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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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格是指國家行政人員在公共事務中區別於其它社會成員的內在規定性,是行政資格、行政規格、行政品格和行政風格的內在統一。
行政人格的特點[1]
- 1、階級性。
行政人作為統治階級國家意志的執行者。其人格必然會體現出鮮明的階級特性;
- 2、服務性。
行政人在執行國家的意志,是以謀求全社會的福祉為基礎的,以維持社會的穩定與發展為自己的責任是行政人格的基礎;
- 3、法定性。
行政人以合法的手段取得其行政職務,法律既規定行政人員的責任、義務,還保障其權利合理合法的行政職務是行政人格的前提;
- 4、發展性。
發展性是指行政人格也會適應社會歷史的進步,進行自我提升。其表現為行政人格的動態性與適應性
行政人格的類型[2]
- 1、自我同——健康的行政人格。
健全的行政人格與建立在自我同一性心理基礎上的自我的同一緊密相關。對於個體來說,自我同一是生理自我、心理自我、道德自我與社會群體自我的整合,意味著行政人員在複雜的行政生活中基本心理結構、價值取向和自我形象的穩定,意味著自我對其社會本質的自覺保持、對自我形象的心理認同和對自我表現的自覺調控,意味著他“自始至終就完全是他所願望和要實現的那種人物”(黑格爾語)。建立在自我同一基礎上的行政人格的根本特點是:主體外在言行與形象是其內在真實自我的表現;其內在行政品格與外在行政風格是他踐行行政規格、獲得行政資格的必然結果;“新我”是“舊我”在新條件下合乎邏輯的發展和升華,其總體價值追求的趨勢是始終如一的。自我同一是一個自我尋找、自我發現、自我評價與自我控制、自我完善、自我實現的演進過程。因此,自我同一的行政人格並不排除在某些不同的情況下,其具體行為的價值取向會有所不同,其價值觀念也會隨著社會的變革而發生時代需求的變化。還要看到,完整、理想的行政人格的“自我同一”,是一個開放的、立體的、發展著的人格系統,而不是簡單的、平面的、封閉的自我禁錮。那種保守的、封閉的行政人格雖然也具有“自我同一”的特點,但卻是離開了時代需求和人格發展要求的“自我同一”,它在本質上仍然是分裂性質的。只有那種與人格發展和社會要求趨向一致的“同一”,才是真正意義上的“自我同一”,才能形成真正健康的行政人格。反之,如果行政人員的人格所體現的價值追求並不能體現社會進步的要求,不能代表先進道德的發展趨勢,那麼,即使它在心理結構上是健康的,但在倫理價值上仍是落後的、畸形的。因此,一個真正“自我同一”的行政人格,總有著健全的心理結構和與時俱進的品性。只有那些充分體現社會發展方向、反映行政倫理進步趨勢、符合人的全面發展要求的“自我同一”型人格,才是真正健全的和理想的行政人格。
- 2、自我分化——雙重態的行政人格。
行政人員生活在現實社會之中,自我並不總是處於穩定的狀態中。因為主體在自我形成的過程中,往往存在著自我肯定和自我否定的矛盾,這種矛盾會引起自我張力的變化,進而導致人格的分化。對行政人員來說,人格的分化一般發生在人生的兩個時期:一是當個體由一個普通公民進入行政公職隊伍的初期,公共領域對他提出了不同於私人領域的特殊要求,他必須完成由公民人格向行政人格的轉變,在這個過程中,他面I臨作為公民的自我認同和作為公職人員的自我認同的矛盾,因此產生了自我分化的傾向二是當行政人員具備相對穩定的行政人格之後,由於某一時期所處的特殊環境使他原來穩定的個性發生變異繼而導致人格分化,呈現出雙重性特征。一般說來,只要自我張力適度,人格的雙重性狀態就有其相對的合理性。但如果自我的張力不能適度地保持正常,那麼,人格的雙重性傾向就會演變為非常態的雙重人格或多重人格。具有這種人格的主體由於缺乏對一定道德體系明確而堅定的信仰,價值觀念混亂,外現為多種面具,飄忽不定,其言與行、內與外、真實我與現實我、舊我與新我常常處於相互衝突的矛盾狀態之中,不能實現自我整合和自我平衡。在現實生活中,那種表裡不一、講一套做一套、對上一套對下一套的人,就是這種人格的典型代表。這種雙重人格狀態還可從社會生物學角度作進一步的細分。比如:因社會角色變換需要而呈現不同的現實自我的“變色型雙重人格”;因自我保護需要而打扮或偽裝現實的自我的“偽裝型雙重人格”;因生存互利的需求而在互相的關係中作出人格上的讓渡的“互利型雙重人格”;因迎合社會各種情境的需要而作出擬態行為的“擬態型雙重人格”。這些雙重人格本身都是道德上的虛偽性的代名詞,應當予以反對和校正。
- 3、自我分裂——病態的行政人格。
病態人格是一種明顯的反常人格。這類人格由於缺乏自我剋服和整合的能力,自我分化嚴重,“真實我”與“現實我”陷入分裂之中,呈現出一種病態的品格特征和行為模式。由自我分裂而引起的病態人格雖然有著良好的智能,但缺乏道德情感和道德良心、理智,責任感與榮譽感匱乏,具有強烈的衝動性和攻擊性,常常出現反社會行為。在現實生活中,這種人往往自我偏執,心胸狹隘、報複心強,或狂傲自大、唯我獨尊,拒絕別人的批評和監督,以權壓人、恃勢欺人,一副“老子我有權我怕誰”、“老子我有關係我怕誰”的無賴嘴臉,等等。自我分裂的極端則是自我的極度膨脹和自我的喪失,自我的張力超常而無法控制,對各種社會性規範有強烈的抗拒心理,往往不惜一切手段來達到他某種狂熱、變態的目的,其行為常常表現出極端的反社會性或各種方式的自毀性。由於行政人員手中掌管著權力,極度膨脹的自我與失去控制的權力相結合,無論對己對人對社會無疑都危害巨大。歷史上一切專制獨裁者的變態行為、法西斯主義和恐怖主義喪失人性的罪惡行徑,就是極端病態人格的典型表現。
行政人格的結構[3]
人格的結構是多層次,多類型的,不同學科的提法也不盡相同,在這裡筆者綜合管理心理學,社會學以及人類文化學等學科的觀點,將行政人格分為五個層面的內容:日常行政行為、行政角色認知、行政氣質、需要動機、行政價值取向。
行政人格的結構的這一分層表明。行政人的日常行為方式是行政人格結構體系中的最基礎、最外表的特征。日常行為是直觀的、外顯的,行政人的日常行政行為方式體現著行政人人格特點。一系列的行政行為方式的有機、統一組合,構成了一個完整的行政人格的扮演過程,行政人是一個有豐富的角色叢組合,角色的認知反映了行政人的自我意識,也體現了行政人格的外在完整和協調程度行政人的角色取向以及角色特征類型又是受內在的氣質決定的,活躍的氣質容易導致角色的多樣化、多變化;穩定內向的氣質常常使得角色行為具有被動性、保守性行政氣質的形成則受更深層的行政人格動力系統的制約,行政人格動力系統有兩大要素,即包括內在驅動的需要系統和目標導向的價值系統。價值是行政人格結構之中的最高層要素。是決定行政人的活動方向和所有角色行為的意識傾向,其包括行政信念、信仰、理想、人生觀、價值觀等等。
- l、日常行政管理行為。
是指行政人員在日常行政管理活動中所表現出來的最直觀的行為舉止,它是行政人格外在顯露的重要載體,其在行政人格結構系統中具有基礎地位和表層特征。用於描述行政行為的形容詞有;謙虛、恭敬、和諧、合作、勤奮、敬業、積極、支持、競爭、獨立、自我表現、重視效率、積极參与等等。
一系列的行政行為方式的組合,構成了一個完整的行政角色的扮演過程。行政人是一個豐富角色叢的組合,各種行為方式的有機組合既受行政人自我角色認知能力的決定,又反映了行政人對自我角色期待的認知及其和社會認知期待的相協調的水平,角色認知反映了行政人的自我意識,也體現了行政人格的外在完整和協調程度。
- 3、行政人員氣質。
氣質是人的個性心理特征之一,是指某個人典型地表現於心理過程的強度、速度以及穩定性。行政氣質是行政人格結構的重要因隸,在現實行政管理活動過程中,行政氣質不但可以影響行政人的情感與行為,而且可以影響行政人的活動效率。但是行政氣質本身沒有好壞之分。在平定一個行政人員氣質時,不能認為某一種氣質類型是好的,而另一種氣質類型是壞的,因為任何一種氣質類型都有既積極的一面。也有消極的一面。
- 4、行政管理人員的需要動機。
行政需要動機,它是指行政人以願望、興趣、理想等形式表現出來的,激勵行政人發動和維持行政管理行為並且導向某一行政管理目標的心理過程。在整個目的——動機——態度一一行為鏈中,行政動機決定行政人的行政態度和行政行為。行政動機受行政人的經濟利益、政治利益、行政價值觀等一系列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從人的機體組織要求看來,不外乎有兩種基本需求;一是“缺乏性動機”需要。一是“豐富性動機”需要(。行政人不僅具有普通人所具有的“缺乏性動機”需要,而且還有不同於普通人的而且具有其職業特征的“豐富性動機”需求。對於行政人格的結構分析,要求把“缺乏性動機”需要與“豐富性動機”需要結合起來,結合行政管理活動中的情境變化
- 5、行政價值取向。
行政價值在人類行政活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行政價值滲透在行政人的行政認識活動和行政實踐活動之中。並且貫穿其始終。行政主體總是在同行政客體發生著行政價值關係離開了行政價值關係行政主體也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因而,對於行政價值的追求是行政人在行政管理活動中的目的所在和最終動因。行政人通過行政認識活動觀念地掌握行政對象是為了去改造行政對象而改造行政對象是為了創造行政價值以滿足行政人的主體需要。需要的滿足,價值的實現也是行政人的認識活動和實踐活動的目的所在。行政人的自我價值取向和社會價值取向是行政融合。是現在行政價值取向的發展趨勢。
塑造行政人格的必要性[4]
行政人格的塑造不僅對於行政人員道德修養的提升以及其生存意義和價值尊嚴有重要作用,而且對於政府公共職能的發展和公共權力的運用,以及社會公眾利益的實現有重大影響。
- 1、公共倫理建設的客觀要求
一方面,在現代社會市場經濟體制條件下,利益主體多元化導致了利益多元化,這些利益之間是不具有通約性的,利益主體為了更好地維護自身的利益,在稀缺的社會資源配置中取得優勢地位,他們便會使用各種手段滲透到政治領域當中,通過行政人員手中的公權力為自己在社會資源的獲得中取得優勢。此時擁有病態行政人格的行政人員便會使用手中的公權力進行尋租行為。另一方面,社會公共利益與市場經濟的自發性以及過度的行政干預的矛盾使得必須進行公共倫理建設。市場經濟中複雜的利益關係衝突妨礙著公平競爭、公平倫理的實現:而過度的行政干預實質上是政府對公共倫理的背離。由以上兩個方面可以看出公共倫理建設的必要性和緊迫性。作為公共倫理建設中最重要的因素——行政人員的行政人格塑造更是重中之重,這也是公共倫理建設的客觀要求。首先,對行政人員行政人格的塑造有利於改善行政人格病態、分裂甚至異化的現狀。行政人員在公共管理活動中處於主體地位,其如果具有病態的行政人格必定會對公共行政功能的發揮和政府公共性價值的體現造成嚴重的影響。同時,行政人員因自身的發展對社會其他成員發展的推動作用,也將因之而受損,即行政人員的自我價值與社會價值無法得到統一與共同實現。其次,塑造行政人員的行政人格作為公共倫理建設的重要部分必將推動執政黨的執政能力建設。行政人員行政實踐過程中,其行政能力、綜合素質、品德是影響政策法規和制度等國家意志能否完全、充分實現的最為關鍵的行為主體要素。“徒法不足以自行,縱有良法美製,必賴優秀勝任的人員推行之,始能發生效力。是故有什麼樣的公務人員,便有什麼樣的政府。用人以治事實為國家為政之根本。”
- 2、行政人格塑造主體性作用的內生要求
行政人格塑造的主體性作用主要體現在其對內功能以及對外功能上。從知和行兩方面分析,那麼行政人格的對內功能主要有觀念規範功能以及行為調控功能。觀念規範功能主要體現在行政人格對行政人員思想的規範,包括對其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規範。行政人員在其行政實踐過程中,是以公共權力的執掌者和公共利益的維護者的形象出現在公眾面前。行政人員要想實現自己的自我價值和社會價值,就應將這兩種價值的實現定位在對社會核心價值體系以及公共利益的堅定信仰、對手中掌握的公權力的充分審慎和對行政價值目標的全力追求上。行為調控功能主要體現在行政人員積極使用公權力,即積極行政,以及積極承擔行政責任和義務的能力,因為權力和責任是相統一的,行使多大的權力便意味著要承擔多大的責任:另一方面這種行為調控功能又表現為行政人員正確處理行政目標以及為實現這一目標所使用的手段之間關係的能力,行政人員應把自己的行為與其理想相統一,在其行政實踐過程中實現目的善與手段善的辯證統一;同時善於解決責任衝突的能力也是行為規範功能要求行政人員必須具備的,當行政人員在行政實踐中面臨兩難時,特別是“道德兩難”問題時,應該遵循以公共利益為旨歸,引導其走出困境。行政人格的外在功能主要體現在其導向功能以及維護功能上。行政人格的導向功能表現為行政人員行政人格的塑造將會對整個社會道德風尚起到重要的導向作用。行政人員作為公權力的行使者,理應成為將自己部分權力讓渡給其公眾利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其行為應該要體現公共意志。作為社會政治生活中的中堅力量的行政人員,應該具備有完備的行政人格以及行政人格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公共理性。維護功能主要體現在行政人員行政人格的塑造有利於政權基礎的維護,併為政權提供合法性基礎。我國學者張康之認為:“合法性歸根到底是個信念問題,這種信念關係到權威在其中得以運用的制度體系的正義性,關係到運用者在這個制度體系中充任權威角色的正義性,關係到命令本身或命令的頒佈方式的正義性。”行政人員作為一個制度體系中權威角色的扮演者,其行政人格的形成有利於民眾堅定對政治制度的信賴以及信心。行政人員的行政實踐如果偏離了服務型行政的要求,則會在一定程度上導致類似合法性問題的產生。而行政人員行政人格的形成有助於更好地解決這一問題。此外,行政人員行政人格的塑造可以使其在行政實踐中忠於社會公共利益,而不是個人利益或小團體利益。通過行政人員對公共利益的重視與信仰來贏得全社會對政治體制、公共權力和行政活動的認同與支持。
塑造行政人格的途徑[4]
- 1、行政人員的自我調適
行政人員的自我調適主要包括行政人員對其心理衝突以及角色衝突的調適。行政人員在行政實踐中經常面臨著消極患工、人際關係緊張、人格衝突等心理問題。導致行政人員出現這些心理問題的主要原因是政治經濟二元化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使得生產力快速發展,使得社會處於轉型時期,而且是一種劇烈轉型狀態。舊的規則體系被一下子打破,新的規則體系又在緩慢形成過程中,這時的行政人員若是沒有行政人格對其行為進,亍規範,則很容易產生失範行為。在社會劇烈轉型時期,行政人員行政人格的道德存在很容易受到威脅,原有的價值體系可能會面臨著巨大的外部威脅,一旦其心理防線被不良價值觀突破,就意味著其價值體系崩潰,各種違法亂紀行為便得以產生。因而行政人員時時面臨著外界誘惑的衝擊,心理壓力很大。此外,造成行政人員心理問題突出的另一原因是行政人員的群體特征造成的。其公共管理活動的政策性和紀律性,不允許行政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出現任何差錯,具體工作的程式性又有著嚴格的工作軌道和規律性。此外,行政人員的前景發展有著許多不確定因素,社會公眾對他們的期望值很高,使他們所承受的心理壓力很大。行政人員可以採取以下方法調節自己的心理:首先,行政人員得要改變認知模式,合理調節自己的情緒。行政人員變消極認知為積極認知,對其認知系統進行重建。正確對待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合理解決行政實踐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矛盾,把來自各方面的壓力和矛盾轉化為自身的內驅力。其次,行政人員必須協調好本我、自我、超我三者之間的關係。本我、自我、超我人格結構的衝突是行政人員出現心理問題的根源。本我是人的本能的功利和欲望的體現,本我泛濫具有一定的破壞性,但其在一定程度上是推動事業發展、實現人生價值的不可或缺的助推力。在完善的人格結構中,自我應該在超我的指引下,在遵循社會規則的條件下,對本我的消極方面予以抑制,並且能夠充分利用本我的積極的驅動力不斷推進個人和社會發展,只有這樣才能使人格保持和諧有序。行政人員的自然屬性決定了其具有自然的欲望或需求,但這些欲望或需求並不是總是和社會規範及要求保持一致,本我與超我的衝突使得自我無法控制和協調二者,尤其是在本我的力量以壓倒性的力量遏制著超我作用的發揮,就容易使得人格陷入分裂甚至異化的狀態,行政人員的病態行政人格也由此產生。榮格曾說過:“根據社會條件和要求,社會性格一方面受社會社會環境的期待和職責所定向,另一方面受個人的目標和抱負所定向。”因此,行政人員應充分發揮自我在行政人格中的積極作用,使其在超我的引導之下,並且在法律和道德允許的範圍內,充分利用本我的原動力不斷推進個人和社會發展,同時行政人員應該註意不能使自我受到本我的控制,不要因為本我的盲目衝動而失控脫軌,從而使其行政人格本我、自我、超我三者保持和諧共處,總是維持在追求超我的目標或理想的軌道上。
行政人員在社會生活中可能扮演著多種社會角色。這些角色並不是往往處於一種和諧狀態,它們各自擁有著不同的角色要求和規範,有時這些要求和期待會以對抗性的形式出現,那麼此時行政人員就面臨著角色抉擇,客觀上被置於需要做出兩難抉擇的困境之中。這種角色衝突會使行政人員在其公共管理的活動過程中的角色扮演面臨倫理困境,即維護公共利益的人民的勤務員角色與追求個人利益的公民角色這兩種身份產生了衝突。如果行政人員不能合理地處理好這一行政人員角色衝突中最本質、最重要的衝突,抑或不能在正確的價值觀的指導下找到突破這種倫理困境的辦法,那麼他就很容易傾向於追求自己利益,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這條道路上,從而產生權力尋租的行為。為了更好地調適角色衝突,避免權力尋租行為的產生。首先,行政人員需明確自己的價值取向,樹立集體主義價值觀。只有堅持集體主義價值觀,才能正確處理好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以及自我價值與行政價值的關係,緩解行政人員面對的角色衝突。其次,行政人員應有正確的權力觀,應該明確其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切實做到“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
- 2、外部環境舍宜性的改造
外部環境合宣性的改造將會從組織文化以及組織制度這兩個角度切入,簡要談一下對其的改造問題。“社會發展要求一種有效能的進取型的行政管理,而管理的成功與否取決於相應的文化特性。”這裡的文化指的是行政組織文化。毋庸置疑,良好的組織文化對完善行政人格的形成具有不可估量的影響。然而,在當前我國的行政系統中,對良好行政文化的形成影響最為不利的便是官本位思想的存在。官本位思想的存在容易使行政人員形成對權利的盲目崇拜,以至最後陷入權力虛無主義,濫用手中的權力謀取私利,並將其視為理所當然。那麼要改造組織文化就必須首先要註意的是組織中領導者的模範帶頭作用,其行為導向是對組織文化最有力的影響,因而領導應在其組織文化中註重行政人員行政人格的塑造。領導者應在組織文化中加入道德元素,營造“道德氛圍”,提高行政人員的道德素質、政治素質等一系列素質。其次,應在行政系統中應營造一種人本管理的行政文化氛圍,重視行政人員在組織中的地位和作用,重視他們的需要和激勵價值,在此氛圍中增強行政人員的服務精神,使其行政行為在“道德氛圍”的熏陶下符合社會道德規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