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體制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科技體制(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stitution)
目錄 |
在英文中,並沒有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stitution(科技體制)一詞。也就是說,這個詞還沒有確切的涵義。實際上,國外學術界很少對“科技體制”進行專門研究,而只是在PublicPolicy(公共政策)和Public Management(公共管理)等的學科領域中涉及到;真正對科技體制進行廣泛而深入研究的是中國學者,這是一個很有中國特色的命題。
在中國,也沒有“科技體制”統一的定義。學術界的理解可以分為兩類:一類側重於實踐層面,一類側重於理論層面。側重於實踐層面的理解主要是對政府文件的闡釋,分歧不多;側重於理論層面的,由於研究者角度不同,分歧很大,茲舉例分析如下:有辭書手冊認為科技體制是“指國家對科學技術的管理制度和方法”。這種定義過於簡略,而且缺少對其它構成要素的概括,顯然不合適。
有學者認為,科技體制是“科技事業生產關係、上層建築的一種綜合性社會結構和管理制度,它對科技進步及科技成果能否迅速轉化為生產力具有強大的影響作用。“這種定義看到了科技體制的本質是一種制度系統。從本質上講,體制是制度的具體實現形態,包含在制度的範疇內。因此,科技體制的本質就是科技活動的制度化,即科學技術的社會建制。但是如果把運行機制簡單理解為“科技成果轉化”,是不妥當的。
有學者認為,科技體制是“指科技系統的存在與運行形式。
換句話說,科技體制是科技系統的形式方面,是科技系統的存在結構與運行形態。而科技系統是科技體制的物質承載者,構成科技體制的內容。”這種說法只是說明瞭科技體制與科技系統的關係,並不能明確地揭示科技體制的內涵。
有學者認為,科技體制是“各個科技組織發展的複合體,這些組織是同分配資源以滿足個人、集體和國家的需要相關的。它主要包括科技體繫結構(組織系統)和運行機制(規則系統)兩個方面。這兩個方面互為條件、相互依存。”按照這樣的定義,科技體制可以分為多種層次,在具體研究中還需要進一步界定。
有學者認為,科技體制“是科技活動的組織方式,是科技系統各構成要素的組織結構及規定其間相互關係的制度,其中包含有科技活動中各層次、各部門許可權的劃分、組織形式、機構設置、工作程式和運行機制等等。”這個定義是比較全面和抽象的,但是對於制度安排概括不夠。
有學者認為,科技體制“是指科學技術研究與管理的機構設置、職責範圍、權屬關係和管理方式的結構體系。”這個定義使用的是狹義概念,實際上指的是“科技管理體制”。
以上這些定義,從各個方面揭示了科技體制的內涵,對科技體制進行了初步的總結,指出它是一種制度系統,包含組織方式、組織體系、管理形式和運行機制等要素,對於深刻理解科技體制具有啟發性,和我國政府的實踐也大致吻合。不過,在有些方面還值得商榷,如從抽象性角度來說,職責、職能和管理方式等都可以涵蓋在制度安排之內。另外,這些定義都沒有完全涵蓋科技體制的組成要素,忽視了其時間性、系統性、動態性等特點,有明顯的不足。
現代科技體制的形成,是從美國開始的。二戰結束後,萬·布希調任美國國家科學研究與開發辦公室主任,他向羅斯福總統遞交了一份研究報告,標題是《科學——無盡的戰線》。這份報告的中心思想就是,科學研究是國家強盛、人類進步所必需的,因此政府有責任來支持、資助人類在這個領域的活動。它建議由聯邦政府出資成立一個完全由科學家控制的“國家研究基金會”,下設國防、自然科學、醫學等部門,分別掌管各自的研究。《科學——無盡的戰線》可以說是美國科技發展史上的一個裡程碑,是美國現代科研政策的基石,被譽為“開創新紀元的文件”。1950年,美國國會通過了《國家科學基金會法案》,為美國現代科技體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礎。因此,以1950 年為界,美國的科技體制前後是不同的。在我國,如果以1840 年、1949 年為界,可以劃分出三種科技體制模式,其差別是顯而易見的。即便是同一種模式,我國科技體制在1985 年前後也大不一樣。不同國家,或者一個國家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對科技的認識是不一樣的,對科技活動的組織方式也是不一樣的,由此而進行的制度安排就千差萬別。
因此,歷史時期,組織方式和制度安排是構成科技體制的重要因素。
科技體制包含組織體系和運行機制是一種共識。組織體系是科技體制的表現形式,是行使科技活動組織和管理權力的物質載體,如果沒有組織體系,科技體制也就不存在了。運行機制是科技體制的靈魂,是科技系統各構成要素連續不斷的運行方式,科技體制賴此發揮作用,如果沒有運行機制,科技體制就成了一個空架子。
此外,作為一種社會存在形式,科技體制必然要受到其他因素的制約,其中相關性最大的是政治體制、經濟體制、文化傳統和思想觀念等。
綜上所述,科技體制是一個國家一段時期內科技活動的組織方式、制度安排、組織體系和運行機制等的總稱,是表現科技系統各構成要素相互關係的動態模式。科技體制是一種綜合性的制度系統,與政治體制、經濟體制、文化傳統和思想觀念有著密切的關係,並受到後者的制約。研究不同國家的科技體制,應根據各國的實際情況,在內容上有所側重。
科技體制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應當不斷拓展新領域,以使研究更加深入。實際上,只要我們細緻分析了科技體制的概念,就可以找到新的研究角度。
- 1.研究科技體制的要素,擴大研究視野。
對於科技體制的構成要素,研究者一般理解為組織體系和運行機制,這種認識是有合理性一面的。組織體系是科技體制的表現形式,是行使科技活動組織和管理權力的物質載體,而運行機制則是一種連續不斷的運行方式,通過它發揮組織結構的功能。我們始終關註的是科技體制對科技進步的作用,也就是科技體制的功能,因此,與功能最相關的這兩個要素就必然最受重視。但是,如果我們僅僅停留於此,是不能全面理解和認識科技體制的,應當摒棄這種功能主義的方法,全面地研究科技體制的各種要素,以擴大我們的研究視野。
一個國家對科技的認識不同,國情特點不同,其採用的組織方式也就有所差別。科技活動不同於物質資料的生產,但是同樣需要投入和消耗社會資源,同樣有產出和效益,同樣需要考慮資源的配置方式和配置效率問題。建國初期,我國政府採用的是“全面規劃,重點發展”的組織方式。實踐證明:這種方式集中了有限的資源,促進了科技的進步。但是,科技活動本身是複雜的,並不完全遵從計劃,如果削足適履,只會適得其反。另外,科技的產出及應用,也很難用計劃來安排。這種粗放型的組織方式,有待於修正和完善。對於組織方式的研究,將有利於提高科技活動的效率,提高效益,使科技更好地服務於社會發展。
制度把人們對科技的認識、組織方式、管理方式等具體化了。按照構成要素,制度可以分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是人們有意識創製的,具有強制力的一系列法律、法規和政策。它通常由公共權威機構制定,也可以由有關各方協商制定,主要包括國家法律、政府政策條例、國家機構的職能職責、公司規章、經濟合同等。非正式制度是在人們在長期交往中形成的,包括道德觀念、價值取向、倫理規範、風俗習慣等。“在科學活動中非正式制度對生產知識這種思維活動的約束作用有效性和能力並不低於正式制度,而且在非正式制度的影響下正式制度發生著變遷並最終決定著正式制度的演變。”科技的落後,其背後的實質與根源就是制度的落後。古代中國成為世界文明中心之一,擁有四大發明;而近代中國卻沒有出現現代科學技術的發明創造,從而引出聞名於世的“李約瑟之謎”。學者林毅夫認為:問題的根源在於中國科舉制度的激勵結構將人的創造力引離了科學技術的發明創造,抑制了人們從事技術創新的活力,從而阻礙了現代科學在中國的成長。一定意義上說,在中國,促進科技進步和創新,“有效的制度是最為稀缺的要素”。制度安排,則是根據社會需要為人們的科學活動設計、制定和供給一定的規則體系,包括對這些規則的運作程式或操作方法的設定。制度安排對創新的影響非常深遠和廣泛,正如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在《制度高於技術》一書中指出的,推動技術發展的主要力量是有利於創新的制度安排。對於科技體制,制度安排的研究是一個嶄新的視角。
此外,在社會主義國家,共產黨具有行政化的特征,這種黨政關係對科技事業有著深遠的影響。因此,中國共產黨行使權力的體制也是科技體制的組成部分,這是我國科技體制的一個重要特點,也是一個重要的研究領域。
- 2.研究科技體制的內容,提高研究層次。
當我們開始對一個新的問題進行研究的時候,首先碰到的就是概念。概念是科學研究的起點,也“是我們認識事物的工具”。科學地認識和界定一事物的概念,是科學地認識該事物的前提,因為“概念這種東西已經不是事物的現象,不是事物的各個片面,不是它的外部聯繫,而是抓著了事物的本質,事物的全體,事物的內部聯繫了。”概念實際上指明瞭該事物的特定範疇,明確了我們的研究對象。因此,當我們界定了科技體制的概念,也就明確了科技體制的內容。
科技體制涉及的內容相當廣泛,具體來說:在科技投入方面,科技體制涉及到人力、財力資源的分配,科學基礎設施的建設,研究與發展力量在政府、企業、大學的分佈等。在科技產出方面,科技體制涉及到科學發明、發現的激勵,科技成果的轉化,高科技成果的應用等。在科技影響力方面,科技體制涉及到科技貢獻力的顯現,高科技的儲備,科學普及的廣度和力度等等。此外,科技體制還影響科技人員才智的發揮,影響科技政策的制定和執行,影響科技進步和科技創新的速度等等。從以上內容可以看出,對於科技發展來說,科技體制的影響是綜合性和全局性的,它在總體上影響一個國家的科技水平。
科學技術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首要推動力量,當代國際競爭是綜合國力的競爭,其實質是科學技術的競爭。《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的建議》明確指出,科技進步和創新是增強綜合國力的決定因素。我們必須以科技根本內容,並且把經濟、政治、軍事、文化緊密耦合,進行以綜合國力為目標的全方位競爭,才能贏得在現今和未來國際社會真正有利的生存與發展條件。美國總統柯林頓剛剛上臺,就於1993年2月22日與副總統戈爾以《技術為美國經濟增長服務:加強經濟實力的新方針》為題發表了政策報告;德國聯邦政府過了《關於保障德國未來經濟環境的報告》;英國政府也於1993年5月26日發表了題為《認識我們的潛力——科學、工程和技術戰略的白皮書》。世界各國政府都採取了各種政策和措施來激勵和推動科技進步,以提高科技實力,增強綜合國力。這些政策和措施主要依賴於科技體制的貫徹和執行,換句話說,一個國家的科技進步主要依賴於科技體製作用的發揮。我國科技強國戰略的實施,科技創新體系的建設,其基本的保障是科技體制改革能否順利實現。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科技體制等制度系統的作用顯著增強,科技體制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因此,從綜合國力的高度來對待科技體制,把科技體製作為綜合國力的一個指標,這是一個新的視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