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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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Netiz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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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是指达到一定上网时间的上网人员。[1]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定义,网民是指平均每周使用互联网至少1小时的6周岁以上中国公民。[2]
网民的概念内涵[3]
米切尔·霍本(Michael Hauben)最早提出“网民”概念,他认为“网民”是指非以地理区域为依据所形成的,具有社区意识的﹑相互发生行为联系的一群网络使用者。这个概念后来被人们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加以运用。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对“网民”的定义是:网民即互联网网民,指平均每周使用互联网至少1小时的中国公民。这一概念就网民的国籍﹑使用工具,沟通方式以及使用时间进行了界定,它可以指单个人,也可以指群体。
有些新闻学学者认为,“网民”泛指上网者。上网者除了通过浏览等方式接收信息外,还经常通过BBS论坛、电子邮件﹑网上聊天等方式发布和传播信息,即扮演信息传播者和接收者的角色。这种说法主要从网络信息传播的角度对网民的角色概念加以论述。
有的学者从网络社会学的视角提出,社会上经常互动的“上网者”形成了一个新的人类社群,人们把这些“上网者”称为网民,他们应该被所参与的社区正常接受并通过正常渠道获得具有合法效力的账户名及电子邮件地址。很显然,这种解释更具社会学背景,强调“网民”作为一个新兴群体在社会群体中的地位,以及在网络这个虚拟社区中的角色认同。
网民的心理特征[4]
- 一、渴求新知的心理
人都有渴求和探索新知识新文化的心理愿望。特别是作为网民主体的年轻人,正是处在学知识学文化的成长阶段,有着强烈旺盛的求知欲。但在前喻文化占据统治地位的时代,知识的传授始终依靠长辈和制度化教育系统。这种教育受到了人员﹑场域和时间的限制,人的主观能动性不可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渴求新知的愿望也很难全部实现。网络时代的到来使这种状况得到了根本的改变。正如比尔·盖茨所讲到的:信息高速公路将把无数老师和作者的最好劳动聚集起来,让所有的人来分享。
- 二、猎奇探究的心理
网络最大特点就是推陈出新,这正好与人们的猎奇探究心理相吻合。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希望打破沙锅一探究竟,是每个人自然产生的﹑普遍具有的心理活动。
- 三、彰显个性的心理
卢梭说:寻找一种结合形式,使之能捍卫与保护每个成员的人身与财产免受公共力量之害,通过这个形式,与全体人结合的每个人实际上只服从自己,并且和从前一样自由。与卢梭所说相似,网络化的交往结合形式带给了网民无限可能,产生出只服从自己的,具有鲜明个性的网民一族。特别是作为网民主体的当代青年人,他们本身就有标新立异注重自我的群体性特征。
- 四、娱乐时尚的心理
娱乐时尚心理是在一定时期内社会上或某个群体中普遍流行的,表现为追逐某种生活方式的一种趋势和倾向,包括时髦、热和时狂。网民的社会心理特征也具有时尚主义和肤浅表象的色彩。生活成长在读图时代的网民主体往往不太注重事物本身的深刻性和提炼性,而时尚的符号元素﹑形象性思维﹑游戏感和发泄感,则受到了网民,尤其是青年网民的追捧和欢迎。
- 五、减压宣泄的心理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就像一个网友说的:我承认在繁重的课业负担后,上网可以放松心情和调剂生活,不过它几乎耗掉了我一个晚上的时间,其实也挺累的。看来,过分强调它的减压功能,也可能使人陷入互联网带来的新压力中。
- 六、跟风从众的心理
美国社会学家费希尔(C·Fischer)认为,一群人经过较长时间相处,渐渐形成一种相互了解与接受的规范﹑价值观念、态度与生活方式,即所谓亚文化。而且,为了维持亚文化的存在,同一群体的成员会在心理上和感情上给予相互支持。网民拥有自己的一套组织纪律、行为方式、行动规则和话语系统,要成为这个群落的一分子,顺利进行互动并获得他者的认同,就必须模仿﹑习得并遵守这个规则,就必须在游戏规则允许下满足自我表现欲。
- 七、平等参与的心理
每个人都盼望获得平等和尊重,希望自己能够拥有发言权。但普通的网民在现实生活中,也许只能充当信息接收者和旁观者的角色,成就感相对较低。但网络社会具有去中心化的扁平式组织结构,在这里,一切身份﹑金钱、权力和背景都被隐去了,人们在虚拟社区中获得了平等参与的权力。一个生活中的普通人因为网络而成为风云人物不再是神话。
- 八、渴望创新的心理
网民虽然不同于企业家,但是他们也通过互联网进行着变革,不断地创造和分享一种新的传播交流方式。而且,这种创造又不单单为了谋求实用﹑便利的文化传播利益,也是为了满足潜在的建构的冲动和欲望。
- 九、追求自我实现的心理
自我实现是人类所独有的,是人生追求的最高境界。相对而言,虚幻的网络世界所创造的独特的网络沟通环境,却正好能够满足网民追求自我实现的心理要求。他们从中可以感受到自身具有的可待挖掘的潜在能力,体会到网络交流的快乐,品尝到获得网友认同的成就感,特别是品味了一种像马斯洛所描述的片刻神秘的、心醉神迷的心灵体验——高峰体验。也正是对最高心理需要的满足,激发了网民更加投入到网络建设的运用-创造-再运用-再创造之中。运用得当,它可以增强网民的自信心,使之以饱满的热情地投入到真实社会的建构中 ,反之,则可能更加依赖虚拟社区,沉溺于网络成功的自我满足中不能自拔。
网民存在的问题[5]
- 1.网络的学习功能远未被充分利用
对于多数网民来讲,上网更多的是获得“娱乐”、“新闻”和“朋友”。这三项远比获得“知识”和“智慧”多得多。
- 2.新的心理问题已经产生
这种心理问题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第一是“信息焦虑”,面对网络空间的“海量信息”,多数大学生表现出较低的“驾御信息”的能力。第二是“网络痴迷”。一些网民因自制能力太差,在网络虚拟世界里越陷越深,痴迷上瘾,欲罢不能。
- 3.出现了新的行为问题
- 扭曲的网恋行为:应该说,不是所有的网恋都有问题,但确有一些网恋,不仅主体在心理上变态,而且在行为上也异常。
- 网上不诚实行为:隐去姓名似乎成为网民的正常行为,网络空间成了“隐身人”的乐园。如果我们把这种发生在虚拟世界的交往行为权当是一种符号游戏,那么这种游戏的规则就是“不真实”。
- 网络低俗行为
- “黑客(红客)”行为:我们不能说全部的“黑客”行为都是犯罪行为,但是,“黑客”行为确实是一种越轨行为。
- 4.存在着一些认知上的误区
- 混淆了“虚拟”和“虚幻”的概念:认为网络虚拟世界就是虚幻的世界,在这里可以为所欲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