級資源產品出口,以及國內許多消費品主要依賴於進El的國家,征收進出口關稅仍然是他們取得財政收入的重要渠道之一。我國關稅收入是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新中國成立以來,關稅為經濟建設提供了可觀的財政資金。目前,發揮關稅在籌集建設資金方面的作用,仍然是我國關稅政策的一項重要內容。
通常的關稅納稅方式是由接受按進(出) 口貨物正式進(出)口的通關手續申報的海關逐票計算應徵關稅並填發關稅繳款書,由納稅人憑以向海關或指定的銀行辦理稅款交付或轉帳入庫手續後,海關 (憑銀行回執聯)辦理結關放行手續。徵稅手續在前,結關放行手續在後,有利於稅款及時入庫,防止拖欠稅款。因此,各國海關都以這種方式作為基本納稅方式。
1.從價關稅的計算方法。
從價稅是按進出口貨物的價格為標準計徵關稅。這裡的價格不是指成交價格,而是指進出口商品的完稅價格。因此,按從價稅計算關稅,首先要確定貨物的完稅價格。從價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應稅進出口貨物數量×單位完稅價格×適用稅率
2.從量關稅的商品計算方法。
從量關稅是依據商品的數量、重量、容量、長度和麵積等計量單位為標準來征收關稅的。它的特點是不因商品價格的漲落而改變稅額,計算比較簡單。從量關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應稅進口貨物數量×關稅單位稅額
3.複合關稅的計算方法。
複合稅亦稱混合稅。它是對進口商品既徵從量關稅又徵從價關稅的一種辦法。一般以從量為主,再加徵從價稅。混合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應稅進口貨物數量×關稅單位稅額+應稅進口貨物數量×單位完稅價格×適用稅率
4.滑準關稅的計算方法。
滑準稅是指關稅的稅率隨著進口商品價格的變動而反方向變動的一種稅率形式,即價格越高,稅率越低,稅率為比例稅率。因此,實行滑準稅率,進口商品應納關稅稅額的計算方法,與從價稅的計算方法相同。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關稅稅額=T1、2×P×匯率
5.特別關稅的計算方法
特別關稅的計算公式如下:
- 特別關稅=關稅完稅價格×特別關稅稅率
- 進口環節消費稅=進口環節消費稅完稅價格×進口環節消費稅稅率
- 進口環節消費稅完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特別關稅)/(1-進口環節消費稅稅率)
- 進口環節增值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完稅價格×進口環節增值稅稅
- 進口環節增值稅完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特別關稅+進口環節消費稅
關稅滯納金是指在關稅繳納期限內履行其關稅給付義務的納稅人,被海關課以應納稅額一定比例的貨幣給付義務的行政行為。
征收滯納金的目的是通過使滯納關稅的納稅人承擔新的貨幣給付義務的方法,促使其儘早履行其關稅給付義務。
關稅後納制是海關允許某些納稅人在辦理了有關關稅手續後,先行辦理放行貨物的手續,然後再辦理徵納關稅手續的海關制度。關稅後納制是在通常的基本 納稅方式的基礎上,對某些易腐、急需或有關手續無法立即辦結等特殊情況採取的一種變通措施。海關在提取貨樣、收取保證金或接受納稅人其他擔保後即可放 行有關貨物。關稅後納制使海關有充足的時間準確地進行關稅稅則歸類,審定貨物完稅價格,確定其原產地等作業,或使納稅人有時間完成有關手續,防止口岸 積壓貨物,使進出境貨物儘早投入使用。
征收關稅是一國政府增加其財政收入方式之一,但隨著世界貿易的不斷發展,關稅占國家財政收入的比重在不斷下降。每個國家都會對進出口的商品根據其種類和價值征收一定的稅款。其作用在於通過收稅抬高進口商品的價格,降低其市場競爭力,減少在市場上對本國產品的不良影響。關稅有著保護本國生產業的作用,但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其不利的影響也在逐步顯現。主要是對就業率的影響。
(一)貿易小國的關稅效應
假定進口國是貿易小國,即該國某種商品的進口量占世界進口量的很小一部分,因此,該國進口量的變動不會影響世界市場價格,如同完全競爭的企業,該國只是價格的接受者。這樣,該國征收關稅後,進口商品國內價格上漲的幅度等於關稅稅率,關稅全部由進口國消費者負擔,如圖1所示。
假設圖1中的D為國內需求曲線,S為國內供給曲線;P0為自由貿易下的國際價格(也是國內價格),S1C1為進口量;Pt為征收關稅後的國內價格(等於國際價格加關稅額),S2C2為進口量。貿易小國對某種進口商品征收關稅後,將產生的經濟效應如下。
1.價格效應(Price effect)。進口國征收關稅將引起國內價格由P0上漲到 Pt。
2.消費效應(Consumption effect)。征收關稅降低了該商品的國內消費量。征收關稅前,國內需求量為C1,征收關稅後引起價格上漲,需求量減少到C2。由於征收關稅,引起國內消費量的減少,就是關稅的消費效應。關稅給消費者帶來損失,其損失為a+b+c+d的面積。由於征收關稅,國內消費者減少消費,從而降低了物資福利水平。
3.生產效應(Production effect)。征收關稅增加了該商品的國內產量。征收關稅前,國內供給量為S1,征收關稅後引起價格上漲,供給量增加到S2。由於征收關稅,刺激國內供給量的增加,就是關稅的生產效應。關稅給生產者帶來利益,其利益為a的面積。由於征收關稅,一些國內資源從生產更有效率的可出口商品轉移到生產較缺乏效益的可進口商品,由此造成了該國資源配置效率的下降。
4.貿易效應(Trade effect)。征收關稅減少了該商品進口量。征收關稅前,該國進口量為S1C1,征收關稅後,進口量減少到S2C2。由於征收關稅,導致進口量的減少,就是關稅的貿易效應。
5.財政收入效應(Revenue effect)。征收關稅給國家帶來了財政收入。只要關稅不提高到禁止關稅的水平,它會給進口國帶來關稅收入,這項收入等於每單位課稅額乘以進口商品數量,其數額為c的面積。
6.收入再分配效應(Redistribution of income effect)。征收關稅使消費者的收入再分配。征收關稅後,生產者增加了面積為a的利益,這是由消費者轉移給生產者的;國家財政收入增加了面積為c的利益。
7.凈福利效應。征收關稅後,各種福利效應的凈值為-(b+d)。它意味著對貿易小國而言,關稅會降低其社會福利水平,其凈損為(b+d)。這部分損失也稱為保護成本或無謂損失(Deadweight loss)。其中,b為生產扭曲(Production distortion),表示徵稅後國內成本高的生產替代原來來自國外成本低的生產,而導致資源配置效率下降所造成的損失。d為消費扭曲(comsumption distortion),表示徵稅後因消費量下降所導致的消費者滿意程度降低,是消費者剩餘的凈損。
(二)貿易大國的關稅效應
如果進口國是一個貿易大國,即該國某種商品的進口量占了世界進口量的較大份額,那麼該國進口量的變化就會引起世界價格的變動。因此,大國征收關稅雖然也有上述小國的種種關稅經濟效應,但由於大國能影響世界價格,因此從局部均衡分析所得的征收關稅的代價和利益對比的凈效果,就不同於小國情況。貿易大國對某種進口商品征收關稅以後,將產生的經濟效應如下圖(a,b)所示。
圖2中的D為國內需求曲線,S為國內供給曲線;P0為自由貿易下的國際價格(也是國內價格),S1C1為進口量;P1為征收關稅前的進口價格,P2為征收關稅後的國內價格(等於進口價格加關稅額),S2C2為進口量。
大國征收關稅後,產生幾大效應。消費效應:-(a+b+c+d)的面積,只是此時的(a+b+c+d)的面積小於小國模型中的(a+b+c+d)的面積。生產效應:+a的面積。財政收入效應:+(c+e)的面積。則凈福利效應為:e-(b+d)。它意味著對貿易大國而言,關稅是增加還是降低其社會福利水平是不確定的。e>(b+d)時,大國征收關稅將增加其社會福利水平,e<(b+d)時將降低其社會福利水平。(b+d)同樣是無謂損失,e相當於外國出口商承擔的關稅部分。
與小國模型相比,大國模型關稅效應還有兩點不同。
1.價格效應。進口大國因為進口量大而擁有的市場談判力量,可能迫使該商品的進口價格下降。這就是說,大國進口商品價格上漲的幅度不是等於關稅稅率,而是低於關稅稅率。大國征收關稅,進口商品國內價格從P0上漲到P2;同時國際市場價格從P0下跌到P1,價格上漲部分和下跌部分加在一起才等於進口關稅稅額。大國進口商在進口商品時支付的進口關稅,不是全部由進口國的消費者負擔的,而是由進口國消費者和出口國的生產者(通過出口商)共同負擔的。大國向出口國轉嫁了部分關稅。
2.貿易條件效應。由於征收關稅,大國進口商品的國際價格下降,如果該國出口價格不變,則該國貿易條件得到了改善,其利益為面積e。但與小國相比,在其他條件不變的前提下,大國關稅對本國生產者的保護作用相對較小。這是由於大國關稅引起的價格上漲,部分地被出口國下降的價格所抵消了,因此進口的數量下降不像小國情況那麼多。
一般說來,小國從征收關稅中遭受的凈損失,永遠等於面積為b+d的保護成本,因為外國出口價格或世界價格不受其影響。而大國征收關稅對該國凈福利的影響,則要把關稅的保護成本b+d與貿易條件改善而獲得的利益e相比較:如果該國貿易條件改善利益e超過關稅保護的代價b+d,則意味著從征收關稅中獲得了凈利益;如果貿易條件改善利益e與保護成本b+d相等,那該國從關稅中既未獲得收益,也未遭受損失;最後,貿易條件改善的利益e比保護成本b+d小,該國仍會從征收關稅中遭受凈損失。
應該指出,以上考察的只是關稅的局部均衡效應,其分析帶有短期、靜態的特征。事實上,關稅還會帶來種種動態影響。
希望可以增加一些特定案例,如關稅的征收對汽車、紡織、玩具等行業的影響,在整個對外貿易中所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