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供養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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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供養人員,是指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公職人員,涉及範圍有狹義和廣義之分。
狹義的財政供養人員,僅指政府機關人員,又稱國家公務員,在國外稱政府機關雇員或文官。
廣義的財政供養人員,又稱公職人員,在國外稱政府雇員,不僅包括政府機關人員,還包括由財政供養的公共機構人員,如公立機構的教師、醫生、環境衛生人員、圖書館管理人員等,相當於我國的事業單位人員。
按照權威的統計方法,我國財政供養人員分為兩大部分:一是政府機關人員,包括國家機關人員、政黨機關人員和社會團體機關人員;二是事業單位人員,包括教育、醫療衛生、科研、文化等公立部門人員。[1]
財政供養人員數量本身並不能說明問題,因為財政供養人員數量是否適度,取決於多方面因素,迄今為止國內外並沒有普遍適用的統一標準。
評判財政供養人員多少的依據,主要看是否與本國國情相適應,特別是與本國的發展階段、人口規模、政府職能、政府結構、政府財力等因素相適應,既要滿足政府履行職能的需要,又要防止人員過多,增加行政成本。[1]
官多兵少,供養成本高
在中國的省直機關,一般一個廳局下設十幾個處室,每個處室配置一個處長,一兩個副處長,一兩個具體做事的科長或者普通公務員。處室里的具體業務,基本都落在辦事員身上。
在美國,一個城市會設一個市長,然後再配置兩三個副職;而中國的市級領導配置一般有五六個甚至七八個副職,有的市級幹部副職可能更多。一個領導幹部,有辦公、車補以及其他待遇,加起來可能比五六個公務員的個人成本還要高。
財政供養人員總量已不少,膨脹壓力很大。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作為就業的熱門領域,面臨巨大的進人壓力,如每年都需接納一定數量的高校畢業生和軍轉幹部等新增就業人員,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消化渠道不暢,主要是自然減員,數量十分有限,基本上是出少進多,財政供養人員規模存在擴張趨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