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流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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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藥品流通渠道[1]
藥品流通渠道又稱為藥品銷售渠道,是指藥品從生產者轉移到消費者手中所經過的途徑。在商品生產條件下,藥品生產企業生產的藥品,不是為了自己消費,而是為了滿足醫療保健市場的需要。
藥品流通渠道的構成與特點[1]
- 流通渠道的構成
(1)直接銷售:直接銷售是指藥品生產企業不經流通領域的中間環節,直接銷售給消費者——患者。法律規定可以直接銷售的藥品僅限於該企業生產的非處方藥。其形式主要是通過該企業門市部,銷售該企業非處方藥。直接銷售的另一種形式,是在城鄉集貿市場上農民可以直接銷售自採自種的中藥材。
(2)間接銷售:是指生產企業通過流通領域的中間環節,藥品批發商和零售商,把藥品銷售給消費者——患者。間接銷售是藥品銷售中普遍採用的形式。
- 處方藥與非處方藥銷售渠道的特點
處方藥只能憑執業醫師處方,由藥師調配分發銷售給患者。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均需由持有《藥品經營許可證》的銷售機構才能調配、銷售給患者。乙類非處方藥可以在零售藥房和經批准的普通商店銷售。藥品銷售受法律控制嚴格是其重要特點。
從渠道構成來看,藥品銷售渠道較長,中間環節多,處方藥銷售還必須經過醫師這一環節,並廣泛和大量採用批發商和零售商。藥品銷售渠道較其它商品複雜得多,這是顯著特點。
從藥品生產企業與中間商(批發商和零售商)的關係來看,較其它消費商品要密切得多,因為藥品銷售過程是藥品服務具體化過程,藥品信息與藥品密不可分,而藥品信息流通是雙向的。為此密切了企業與中間商的關係。這是藥品銷售渠道的又一特點。
我國藥品流通渠道的現狀[2]
我國當前藥價“虛高”與藥品流通渠道結構不合理有著密切關係。現在的藥品流通渠道為三級批發,通路長、層級多、呈金字塔式。多層次結構不利於提高效率,不利於形成產品的價格競爭優勢,而且使企業難以實施有效控制,到最終端環節,企業的控制力幾乎為零。而順加作價的藥品價格管理辦法,實際上為藥品生產企業虛報成本、抬高定價開了方便之門,使生產環節中的虛高定價成為可能。在流通環節,由於流通企業市場集中度低。導致其與醫療機構的談判能力下降,從而進一步強化了後者的壟斷地位。醫院既擁有處方權,又擁有藥品專賣權,加之醫患關係中的信息不對稱,使患者喪失了一般商品消費者所享有的自由選擇權,醫院(醫生)在藥品銷售過程中處於絕對支配地位。如此,醫院(醫生)在經濟利益驅動下,推動藥品費用增長就成了順理成章的事。
我國藥品流通渠道的改進[3]
1.有助於推動醫葯企業的發展
對於醫葯企業來說,藥品銷售渠道是營銷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當一個新產品進入一個新市場時,選擇市場賣點是關鍵,而掌握銷售渠道是命脈,因此,醫葯企業往往把銷售渠道建設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而我國當前落後的藥品銷售渠道嚴重阻礙了醫葯行業的發展,因此,有必要對我國當前的藥品銷售渠道進行深入研究,以便建立一個合理的藥品銷售渠道來迅速及時地供應、銷售給病人藥品,滿足其醫療保健的需要。
2.有助於更好地滿足不斷增長的藥品市場需求
隨著工資水平的提高,消費者的健康需求和醫療需求都會隨之增加,藥品費用也相應增加;醫療保險制度的完善、人們保健意識的逐步增強和人口老齡化現象的日趨嚴重等因素,都會增加醫療服務的需求量。
(1)藥品銷售渠道劃分為四種類型:藥品生產企業自己的銷售體系;獨立的銷售系統;沒有獨立法人資格,經濟上由醫療機構統一管理的醫療機構藥房;受企業約束的銷售系統。醫葯銷售渠道最基本的兩種形式:直接銷售和間接銷售。
(2)醫葯企業醫葯企業是指醫葯行業的企業,可以分為藥品生產企業和藥品經營企業,本文對於藥品生產企業和藥品經營企業的定義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以下簡稱《藥品管理法》)中第一百零二條的定義,所謂藥品生產企業,是指生產藥品的專營企業或者兼營企業。所謂藥品經營企業,是指經營藥品的專營企業或者兼營企業。
(3)藥品中間商的改進。針對我國藥品中間商當前面臨的突出問題,可以採用以下方法進行改進:
①對於規模較小的中間商,可以採用藥品生產企業方法,通過企業合併,資產重組,或者引進外資,加強企業的實力。
②由於醫葯企業是高科技產業,要求高度的專業性,如果職工沒有受過很好的醫葯專業教育,很難解釋和理解一些醫葯專業術語。對於提高職工人員素質有兩種方法,一是對職工進行培訓,提高專業知識和文化程度。二是引進具有一定醫葯專業知識的職工。另外,整體職工人員素質的提高不是一朝一夕的,要想使得整體職工人員素質的提高,企業內部還必須要創造一個有利於人才成長的文化環境。
③下游部門的回款速度比較慢的原因比較複雜,有的是由於下游部門的資金緊張;有的是由於下游部門的惡意拖欠。藥品中問商可以採用兩種方式處理,一種是激勵,對於“錢貨兩清”和及時付款的可以給予優惠和折扣;另一種是懲罰,對於在約定期限內不予付款的部門給予一定的處罰,進行約束。
3.藥品生產企業的改進
由於我國的藥品生產企業規模普遍偏小,資金和力量分散,生產和研發能力有限,因此產品不足,再加上配套服務設施跟不上,很難滿足藥品中間商和零售終端的要求。鑒於這種情況,藥品生產企業可以通過企業合併,資產重組,擴大企業規模,走聯合之路,加強企業的實力。我國現在已建立了華藥集團、三九集團、東北製藥集團、麗珠醫葯集團等,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另一方面,我國藥品生產企業的發展應該積極藉助外資,建立合資企業,擴大企業的實力。例如中美史克、西安楊森都是引進外資的合資企業。
4.消費者的改進
由於我國藥品消費者保健意識比較差,用藥咨詢服務跟不上等原因,導致藥品零售店出售非常有限,而醫院和診所的藥品占總銷售額的80%以上。要想擴大藥品零售店的銷售,使消費者合理用藥,國家可以加強藥品知識宣傳,普及消費者的疾病和藥品知識,提高保健意識,使消費者自己能夠在零售藥店選擇所需要的一般性藥品,使國人瞭解到在滿足衣、食、住、行等需求後,應當註重自己的健康,促進人類文明發展進步。
5.零售終端的改進
我國藥品零售終端存在很多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我們可以採用以下方法進行改進。進行多種銷售方式,充分利用現代科技工具,進行電話銷售、網上銷售和郵購,同時,還應當將藥品在百貨店、打折店、雜貨店和超市銷售,採取多渠道銷售。按照連鎖藥店的標準模式來打造連鎖藥店,連鎖藥店採用統一標誌、統一服務規範、統一價格、統一管理、統一核算和統一配送和購進。
6.取消地方保護
地方保護嚴重影響了我國連鎖藥業和農村藥品市場的發展,國家應當進一步制定打破地方保護的政策,專門解決連鎖藥業跨省市經營和醫葯企業進入農村市場的問題,為醫葯企業發展創造寬鬆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