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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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民主(Cyber Democ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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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網路民主[1]
網路民主是指網路社會的民主,是對網路對民主的影響的考察與研究,是網路時代新的民主政治理淪的體現。
網路民主的特征[2]
1、“虛擬化”:“網路民主”的形式特征;
2、去權威化:網路社區的秩序特征;
3、非正式化:“網路民主”的組織特征;
4、交互性:“網路民主”的屬性特征。
網路民主興起的背景[3]
一、傳統媒介的功能畀化及民主危機
傳統大眾媒介曾經被認為是西方憲政民主的一個重要基石,是公民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的重要實現途徑,而保持相對獨立性是其發揮民主功能的前提和關鍵,私有化是大眾媒介保持相對獨立性的必然邏輯。正如美國學者基恩所說的那樣:市場競爭是實現報刊和廣播電視自由不受政府干預的關鍵條件,自由競爭可以確保意見市場的形成。而且,傳媒的自由競爭可以提高效率、減少成本、促進服務。能夠更好地與公眾的口味相吻合,還能帶來競爭之後多元化選擇的好處。而政治官僚控制下的媒體卻做不到這一點,公共服務性廣播的原則是趨炎附勢的,它為少數人謀利,其基礎是泛商業化的偏見,它窒息了個人的需求,其結果是不能充分利用頻譜,從而導致節目貧乏。官僚制下的公共媒介製作節目並不註重質量,只是對節目以及節目的時間安排不厭其煩地反覆審查。一旦有不合意之處,便動用權力硬性撕毀契約。同時,對公共服務性媒介消費者的選擇進行了系統而任意的審查,威脅著表達自由。
所以,解除規則、自由競爭被認為是西方民主政治中大眾媒介功能發揮的前提和保障性條件。
但是,任何事物發展到一定程度就會走向其反面。媒介的私有化和市場化,雖然在錶面上獲得了相對政治權力的獨立性,但其結果卻難逃市場化商業邏輯的宿命。在自由主義政策的指導下和市場競爭的法則驅動下,媒介逐步由多元化格局走向了併購、重組、壟斷,最終形成了寡頭化壟斷的局面。其突出表現為媒介成了市場和寡頭集團的傀儡,成了幾個寡頭集團分權逐利的工具,其客觀性和獨立性也越來越受到質疑。特別是在商業化市場化邏輯作用下,媒介正朝碎片化、戲劇化、庸俗化、形式化方向發展,淪為企業贏利壓力、政治謊言和公眾低級趣味共同作用下的難以理解混亂的產物。
同時,媒介的私有化和市場化也間接導致了民主由公共性走向消費娛樂性,政治參與低下、政治效能感下降等與民主目標背道而馳的後果,使得傳統大眾媒介逐漸偏離其正常軌道。可以看出,媒介的私有化非但沒有帶來媒介自由競爭的好處,還在很大程度上危及了民主本身。只不過,大眾傳媒在脫離了政府的管制後,變成了市場和寡頭集團的傀儡,傳媒市場成了幾個寡頭集團分權逐利的工具,使得民眾的選擇嚴重受限,造成對多元文化的損傷,其客觀性和獨立性也越來越受到質疑,娛樂至上的原則導致了大眾文化的庸俗化和低俗化,導致了公共領域的萎縮、政治參與水平降低和社會資本的下降。被形象地稱為“獨打保齡球班”“沒有公民的民主”、“富媒體”、“窮民主”。
正如美國學者喬姆斯基所說:西方政黨政治從本質上看,不是政黨的邏輯,也不是媒體的邏輯,而是資本的邏輯。這一邏輯發展的必然結果便是:以漠不關心和玩世不恭為標誌的非政治化公民越來越多,而國家的政治生活留待職業政客去分肥了;新聞媒介看起來確實獨立自主,看起來確實在向權勢們挑戰,儼然成為政府第四大部門。然而,只要進一步深入調查,顯然就會看到這種關於新聞媒介權力的信念,只是那些拿它追逐自身目的者手中龐大的武器而已。正如班尼特所揭示的那樣,“這些貌似可以呼風喚雨、權傾一世的無冕之王,不過是那些私營大企業老闆的雇佣伙計”。因此,喚醒公民政治參與意識、重塑公共領域、用公民主權代替消費主權、用民主邏輯取代市場邏輯,成了西方媒介政治變革轉型的當務之急。
二、對代議民主的反恩以及深度民主的追求
縱觀民主政治的歷史發展,雖然期間出現了形形色色的民主形式,但占主導地位的仍然是帶有精英色彩的代議民主制度,而主張直接民主的理論在現實中往往只停留於理論思辨和假說。
正如佩特曼所言:自由主義民主即代議民主在當今世界逐步成了民主的主流理論和主導模式,而主張人民統治的共和模式幾乎變成了一種單純的理論思辨或假說。精英民主理論的代表熊彼特甚至認為:在現實政治生活中,除了歷史上極少數存在的幾例直接民主外,人民實際上從未統治過,但他們總能被定義弄得像在進行統治,民主政治只能是人民有機會接收或拒絕將要來統治他們的人的機會。所以,在熊彼特的筆下,民主成了某些人通過競取人民的選票而得到作出決定的權力。達爾發展了熊彼特的理論,他以利益集團為視角,認為民主不過是各種利益集團之間討價還價妥協的產物。他指出,在現代民主社會中,人們都生活在不同的利益集團中,這種狀況打破了一統天下的格局,不存在可以控制一切的權力實體,而只存在少數之問就某個政治決策的相互複雜的互動博弈。
所以,民主不是一個許多人在特定政策上聯合起來向政府莊嚴進軍的過程,而是一個相對來說較小的集團之間的穩步的妥協過程,達爾稱這種民主政體為多頭政體或多元民主。他所揭示的是:代議民主避免不了少數人統治的寡頭鐵律。只不過在他的筆下,民主政治是多重少數人統治而已。
這樣,民主政治淪為選舉政治,選舉成為衡量是否民主的核心標誌。正如亨廷頓所言: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主流的方法幾乎完全根據選舉來界定民主,民主被看做構建權威並使其負責的一種手段。劉軍寧則直接把這種選舉民主稱為底線民主,他指出:儘管選舉是民主政治的核心,可單憑它不足以構成民主,我們不妨把選舉看做是自由民主的一個初級階段,視為民主所必須達到的底線。這種底線式的民主雖然離理想的民主有些遙遠,但卻保證了民主政體能夠在一個安全的軌道上運行。級階段的民主,一種低層次的民主。它越來越與公眾日益增長的參與需求不相適應,也越來越難以滿足公眾追求更深度民主的需求。特別是隨著時代的發展,其越來越受到人們的批評和質疑。如被人批評為虛假的民主、斷點的民主、弱勢民主、稀薄的民主、底線的民主等。正像盧梭所批評的那樣:英國人民自以為他們是自由的;他們大錯特錯了。他們只有在選舉國會議員的期間,才是自由的;議員一旦選出之後,他們就是奴隸,他們就等於零了。馬克思代議民主不過是讓人民每隔幾年行使一次來選舉議會制下的階級統治的工具。巴伯直接把自由主義式的民主稱為“弱勢民主”、“稀薄的民主”。自由主義民主是一種弱勢的民主理論,其民主的價值是謹慎的,也是暫時的、相對的和有條件的,它服務於排他性的個人主義企圖和私人目的。
由於自由主義民主根源於這種不穩固的基礎,所以不能指望它能形成有關公民資格、參與和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美德的堅實理論。所以,巴伯推出一種“強勢民主”理論,旨在彌補自由主義民主的一些弊端。強勢民主是在缺乏獨立根基的情況下,正在進行的、直接的立法的參與過程以及對政治共同體的創設,將相互依賴的私人個體轉化為自由公民,並且將部分和私人的利益轉化為公益,從而拒絕衝突。顯然,巴伯的強勢民主主張更多的公民參與、更多的相互信任和合作。佩特曼對代議民主的深度和廣度提出了質疑,主張自由主義式的民主不關註民眾的參與,政治只是成了精英們活動的舞臺,這加劇了公民的政治冷漠感,降低了民眾參與的政治效能感。佩特曼主張用參與式民主來改進代議民主,提出了政治之外的更廣泛民主,如社會民主、工業民主等,她指出:全國層次上的代議民主的存在不是民主的充分條件,因為要實現所有人的最大程度的參與,民主的社會化或社會訓練必須是在其他領域進行。托夫勒在其《第三次浪潮》中甚至認為:代議制的民主政治實際上是對工業技術不平等的確認,是掛羊頭賣狗肉的冒牌貨。因此,他認為:要進行一場持久的鬥爭,來徹底整頓甚至砸碎美國的國會、英國的上院和下院、法國的眾議會、聯邦德國的議會、日本的國會,而代之以普遍參與制民主。當然,托夫勒並沒有把他的“砸碎”思想發展為革命的理論,也不是人人都想顛覆代議制度,但對代議制民主的變革卻已經被提上了議事日程。
可見,代議民主對參與的漠視和控制越來越受到人們的不滿和質疑,其消極防範的民主方式也越來越難以滿足公眾追求更多的政治參與和更深層次的民主的訴求。新的民主要求呼喚新型的媒介形態,深度的民主必須呼喚互動性更強、更便捷的參與工具的出現,而互聯網的出現無疑與深度民主的要求不謀而合。
三、網路與深度民主的親緣性
互聯網作為一種全新的技術媒介,它重塑了媒介與民主的關係,拓展了民主的內涵。更重要的是,它作為一種交互性、便捷性、隱蔽性、離散性的工具,天然與人們對深度民主的追求不謀而合。網路與民主的親緣關係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主要變化上。
(1)互動結構的改變:交互性和自主性。
(2)控制結構的改變。
(3)參與結構的改變:平等性和非.中介性。
特別是web 2.0技術出現後,網路的參與變得更加自如。如果說第一代互聯網為非專業機構以及個體進入新聞信息的生產領域打開了大門,那麼,新一代互聯網便是為他們成為新聞傳播中的有生力量提供了一個更高的平臺。如果說第一代互聯網中,網民更多的是通過無意的行為在進行著新聞的再生產,那麼,在新一代互聯網中,網民則可以通過博客、維客等手段,更制度化地、更專業地參與到原創性的新聞生產中。總之,正是網路具備這些傳統媒介不具備的特點,所以,網路一經誕生,就給深度民主帶來了無限的活力,併為公民政治參與提供了一個公共空間,既提高了公民的自由表達權,又提高了公民參與的自主權,它整合了傳統媒介的許多優勢,又具備了諸多傳統媒介所不具備的優勢,因而天然符合民主精神。
網路民主對民主政治發展的影響[2]
隨著以互聯網為核心的信息技術革命的廣泛推進,網路影響人們的生活方式、思維方式和思想觀念的程度迅速提高,如果就此斷言,人類已進入網路化社會尚嫌武斷的話,而對於隨網路發展所而出現的“網路民主”,以及其對各國民主政治發展所發生的不同程度的影響,則無論是在理論或實踐方面都是不容忽視的。儘管從主體、內容及形式三個層面來看,目前的網路民主還只是一種不健全的有限民主,其作用尚未充分顯示。但是伴隨著“網路政治”的演進和電子政府的全面推進,“網路民主”在未來會朝著厚實的方向發展,其作用的性質和範圍也會發生不同程度的變化,勢必對民主政治發展發揮越來越大的實質性影響。從影響效應來看,既有積極、正面方面的,也消極、負面方面的。總體上分析,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現實的有限性與發展空間的廣闊性
從目前的發展狀況來看,“網路民主”尚處在初級階段甚至是萌芽時期,不可避免地帶有很大程度的有限性,表現為有限民主。從主體來看,儘管進入網路的人數越來越多,但從總體上看,目前仍然占總人口的少數。從形式上看,“網路民主”依附於現實民主,間接地隱藏在現實之後;從內容和作用程度上也決定於、取決於現實民主的發展狀況。在嚴格意義上說,“網路民主”還不能說一種完全或獨立意義的民主形式。傳統意義上的民主形式仍占據主導地位,在可預見的未來仍會占主導地位。由不健全的“網路政治”帶來的“網路民主”無論是表現形式、活動範圍還是民主內容及其實現程度都表現出有限性。
但是,社會的信息化趨勢是不可逆轉的,而且其程度和廣度也在不斷發展,伴隨著“網路政治”的逐步完善和民主政治的健全發展,“網路民主”對民主政治的作用形式、範圍、程度將越來越擴大。儘管由於“網路社區”的發育尚存在諸多不確定性,以及它所具有的“虛擬性”和非獨立性,但是,由於網路強大的技術能力和網路覆蓋面的持續擴大,在“網路社區”信息交流、意見表達、政治參與等方面可以發揮難以估量的作用,其未來發展具有很廣闊的潛在空間,對民主政治發展的影響也就顯而易見了。
二、作用方式的無形和作用效果愈益顯著
“網路民主”的非正式性、滲透性特征決定了“網路民主”作用形式的隱形化。由於“電子人”沒有形成正式組織群體,也沒有形成利益集團,不能作為一種獨立力量沿著正式的組織體制參與政治過程,它只能是通過傳播有關信息、政治意見、政治觀點產生聯繫互動、聚焦公眾的註意力、影響社會輿論形成、充當輿論監督中介等,以潛移默化的形式來影響和作用於政治參與中的人們的政治判斷和政治選擇,從而影響民主政治發展進程與狀況,但其作用是間接的、無形的、滲透的、有限的。
但是,隨著電子政府建設和電子政務的迅速推進併成為政府未來發展和建設的趨勢和方向,在深入推進到政府服務職能的改變和政府體制以及運行機制如選舉、政府人員組成、行政決策等重大方面,就逐步建立起政府部門與公眾的信息反饋和互動機制。伴隨這樣一個進程,“網路民主”不僅將對現實民主政治發揮重大影響作用,而且極有可能會朝著現實民主形式方向開始實質性突破。
三、作用效應上鮮明的“雙刃性”
“網路民主”可以充分實現人民參與政治過程的直接性、真實性、平等性。這些特性主要表現在溝通、對話的雙向性,公民之間、公民與領導溝通交流的平等性、暢通性;通過網上論壇發表自己的見解和看法真實性和自由度;對行政決策或行政過程造成影響和壓力和對行政制度體制產生衝擊。特別是各級決策者與社會公眾有可能建立許多新的多向度的聯繫渠道,減少信息衰減。迅速、直接、真實地掌握、瞭解全國範圍內的政治、經濟、社會真實情況,大大增強行政過程的透明性、互動性,從而增加行政過程的民主化、科學化程度,擴大了社會公眾參與體制內民主的範圍和形式。
但是,“網路民主”也有其相對性甚至是破壞性、欺騙性的一面。由於擁有信息的不均衡性,進人“網路社區”的“電子人群”受生活環境和活動範圍的限制,他們對歷史和國情的瞭解,對文化傳統的抗拒,政治願望和利益訴求與“圈外的“大多數人未必相符,可能會進一步疏遠。網路作為一個信息平臺,在提供一些真實、有效信息的同時,還會摻雜有許多無效、虛假甚至惡意信息,信息失真可能會誤導公眾,公眾為失真的信息所左右,政治判斷和評價就會發生偏差。來自於信息形成者、傳播者所帶有的主觀色彩,浸染著文化、政治和意識形態和目的性特征無不影響信息的真實性、客觀性,而且無論是一般公眾還是政府都存在惡意誤導的可能性,“網路民主”因此存在不同程度的虛假性、欺騙性。
另外,“網路社區”中經常蔓延的“情緒式民主”又使“網路民主”具有很大的破壞性。由失真、過濫的信息煽動起來的公眾情緒所製造的膚淺的、虛假的民主,可能讓決策者在人聲鼎沸的公眾情緒面前無法保持理性,極大地影響社會公平和公正以及行政決策的效率。“即時的和過度的民意測驗可能導致政府官員的決策僅僅根據可能對老百姓造成的影響進行”,國家決策一旦為大眾情緒左右,就會產生不利的後果,從而損壞國家的整體利益。“劉涌案”、“沈陽寶馬案”一方面表現了公眾參與對司法過程的監督作用,但同時也說明瞭“情緒式民主”對司法程式公正的干擾所表現出來的破壞性。
四、形式民主與實質民主的不一致性
以互聯網為平臺發展起來的“網路民主”最直接的結果就是能夠導致公眾廣泛參與的直接民主,從形式上這種民主或許是最公正、最文明的民主形式。但從實質上看卻未必是這樣的。“所謂的直接民主,並不是人民做主,而充其量只是少數人做主,直接民主假定一切都可以,而且必須由民眾做主,這是一個假命題。事實是,不是一切都可以由民眾做主,也沒有必要都由民眾做主。”換言之,只有數量缺乏質量的廣泛參與並不一定會是件好事,希臘的直接民主制和巴黎公社充分說明瞭這一點。“以直接參与為基礎的民主制度,即使在它不可多得的實驗場中,也被證明是非常脆弱的,這個實驗場就是城邦。”“以言論著稱的一個城市竟對一個除了運用言論自由以外沒有犯任何罪行的哲學家起訴、判罪、處死,這給雅典的民主烙上了永遠洗不清的污點。”事實證明,這種民主參與的人越多,參與的效力也就愈具破壞性。亨廷頓在《變化社會中的政治秩序》中指出,政治參與/政治制度化=政治動亂,即當政治制度化還不夠成熟時,失去控制的政治參與必然導致政治動亂的來臨。2l世紀網路在各國之間發展的不均衡性,使得發展中國家的電子化政治組織和政治參與會被美好的但不一定符合國情的理念所牽引。各國的政治現代化程度不同,在發展中應採取不同的應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