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主體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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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主體多元化(Diversification of the Investment 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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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企業角度看,投資主體多元化是指企業不再由單一齣資者投資而成,而是由多個出資者投資組合而成.在企業發展史上,由個人業主制企業、合伙制企業發展到現代企業,其實質的變化是企業由單一投資主體走向多元投資主體。
從經濟投資看,投資主體多元化是指投資主體由單一的國家投資逐步向國家投資、企業投資、國家企業個人合作投資並舉的方向發展。
國企改革與投資主體多元化[1]
1.為何實行投資主體多元化?
投資主體多元化是實現公有制與市場經濟有效結合的重要途徑,有利於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首先是生產高度社會化的經濟,而企業能否在社會化大生產中占有一席之地,首先要看它能否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是否具有很強的市場競爭力,而這又主要取決於企業資本追逐利潤的動機和能力。計劃經濟體制下建立的單一資本結構的國有企業,很難作到自我約束,無法排除政府干預,難以始終把利潤最大化作為經營目標,因此它的市場競爭力是很弱的,這已為國企改革的實踐所證明。而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除極少數必須由國家壟斷經營的企業外,把單一投資主體的國有企業改造為多元投資主體的企業,不僅有利於企業形成經濟規模,而且有利於解決資本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問題,形成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經營機制。與此同時,企業的市場意識大大增強,經營理念不斷更新,資本運營方式進一步優化,從而市場競爭力普遍增強。
投資主體多元化是建立規範有效的法人治理結構的重要前提,有利於推進公司制改革。片面強調國有股的絕對控股地位,國有股比例“畸”大,致使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形同虛設,走不出一人說了算、“內部人控制”的怪圈。把單一投資主體的國有企業改組為股權結構相對合理的多元投資主體企業,企業內部就形成了多個不同的產權擁有者,他們的共同利益是建立在不斷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基礎上的,共同任務是促使投資保值增值。所以,各出資人會充分發揮股東的作用,主動要求建立規範的法人治理結構,努力保證企業各職能機構作用的有效發揮,積极參与決策和監督。從這個意義上講,推進公司制改革,規範公司機制,必須從投資主體多元化抓起。
投資主體多元化是增強國有資本控制力的重要手段,有利於促進國有經濟佈局的戰略性調整。通過投資主體多元化改造,可以實現國企與國企、國企與外資、國企與民資的多渠道聯合,吸納相當數量的社會資本,並且使有限的國有資本在“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中,流向主導產業、優勢企業、名牌產品生產企業。國有資本集中度不斷提高,國有經濟整體佈局得到調整和優化,實際控制力也就大為增強。山東省濱州地區先後有 100家國有企業在兼併、聯合、嫁接中實現了重組,盤活國有資產 20億元。投資主體多元化帶來的不僅是國有資產量的增加,更是質的提高。 1999年,全區完成工業增加值增長 20%,利潤增長 53%,利稅增長 35%,企業虧損面僅 10%,其增幅在全省名列前茅。
2.如何實施投資主體多元化?
實施投資主體多元化,在實踐中主要包括兩個層面:一是對於新建企業,一起步就要嚴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實行股權多元化;二是對於現有國有企業實施投資主體多元化改造,這是當前國企改革的重點和難點。從濱州的實踐看,主要有以下幾條路子。
“轉”,即債權轉股權,單一變為多元。當前,負債率過高、利息支出多、財務成本大,是許多國有企業虧損上升、經濟效益下降的重要原因。要使國有企業擺脫困境,必須下大力氣解決國有企業高負債問題。實施債轉股,將符合條件的重點國有企業欠銀行的債務,轉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股權,這是解決國有企業負債過高問題的好辦法。債轉股是手段,不是目的。通過債轉股將債權人變為企業的投資者即股東,參與企業的重大經營決策,有利於形成有效運轉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推動企業轉換經營機制。
“聯”,即用企業有效資產聯合外來投資。對一般競爭性行業的特困國有企業,先將一部分有效資產剝離出來,吸引國內法人、自然人或外商投資,然後與外來投資者聯合重組改製,形成多元投資主體的企業。在聯合問題上,要突破傳統觀念,以“三個有利於”為標準,使困難企業“背靠大樹”,儘快走出困境。濱州地區原第一棉紡廠、第二棉紡廠都是資不抵債的大型困難企業,生產經營難以為繼,職工發不出工資,處於瀕臨破產境地。 1998年開始,濱州魏橋集團和香港華潤集團註資控股,組建了多元投資主體的有限責任公司,企業起死回生,煥發出了前所未有的生機和活力,由虧損大戶變為盈利大戶。
“增”,即在企業內部培植增加新的投資主體。企業的經營者和職工是與企業命運息息相關的群體,他們有什麼樣的精神狀態,對企業的關切度多大,是決定企業興衰的關鍵。因此,把他們培植成投資主體,參與企業改製,使企業成為他們“自己”的企業,不失為一個好辦法。在這個問題上,濱州地區做了兩方面的嘗試。一是將智力要素作為資本投入企業,參與收益和分配,成為新的投資主體。如濱州魏橋集團由一個不起眼的小棉紡廠,發展成為目前擁有 33萬紗錠、 5000檯布機、 2萬職工的亞洲最大的紡織企業,經濟效益連年增長。在企業改製過程中,根據經營者的貢獻,政府給予其 1000萬元的獎勵,將納稅後的 800萬元折成經營者的股份,使經營者持股比例占到了改製企業總股本的 2.57%。二是在企業內部組建職工持股會,以社團法人資格向企業投資,形成新的投資主體。近兩年來,濱州地區共組建職工持股會 44家,吸納投資 9000多萬元。
“減”,即減持國有股。目前已改為多元投資主體的上市公司和沒有上市的公司制企業中,絕大多數國有投資主體持股比例過高,占絕對控股地位。從實踐看,這不利於增強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影響力和帶動力,不利於形成規範的法人治理結構。對於一般競爭性行業的企業應採取多種辦法,適當減持國有股。對上市公司,可以通過向二級市場配售、協議轉讓等辦法,減持國有股。對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可將部分國有產權轉讓給國內法人、自然人和外商,或者在企業擴股、新增投資和新上項目時,廣泛吸納非國有資本入股,達到減持國有股的目的。在國有持股比例上,可實行優勢控股或有效控股,也可參股。對未改製的一般競爭性企業,在改製時,則不規定國有持股比例。對於國有經濟沒有優勢的領域,國有資本應逐步退出。
“參”,即多個國有法人之間相互參股。國有法人之間通過技術、設備等生產要素折價入股或資金投入,使國有獨資公司從單一國有股東變為多元國有法人股東,形成多元化的股權結構。從實踐過程看,對有些國有大型企業進行投資主體多元化改造時,在不允許非國有資本進入的情況下,吸收其他國有法人之間參股,以形成多元投資主體,是一種比較現實的做法。
教育的投資主體多元化[2]
1.教育投資主體多元化的理論基礎
教育投資主體多元化的理論基礎在於教育的混合品性質。從經濟學角度看,作為眾多社會產品中的一種,教育屬於典型的混合產品——既具有鮮明的公共物品特征,又呈現出明顯的私人產品特點。一方面,教育對於公共管理、社會環境及其他社會成員具有明顯的正外部性:民眾教育程度的提高往往伴隨著較低的犯罪率和較低的福利依賴率;受過教育的社會成員更能適應經濟環境變化,從而在減少結構性失業的同時,降低勞動者對社會失業保障的依賴和消除社會不安定因素。對於任何一個社會成員來說,其都會從他人所接受的教育中獲取這些收益而不必支付成本(非排他性),而且其所獲得的獲益並不會因為與其他社會成員“分享”而減少(非競爭性),這形成了教育“產品”鮮明的公共品特征。另一方面,教育的直接受益者是受教育者本人:受教育程度較高者更容易在勞動力市場上找到條件更優越的工作,更易於適應環境變化併在技術變革中獲利,更容易增加福利收益和改善工作條件——這些收益只有受教育者本人才能獲得,其他人無法得到。從這個角度看,教育“產品”又有著明顯的私人品特點。教育兼具的公共品特征和私人品特征使其成為混合物品的典型代表。
教育的混合產品性質要求其投資主體的多元化。教育的公共物品特征使其呈現出明顯的公益性:教育所帶來的勞動者素質的提高、技術的進步形成了經濟發展的根本動力;使所有社會成員平等地接受教育成為實現社會公平的起點;教育所具有的巨大正外部性使得社會福利水平得以極大提升。從這個角度看,政府無疑應該承擔起教育的供給責任,一視同仁地為全體社會成員提供教育“服務”,滿足大眾的教育需求。但是,由於各個層次教育的公益性程度並不相同,政府沒有必要為所有層次的教育“買單”。只有那些具有很強的公益性、幾乎可以被看作純公共物品的教育層次或教育形式如小學教育、初中教育、部隊教育(軍校)、高校師範生和國防生教育、關鍵性高新技術研發人才的培養等才應該由政府承擔幾乎全部的供給責任。對於其他層次或其他形式的教育來講,政府只宜根據其公益性程度承擔部分責任而與受教育者個人、社會分擔教育成本——因為這些教育層次或教育形式具備更多的私人產品特征。現實中,一些教育層次或教育形式的私人產品特征非常明顯,這就要求受教育者必須為其付費。例如,對於大部分高層次教育以及各類教育中的“精英教育”來說,其受益者主要是受教育者本人——這使其具有很強的私人產品特征,因而其成本應主要由受教育者自己承擔。
實際上,現實中的各類教育“產品”極少純公共品或純私人品,而更多的是兼具雙重特征的混合品,因此,總體而言,教育的投資主體應當包括政府、個人和社會等各方受益者。至於在各類教育“產品”中各方的投資(或付費)比例如何,則應根據教育“產品”的公益性和私人性特征的強弱而定。
2.教育投資主體多元化的趨勢
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人們的教育需求日益呈現出多元化的發展趨勢,這種趨勢使得教育投資主體的多元化成為必然。
民眾教育需求的多元化是時代發展的必然結果。從當今時代特征來看,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帶來了愈加激烈的競爭,也對個人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更需要人們進行更為廣博、更為深邃的知識積累;更為劇烈的社會變革也使得知識成為個人生存發展的基礎。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作為積累知識謀求發展的必經之路,教育成為越來越多人的“消費”選擇,教育支出的規模也越來越大。據我國教育部2003年發佈的《中國教育與人力資源問題報告》顯示,我國城市居民的教育支出已成為第二大支出,我國農村居民的教育支出也超過衣著,成為繼食品和居住支出之後的第三大支出項目。更為重要的是,在這樣一個教育日受重視的時代,接受教育早已不是尚未工作的年輕人的 “專利”,教育主體更多地涵蓋了已經參加工作的龐大人群——這顯然對傳統的從小學到中學再到大學的“線式教育形式”提出了挑戰。與接受教育人群層次的日益豐富相適應,如今的教育正在向著全天候的“網式教育形式”轉變,所有的人——無論是少年、青年、中年還是老年,也不論是就業或是待業——都成為這個教育“網路”的一個結點。得益於經濟的發展帶來的人們收入水平的提高,人們比以前更有能力支付教育的成本;得益於科學技術的進步,“走進教室現場聽課”的教育形式不再成為必需,人們可以通過網路等多種途徑接受他們所需要的教育,這使得已經擁有工作崗位的龐大人群接受教育成為可能。在渴求知識的內在動力、激烈競爭的外在壓力以及技術發展、收入提高等因素的綜合作用下,人們的教育需求日益呈現出多元化的發展趨勢。
在我國,民眾教育需求的多元化發展有著明顯的表現。
首先是民眾對教育形式的需求日益多元化。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和競爭的日益加劇,人們的教育觀念也在逐步發生變化,終身教育的理念如今已經為大多數人所接受,而傳統的“線式教育形式”顯然不能滿足人們的終身教育需求。在這種情況下,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尋求新的、更為適用的教育形式:由於獲得知識的途徑更為便捷,學習的內容更具針對性,非學歷教育、職業教育、網路教育等新型教育形式已經成為人們的教育消費的重要內容。據統計,2004年,我國的非學歷高等教育結業生數為31840萬人,而到2005年,這一數字就增加到37339萬人;參加其他形式教育的人數也在不斷增加。
其次,人們對教育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當今時代,素質教育已經成為普遍接受的教育觀念,在我國,追求優質教育、精英教育的潮流更是勢不可擋。無論是傳統教育形式中的小學、中學還是大學,也無論是參加培訓和輔導,選擇一個“好”的學校或辦學機構成為人們普遍持有的觀念。這種“就高不就低”的心理導致了居民在教育消費方面出現兩種傾向:高收入家庭對“貴族學校”的選擇和普通大眾對高層次教育機構的追求。最後,服務教育、自願性教育需求大幅增加。出於對知識的重視和對未來的渴望,我國許多家長或者為孩子報名參加各種課外輔導班、興趣班、加強班、聘請家教,或者為他們自己事業的發展和職業的需要購買課外書籍、參加網校的學習。這些對於服務教育、自願性教育的支出近年來不斷增加,成為我國居民教育支出的又一重要領域。
面對著迅猛增長的、日益多元化的教育需求,單由政府提供教育“產品”顯然既無必要亦無可能。無必要是因為這些教育需求中許多屬於私人需求,如精英教育、自願性教育等;無可能是因為政府財力終歸有限,不可能滿足所有的教育需求。在這種情況下,由個人、社會、政府根據各類需求的性質分擔教育成本便成為一種必然。
科技體制的投資主體多元化[3]
1.投資主體多元化 是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
市場決定資源配置是市場經濟的一個基本規律。這個規律引導著市場資源的合理流動,它適用於市場經濟的一切投資領域,當然也包括科技投資領域。首先,科技產業領域是社會經濟的重要部分。科技產業是社會諸多產業中較為特殊的產業,具有高技術、高投入,高風險、高回報的特征。科技工作者掌握著先進的科學技術,作為第一生產力中最積極、最活躍的因素,對於生產力的發展起著重要的推動作用。科學技術本身具有投資價值,所以科學技術和與之相應的科技產業領域就成了社會經濟領域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次,市場需求是拉動投資的基本動力。科學技術具有高投入的特點,科學技術的發展需要大量的社會資金投入,才能促進科學技術不斷地創新,更好地發揮第一生產力的作用,這就為社會經濟的投資領域開闢了新的投資空間,成為社會經濟投資的新領域。第三,追逐並獲取高額利潤是社會資本投資的基本動因。社會資本流向,始終向產生高額利潤的領域傾斜,每時每刻都在尋找著具有投資價值的新的投資領域。科學技術因具有高回報的特性,這就意味著科技產業投資領域蘊涵著較大的增值潛力,使科技產業投資領域對社會資本有著強烈的投資吸引力。我國社會有著較大的社會資金可轉化為社會投資資本,據有關部門統計,在我國國內銀行的個人存款就高達10萬億元人民幣,這些資金只要時機成熟,將有很大一部分會轉化為社會資本,投入社會經濟的各個領域,而科技產業投資領域將是社會資本的首選投資領域。
2.實現科技投資主體多元化 是科技體制改革的重要目標
長期以來,我國實行的是一種國家計劃經濟下的單一的科技投資體制,這種體制在新中國剛剛建立時,在我國科技事業發展的奠基階段,在組織大型國防科技項目攻關工作中,曾發揮了十分積極的不可磨滅的作用。但是,隨著社會經濟的深入發展,這種國有單一的科技投資體制的弊端就暴露出來了。投資主體單一,國家負擔過重;條塊分割,機構和專業重覆,力量分散;缺乏開放、流動、競爭、協作的運行機制,科研機構缺乏活力;投入強度低,導致創新能力弱;同社會經濟需求脫節,成果轉化難等等,這些表現都為科技投資體制改革提出了現實性的要求。尤其是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更增強了加快我國科技投資體制改革的緊迫性。為此,國家把建立我國多元化的科技投資體製作為科技體制改革的重要目標。先後推出了一系列措施推進科技投資主體多元化的工作,如建立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擇優整合現有科技產業;對科研機構實行分類管理,改變國家對科研機構的管理體制;制定成果轉化優惠政策,鼓勵社會資源參與科技成果轉化;肯定科技工作者對成果的勞動價值,承認其作為無形資產的資本價值;鼓勵科技人員自辦、領辦企業;黨的十六大召開後又提出並正在努力推進的“三個轉變”(即土地資源向土地資本的轉變、民間資金向民間資本的轉變、人才資源向人才資本的轉變)工作等等,這些措施旨在為改變我國單一的科技投資體制而制定的積極的投資政策和創造優良環境的工作。特別是1999年以來,國家部署的技術開發類科研機構的整體轉制,更明確地表明瞭國家推進科技投資主體多元化的改革決心。實現科技投資主體多元化成為我國科技體制改革堅定不移的目標之一。
- ↑ 燕欽國.國企改革與投資主體多元化.人民網.2000年第八期.
- ↑ 曹靜韜,馮紅梅.投資主體多元化:我國教育發展的必然趨勢.北京城市學院學報.2008年4期.
- ↑ 研究所轉制與投資主體多元化.中國科學院.2003-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