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默斯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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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默斯定理:一個決定的時效性,比其完善性更為重要。
美國俄勒岡大學商學院前院長瑞默斯對於作決定有過這樣的評述:一個及時做出的決定,比一個做得太晚的完善的決定要好。
瑞默斯定理管理啟示[1]
及時大於完美。許多人剛得病的時候,吃點藥就好了,但若他總想著如何如何增強免疫力時,可能更大的病已經等著他了。
猶太人一向以聰明、富有著稱,並創造了商業史上一個又一個的輝煌,這與他們幹練、嚴謹、求實的工作態度是有關的。他們以“馬上解決”為工作座右銘,正是在這一理念的指導下,創造了一個又一個商業奇跡,成為世界上最富有的民族。
任何單位的領導都希望員工做問題的解決者而不是挑剔者,當調查管理者最希望的員工類型是什麼的時候,90%的管理者都回答:最希望能發現問題,然後及時解決問題的員工;那種只知道找問題,不分場合當檢察官的員工不受企業歡迎。
優秀的員工從來不會讓問題找上門,更不會對問題視而不見,而是以“把工作完成在當天”、“主動解決”、“全力以赴”、“滿懷激情”等理念作為工作的準則。
企業是永遠有問題的單位。成功的企業總是在解決一個又一個問題的過程中成長的,一個優秀員工的價值就在於能及時有效解決各種工作問題。那麼如何去成功解決問題呢?9 0%的人認為最缺少的就是解決問題的思維智慧。
- ↑ 侯章良,呂嶸.企業運營最重要的100個管理法則[M].海天出版社,2006年01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