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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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民主(Cyber Democ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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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网络民主[1]
网络民主是指网络社会的民主,是对网络对民主的影响的考察与研究,是网络时代新的民主政治理沦的体现。
网络民主的特征[2]
1、“虚拟化”:“网络民主”的形式特征;
2、去权威化:网络社区的秩序特征;
3、非正式化:“网络民主”的组织特征;
4、交互性:“网络民主”的属性特征。
网络民主兴起的背景[3]
一、传统媒介的功能畀化及民主危机
传统大众媒介曾经被认为是西方宪政民主的一个重要基石,是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的重要实现途径,而保持相对独立性是其发挥民主功能的前提和关键,私有化是大众媒介保持相对独立性的必然逻辑。正如美国学者基恩所说的那样:市场竞争是实现报刊和广播电视自由不受政府干预的关键条件,自由竞争可以确保意见市场的形成。而且,传媒的自由竞争可以提高效率、减少成本、促进服务。能够更好地与公众的口味相吻合,还能带来竞争之后多元化选择的好处。而政治官僚控制下的媒体却做不到这一点,公共服务性广播的原则是趋炎附势的,它为少数人谋利,其基础是泛商业化的偏见,它窒息了个人的需求,其结果是不能充分利用频谱,从而导致节目贫乏。官僚制下的公共媒介制作节目并不注重质量,只是对节目以及节目的时间安排不厌其烦地反复审查。一旦有不合意之处,便动用权力硬性撕毁契约。同时,对公共服务性媒介消费者的选择进行了系统而任意的审查,威胁着表达自由。
所以,解除规则、自由竞争被认为是西方民主政治中大众媒介功能发挥的前提和保障性条件。
但是,任何事物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走向其反面。媒介的私有化和市场化,虽然在表面上获得了相对政治权力的独立性,但其结果却难逃市场化商业逻辑的宿命。在自由主义政策的指导下和市场竞争的法则驱动下,媒介逐步由多元化格局走向了并购、重组、垄断,最终形成了寡头化垄断的局面。其突出表现为媒介成了市场和寡头集团的傀儡,成了几个寡头集团分权逐利的工具,其客观性和独立性也越来越受到质疑。特别是在商业化市场化逻辑作用下,媒介正朝碎片化、戏剧化、庸俗化、形式化方向发展,沦为企业赢利压力、政治谎言和公众低级趣味共同作用下的难以理解混乱的产物。
同时,媒介的私有化和市场化也间接导致了民主由公共性走向消费娱乐性,政治参与低下、政治效能感下降等与民主目标背道而驰的后果,使得传统大众媒介逐渐偏离其正常轨道。可以看出,媒介的私有化非但没有带来媒介自由竞争的好处,还在很大程度上危及了民主本身。只不过,大众传媒在脱离了政府的管制后,变成了市场和寡头集团的傀儡,传媒市场成了几个寡头集团分权逐利的工具,使得民众的选择严重受限,造成对多元文化的损伤,其客观性和独立性也越来越受到质疑,娱乐至上的原则导致了大众文化的庸俗化和低俗化,导致了公共领域的萎缩、政治参与水平降低和社会资本的下降。被形象地称为“独打保龄球班”“没有公民的民主”、“富媒体”、“穷民主”。
正如美国学者乔姆斯基所说:西方政党政治从本质上看,不是政党的逻辑,也不是媒体的逻辑,而是资本的逻辑。这一逻辑发展的必然结果便是:以漠不关心和玩世不恭为标志的非政治化公民越来越多,而国家的政治生活留待职业政客去分肥了;新闻媒介看起来确实独立自主,看起来确实在向权势们挑战,俨然成为政府第四大部门。然而,只要进一步深入调查,显然就会看到这种关于新闻媒介权力的信念,只是那些拿它追逐自身目的者手中庞大的武器而已。正如班尼特所揭示的那样,“这些貌似可以呼风唤雨、权倾一世的无冕之王,不过是那些私营大企业老板的雇佣伙计”。因此,唤醒公民政治参与意识、重塑公共领域、用公民主权代替消费主权、用民主逻辑取代市场逻辑,成了西方媒介政治变革转型的当务之急。
二、对代议民主的反恩以及深度民主的追求
纵观民主政治的历史发展,虽然期间出现了形形色色的民主形式,但占主导地位的仍然是带有精英色彩的代议民主制度,而主张直接民主的理论在现实中往往只停留于理论思辨和假说。
正如佩特曼所言:自由主义民主即代议民主在当今世界逐步成了民主的主流理论和主导模式,而主张人民统治的共和模式几乎变成了一种单纯的理论思辨或假说。精英民主理论的代表熊彼特甚至认为:在现实政治生活中,除了历史上极少数存在的几例直接民主外,人民实际上从未统治过,但他们总能被定义弄得像在进行统治,民主政治只能是人民有机会接收或拒绝将要来统治他们的人的机会。所以,在熊彼特的笔下,民主成了某些人通过竞取人民的选票而得到作出决定的权力。达尔发展了熊彼特的理论,他以利益集团为视角,认为民主不过是各种利益集团之间讨价还价妥协的产物。他指出,在现代民主社会中,人们都生活在不同的利益集团中,这种状况打破了一统天下的格局,不存在可以控制一切的权力实体,而只存在少数之问就某个政治决策的相互复杂的互动博弈。
所以,民主不是一个许多人在特定政策上联合起来向政府庄严进军的过程,而是一个相对来说较小的集团之间的稳步的妥协过程,达尔称这种民主政体为多头政体或多元民主。他所揭示的是:代议民主避免不了少数人统治的寡头铁律。只不过在他的笔下,民主政治是多重少数人统治而已。
这样,民主政治沦为选举政治,选举成为衡量是否民主的核心标志。正如亨廷顿所言: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主流的方法几乎完全根据选举来界定民主,民主被看做构建权威并使其负责的一种手段。刘军宁则直接把这种选举民主称为底线民主,他指出:尽管选举是民主政治的核心,可单凭它不足以构成民主,我们不妨把选举看做是自由民主的一个初级阶段,视为民主所必须达到的底线。这种底线式的民主虽然离理想的民主有些遥远,但却保证了民主政体能够在一个安全的轨道上运行。级阶段的民主,一种低层次的民主。它越来越与公众日益增长的参与需求不相适应,也越来越难以满足公众追求更深度民主的需求。特别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其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批评和质疑。如被人批评为虚假的民主、断点的民主、弱势民主、稀薄的民主、底线的民主等。正像卢梭所批评的那样:英国人民自以为他们是自由的;他们大错特错了。他们只有在选举国会议员的期间,才是自由的;议员一旦选出之后,他们就是奴隶,他们就等于零了。马克思代议民主不过是让人民每隔几年行使一次来选举议会制下的阶级统治的工具。巴伯直接把自由主义式的民主称为“弱势民主”、“稀薄的民主”。自由主义民主是一种弱势的民主理论,其民主的价值是谨慎的,也是暂时的、相对的和有条件的,它服务于排他性的个人主义企图和私人目的。
由于自由主义民主根源于这种不稳固的基础,所以不能指望它能形成有关公民资格、参与和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美德的坚实理论。所以,巴伯推出一种“强势民主”理论,旨在弥补自由主义民主的一些弊端。强势民主是在缺乏独立根基的情况下,正在进行的、直接的立法的参与过程以及对政治共同体的创设,将相互依赖的私人个体转化为自由公民,并且将部分和私人的利益转化为公益,从而拒绝冲突。显然,巴伯的强势民主主张更多的公民参与、更多的相互信任和合作。佩特曼对代议民主的深度和广度提出了质疑,主张自由主义式的民主不关注民众的参与,政治只是成了精英们活动的舞台,这加剧了公民的政治冷漠感,降低了民众参与的政治效能感。佩特曼主张用参与式民主来改进代议民主,提出了政治之外的更广泛民主,如社会民主、工业民主等,她指出:全国层次上的代议民主的存在不是民主的充分条件,因为要实现所有人的最大程度的参与,民主的社会化或社会训练必须是在其他领域进行。托夫勒在其《第三次浪潮》中甚至认为:代议制的民主政治实际上是对工业技术不平等的确认,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冒牌货。因此,他认为:要进行一场持久的斗争,来彻底整顿甚至砸碎美国的国会、英国的上院和下院、法国的众议会、联邦德国的议会、日本的国会,而代之以普遍参与制民主。当然,托夫勒并没有把他的“砸碎”思想发展为革命的理论,也不是人人都想颠覆代议制度,但对代议制民主的变革却已经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可见,代议民主对参与的漠视和控制越来越受到人们的不满和质疑,其消极防范的民主方式也越来越难以满足公众追求更多的政治参与和更深层次的民主的诉求。新的民主要求呼唤新型的媒介形态,深度的民主必须呼唤互动性更强、更便捷的参与工具的出现,而互联网的出现无疑与深度民主的要求不谋而合。
三、网络与深度民主的亲缘性
互联网作为一种全新的技术媒介,它重塑了媒介与民主的关系,拓展了民主的内涵。更重要的是,它作为一种交互性、便捷性、隐蔽性、离散性的工具,天然与人们对深度民主的追求不谋而合。网络与民主的亲缘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主要变化上。
(1)互动结构的改变:交互性和自主性。
(2)控制结构的改变。
(3)参与结构的改变:平等性和非.中介性。
特别是web 2.0技术出现后,网络的参与变得更加自如。如果说第一代互联网为非专业机构以及个体进入新闻信息的生产领域打开了大门,那么,新一代互联网便是为他们成为新闻传播中的有生力量提供了一个更高的平台。如果说第一代互联网中,网民更多的是通过无意的行为在进行着新闻的再生产,那么,在新一代互联网中,网民则可以通过博客、维客等手段,更制度化地、更专业地参与到原创性的新闻生产中。总之,正是网络具备这些传统媒介不具备的特点,所以,网络一经诞生,就给深度民主带来了无限的活力,并为公民政治参与提供了一个公共空间,既提高了公民的自由表达权,又提高了公民参与的自主权,它整合了传统媒介的许多优势,又具备了诸多传统媒介所不具备的优势,因而天然符合民主精神。
网络民主对民主政治发展的影响[2]
随着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技术革命的广泛推进,网络影响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的程度迅速提高,如果就此断言,人类已进入网络化社会尚嫌武断的话,而对于随网络发展所而出现的“网络民主”,以及其对各国民主政治发展所发生的不同程度的影响,则无论是在理论或实践方面都是不容忽视的。尽管从主体、内容及形式三个层面来看,目前的网络民主还只是一种不健全的有限民主,其作用尚未充分显示。但是伴随着“网络政治”的演进和电子政府的全面推进,“网络民主”在未来会朝着厚实的方向发展,其作用的性质和范围也会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势必对民主政治发展发挥越来越大的实质性影响。从影响效应来看,既有积极、正面方面的,也消极、负面方面的。总体上分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现实的有限性与发展空间的广阔性
从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网络民主”尚处在初级阶段甚至是萌芽时期,不可避免地带有很大程度的有限性,表现为有限民主。从主体来看,尽管进入网络的人数越来越多,但从总体上看,目前仍然占总人口的少数。从形式上看,“网络民主”依附于现实民主,间接地隐藏在现实之后;从内容和作用程度上也决定于、取决于现实民主的发展状况。在严格意义上说,“网络民主”还不能说一种完全或独立意义的民主形式。传统意义上的民主形式仍占据主导地位,在可预见的未来仍会占主导地位。由不健全的“网络政治”带来的“网络民主”无论是表现形式、活动范围还是民主内容及其实现程度都表现出有限性。
但是,社会的信息化趋势是不可逆转的,而且其程度和广度也在不断发展,伴随着“网络政治”的逐步完善和民主政治的健全发展,“网络民主”对民主政治的作用形式、范围、程度将越来越扩大。尽管由于“网络社区”的发育尚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以及它所具有的“虚拟性”和非独立性,但是,由于网络强大的技术能力和网络覆盖面的持续扩大,在“网络社区”信息交流、意见表达、政治参与等方面可以发挥难以估量的作用,其未来发展具有很广阔的潜在空间,对民主政治发展的影响也就显而易见了。
二、作用方式的无形和作用效果愈益显著
“网络民主”的非正式性、渗透性特征决定了“网络民主”作用形式的隐形化。由于“电子人”没有形成正式组织群体,也没有形成利益集团,不能作为一种独立力量沿着正式的组织体制参与政治过程,它只能是通过传播有关信息、政治意见、政治观点产生联系互动、聚焦公众的注意力、影响社会舆论形成、充当舆论监督中介等,以潜移默化的形式来影响和作用于政治参与中的人们的政治判断和政治选择,从而影响民主政治发展进程与状况,但其作用是间接的、无形的、渗透的、有限的。
但是,随着电子政府建设和电子政务的迅速推进并成为政府未来发展和建设的趋势和方向,在深入推进到政府服务职能的改变和政府体制以及运行机制如选举、政府人员组成、行政决策等重大方面,就逐步建立起政府部门与公众的信息反馈和互动机制。伴随这样一个进程,“网络民主”不仅将对现实民主政治发挥重大影响作用,而且极有可能会朝着现实民主形式方向开始实质性突破。
三、作用效应上鲜明的“双刃性”
“网络民主”可以充分实现人民参与政治过程的直接性、真实性、平等性。这些特性主要表现在沟通、对话的双向性,公民之间、公民与领导沟通交流的平等性、畅通性;通过网上论坛发表自己的见解和看法真实性和自由度;对行政决策或行政过程造成影响和压力和对行政制度体制产生冲击。特别是各级决策者与社会公众有可能建立许多新的多向度的联系渠道,减少信息衰减。迅速、直接、真实地掌握、了解全国范围内的政治、经济、社会真实情况,大大增强行政过程的透明性、互动性,从而增加行政过程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扩大了社会公众参与体制内民主的范围和形式。
但是,“网络民主”也有其相对性甚至是破坏性、欺骗性的一面。由于拥有信息的不均衡性,进人“网络社区”的“电子人群”受生活环境和活动范围的限制,他们对历史和国情的了解,对文化传统的抗拒,政治愿望和利益诉求与“圈外的“大多数人未必相符,可能会进一步疏远。网络作为一个信息平台,在提供一些真实、有效信息的同时,还会掺杂有许多无效、虚假甚至恶意信息,信息失真可能会误导公众,公众为失真的信息所左右,政治判断和评价就会发生偏差。来自于信息形成者、传播者所带有的主观色彩,浸染着文化、政治和意识形态和目的性特征无不影响信息的真实性、客观性,而且无论是一般公众还是政府都存在恶意误导的可能性,“网络民主”因此存在不同程度的虚假性、欺骗性。
另外,“网络社区”中经常蔓延的“情绪式民主”又使“网络民主”具有很大的破坏性。由失真、过滥的信息煽动起来的公众情绪所制造的肤浅的、虚假的民主,可能让决策者在人声鼎沸的公众情绪面前无法保持理性,极大地影响社会公平和公正以及行政决策的效率。“即时的和过度的民意测验可能导致政府官员的决策仅仅根据可能对老百姓造成的影响进行”,国家决策一旦为大众情绪左右,就会产生不利的后果,从而损坏国家的整体利益。“刘涌案”、“沈阳宝马案”一方面表现了公众参与对司法过程的监督作用,但同时也说明了“情绪式民主”对司法程序公正的干扰所表现出来的破坏性。
四、形式民主与实质民主的不一致性
以互联网为平台发展起来的“网络民主”最直接的结果就是能够导致公众广泛参与的直接民主,从形式上这种民主或许是最公正、最文明的民主形式。但从实质上看却未必是这样的。“所谓的直接民主,并不是人民做主,而充其量只是少数人做主,直接民主假定一切都可以,而且必须由民众做主,这是一个假命题。事实是,不是一切都可以由民众做主,也没有必要都由民众做主。”换言之,只有数量缺乏质量的广泛参与并不一定会是件好事,希腊的直接民主制和巴黎公社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以直接参与为基础的民主制度,即使在它不可多得的实验场中,也被证明是非常脆弱的,这个实验场就是城邦。”“以言论著称的一个城市竟对一个除了运用言论自由以外没有犯任何罪行的哲学家起诉、判罪、处死,这给雅典的民主烙上了永远洗不清的污点。”事实证明,这种民主参与的人越多,参与的效力也就愈具破坏性。亨廷顿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指出,政治参与/政治制度化=政治动乱,即当政治制度化还不够成熟时,失去控制的政治参与必然导致政治动乱的来临。2l世纪网络在各国之间发展的不均衡性,使得发展中国家的电子化政治组织和政治参与会被美好的但不一定符合国情的理念所牵引。各国的政治现代化程度不同,在发展中应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