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項目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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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林業項目可行性研究[1]
林業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是應用多種學科的有關理論和方法,對擬建設項目綜合論證的一種具有科學性、預見性、決策性的分析評價方法。
林業項目可行性研究的步驟[2]
林業建設項目一般分為三個階段,即投資前階段、投資階段和生產階段。而可行性研究主要在投資前階段,投資階段和生產階段主要是實施和組織管理的階段。投資前階段的可行性研究,按其內容可分為:投資機會研究、初步可行性研究、詳細可行性研究、決策4個階段:
(1)機會研究階段(鑒別投資機會、項目設想)
該階段主要是進行可行性研究的預備性調查研究,為開發項目的設想提供建議。這一階段的研究,只作概略的分析和估計,故花費時間較少。該階段的任務是:從擬建項目的背景、基礎、條件出發,依據資源,市場、政策、技術經濟能力等情況,對資源的開發利用與分配、技術關鍵和準備採用的工藝、國內外技術水平與發展趨勢、產品開發方案與企業規模、生態環境改善、投資與效益等問題作出分析判斷,初步確定項目是否可取。
(2)初步可行性研究階段(初步選擇)
有些項目僅靠機會研究尚不能決定取捨,這時就需要進行初步可行性研究,進一步分析判斷建設項目是否可行,並作出取捨的初步決定。該階段的任務是:項目產品的市場預測;對準備採用的工藝裝備進行分析;對資源、燃料、動力、交通等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對開發項目應採用的技術、銷售的網路、職工技術水平、生產規模及項目的技術經濟效果進行分析等。此外,還可對某些問題如原材料來源、價格、改善生態環境等作專題研究。
(3)詳細可行性研究階段(技術經濟論證及項目開發方案擬訂階段)
其主要任務是:對擬建項目進行全面的技術經濟論證;進一步分析市場供需情況;落實資源、能源、交通、原材料與設備供應等具體問題;確定最佳工藝過程及技術裝備;確定局(廠、場)址及總體佈局;進行人員培訓;預計建設期和各年進度,對投資總額、資金來源、償還債務能力、生產成本與盈利情況進行測算;評價經濟效益,提出可供選擇的若幹技術方案;對上述方案進行選優,提出可行性研究綜合報告。
(4)決策階段(項目評估)
這是可行性研究的最後階段,是項目審批部門或貸款銀行或其委托的專業機構依據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對項目開發的必要性及技術上、財務上和經濟上的可行性作出全面的複查和估價,決定項目的取捨。
可行性研究是項目評估的基礎,項目評估是可行性研究的延伸。項目評估的對象是可行性研究報告,並對項目是否可行作出最後判斷。可行性研究從企業微觀經濟效益考慮較多,而項目評估除對項目經濟上的可行性研究作進一步分析外,更著重於對國民經濟效益進行分析。
林業項目可行性研究的內容[2]
林業項目可行性研究是對項目進行深入細緻的技術經濟論證的基礎上做多方案的比較和選優,提出項目投資最後決策可依據的結論性意見。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一般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應包括以下具體內容。
1.總論
主要包括項目提出的背景和歷史情況;研究工作的依據和範圍;闡述投資的必要性及其意義;存在的問題和建議等。對項目作出綜合概述。
2.需求預測和擬建規模
主要包括對國內外市場供需情況的預測;國內現有工廠生產能力的估計;銷售預測價格分析、產品競爭能力及進入國際市場的前景;擬建項目的規模、產品方案和發展方向的技術經濟分析等。
3.資源、原材料、燃料及公用設施情況
主要包括對經過儲量委員會正式批准的資源儲量、品位、成分以及開采、利用條件的評述;原料、材料、燃料的種類,數量,來源和供應可能性的分析;所需公用設施的數量,供應方式和供應條件的研究等。
4.建廠條件和廠址方案
要對建廠地區的地理位置、氣象、水文、地質、地形條件,離原料產地、市場的距離,以及社會經濟狀況等做出分析;研究廠址面積、徵地範圍、移民的搬遷與安置及其他建設條件選擇方案,論述交通運輸及水、電、氣等供應狀況和發展趨勢。
5.設計方案
主要包括項目的構成範圍、技術來源和生產方法、主要技術工藝和設備選型方案的比較;引進技術、設備的來源、國別,設備的國內外分析或與外商合作製造的設想;全廠佈置方案的初步選擇和土建工程量的估算;公用輔助設施和廠內交通運輸方式的比較和初步選擇。
6.環境保護
要調查環境現狀,預測項目對環境的影響,提出環境保護和“三廢”治理的初步方案。這方面的主要工作是:分析擬建項目“三廢”(廢氣、廢水、廢渣)的種類、成分、數量以及對環境影響的程度;治理方案的選擇和綜合利用情況;對環境影響的評價。
這是指對全廠生產管理體制、機構設置的研究和分析,以及勞動定員的配備方案、人員培訓規劃和費用估算等。
8.實施進度的建議
項目的建設進度直接影響資金周轉和投資效益,因此應當採用現代化的管理技術來合理組織施工。要明確勘察設計、設備製造、工程施工、安裝、試生產所需的時間和進度要求,提出整個工程項目的實施方案和進度的選擇方案,論述最佳實施計劃方案的選擇,並用一般圖表和網路表示。
可行性研究應對項目主體工程和輔助配套工程所需投資、生產流動資金進行較精確的估算,亦需要對生產成本、銷售收入、稅金和利潤進行分析和估算,並÷對資金的來源、籌措方式及貸款償還方式進行研究分析。
這部分內容包括項目財務效益分析、國民經濟效益分析,以及相應的不確定性分析和方案比較等。
11.結論
結論部分要運用各種指標數據,從技術、經濟和財務各方面論述擬建項目的可行性,分析存在的問題並提出建議。
此外,還應包括必要的圖表和協議文件等齊全的資料。
可行性研究的內容隨著建設項目行業的不同而有所差別,但大同小異。由於林業生產過程中的自然、經濟特點,決定了育、採、用各生產階段具有明顯的差異性,對不同生產階段的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內容也不盡相同。例如,我國利用世界銀行貸款建設速生豐產林基地項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
(1)提要:項目名稱、建設宗旨、主辦單位、承辦單位、項目規模、項目責任人、貸款數額、建設期限、項目效益等;
(2)背景:項目建設的必要性與可能性、項目所達到的目標等;
(3)項目地區的選擇標準;
(4)項目地區的自然條件;
(5)項目佈局:佈局原則、項目規模、可行性評價;
(6)木材生產與消耗;
(7)樹種選擇;
(8)造林模型:建立模型的依據及不同樹種造林等;
(9)造林體系:造林體系設置原則、種源、苗圃、扦插、造林等;
(10)森林採伐運輸;
(11)科技與推廣:基礎研究、應用研究、科研成果推廣等;
(12)組織與管理:管理機構、財務管理、項目管理、調查設計等;
(13)經濟和財務評價:指標計算方法、項目進度、費用估算、木材價格、其他效益、財務與經濟效益等;
(14)資金來源與安排;
(15)效益與風險分析:社會與生態效益、效益風險、生態風險等;
(16)項目的實施;
(17)項目的綜合評價。
國有林區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內容:
(1)項目實施綱要:項目名稱、承辦單位、可行性研究工作的依據、工作概況、研究成果等;
(2)項目背景與發展概況:項目提出的背景、發展狀況、投資的必要性和經濟意義;
(3)需求預測與項目生產規模:木材與林產品市場調查與預測、生產規模的確定(營林、木材生產、林產工業和多種經營等生產規模確定的原則與方法等);
(4)項目建設的條件:自然條件、森林資源條件、基礎設施條件等;
(5)項目設計:森工企業總體設計項目較多,按要求企業方案設計重點在森林採運和跡地更新等方面。其主要內容有:企業內部區劃(含經營區劃、林場區劃、林種區劃等)、森林經營區劃、木材生產設計方案、林業局(場、廠)址的確定、木材加工與綜合利用、多種經營項目、其他工程等;
(6)環境保護與勞動安全;
(7)企業組織、勞動定員與人員培訓;
(8)實施進度安排;
(9)投資估算與資金籌措;
(10)財務、經濟和社會效益評價;
(11)綜合評價與方案選擇。
林業項目可行性研究方法[2]
- (1)靜態分析法
靜態比較分析又可稱作非貼現比較分析。這類方法的特點是不考慮貨幣的時間價值。一般包括投資回收期、投資報酬率等方法。由於這類方法不考慮時間因素,易於計算和理解,在實際應用中有其獨到之處,不失為一種較好的輔助分析方法。
1.置投資回收期
投資回收期法是簡明適用、應用最廣泛的一種衡量投資效益的方法。投資回收期,是指以項目的凈收益來抵償全部投資(固定資產投資、投資方向調節稅和流動資金)所需要的時間。它是考察項目在財務上投資回收能力的主要靜態評價指標。投資回收期(以年表示)一般從建設開始年計算,如果從投產年起計算時,應予註明。其表達式為:式中CI——現金流入量;
CO——現金流出量;
(CI − CO)t:——第t年的凈現金流量;
Pt——投資回收期。
投資回收期可根據財務現金流量表(全部投資)中累計凈現金流量計算求得。詳細計算公式為:
投資回收期(Pt)=[累計凈現金流量開始出現正值年份數]-1+[上年累計凈現金流量的絕對值÷當年凈現金流量]
在財務評價中,求出的投資回收期(Pt)與行業的基準投資回收期(Pe)比較,當時,表明項目投資能在規定的時間內收回。例如:某林業項目現金流量如表1所示。2.投資報酬率
投資報酬率也是一種使用較為廣泛的評價方法,其計算公式如下:式中R——投資報酬率;
E——預計從投資可得到的年平均增量生產凈值;
I——投資總額。
根據式(2)中E和I的具體形式和內容的不同,投資報酬率可表現為投資利潤率、投資利稅率和資本金利潤率等多種具體形式。
(1)投資利潤率 投資利潤率指項目達到設計生產能力後的一個正常生產年份的年利潤總額與項目總投資的比率,它是考察項目單位投資盈利能力的靜態指標。對於生產期內各年的利潤總額變化幅度較大的項目,應計算生產期內年平均利潤總額與項目總投資的比率。
其計算公式為:投資利潤率=年利潤總額或年平均利潤總額÷項目總投資×100%(3)
年利潤總額=年產品銷售(營業)收入-年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年總成本費用
項目總投資=固定資產投資+投資方向調節稅+建設期利息+流動資金
投資利潤率可根據損益表中的有關數據計算求得。在財務評價中,將投資利潤率與行業平均利潤率對比,以判別項目單位投資盈利能力是否達到本行業的平均水平。
(2)投資利稅率 投資利稅率指項目達到設計生產能力的一個正常年份的年利稅總額或項目生產期內的年平均利稅總額與項目總投資的比率。其計算公式為:
投資利稅率=年利稅總額或年平均利稅總額÷項目總投資×100%(4)
年利稅總額=年銷售收入-年總成本費用
或
年利稅總額=年利潤總額+年銷售稅金及附加
投資利稅率可根據損益表中的有關數據計算求得。在財務評價中,將投資利稅率與行業平均投資利稅率對比,以判別單位投資對國家積累的貢獻水平是否達到本行業的平均水平。
(3)資本金利潤率 資本金利潤率指項目達到設計生產能力後的一個正常年份的年利潤總額或項目生產期內的年平均利潤總額與資本金的比率,它反映投資項目的資本金的盈利能力。其計算公式為:
投資利潤率=年利潤總額或年平均利潤總額÷資本金×100%(5)
投資報酬率的一個最大特點就是它從整個項目期限著眼,來考慮因投資而增加的收益。但它也有局限性。比如說,它無法反映項目收入的時間因素,不能確切地指出項目獲得的收益的快慢程度。在非貼現比較分析法中,常用的還有人均收入、土地生產率(單產)等指標。所有這些指標都從一個側面說明瞭項目投資效益的某個重要方面。非貼現比較分析法雖然有不足之處,但簡單易行,能迅速地提供有用的信息,謹慎地有條件地加以運用,對投資分析還是有重要作用的。
- (2)動態比較分析
一個林業投資項目存在的期限常延續若幹年,在此期間都有收益或成本支出發生。因此,如果將不同的時間出現的各種收益及成本支山均作貼現處理,就可以在現值的基礎上對其進行比較分析,這類方法被稱作動態分析,亦可稱作貼現的比較分析。這類方法可以較好地解決由於各種收益及成本支出發生的時間不同而在比較分析時出現的各種偏差。常用的動態分析方法有以下幾種:凈現值法、內部收益率、收益一成本率等。
1.凈現值法(NPV)
凈現值法,是將項目期內各年的成本和收益折算為現在值,然後從全部收益折現值之和當中減去全部成本折現值之和,從而得出該項目的凈現值。通過凈現值可直接比較整個項目期內全部的成本與收益及項目的盈利能力,從而決定項目的取捨。凈現值的計算步驟有二:
(1)確定一個適當的貼現率 貼現率直接影響凈現值的高低從而也影響到投資方案的取捨。因此,如何選擇貼現率是項目效益分析的一個重要內容。那麼,究竟什麼樣的貼現率才算恰當呢?一般認為,它應當反映出能為人們所接受的最低限度的投資報酬率,應當反映投資者從不同來源得到資金時所定利率的加權平均數。
(2)計算凈現值(NPV)的具體演算法 通常有兩種:
①按規定的貼現率對增量凈效益流進行貼現求得項目凈現值 公式如下:
式中n——年數;
Bt——第t年收益;
Ct——第t年成本;
r——貼現率。
②先對項目的收益流和成本流分別貼現,求出收益流貼現值和成本流貼現值,再計算二者之差得到凈現值 公式如下:式中PV(B)——收益流現值;
PV(C)——成本流現值。
從公式上看,兩種方法的計算結果應該是相同的,人們可以根據不同的要求,選擇其中的一種方法。但不論選用哪種方法,計算時所採用的收益流和成本流均是指與五項目狀態相比較的增量收益流和增量成本流。現舉例說明如下:假設有一個新建項目,在無項目時成本收益流均為零,該項目壽命期10年,其成本收益流見表2。
表2 某項目成本收益流資料 萬元
年份 | 成本流 | 收益流 | 增量凈效益 |
---|---|---|---|
1 | 200 | 0 | -200 |
2 | 100 | 0 | -100 |
3 | 0 | 50 | +50 |
4 | 0 | 100 | +100 |
5 | 0 | 150 | +150 |
6-10 | 0 | 200 | +200 |
總計 | 300 | 1300 | +1000 |
假設貼現率為10%,按以上所說兩種辦法分別計算其凈現值。先按增量凈效益計算,見表3;
10%貼現率時的凈現值=385.5(萬元)。
表3 按增量凈效益計算凈現值
年份 | 增量凈效益 | 貼現因數(10%) | 凈現值 |
---|---|---|---|
1 | -200 | 0.909 | -181.8 |
2 | -100 | 0.826 | -82.6 |
3 | +50 | 0.751 | +37.6 |
4 | +100 | 0.683 | +68.3 |
5 | +150 | 0.621 | +93.2 |
6-10 | +200 | 2.354 | +470.8 |
總計 | +1000 | +405.5 |
(3)按收益流現值和成本流現值計算凈現值見表4。
表4 按收益流現值和成本流現值計算凈現值
年份 | 成本流 | 貼現因數(10%) | 現值 | 收益流 | 貼現因數(10%) | 現值 |
---|---|---|---|---|---|---|
1 | 200 | 0.909 | 181.8 | 0 | 0.909 | 0 |
2 | 100 | 0.826 | 82.6 | 0 | 0.826 | 0 |
3 | 0 | 0.751 | 0 | 50 | 0.751 | 37.6 |
4 | 0 | 0.683 | 0 | 100 | 0.683 | 68.3 |
5 | 0 | 0.621 | 0 | 150 | 0.621 | 93.2 |
6-10 | 0 | 2.354 | 0 | 200 | 2.354 | 470.8 |
總計 | 300 | 264.4 | 1300 | 669.9 |
10%貼現率時的凈現值=649.9-264.4=385.5(萬元)。
按收益流現值和成本流現值計算凈現值以上兩種方法計算所得的結果是相同的,凈現值都是385.5萬元。但按增量凈效益計算凈現值,其計算程式更簡單。
運用凈現值法時應註意以下幾個問題:
①影響凈現值大小的因素 凈現值的大小與項目本身出成本流的大小、收益流的大小及其延續的時間長短有直接關係。成本流小,收益流大,其增量凈效益也就相對大。除了這種本身因素之外,凈現值的大小與選用的貼現率也有很大關係。上例成本流和收益流都不變,但當我們採用貼現率為15%的時候,該項目的凈現值則由原來10%貼現率寸的385.5萬元降為15%貼現率時的248.4萬元。
②使用凈現值法來比較項目的成本與效益 很明顯,如果項目之間是獨立的,當我們按照確定的貼現率(一般是資本的機會成本)進行貼現,所有凈現值大於或等於零的均可以接受。所謂獨立項目指的是所有項目並非互相排斥的項目,也就是說,實施這一項目不一定會排斥另一項目的實施。在這種情況下,所有凈現值大於或等於零的項目都保證了資本的有效使用,都是可以接受的。如果凈現值出現負值(即小於零),則說明該項目按照規定的貼現率計算,收益流的現值小於成本流的現值,項目的結果將不足以收回投資。或者說這項投資的獲利能力達不到規定的貼現率的水平。在這種情況下,該項目是不能被接受的。
③如果所有的獨立項目的現值大於或等於零,都可以被接受,究竟誰優先,淮靠後,則不能依據凈現值的大小來排列優劣 因為項目規模的大小從根本上決定了凈現值的大小,不同規模的項目之間在這個問題上無可比性。例如甲、乙兩個項目情況見表5。
表5 甲乙兩項目情況 萬元
項目 | 成本流現值 | 收益流現值 | 凈現值 |
---|---|---|---|
甲 | 10 | 40 | 30 |
乙 | 1000 | 1200 | 200 |
依據凈現值比較法,可以說在規定的貼現率條件下,項目甲乙都保證了資金的有效利用,都是可取的。但不能根據凈現值200萬元大於30萬元就得出結論說乙項目比甲項目好,因為甲乙兩項目規模不同。事實上,甲項目的收益成本比率是400%,而乙項目是120%。甲項目的效益比乙項目更好。
如果比較的項目是互相排斥的項目,即由於資源的限制,實施這一項目就排斥實施另一項目,那麼就應該優先選擇凈現值大的項目。比如說10萬元投資,要麼用於甲項目,要麼用於乙項目。甲項目可獲得凈現值50萬元,乙項目只能獲得凈現值30萬元,這說明甲項目的盈利能力比乙項目強,應選擇甲項目。
2.收益—成本率(B/C)
收益—成本率是項目增量收益流的現值與增量成本流的現值之間的比率,又稱益本比。用英文字母縮寫代表即為B/C,其計算公式為:
益本比=收益流現值÷成本流現值,即B/C=PV(B)÷PV(C) (10)
從式(10)可以清楚地看到,收益—成本率表明瞭投資的獲利能力。如果項目的凈現值是大於零的話(即PV(B)-PV(C)>0),那麼收益—成本率就大於1(即B/C>1)。在使用規定的貼現率(一般是資本的機會成本)的情況下,項目的收益—成本率大於或等於1的所有獨立項目都是能夠被接受的。
在使用收益—成本率貼現法時有幾個問題要註意:
①當收益—成本率小於1時,說明在這一貼現率時成本的現值將超過收益的現值,也就是我們不能回收我們的初始投資。
②採用收益—成本率來衡量項目價值時,可根據項目收益—成本率推算出項目成本允許提高多少或收益允許下降多少而不至於使項目在經濟上失去吸引力。
③一般來說,在其他條件相同時,收益—成本率較高的項目更可取。但是也要註意,僅僅依據收益—成本率往往使那些總收益和營運費用相對較高的項目被棄用(其收益—成本率可能較低);而某些情況下,這些項目比其他收益—成本率高的項目具有更大的創造財富的能力。
假設有兩個項目的貼現值的情況見表6。
表6 兩個項目貼現值情況
項目 | 投資(萬元) | 營運成本(萬元) | 收益(萬元) | 凈現值(萬元) | B/C |
---|---|---|---|---|---|
甲 | 50 | 20 | 105 | 35 | 1.5 |
乙 | 50 | 40 | 130.5 | 40.5 | 1.45 |
從上述計算中明顯看出,由於項目乙比項目甲的總收益和營運費用相對較高,從而使得項目乙的收益一成本率為1.45,低於項目甲的1.5。但是我們也看到,同樣是50萬元的投資,項目乙的生產成本比甲增加20萬元,但帶來的效益項目乙比項目甲增加了25.5萬元,凈現值增加5.5萬元。說明項目乙比項目甲有更高的創利能力。在這種情況下,僅依據收益一成本率則可能導致錯誤的判斷。
④與凈現值法相比,收益—成本率也受貼現率高低和項目期限長短的制約。一般說來,貼現率越高,收益—成本率則越低;年限越長,收益—成本率則越高。舉一個例子來說明貼現率對收益—成本率的影響(見表7)。很顯然,同樣的成本收益流採用不同的貼現率,其收益—成本率是不同的。上例中,貼現率為5%時,收益—成本率為1.6,而當貼現率為10%時,收益—成本率下降為1.4。同樣,如果項目期限延長,收益流加大,收益—成本率將會提高。總之,選擇合適的貼現率和確定適當的項目期限是很重要的。
3.內部收益率(IRR)
內部收益率是動態分析法中的一種常見的方法。它與凈現值法不同之處在於它並不是事先選定貼現率,而是通過計算,找出使凈現值等於零或使收益—成本率等於1的貼現率(即內部收益率)。
如前所述,貼現時所採用的利率r就叫做貼現率。求項目的內部收益率就是求使得項目凈現值P為零時的貼現率r。即在公式圖1中以橫坐標表示貼現率,以縱坐標表示凈現值,曲線W即凈現值曲線。由圖1可見,貼現率越低,凈現值越大;貼現率越高,則凈現值越小。曲線W與橫坐標交於C點,此點縱軸NPV為零,而橫軸r即為內部收益率。所以,內部收益率也可以說是一個特殊的貼現率,按此貼現率對投資項目的成本支出和收益進行貼現,則成本流現值之和等於收益流現值之和,整個項目凈現值為零。當一個項目的內部收益率與按資本的機會成本所確定的貼現率(或基準收益率)相等時,說明瞭該項目達到了所允許的盈利水平。如果內部收益率大於這一貼現率時,則說明項目的盈利能力高。所以說,對於項目取捨來說,凡是內部收益率大於或等於基準收益率的獨立項目都可以接受。
求內部收益率的基本方法是累計法,所謂累計法就是通過多次試算求使得項目的凈現值為零時的貼現率的方法。其步驟是:
第一步,確定兩個初始估算值,使得開始試算時使用的貼現率比較接近內部收益率,這樣就可以減少試算次數及工作量。一般初試值從規定的貼現率開始,試算結果凈現值如果出現較大的正值,則可較大幅度提高貼現率再試算。
第二步,在初試基礎上採用不同貼現率累試,求出項目凈現值為最小正值和最大負值時的貼現率,最小正值和最大負值都是比較接近零的,因此這時候的兩個貼現率都比較接近內部收益率,而且這個內部收益率就在這兩個貼現率中間的某個點上。
第三步,用插值法求得內部收益率。按插值法原理,其計算公式為:內部收益率=低貼現率+兩個貼現率之差×低貼現率的凈現值÷兩個貼現率凈現值絕對值之和
或
現假設某林業項目如表8所示。用累試法推算該農業項目的內部收益率,按步驟分別說明如下:
(1)確定初始估算值 根據本例成本與收益的情況,按貼現率10%計算,該項目的凈現值為15.68億元,可以較大幅度提高貼現率,初始估算確定為r1=16%,r2=20%。
(3)利用插值法求內部收益率 按照插值法原理,其計算結果為:
林業項目可行性研究中的特殊問題[3]
一、關於項目背景與發展概況
1.說明待開發林區所處地理位置、自然概況。闡述國家林業區劃、長遠發展規劃或中長期計劃,對本項目開發建設的要求。
根據林業建設的特點,論述項目的經營範圍、境界;明確開發建設的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確定林業生產建設的各種比例關係。
2.分析投資環境,重點是分析開發建設條件,當地的自然條件和社會經濟狀況(包括行政區劃、人口、勞動力、耕地、能源、交通、通信、工農業生產水平、國民生產總值等);建築材料的產供情況;地方經濟政策等。
3.說明森林資源清查情況及有關批准意見,並附說明材料和批覆文件。
4.林業生產經營和建設現狀。林區現有的營林、木材生產、林產工業、多種經營的產量、產值和機構、職工人數;現有道路、房屋、設備的數量和狀況;林區現有工程設施的產權歸屬問題(是否有移交問題)。林區開發前已進行的其他工作成果。如山權、林權的劃分,局(廠)址的踏勘、勘測情況等。
5.投資建設的必要性和經濟意義。主要是從政治、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來闡述投資的必要性和經濟意義。除了與工業項目有相同要求外,還應著重論述項目的投資建設對合理開發利用森林資源、促進當地經濟、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改善生態環境方面所起的作用。
二、關於森林資源和林產品的市場分析
1.森林資源概況。根據森森資源清查結果,按總經營面積和立木總蓄積量、有林地面積和蓄積量,宜林荒山荒地面積,以及按林齡、林種、樹種等指標一一列出,並附表。
2.分析森林資源的特點。包括主要樹種及其比重;林分林相特點和立地條件;森林復破率及生長狀況。
3.森林資源變化情況分析。重點是與前幾次清查結果進行對比分析,必須以經過有權審批機關批准的Ⅱ類森林資源清查報告和經資源部門核定的近期驗證的森林資源消長資料為依據,並附森林資源分佈圖和林相圖。驗證時要特別註意資源清查後的變化。如森林火災、病蟲害、鄰近局(單位)過境採伐等。
三、關於林產品種類與生產規模
1.產品方案的確定。
(1)產品種類。林區開發建設項目的產品按系列可分為四大類:營林產品,木材產品、林產工業產品和多種經營產品。
(2)產品方案的確定。整個建設項目產品方案的確定,應根據國家有關方針政策、規定的產品標準和投資的可能性,結合項目資源條件、國內外林業發展趨勢,以及經濟效益的優劣來考慮。
2.生產規模的確定。
(1)營林生產規模確定的原則。
1)對現有森林進行有效的管護和利用;每年出現的採伐跡地要及時更新,確保成活成林。培育更新造林必須是良種壯苗。
2)根據合理經營的原則,安排好中幼齡林撫育同伐、低產林改造、營造速生豐產林、荒山荒地造林,以及沼澤地改良利用等營林年工作量。
(2)木材生產規模確定的原則與方法。
1)木材生產規模應通過論證,確定年採伐面積和木材產量,並分別按用材林、防護林、撫育間伐、林分改造等幾部分來計算。計算時,應根據編製年森林採伐限額單位的森林資源特點和經營目的等因素,選擇計算合理年採伐量的公式。
2)確定木材生產規模時,還應根據以場定居、合理輪伐,以及用材林年消耗量必須低於年生長量的原則,限額採伐。
3)實行林木採伐“一本賬”。如上調國家木材、地方用材、企業自用材,以及其他木材消耗,均須納入木材生產總規模內。確定木材產量規模時,要附有詳細的測算資料和論證說明書。
(3)林產工業和多種經營生產規模的確定。林產工業和多種經營產品範圍很廣。其中,林產工業產品有:鋸材、人造板(膠合板、纖維板、中密度纖維板、碎木刨花板、定向刨花板、華夫板、細木工板等)、木漿造紙、紙板、集成材、傢具地板、松香及再加工、烤膠、活性炭等;多種經營產品包括:大理石、煤、金、銅等礦產品,磚、瓦、水泥等建材產品,飲料、食品等農副加工產品,以及各種養殖業、種植業產品。
在上述產品中,一般工礦和木材加工工業項目都採用單獨進行可行性研究,其產品方案的選擇和生產規模的確定可參照工業項目的做法,養殖業和種植業的產品,可按農業項目的要求確定。其中與森工企業建設項目同步建設的子項目應納入林業局(場)的總體設計方案中去。
四、關於企業區劃和生產佈局
1.企業內部區劃。企業內部區劃主要從經營管理角度劃分,包括經營區劃、林場區劃和林種區劃:
(1)經營區劃。為了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充分發揮森林的多種效益,在森林資源清查的基礎上,按照自然條件和林木培育發展方向進行分類,提出相應的經營措施,實行劃區經營。例如可劃分為集約經營區、常規經營區和按工藝成熟的短輪伐期經營區等。為經營方便,一般不打破作業區界線。
(2)林場區劃。林場是林區內的基層組織,是林業局實行長期經營、永續利用森林的輪伐生產單位。林場區劃應本著以場定居,以場定產輪伐的原則;從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出發,既要考慮有利生產管理、方便職工通勤,又要考慮文化教育、職工生活;按照經營強度和目標,並考慮到今後技術、管理的發展趨勢,結合山脊、河流等自然條件劃定。
林場區劃內容包括:界線、面積、蓄積量、木材產量,以及場址和名稱等。
(3)林種區劃。應按林業部制定的《林業局(場)總體設計規範》要求和本項目的經營目標,結合森林資源特點和立地條件進行區劃。如將作業區劃分為:防護林、用材林、經濟林、特種林等。應落實到地塊和相應的管理措施。
2.生產佈局與局址選擇。
(1)林區開發建設項目的生產佈局,重點是銜接點的佈局。它主要是依據自然地形、運輸條件,以及能吸引木材產量和企業內部平均運距等因素來確定貯木場位置,要經過多方案技術經濟比較來選定銜接點佈局方案。
(2)林業局、場址選擇。林業局址、林場址選擇與佈局,應貫徹“城鄉結合、農工結合、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方針,和以場定居經營、以場定產輪伐的原則;並根據銜接點佈局方案和水文地質條件來確定局、場址位置。應註意節約用地,不占或少占農田;要絕對避免污染源對居民生活環境的污染。要進行人口規模測算,以林業局建成時的安排為準,但必須按國家和所在地區計劃生育控制的自然增長率計算到發展期的人口,相應考慮發展用地。對於地方和其他系統人口,應納人人口總規模,統一規劃。但其建設及投資不予納入。
(3)對局址總圖佈置要進行多方案比較。應論述推薦方案的理由,並附各比選方案優缺點的說明表;要繪製局址總圖佈置方案圖,標明生產區與生活區位置及標高,局外部運輸進出口位置,規劃區內拆遷區位置,以及木材加工區預留場地等。
五、關於經營方案規劃與設計
1.森林經營規劃設計。森林經營設計包括:採種、育苗、更新造林、幼林撫育管理、林分撫育間伐、森林保護和利用等方面的規劃佈局、面積及主要經濟技術措施,並分別確定組織機構、人員、技術、設備、投資等。
森林經營必須遵循林業生產的客觀規律。把培育森林、保護和利用森林緊密地結合起來,對各項生產建設事業統籌兼顧、全面安排。具體要求如下:
(1)林木種苗。培育良種壯苗,是更新造林的基礎工作,應建立固定的採種基地。根據更新造林的需要,提出建立母樹林種子園和苗圃的數量和麵積。尤其是苗圃,要確定中心苗圃的位置、人員、機械化水平、育苗方式等。
(2)森林更新造林應貫徹“以人工更新和人工促進天然更新為主,天然更新為輔”的原則,並按先跡地後荒山、由近及遠,先易後難的辦法安排設計更新造林工作。
更新造林要確定更新方式及其比重,編製造林類型表,以及按立地類型確定樹種、林種比重,選擇造林方法和管護措施。要重點搞好優質鄉土樹種和速生樹種的設計方案。
森林採伐後應及時更新。在確定更新造林工作量時,要根據森林採伐方式和每年的階伐面積來考慮,以保證做到森林採伐後,當年或次年更新。為了逐步提高更新造林的質量,要有科學造林、育林的技術進步措施。
提倡營造混交林。同時可根據交通、立地條件選擇確定飛機播種造林區。對一些有條件的山林地實行封山育林,以加快大面積荒山的綠化進度。為了實現“以林為主、多種經營、以短養長、長短結合”的經營方針,在有條件的地方和在不影響幼樹生長的前提下,可考慮安排林糧、林肥(綠肥)、林油、林菜、林藥等間作任務。也可因地制宜發展成片的經濟林。
(3)速生豐產林:速生豐產林是相對一般造林而言。營造速生豐產林是現代林業森林經營的發展方向,是森工企業建設發展目標能否實現的一項重要措施,應作為單獨一節內容來考慮。
森工企業搞速生豐產林,既可選擇立地條件較好的林地和適宜的樹種,大力營造集中成片的速生豐產林;也可根據用材林地現有散生林和幼壯林長勢,選擇交通方便,林相好,有發展前途的林子,培育成速生豐產林。
速生豐產林的確定,必須要考慮定向培育,明確發展目標和使用方向,應從造林、管護到加工利用全過程末進行研究論證,提出各類速生豐產林基地的集約經營措施和發展設想。
(4)撫育間伐。它主要指在林子生長過程中進行的以透光、間距、改善衛生等為目的的森林培育性間伐。撫育間伐應貫徹“以撫育為主、撫育利用相結合”的原則,並根據不同撫育對象(如用材林、母樹林、防護林等)分別確定撫育順序、間伐間隔期,以及撫育間伐強度等。促進林木生長,提高森林質量,對撫育間伐材要考慮合理利用。
(5)林分改造。林分改造是發揮林地潛力,培育後備資源的一項重要措施。對殘次林、多代萌生無培育前途的和遭受嚴重自然災害以及低產劣質林分,應提出改造規劃。
(6)森林保護。護林防火和森林病蟲害的防治工作應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建立健全組織,做到機構落實,措施落實。2.木材生產工藝設計。
(1)伐區生產。伐區生產要做到合理採伐、充分利用森林資源併為森林更新、水土保持和森林綜合效益的發揮提供有利條件。伐區生產工藝應力求簡化。
首先應根據林分特點、立地條件、更新方式、樹種和社會經濟狀況,按有關規定確定採伐方式。然後根據森林分佈、出材量、地勢條件、運材道密度、採伐和更新方式,選用集材機具、確定集材方式。
伐區生產設計的主要內容是:確定伐區生產工藝流程,作業制度,各工序的機械化作業比重,以及主要設備選型;確定常年作業和季節作業比重;選擇裝車場,計算伐區平均集材距離;以林班為單位,合理劃定林場年均採伐量三年內的伐區範圍,計算林場建成時運輸道路應建的數量和平均集材距離;確定生產勞動組織,計算職工人數,設備和油料燃料的需要量;計算伐區勞動生產率、伐區生產成本、概算投資;提出伐區生產過程中,節約木材和充分利用林木資源的措施,計算出伐區剩餘物數量和收集成本。
(2)木材運輸。在設計運輸設施時,應考慮滿足森林經營、木材生產、綜合利用、多種經營、客貨運輸等方面的要求,並選擇好企業內外部運輸銜接點。
道路網的佈置應以局址、貯木場通往各林場址的道路為主,連接林場內部道路,構成林業局內完整的運輸道路網。應做到平均運距短,運輸成本低、投資少;有利於林業生產和護林防火活動的開展。道路佈線應儘量不占或少占農田。同時要適當考慮附近.村、鎮交通需要。
(3)貯木場:貯木場建設應全面考慮木材生產、木材加工(鋸材)、木材綜合利用及附屬工程的總體佈局、統一規劃生產工藝流程,合理區劃,併為今後發展創造條件;貯木場生產工藝、設備型號及總平面佈置應通過多方案全面比選後確定;貯木場內的公用設施,如給排水、防火、供電、供熱、通信等項目,除單獨形成系統者外,均應與局(場)址設計統一考慮,統籌安剝卜貯木場的作業班次,勞動組織,應與到材方式密切銜接。
3.木材加工與綜合利用。為了提高資源利用率和企業的經濟效益,在林業開發建設項目的總體方案中,應同時考慮林產工業的發展規劃和同步建設的木材加工項目(如鋸材、小材小料拼接、地板塊等項目,有條件還可同時上一些小型人造板之類的綜合利用項目)。具體要求:與工業項目相同。
4.多種經營規劃。林業局應在以林為主、綜合開發、多種經營、全面發展原則指導下,大力發展多種經營,搞活林區經濟,力求實現以林養林、以副養林、以工補林、以短養長的目的。要因地制宜、有計劃地發展種植、養殖、採集、採礦、建材、旅游、食品和藥材加工等行業。此類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應參照有關專業項目的規定進行。
有條件的林區還要考慮採用多種形式向木材綜合利用產品的深加工、精加工方向發展。
六、關於工程建設
1.項目組成。包括項目範圍、產業組成、工程設施組成、生產與生活服務設施組成,以及局、場址建設的總平面佈局設計等內容。
(1)項目範圍。論述建設項目的範圍界限及其選擇的理由與依據。
(2)產業組成。林業中的用材林、薪炭林、經濟林、防護林、速生豐產林等的構成。(3)工程設施組成。主要包括局、場址工程建設、附屬工程建設和公共設施建設等。
2.附屬工程建設。林業局的附屬工程,是林業局建設的組成部分,是正常生產、生活必不可少的,要認真安排落實。
(1)機械檢修。林業機械檢修,應在全面規劃、統籌安排的基礎上,本著互相協作和專業分工的原則,合理確定檢修網點佈局和檢修規模。根據生產規模,確定人員組織.計算工程量和設備需要量和概算投資額。
(2)供電。林業局、場供電應做到節約能源,安全適用,維護管理方便。供、配電應根據用戶的特點、規模和發展規劃,正確處理近期和遠期發展的關係。根據要求,計算供電線路和配變電土建工程量、主要設備數量、職工人數、概算投資額。在電力不足的地區,經過勘測論證,有條件的可自辦小水電、小火電,與林區自辦電聯網運轉。
(3)供熱。林業局、貯木場的供熱,本著節約能源的要求,在熱源的選擇上應首先考慮廢熱的利用。
根據工業實際用汽量,結合電力供應情況,優先選擇熱電聯產,以熱定電的方案。在供電確有保證時,林業局、貯木場的供熱方式應以區域集中供熱為主,一般不採取分散供熱的方式。供熱工程的內容:確定供熱方案;計算熱負荷;熱電聯產負荷計算;計算土建工程量、主要設備材料、燃料需要量和職工人數,並概算投資額。
(4)給水、排水。
1)給水。林業局、場址的給水工程,應全面規劃。根據需水要求,以近期為主,並考慮遠期擴建的可能性。
給水一般應設置集中水源。在可能的條件下,應優先考慮地下水源。採用地下水時,應具有可靠的水文資料。採用地表水時,必須考慮枯水流量的保證率。水源不得設於有污染河流或本居住區的下游。
給水水源必須滿足生產、生活和消防用水的需要。
2)排水。農業局、場址的排水工程,必須滿足生產廢水、生活污水和雨水等排放的需要。工業廢水必須經過處理,達到排放標準,方可排入地表水體,嚴禁採用滲井、滲坑排放。
(5)林業局通信。應根據企業的經營和生產佈局、用戶數量、道路網分佈等情況統籌規劃,以組成完整、統一的通信網。林業局的通信方式,一般以有線通信為主。林業局建通信站(或中心),站下設電話所。凡具有匯接(中轉)電話作用的林場均建電話所。
(6)林區有線廣播,以局、場址為單位建設,在當地電視覆蓋不到的林區,或不能滿意收看電視的地方,均應修建電視差轉檯。
3.公共設施建設。
(1)科研教育。林業企業科研工作,主要是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使其儘快轉化為直接的生產力,同時根據本林區的資源特點和林業生產發展需要開展應用科學的研究。
普及小學教育,實行國家規定的九年制義務教育。要結合林業生產和社會發展需要,在辦好普通高中的同時,建立林業職業高中,舉辦各種形式的培訓班,使就業青年普遍達到“先培訓、後就業”的要求。
(2)公、檢、法及其他社會建設。林區公、檢、法及商、糧、銀、郵和醫療衛生、文化娛樂等公共建沒,根據人口和社會需要按規定建立,在局址建設佈置中統一安排。凡屬社會辦的能夠歸口的應歸口建管,一時不能歸口的由林業代建代管。
七、關於效益分析與評價
林業建設項目的評價,其特點是,既重視經濟效益評價,又重視社會效益和生態環境的評價。因此,必須將經濟、技術、自然資源與環境生態、社會等各方面因素聯繫起來,進行綜合評價。
1.財務、經濟評價。林業局按產品或生產階段,分析計算主要經濟效益指標。包括:總產值、總成本與產品單位成本、利潤與稅收、勞動生產率(分實物和貨幣)、各種主要機械設備效率、新增單位生產能力投資,進行財務與經濟評價。
2.自然資源與環境生態評價。林業局要分別對森林資源消長變長和環境生態變化進行預測;對林地面積的森林蓄積量的增長量與增長率、消耗量與消耗率、森林覆蓋率、用材林面積按齡組結構的變化情況、木材綜合利用率、隨著森林資源的消長和林區工業的發展、林區環境生態變化,以及其對更大範圍農牧業等方面的影響進行評價。
3.社會評價。林業局建成後,至經營周期末林區社會建設的展望,包括對:人口密度、林區交通路密度、居住面積密度、文教衛生與社會福利設施的展望、就業率、人均收入水平、工農業產值和其他社會收益等方面的評價。
4.技術評價。林業局全面建成後,對森林經營、木材生產、綜合利用以及各類附屬企業採用和引進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情況進行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