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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式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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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什麼是分散式創新[1]

  分散式創新是指創新所需要技術以及相關能力在多個公司和其它知識生產機構之間分佈 ,由一家主導公司發起,選定創新任務,在研發合作伙伴或者內部分支研發機構之間分配創新任務,最後對研發、創新成果進行集成的研發模式。

  分散式創新是集成創新的一種模式,也是開放式創新的一種具體表現形式且更接近集成創新。分散式創新隱含了具有主導性公司的前提,即通過相關的機制安排,其它公司參與並以不同的方式分享創新成果,是分散與整合的統一。由於創新包含研發、試生產、商業化等不同階段,在不同階段的創新都可以採用分散式的結構安排 廣義分散式創新包含分散式研發、分散式生產及分散式營銷等。在創新競爭中,分散式創新要求企業走出獨立、自足式的知識中心,向更開放、更加合作的知識生產與利用模式邁進。與傳統的以企業內部管理為主的創新模式不同,分散式創新管理要求企業精於網路管理,協調跨文化、跨組織的知識流動與交換。

促進區域間開展分散式創新的具體措施[1]

  區域問開展分散式創新,是市場經濟的內在需要和組織管理科學化和高端化的必然趨勢,其動力應是企業對利益的追求。在運作中企業所採取的具體措施有:

  (1)與高校和科研院所進行合作創新。通過合同委托研發、專利許可和技術轉讓等方式,充分利用國內外大學和研究機構的技術資源;企業利用貼近市場的優勢把重點放在選定創新方向和研發成果的商業化利用上,節省大量前期開發資金

  (2)聯合相關企業建立技術聯盟進行跨企業協作創新,使分散於各個企業的技術資源得以重新整合,技術優勢能夠相互補充,降低創新成本、加快創新速度。

  (3)利用市場中介進行創新外包或者直接購買所需要的技術並加以利用。

  (4)主導地區(如東部地區)的企業以模塊化進行有效的技術控制,要素分佈區(如中西部地區)的企業、組織及個人通過“反求工程”使創新技術及產品進一步多元化。人才信息管理與區域間專利技術信息共用的區域比較優勢的發揮,在實際中因企業的短期戰略性與國家或區域長期目標之間的衝突不能實現,這便需要政府部門或公共部門的介入。如何強化外部環境對知識的保護和對參與分散式創新人員的法律保障成為關鍵,這也是節省交易成本和組織成本,擴大市場和增強產品市場認可度的分散式創新的另一個動力機制。具體如制定優惠的政策,為科技創新人力資源開發基礎設施建設等提供支撐,完善創新的投入機制,加強金融機構的保障功能,強化教育和培訓服務機構的資源供給能力,併為自主創新活動提供相關的信息服務決策咨詢、技術服務、評估鑒定等。

分散式創新實踐簡介[2]

  (1)主要組織形式

  Coombs和Metcalfe指出了分散式創新的五種主要組織形式:① 以市場為中介的分佈關係,比如創新外包等;② 通用技術導向的多公司合作開發;③ 應用導向的合作研發;④ 合資公司合作開發;⑤ 戰略聯盟

  (2)主要集中的領域

  Gerybadze通過對企業創新模式調查發現,分散式創新主要集中於製藥、生物科技與保健、信息技術通訊設備與服務、化工、IT等領域,這些領域內企業在全球範圍內研發支出占整個研發總支出的比例較其他行業高 。

  (3)發展趨勢

  分散式創新普遍為被跨國公司所採用,成為一種越來越重要的創新模式。Bowonder和Racherla等人對2004年“財富500強”中320家跨國公司的創新模式調查中發現,越來越多的跨國公司的創新模式傾向於分散式,通過合作開發、合作申請專利、從外部獲取相關知識的趨勢非常明顯。他們調查中發現,日本Toyota公司在2004年申請的專利中,大約有35% 的專利是和其他公司共同擁有。

  (4)典型案例

  分散式創新比較典型的案例是波音公司的創新模式。波音787型飛機從發明、定型、轉化、融資幾乎都是通過其全球分散式創新網路來實現的。波音787的製造和研發涉及了美國、日本、法國、英國、義大利、瑞典、加拿大、南韓、澳大利亞等多個國家和地區的供應商和研發機構,其全球性分散式創新網路為波音787縮短了進入市場的時間,且節省了可觀的研發費用

分散式創新的相關理論[2]

  Coombs和Metcalfe通過分析技術變革趨勢,提出企業分散式創新是技術發展的內在要求,並系統分析了分散式創新的普遍性及意義 。這三類技術趨勢是:(1)產品中技術多樣性水平增加趨勢;(2)系統複雜性趨勢;(3)現代科學與技術的緊密融和趨勢。這三種趨勢從技術層面決定了產品研發的分散式特征。公司研發與創新能力不能僅僅停留在公司內部,甚至固定於單一產業的技術有時候也會變得被動。技術變革的趨勢促使企業主動或被動地打破公司範圍邊界的藩籬,同外部進行技術合作或者合作研發、合作創新

  西蒙的“近似可分解性”及“近似可分解系統”、“模塊化理論”、“鬆散耦合系統”可以有助於我們對分散式創新的理解¨ 。有學者從知識經濟全球化國家創新系統、創新外包等角度解釋分散式創新[81,Sawhney和Prandelli等人則基於社會學的視角,把分散式創新理解為“創造社區”(corn—munities of creation),並用交易成本理論、複雜性理論、知識產權理論等論證創造社區的合理性 。有關分散式創新過程的研究僅見Gerybadze的研究 。Gerybadze把分散式創新過程分為配置和溝通的兩個關鍵過程,具有一定啟發性。但是這種分類不完整,有待進一步完善。

  以上這些理論分別從特定側面對分散式創新進行描述和解釋,增強了我們對分散式創新的理解。但是以上各種理論停留在解釋層面的居多,較少涉及到分散式創新管理層面,對分散式創新管理過程及機制安排論述不多。本文主要基於知識管理的視角來分析分散式創新機制,並分析其管理過程及主要影響因素。

分散式創新的特點[2]

  從知識管理角度來看,分散式創新實質是在主導性公司協調下,不同主體的研發機構,比如子公司研發單位,高校或其他學術團體,合作伙伴等,共同完成一個研發、創新任務的過程或組織安排。在該過程中,主導性公司和各個參與主體之問,構造了一個迴圈的知識流。該迴圈流主要包括知識轉移、知識整合與知識創造等過程。主導性公司確定創新目標,選擇合意的參與方,分配創新任務,並與參與方共用基礎知識,整合創新知識。在創新全過程中,主導公司向各參與方進行知識轉移,各個參與單位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主導公司知識轉移。各個參與方研發成果最終彙總到主導性公司,由主導性公司進行知識整合,同時進行知識創造,這樣形 一成一個閉環的知識流迴圈,且該迴圈在最終創新任務完成之前一直存在。如圖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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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散式創新過程中各個主體之問的知識類型是非對稱的,各知識主體創新重點也不同。在某些分散式創新過程中,主導性公司定義和擁有專有知識體繫結構(knowledge architecture)。控制專有知識體繫結構或者標準的公司比其他公司更多占有創新租,因為主導性公司通過控制專有知識結構,使得許多系統和組織被獨立開發出來,自己僅集中於協同工作和控制體系結構本身,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參與到該體系機構的公司 ?。從模塊化角度看,該類型的分散式創新中,主導性公司擁有系統性知識,而參與單位創新範圍被限定在模塊化任務上。

分散式創新的類型[2]

  從知識互補性角度看,分散式創新可以理解為不同地區“已存在”知識、具有互補性知識的整合、再創造與應用的過程。Buckley和Carter把知識互補分為附加性知識互補、序列性知識互補和複雜的知識互補等三種類型 。這三種類型實際上也刻畫了知識整合的類型。依據知識互補性特點和不同的整合模式,可以把分散式創新分為模塊式分散式創新(並行式)、序列式分散式創新(串列式),以及複雜式分散式創新。

  (1)模塊型分散式創新。

  這種分散式特征是主導公司擁有專有知識結構,或者具有已經創新初步成果和相對明確的創新發展方向,參與單位作為一個模塊參與到創新過程中。圖中參與單位可以不只一個,可以是企業,也可以是科研院所等。這種分佈模式的分散式創新在各個參與單位間可以同時進行,因而具有並行式特點。如圖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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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序列型分散式創新。

  該模式特點是後一個創新必須在前一個研發、創新成功基礎上進行,是按照嚴格順序和標準在不同創新源問進行分佈,因而具有串列性特點。如圖3所示。該模式也包含這樣的情形:在創新早期階段,由一個中小企業進行初創,達到一定程度後,由大型跨國公司接手進行投資。比如日本一些大型跨國公司總部周圍散佈著一些反應快、效率高的中小創新型公司。當某個中小型創新公司有新的發明、初步創新但又不能獨立完成創新任務時候,大型跨國公司會通過收購或者合資等方式參與進去,由大型跨國公司主導產品商業化等創新工作的其他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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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複雜型分散式創新。

  該模式是指兼具模塊化和序列式兩種分散式創新特點的類型。見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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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式創新核心過程分析[2]

  分散式創新的順利實現,從知識管理角度看,離不開知識轉移、知識創造與知識整合等各過程的有效實現。因而分析影響知識轉移、知識創造與知識整合各過程效率和效果的因素,可以從中歸納出分散式創新的核心過程,並追溯到影響分散式創新的主要因素,相應地找出有效改進上述三個過程效率和效果的對策或者主要管理措施。通過對各管理措施進行歸類,可辨識出分散式創新的核心過程。本文把跨國公司分散式創新過程歸類為兩個核心過程:配置過程和激勵過程。分析框架如圖5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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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置過程在實踐中表現為高層決策者要決定乾什麼,在哪裡實現及誰參與問題:在哪裡設置研發中心?哪種類型創新工作是當下要進行的?哪些合作伙伴要參與進來等,涉及定義項目、制定規則,分解模塊工作,其目標是確保“合適的部門做合適的事情”。而與激勵相關的工作,是致力於降低相關成本,增強效率,增強創造性,確保主導性公司對創新成果保持適宜的占有水平,並提高對中間產品的經驗與知識的占有或者利用水平。激勵相對於配置工作,更多涉及意義構建、認知的協調與統一等“軟”問題,其目的是確保參與方“正確、高效地創新”。配置是分散式創新的起點,只有起點正確,結果才有可能不會出現大的偏差。而激勵過程是過程管理,是激勵、控制、引導和協調過程。激勵與配置過程缺一不可,共同促進創新任務的實現。二者之問存在互動與反饋:配置可以為激勵提供指導和起點,激勵過程也可反饋到配置過程,配置過程可據此進行相應地調整。

  分散式創新同一般性創新一樣,也是新技術研發及研發成果的順利商業化的過程,涉及到複雜的社會—— 技術意義構建。保證認知上的一致是確保分散式創新中的重要內容。從風險和收益角度看,達成認知的一致需要付出成本,即認知相關成本 。為了防止參與方、合作方的機會主義行為“搭便車”行為(如參與方泄漏核心知識給競爭對手,使得創新價值受損;參與方利用信息不對稱性侵吞對自己有利的成果而不給合作各方做出應有貢獻等)以及保護知識成果要付出代價,即激勵相關成本。激勵相關成本在本文中還包括為激勵參與方高質量完成研發、創新任務而產生的成本。有效降低這兩類成本是分散式創新中的關鍵問題,而配置和激勵過程都觸及和涵蓋了這些關鍵問題。比如把知識創造效率作為選擇標準之一,對參與方研發能力考評,篩選出合適的參與方,能保證創新效率設計創新成果分享機制、保密機制可以保證知識成果的獨占性等等。因而把分散式創新歸納為配置和激勵過程是恰當的。

配置過程及主要影響因素分析[2]

  配置過程主要目的是選擇正確的研發、創新任務,並使得創新任務與參與機構能力之問能達到一個合適的匹配。因而所有影響研發任務本身的因素,以及影響參與機構能力與研發、創新任務之問匹配性的因素都是影響配置的因素。這裡主要選擇一些關鍵的因素進行分析。

  一些學者關於跨國公司母子公司關係的研究、跨國公司子公司競爭優勢的研究、以及創新網路的研究等已經觸及到分散式創新的配置過程,對分散式創新配置過程工作有很大啟發。比如Fisch的分散研發的最優分佈模型¨ 、Gupta和Govindara,jall對跨國公司子公司知識流的分析¨ 、Bartlett等人提出的跨國際邊界管理策略等¨ 。而Gery—badze明確定義了分散式創新的配置過程,但是其配置過程僅僅包含確定知識體系框架、決定能力中心與有效溝通三類工作或者任務 。其分類相對不完整,實踐性差。而其根據知識顯隱性特征、知識規範性與歧義性特征以及知識的模塊性特征提出的不同類型的知識特征需要不同的治理模式和創新類型,以及知識類型與跨國公司總體戰略的匹配性是配置過程要考慮的因素等則富有啟發性。本研究結合以往類似的研究中所提到的關鍵要素,把配置過程進一步分為四個子過程,或者四類主要任務,據此可以進一步分析影響配置過程的主要因素。如圖6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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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置過程的四個子過程:(1)選定創新任務,決定知識框架,任務規劃或合理分解;(2)對創新源能力評估,選定合適的創新能力中心;(3)制定基本的分享制度及合適的協調機制;(4)確定創新時間表、基本規則,質量要求等。正如前文所言,配置是分散式創新的起點和基礎,選定創新任務、選定創新參與方是“硬”基礎,而確定分享機制,及基本規則則是“軟”基礎。這樣“軟硬”結合,配置過程才比較完整。通過對每一個子過程分析可以確定關鍵的影響因素。比如:對參與方能力評估與篩選取決於長期的合作歷史、相互信任程度,以及項目本身的特殊要求等。確定基本的分享制度及合適的協調機制,也是配置階段重要的內容,包括正式和非正式的協調原則、基本分享制度等。對創新進行規劃,確立“里程碑”、基本規則等也是分散式創新起點的重要工作。

激勵過程及其主要影響因素分析[2]

  激勵過程是管理、激勵、控制導向的工作過程,既包含促進知識共用與知識創造的正向激勵,也包含旨在知識保護的負向激勵。其與配置過程一起共同構成了分散式創新核心過程。激勵過程因分散式創新類型不同,包含的主要內容及其側重點也會不同。有關學者在類似的研究中,展現出對創新激勵過程管理的不同研究視角及不同的側重。比如Gerybadze強調溝通、認知統一的重要性 ;Coombs和Metcalfe強調能力的協調 ;Kuemmerle等人強調全球團隊管理等等,突出海外研發站點及關鍵知識領導人選擇的重要性,他指出要‘‘選擇那些受人尊敬的科學家或工程師以及富有經驗的管理人員;能夠把新站點結合到公司現有的研髮網絡中去;能對技術發展趨勢有全方面的瞭解;以及在努力接近當地大學和科學團體的新思想時候,能夠剋服官方障礙的負責人” 。本研究基於知識管理的視角,結合已有的類似研究,提出分散式創新激勵過程包含四類主要任務或子過程:(1)全球團隊有效管理,知識積極分子的利用;(2)知識共用、條件創造、實質性支持等創新能力的激勵;(3)定期的溝通,促進認知一致性的過程管理;(4)目標偏離時的控制過程、知識成果保護機制等。由每個任務可以定位到具體的影響因素,比如影響全球創新團隊管理的因素是跨文化管理能力和所確定的團隊的勝任能力等等。如圖7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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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公司分散式創新的影響因素類別分析[3]

  將跨國公司分散式創新的影響因素劃分為驅動因素和促進因素兩類。跨國公司分散式創新的驅動因素(Driving factors),主要指跨國公司內外部環境中驅動跨國公司主動採用分散式創新模式的一些因素或者發展趨勢。跨國公司為了迎合這些發展趨勢,而主動採取分散式創新。跨國公司分散式創新的促進因素(Facilitatingfactors),是指跨國公司在開展分散式創新過程中,內外部環境中已有的一些有利條件,這些有利條件為跨國公司開展分散式創新提供了便利。本文將跨國公司分散式創新的影響因素劃分為驅動因素和促進因素兩類,是基於如下的考慮:驅動因素反映了跨國公司創新的意圖以及內外部環境發展的內在要求,而促進因素則是實現跨國公司創新意圖和內在要求的內外部客觀有利條件。驅動因素只是提供了可能和方向,而促進因素則進一步促進這種可能成為現實。驅動因素與促進因素共同構成了跨國公司分散式創新的影響因素,二者缺一不可,否則跨國公司分散式創新無法實現。

跨國公司分散式創新的主要驅動因素分析[3]

  從來源來看,跨國公司分散式創新的驅動因素可以分為內部驅動因素與外部驅動因素。內部驅動因素指來自於跨國公司內部的驅動因素,主要包括跨國公司本身發展戰略、海外子公司成長髮展動力等。外部驅動因素指來自於環境的驅動因素,主要包括行業發展趨勢、科技發展趨勢、有關經濟政策等。在全球化背景下,以下因素或者發展趨勢具有明顯驅動跨國公司開展分散式創新的作用:

  1.知識的分散式特性

  知識分散式特性決定了知識並不是僅僅富集於相應的專業企業研究部門和科研單位之中。由於知識的路徑依賴性,以及區域文化對於知識的影響作用,世界範圍內出現了不同地區專精於不同的特定知識現象,比如瑞士在精密製造方面的知識優勢、芬蘭在通訊方面的知識優勢。知識分散式特性使得傳統的依賴企業自身資源進行創新的封閉式創新模式受到了挑戰,任何一個企業無法在所涉及的各個技術領域跟上技術變革的步伐,任何技術力量雄厚的企業不可能擁有創新所需要的全部資源和技術,獨立地進行創新將更加困難,創新對外部資源的依賴性越來越強,成功的創新取決於與外部各種組織之間有效的合作。

  2.技術發展的趨勢

  Coombs和Metcalfe(2002)通過分析技術變革趨勢,提出企業分散式創新是技術發展的內在要求,並系統分析了分散式創新的普遍性及意義。這三類技術趨勢是:(1)產品中技術多樣性水平增加趨;(2)系統複雜性趨勢;(3)現代科學與技術的緊密融和趨勢。這三種趨勢從技術層面決定了產品創新的分散式特征。技術變革的趨勢決定了公司創新與創新能力不能僅僅停留在公司內部,甚至固定於單一產業的技術有時候也會變得被動。因而企業主動或被動地打破公司範圍邊界的藩籬,同外部進行技術合作或者合作創新。

  3.跨國公司全球化經營戰略

  在全球化背景下,跨國公司日益面臨全球刺激和地方反應的問題。面對全球範圍的競爭,實行全球化經營戰略的跨國公司必須在全球範圍內進行資源配置,謀求全球利益的最大化。全球化戰略包括生產和銷售的全球化,也包括技術的全球化。技術的全球化意味著跨國公司一方面可以從全球範圍內獲取所需的技術資源與智力資源,另一方面要解決好技術與產品當地化的問題,因而必須重視熟悉當地市場的供應商、客戶、當地高校和科研院所甚至當地競爭者在創新中的作用。以便提高創新效率、縮短創新周期,儘快收回創新投入成本。

  4.東道國的有關政策

  近年來,國際上一些國家為保護本地區的產業發展,開始提防跨國公司的無序擴張,在經濟政策方面設置了一些限制。比如,某些東道國只與那些轉移領先技術的跨國公司合作,並要求跨國公司提高當地研發水平等。這要求跨國公司不得不把部分研發機構轉移到東道國,與東道國合作成立研發機構。在此政策背景下,跨國公司被迫調整研發站點佈局,調整研發站點分工,不得不採用分散式創新的模式。可見東道國的有關政策會驅使跨國公司採用分散式創新。

跨國公司分散式創新的促進因素分析[3]

  跨國公司分散式創新的主要促進因素包括三個類別:第一類是跨國公司業務運營中積累的一些有利條件;第二類是由於當代科技發展,在全球範圍內業已存在的、具有準公共產品性質的基礎服務;第三類涉及東道國與跨國公司關係,由東道國所提供的有關經濟方面的有利因素。下麵分別簡要說明跨國公司分散式創新的主要促進因素:

  1.信息及通訊技術的發展

  在全球範圍內如何保證知識與信息的及時的傳遞與交流是分散式創新成功的關鍵之一。信息及通訊技術的發展為分散式創新提供了必要的技術支持,為全球範圍內分處於不同地理位置的創新合作伙伴實時交流與分享大量的信息與知識提供了可能(Karlgaar 2004)¨ ,這意味著分散式創新網路中任何節點上的創新伙伴可以以幾乎為零的邊際成本來分享知識(Kogut and Metiu,2001)¨ 。信息與通訊技術的發展為跨國公司通過分散式創新建立的全球創新網路奠定了基礎。

  2.空間時差等天然因素,以及虛擬網路的構建為跨國公司分散式創新提供了便利

  空間時差等天然因素的存在意味著當上一個創新伙伴的工作時間結束後,它可以利用快捷的信息與通訊技術將相關信息傳遞到正處於工作時間的其他創新伙伴那裡,從而保證分散式創新網路能夠維持24/7的工作(Friedman,2006)。另外,快捷的信息與通訊技術(如視頻會議等)能夠讓不同地點的創新單位同時位於一個虛擬空間中,保證創新網路節點上不同的創新單位能夠同時開展創新,既能積聚不同地點創新單位的知識力量,也減少了因科研人員空間位置移動而浪費的寶貴時間。

  3.知識領先

  跨國公司由於在某些領域的長期積累,具有知識領先性。這種知識領先性在同行中易於發揮出號召力,有利於分散式創新的開展、提高分散式創新的成功概率。特別通過長期積累的知識領先性,對掌握創新領域的前沿動向、選定有意義的創新方向以及創新成功具有決定性作用。

  4.積累的社會資本

  一定的社會資本是開展創新的必要條件和有利因素。一些公司利用社會資本開展創新的成功實踐以及近年來發展的社會資本、社會網路理論等都表明社會資本對創新的重要性。跨國公司積累的社會資本對發現新的創新源、選擇合適的創新領域與創新伙伴、構建創新網路具有重要作用。從某種程度上說,跨國公司的社會資本是有效開展分散式創新的必要條件。

  5.東道國提供的有利的社會、 經濟條件及先進技術資源條件

  一些新興國家為了吸引外資,往往會提供比較優惠的條件。這些條件使跨國公司能夠充分利用全球分散的稀缺資源,進行分散式創新的管理和協調,並享受其帶來的收益。隨著東道國法製法規的健全,越來越規範的、國際化的專利保護法規使跨國公司所獲得的知識產權更易於受到保護。由於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是推動創新的重要動力之一,從而使跨國公司可以占有一項獨特的資源、產品或者服務而獲得創新收益

參考文獻

  1. 1.0 1.1 李子明.分散式創新、區域創新體系與區域分工.科技進步與對策.2010年7期
  2. 2.0 2.1 2.2 2.3 2.4 2.5 2.6 黃國群,李珮磷.分散式創新的機制及核心過程研究.預測.2008年5期
  3. 3.0 3.1 3.2 李珮璘,黃國群.跨國公司分散式創新及具影響因素分析,商業研究.2008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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