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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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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委托—代理关系)

委托代理關係(Principal-agent Relationship)

目錄

什麼是委托代理關係[1]

  委托代理關係是指市場交易中,由於信息不對稱,處於信息劣勢的委托方與處於信息優勢的代理方,相互博弈達成均衡用合同反映的關係。

委托代理關係的定義概述

  按照詹森(Jensen)和威廉·麥克林(William Meckling)定義,委托代理關係是指這樣鮮明或隱含的契約,根據這個契約,一個或多個行為主體指定雇用另一些行為主體為其提供服務,並根據其提供的數量和質量支付相應的報酬。還有一些經濟學家如普拉特和澤克好瑟對委托代理關係表達得更為簡朴直接,認為只要一個人依賴於另一個人的活動,那麼委托代理關係就產生了。撥米和米恩斯等經濟學家對委托代理關係做了進一步深究,指出委托人代理人激勵與責任方面的不一致性或者矛盾以及信息不對稱代理人有可能背離委托人的利益或不忠實委托人意圖而採取機會主義行為,發生道德風險逆向選擇,於是隨之而產生的委托代理成本問題困擾著委托代理關係的良好運行。[2]

委托-代理關係從經濟領域到政治領域[3]

  (一)經濟領域的委托-代理關係

  18世紀之際,隨著資本主義國家的科學技術日益進步和市場經濟不斷發展,使得交易範圍擴大和資本積累增加,企業的規模也隨之增大。於是,由資本所有者完全獨立控制企業的經營活動越來越受到所有者所具有的精力、時間、相關知識、管理能力的局限性的限制。當企業所有者不能親自經營企業或親自經營企業的效益並不能達到理想預期而將企業交給他人代為控制和經營時,這就產生了委托-代理關係。委托-代理理論的代表性人物邁克爾·詹森威廉·梅克林把委托-代理關係定義為一種契約關係,在這種契約下,一個人或更多的人(即委托人)聘用另一人(即代理人)代表他們來履行某些服務,包括把若幹決策權托付給代理人。隨著對委托-代理理論的研究不斷深化,人們認識到委托一代理關係不僅存在於所有權經營權分離的企業中,而且存在於人類社會的其他領域。

  (二)政治領域的委托-代理關係

  正如上述兩位委托-代理理論的代表性人物所指出:誘導某一“代理人”開始去使“委托人”福利最大化,這一問題是相當普遍的。在所有組織中和所有合作社工作中,在企業的每一個管理層次上,在大學里,在合伙公司里,在聯合體里,在政府機關里,在工會里,該問題都是存在的。布坎南認為經濟與政治之間的重要差異並不在於人們追求的價值或利益的不同,而在於人們追求他們的不同利益時所處的條件。他假定政府並不是普濟眾生式的救世主,政府工作人員也有自己的物質利益,並首次把經濟人假定和經濟學的成本-收益計算引入政治決策的分析,創立了公共選擇理論,因此榮獲1986年度諾貝爾經濟學獎。顯然,政治領域存在委托-代理關係是公共選擇理論的內在邏輯。

委托代理關係的基本條件[1]

  委托代理關係賴以形成的基本條件為:

  1.市場交易中,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獨立的行為主體,他們在一定約束條件下各自追求效用最大化

  2.市場交易的參與者均面臨不確定性風險,而他們掌握的信息處於非對稱狀態。

  在委托代理關係中存在兩種不同的選擇行為:

  一是委托方選擇代理方,並按一定方式付酬,但不能直接觀察到代理方的行為,又需按一定合同向代理方支付與其行為結果相聯繫的報酬

  二是代理方選擇自己的行動,它既會影響自己的收益義會影響委托方的收益,但他選擇行動產生的結果是隨機的,不受他完全控制。

委托代理關係的模式[1]

  委托代理關係有5種模式:

  (1)委托方與代理方均為單一的個人,如病人為委托人,醫生為代理人;

  (2)委托方只有一個,而代理方不止一個,如中央政府為委托人,若幹家壟斷企業為代理人;

  (3)委托方不止一個,而代理方只有一個,如眾多電腦用戶為委托人,某個網路接入服務商為代理人;

  (4)委托方與代理方,均有多個,如眾多投保人為委托方,多家保險公司為代理方;

  (5)單個的或多個複合的委托方與代理方,可替換位置互為委托、代理的關係,如出版商與作者之間互為委托、代理的關係。

  不管何種模式,代理方掌握委托方不瞭解的信息,包括市場信息私人信息等,雙方在討價還價中達成彼此能接受的合同,併在合同約束下行動,展開博奔,取得對策均衡。

  形成均衡需具備兩個條件:

  (1)參與約束。代理方履行合同後所獲收益不能低於某個預定收益額,委托方給予代理方的收益水平,不能低於同等條件下其他委托人所能給的收益水收益水平,個能做於問等條件下其他委托人所能給的收益水平。

  (2)激勵相容。代理方按合同進行活動以其效益最大化為原則,並保證委托方預期收益也能最大化。這兩個條件也是委托方設計激勵機制的原則。

  在委托代理關係中,雙方採取不合作態度,通過博奔達成的均攜,往往不是最優的。相反,雙方採取合作的態度,所達成的均衡一般對各方都有利,可實現雙贏的目的。

  由於博弈是互動的過程,局中人關心對方採取何種對策勝於關心自己採取何種對策。只有知道了對方的對策,才能有自己的最優對策。因此,任何一方都不願讓對方掌握自己的私人信息,同時,卻要努力去掌握對方的私人信息。

  在這種情況下,信任和信用在委托代理關係中有了特殊的重要性。對承諾的合同應予履行、對確認的規則要能遵守,在市場交易中客觀上要求誠信。

委托代理關係的法律特征

  委托代理關係的法律特征可以概括為:代理人在委托人的授權範圍內行使代理權,實施代理行為;委托人的利益依賴於代理人的行為;代理人以委托人的名義實施行為,但其行為的法律後果要有委托人承擔。

委托代理關係的類型[4]

  在現代的企業結構中存在著多種委托代理關係,劃分的角度不同,得到的委托代理關係的類型也不同。下麵我們從兩個角度來劃分。

  (1)從現代企業的治理結構來看,我們發現企業中存在以下三種委托代理關係:

  ①股東大會董事會之間的委托代理關係。股東大會股份公司中的最高權利機構,它不能直接管理企業,因此,股東大會便選舉出一些股東組成董事會來管理企業。所以股東大會和董事會之間便形成了企業的第一層次的委托代理關係。其中股東大會(全體股東)為委托人,董事會為代理人。董事會受全體股東的委托來管理企業,董事會對全體股東負責。

  ②董事會和管理當局之間的委托代理關係。董事會受全體股東的委托指導、監督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但是董事會一般也不直接的管理企業,而只是負責制定企業一些重大項目決策。董事會成員不一定具有管理企業的能力,因此董事會會聘任具有管理才能的人直接管理企業,負責企業日常事務的管理。管理當局受董事會委托來具體的管理和經營企業,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獨立執行決策計劃,負責日常管理。這就形成了企業中第二層的委托代理關係,董事會是委托人,管理當局是代理人。

  ③管理當局和各部門經理之間的委托代理關係。管理當局在董事會授權的範圍內獨立的經營管理企業,為了完成代理責任,管理當局會聘任各部門經理具體負責各部門的日常工作,並且賦予一定的權利。因此,管理當局和各部門經理之間就形成了企業中第三層的代理關係,管理當局是委托人,各部門經理是代理人。

  企業中主要存在以上的三個層次的委托代理關係,形成了一個委托代理關係網路,股東大會處於網路頂端,各部門經理處於網路底端。

  (2)從公司的所有權集中度來劃分,我們得到以下兩種委托代理關係:

  ①企業在分散所有權結構下,公司治理問題要面臨的核心委托代理關係是公司的股東與經理人之間的代理問題。在分散股權的條件下,經理人成為公司的實際控制者,雙方在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的情況下,產生了經理人作為代理人其利益與股東利益即委托人的利益不一致的問題。此問題成為了公司治理的核心問題。此時,公司治理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是如何防止其他股東的搭便車行為,從以上的觀點我們可以得到:由於委托人與代理人的利益不一致,雙方的契約是不完全的,信息是不對稱的,代理成本必然產生,為了降低代理成本,就必須建立完善的代理人激勵約束機制,使經理人的利益和自己一致。(一般情況下,這種狀態很難達到,因為經理人也在不斷的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

  ②在集中所有權結構下,企業中存在的委托代理關係主要有以下里兩重:。

  第一、即上文剛剛提出的股東和經理人之間的委托代理關係,由於信息不對稱和雙方都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產生了一系列的代理問題,公司治理研究了此類代理問題的解決方法,但在集中所有權的結構下,這種代理關係已經不是最主要的代理關係了。

  第二、控股股東與中小股東的委托代理關係——控股股東對中小股東的利益侵占的問題成為近期公司治理的核心問題。在這種情況下,一方面控股股東可以獲得並想辦法增加控制權的共用收益(public benefits of control),即企業為了提高公司價值,增強決策權利和監督效益,使股權趨於集中,事實表明大股東或者控股股東的存在會緩解與經理人之間的代理問題。但由於所有權集中,控股股東或大股災公司的管理中擁有了更多的話語權和選舉權,甚至在一些重大問題上起了決定性的作用,大股東或者控股股東可以通過發行多種股票交叉持股金字塔結構等方式,以掌控更多的實際控制權從而獲得更多的控制權共用收益。除此之外,控股股東或大股東利用其權利優勢甚至可以通過內幕消息進行投機交易關聯交易、實施有利於自身的投融資決策、利益輸出等方式來謀取控制權的私有收益(private benefitsof control)。此時公司治理要解決的首要問題不再是股東和經理人之間的代理問題,而是由於控股股東對中小股東的利益侵占所產生的代理問題和對中小股東權益的保護的問題。

委托代理關係存在的必然性[5]

  風險資本家與風險投資者之間的委托代理關係的產生和發展是風險資本市場獨特的投資方式以及風險資本家特有的專業素質共同作用的結果,併成為風險資本市場高效運轉的必要條件。

  首先,由於風險投資是將資本以股權的方式投入到成長初期的高新技術企業投資行為,在投資過程中普遍存在著項目的選擇以及投資後如何有效地激勵與監督風險企業的運作兩大問題。由於風險投資面對的項目具有很強的技術性和專業性,項目所有者、企業家企業管理者比外部投資者瞭解自己的企業多得多,在自身利益驅動下,他們傾向於強調企業好的一面,而隱瞞存在的困難,這就使得項目的選擇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在企業運作過程中,管理者有很多機會做出有利於自己而損害外部投資者的事情,使得本來就需要面臨很高的技術風險財務風險經營風險等等諸多風險風險資本還需面對風險企業的管理風險即道德風險,這又要求投資者要具有相當水平的管理才能並投入相當的精力於風險企業的管理和運作中。解決這兩大問題需要投資者進行複雜細緻的投資前調查和精心的交易合同設計,並要求在投資後進行直接管理與監督。大量直接投資者並不能很好地做到這兩條,其原因有二:一是由於缺乏專業的知識與技能,二是相互依賴存在“搭便車”的問題。

  風險資本家是風險資本投資過程中風險資本籌集、管理及運作的市場參與者。他們長期專註於某個行業、領域甚至某個特定階段的投資管理活動,積累了豐富的投資經驗,成為了某些領域具有成功投資經驗的專業投資家。在擁有豐富投資經驗的同時風險資本家還兼具相當的管理才能和分析判斷能力以及讓人羡慕的社會關係網路。風險資本家將籌集到的具有相當規模的資金按照一定的標準投向自己熟悉的某幾個領域中經過嚴格篩選和細緻調研的有著巨大增值潛力的幾個風險項目中,並投入時間和精力來提高項目成功的概率和資本增值的幅度。

  風險資本的風險資本家專業運作同社會生產的其他領域分工細化的原理類似,會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資本的運作效率,降低風險資本的非系統性風險。對於整個風險資本市場來講,委托代理關係的出現必然會引起相應的代理成本,但從美國風險資本市場風險投資機構蓬勃發展的實踐經驗看,由規模經濟範圍經濟學習曲線對管理一個和多個風險基金的風險資本家帶來的運作成本的節約以及所帶來的風險資本的額外增值遠遠超過了委托風險資本家的代理成本。隨著風險資本市場的發展,風險資本家呈現出愈來愈明顯的專業分工趨勢。有些資本家從事電腦行業投資,有些則投資於生物技術行業;有的風險資本家投資於發育成長早期的企業,而有的則集中投資於較為成熟的企業。這種專業分工有利於進一步提高風險資本市場的效率,因此,風險資本運作過程中的風險投資者與風險資本家之間的委托代理關係的存在是科學的,是風險資本市場運作模式的必然趨勢。

委托代理關係案例分析

案例一:圖書館工作中的委托代理關係分析[6]

一、圖書館工作中的委托代理關係分析

  在圖書館的日常工作中,存在有各種不同的委托代理關係。由於信息不對稱所形成的委托代理關係,同時都面臨著逆向選擇、道德風險等問題。

  1.圖書館與員工之間的委托代理關係

  在圖書館中,圖書館作為委托人,把完成工作任務、實現圖書館目標委托給員工而員工在一定程度上肩負著圖書館的委托,是實際實現圖書館目標的代理人,因而,圖書館與員工之間也就構成了實際的委托代理關係。

  (1)逆向選擇在圖書館聘用員工時的應用

  信息經濟學將買主在購買舊汽車時由於非對稱信息而導致的不利的選擇環境,稱為逆向選擇或不利選擇。圖書館聘用員工的過程中往往也會遇到同樣的問題。

  假設應聘者由高能力者與低能力者組成。分別給予高能力者的工資為2 000元,給予低能力者的工資為800。假設高、低能力者各占50%。

  ①在完全信息條件下,圖書館會根據求職者的能力給予相應的平均工資。高能力者得到了2000元的工資,低能力者得到800元的工資。

  ②在不完全信息條件下,圖書館就只能按照平均能力給出1 400的工資,並希望能雇到高能力人才。但在此工資下,高能力者將退出應聘過程,招聘市場上只留下能力程度較低者。這樣應聘者的平均能力就會下降,理性的招聘單位知道這一情況以後,便會降低給予應聘者的待遇。結果造成更多的較高能力的應聘者退出招聘市場,如此迴圈下去,就形成低能力者對高能力者的驅逐。逆向選擇的結果,一方面是低能力者獲得了較高待遇,另一方面是圖書館承擔了較高招聘成本而無法獲得高能力者,最終導致風險和收益在分擔與分配上的不對稱。

  (2)道德風險在員工日常工作中的應用

  如果獲得聘任的員工把工作時間投入到個人經營的事業上,而不是專註於圖書館委托的本職工作,這就存在有道德風險問題。

  道德風險發生的根本原因是信息不完全或不對稱。委托方要瞭解這些信息要付出成本,圖書館需要瞭解每一位員工是否專註於圖書館委托的工作,事實上很難做到(儘管已經有很多的評估的方法)。另一重要原因在於圖書館的激勵機制有問題,圖書館員工上班報酬的計算和支付多年來沒有實質性的變化,沒有與圖書館員工的服務質量掛鉤。圖書館一般是根據館員的職稱工齡等因素確定其報酬,這使得圖書館工作類似於一種“計時”工作。根據激勵理論,若勞動者的努力程度不僅決定產品的數量而且決定產品的質量,如果質量是重要的但又難以監督,那麼計時工資可能就是不適用的。我們假定圖書館員工的服務質量取決於其努力程度,在收入不變而努力程度降低也是一種額外的收益。顯然,在這種情況下,員工就有降低努力程度的傾向,節約的精力、體力可投入其他的方面,如科研活動。導致員工多種職能間的相互競爭,最終的結果就是服務質量普遍下降。因此“道德風險”成為員工日常評價過程中難以避免的員工理性__機會主義行為,通過這一“隱蔽行為”從而導致圖書館的利益損失。

  2.圖書館與資料庫提供商以及書商之間的委托代理關係

  圖書館與資料庫提供商與書商之間由於信息不對稱所形成的委托代理關係,具體由員工實施,實際上,圖書館員工與資料庫提供商以及書商之間就形成了一種比較直接的委托代理關係。

  簽約之前,由於信息在圖書館和資料庫提供商及書商(以下簡稱文獻銷售商)之間的不對稱分佈,雙方之間都擁有各自的私有信息,如圖書館不清楚銷售商的供應能力、質量、售後服務水平等;反之,銷售商也不瞭解圖書館的評價標準、理想的服務水平和採購預算等等。為了贏得訂單,在現實的招標中銷售商往往會主動向圖書館提供一些相關信息來顯示自己的供應能力,如提供財務報表以顯示其資金實力、提供與大出版商合作的證明來顯示其優良的文獻供應源、提供與其他圖書館合作的協議書和業績表現以顯示其良好的聲譽等等。在提供上述信息的同時,銷售商往往還會做出一些服務承諾比如免費提供加工服務、無條件退換、送貨上門等以區別於劣質銷售商。同時,圖書館也將自身的一些信息如服務要求、採購預算等提供給文獻銷售商。圖書館和文獻銷售商之間的這些行為實質上是一種信號傳遞行為,通過相關信息的傳遞,可以有效地解決採購活動中交易雙方在簽訂合約前的信息不對稱所引發的逆向選擇問題。

  在簽訂合約之後,由於圖書館不能直接觀測到文獻銷售商會選擇什麼行動來實現合約中的承諾,同時也出現了道德風險問題。圖書館員工在文獻採購中的道德風險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圖書館文獻採購質量的風險問題.包括文獻以次充好文獻重覆到館、大碼洋文獻到館過多;另一方面是文獻採到率和採全率的風險問題;最後是在圖書館文獻採購過程中,由於信息的不對稱,還存在著文獻到館周期和銷售商售後服務的風險問題等等。這些問題實際上都是由於圖書館不能完全觀測到銷售商的行為所導致的,所以對於圖書館來說需要制定一些激勵機制來規避這些道德風險問題,從而保證圖書館文獻採購效益的最大化。

  3.圖書館員工與讀者之間的委托代理關係

  圖書館員工與讀者之間的關係最為密切,讀者利用圖書館的過程中,這種委托代理關係也尤為明顯。

  而這種關係主要表現為以下兩個方面:一方面通過向用戶提供圖書文獻的委托代理關係。另一方面是通過向用戶提供參考信息和咨詢信息的委托代理服務員工與讀者之間多方面的信息不對稱造成了明顯的委托代理關係,存在有明顯的逆向選擇問題。首先,圖書館“藏與用”之間的矛盾。一方面表現為讀者對圖書館功能和服務內容的不瞭解,提高了讀者的搜尋成本,這對於充分利用圖書館是不利的。另一方面圖書館在服務過程中對讀者的需求不夠瞭解,增加了圖書館的等待成本。其次,員工與讀者之間在知識結構和認知水平上的差異,例如在我們的信息咨詢服務工作中,讀者對圖書館的信息檢索語言信息檢索工具不熟悉,而員工又不完全具備讀者所需專業學科的學科體繫結構,這樣影響了檢全率與檢準率。這樣就形成了讀者與員工之間由不對稱的信息所形成的委托關係下所產生一系列的負面影響.要消除這種在服務之前所產生的逆向選擇問題,同時解決員工與讀者之間面臨的各種矛盾,只有加強圖書館服務的宣傳,讓讀者更好的瞭解圖書館,同時也要必須加強員工的業務能力。

  同時為了避免在員工接受讀者的委托代理服務之後,即員工給讀者無論提供簡單的文獻服務、信息服務或咨詢服務等更高層次的服務時,出現服務態度不好、服務水平不高、服務質量差等道德風險問題,必須加強員工的職業道行建設。

  二、圖書館在委托代理關係中完善自身工作的建議

  1.建立科學的應聘人才標準

  由委托代理的逆向選擇可得,圖書館在招聘人才時會遇到問題。目前國內圖書館界還沒有出台考取圖書館員職業資格證的措施,不過在國外許多國家已經在實踐。目前圖書館只有根據應聘者的受教育狀況,包括學歷、學位、畢業院校、所學專業等各方面綜合能力招聘人才,才能儘可能減少應聘者能力的不確定性,從而縮小信息不對稱的差距,規避逆向選擇現象的發生。

  2.加強圖書館員工的業務能力與職業道德的培訓

  圖書館工作中涉及到的任何一種委托代理關係,加強員工培訓都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從圖書館與員工的委托代理關係來看,圖書館要樹立良好的職業形象,取得較高的評價,提高服務質量,加強員工的業務能力與職業道德建設必不可少。

  其次從圖書館員工與讀者的委托代理關係來看,讀者作為委托人要求員工有較高的業務能力,也必須加強培訓

  最後,從圖書館員工與書商、數據提供商之間的委托代理關係來看,也要求圖書館員工的具有較高的業務能力與職業業道德水平,能夠購買到符合學校讀者需要,達到最高利用率的紙質文獻與數字文獻。

  3.開展各種形式的服務

  為了消除館員與讀者之間的逆向選擇問題,必須宣傳圖書館的服務。比較有效的方法如開展學科館員服務。例如目前許多圖書館為了加強圖書館與各院系之間的直接聯繫,主動為學校教學、科研服務,實行學科館員制度。員工利用圖書館的種文獻信息資源,消除讀者與館員之間由於信息不對稱造成的逆向選擇問題,開展如下服務:

  • 文獻傳遞;
  • 課題查新;
  • 定題服務;
  • 投稿指引;
  • 學位論文抄襲查證;
  • 英文摘要翻譯;
  • 信息資源薦購:需要購買某些圖書或者電子資源,推薦給圖書館作為購買的依據;
  • 文獻捐贈:某些具有一定保留價值的文獻捐贈給圖書館,圖書館頒發捐贈證書;
  • 其他服務:其他與圖書館相關的信息服務需求。

  4.建立合理而完善的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

  員工與圖書館管理者之間信息分佈的不對稱,極大地弱化了對代理人員工的制約,使代理人員工可能不認真努力工作,出現偷懶等道德風險。對圖書館的管理者來說,加強對圖書館員工的激勵與約束是必不可少的。一方面圖書館給予作為代理人的員工的預期收益,不能低於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在其他行業崗位上獲得的預期收益;另一方面,圖書館的管理目標與員工的個人行為目標相容,或者說,員工實現其預期收益最大化的行為,同時保證圖書館最終目標的實現。

  5.加強與文獻銷售商之間的約束機制

  加強與文獻銷售商之間的約束機制大概可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①圖書館可以與文獻銷售商建立長期合同關係,即建立“聲譽”約束機制,增大其行為的機會成本。圖書館只需要提高文獻銷售商的違約成本,如規定凡是在文獻銷售商配送的文獻中發現有盜版文獻立即解除合約,並將其行為在圖書館界公開,就可以有效地限制文獻銷售商的違約。

  ②建立全面科學的文獻銷售商評價指標體系,對文獻銷售商在價格、質量、交付、服務等方面的成績進行綜合評價,全面衡量。

  ③對各文獻銷售商進行業績考核,通過業績考核對各文獻銷售商進行排名,對於業績突出的,可以給予獎勵(如增加訂單份額),從而產生激勵效應,避免隱藏行動的道德風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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