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外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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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外溢(Technology Spillov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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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外溢是指外商投資、跨國貿易等對東道國相關產業或企業的產品開發技術、生產技術、管理技術、營銷技術等產生的提升效應。對當地競爭企業的技術創新的示範、刺激與推動,稱為平行外溢;對當地上下游關聯企業的技術進步的示範、援助與帶動,稱為垂直外溢。
技術外溢在不同國家中的特征[1]
通過對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和轉型經濟體中的外商直接投資(FDI)所產生的技術外溢的比較,FDI確實對東道國經濟存在著外溢效應,外溢效應的規模和範圍對於不同的經濟體來說,並沒有一致的實際證據。東道國和東道國工業的特征以及他們之間的系統差異決定了FDI的外溢效應。這些外溢效應是否容易實現取決於東道國公司從事投資和學習吸收外國知識和技能的能力和動機。
外商直接投資的技術外溢效應是指外商直接投資對東道國相關產業或企業的產品開發技術、生產技術、管理技術、營銷技術等方面產生的影響。
通過對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和轉型經濟體中的外商直接投資(FDI)所產生的技術外溢的比較,可以看出,FDI確實對東道國經濟存在著外溢效應,但是有關外溢效應的決定因素,以及外溢效應的規模和範圍對於不同的經濟體來說,並沒有一致的實際證據。
特別是對於轉型中發展不平衡的經濟體更是如此。東道國和東道國工業的特征以及他們之間的系統差異決定了FDI的外溢效應。這些外溢效應是否容易實現取決於東道國公司從事投資和學習吸收外國知識和技能的能力和動機。當東道國公司擁有傳統的技術優勢時,流入的FDI對東道國公司的生產率產生更有益的影響,或者說如果外資公司與東道國公司的技術廣義地講是互補的,那麼潛在的技術外溢效應將容易被廣泛地捕獲。
相反,東道國公司與FDI公司之間大的生產率差距以及大的市場份額將阻礙技術外溢效應。如果東道國公司的技術水平沒有達到一定的水平,那麼FDI公司的技術和東道國公司的技術之間大的差距可能阻礙東道國公司對技術外溢效應的捕獲,換句話說,東道國公司的技術能力足以與FDI公司之間進行直接競爭,將有益於相應的技術外溢的捕獲。
總體上來說,外溢效應主要集中於中等收入或經濟較發達的國家,沒有任何證據表明這種效應存在於最貧窮的發展中國家。這些結論強調了東道國競爭力對技術外溢的重要性。在最貧窮的發展中國家中,很少有東道國公司與跨國公司存在直接的競爭,也很少擁有技術技能吸收現代跨國公司的技術。此外,要使FDI流入產生正的技術外溢效應,促進FDI流入對東道國企業的生產率的提高,那麼東道國還必須具有一定的人力資本存量,較發達的基礎設施,以及穩定的政治經濟環境等優先條件。
第一,加速產業配套和產業規模形成。跨國公司在進入東道國產業時,通過前向和後向聯繫的技術擴散,對產業結構的改善和相關企業技術水平的提高發揮重要作用。後向聯繫對於下游產業技術產生重要影響,有助於儘快形成當地生產體系,開發其製成品市場;前向聯繫則是本土企業為跨國公司當地生產提供產品生產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和各種服務,形成產業配套。這期間,跨國公司的新技術信息會通過各種途徑和渠道向本土上、下游配套企業擴散。如,跨國公司按照技術規範對上游產品生產企業提出要求,或提供圖紙,或派出技術人員對上游企業的生產加以指導等,都為本土企業的技術進步和自主開發提供了信息和機會。因此,在跨國公司某一類主導新產品進入後,會在東道國迅速形成與之配套的新興產業群和產業鏈,由此幫助發展中國家建立起新興產業並迅速形成規模,併在實現產業快速升級,增強國際競爭力,擴大出口規模,培植相關產業和企業的競爭優勢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第二,示範帶動作用十分明顯。由於跨國公司在當地化生產中帶來了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理念,為本土企業提供了很好的樣本示範,本土企業可以通過模仿改進實現自主創新。如一種新產品、新技術、新型商業業態,以及新的管理模式進入都具有強烈的示範效應。Glass、Saggi和Kamal(1998)研究認為,只有當跨國公司在發展中國家進行生產時,發展中國家才有可能對這些先進的產品模仿。因而,對FDI的鼓勵能夠促進本國福利。這是由於現代科技的發展導致生產分工愈加社會化,各生產者之間相互依存加深,使得人們更加容易觀察到跨國公司生產、經營、銷售各環節上所運用的技術和手段,可以無償獲取、模仿那些非專利性的基礎科學知識與信息,因此,當跨國公司首先成功地在東道國使用了一項新技術以後,同時也為當地企業採用相同技術鋪平了道路。
第三,學習效應顯著增強。本土企業通過“乾中學”(Learning by doing)不斷向外資企業學習,吸收掌握先進技術,由此而提高自主創新能力。FDI技術溢出效應的強弱,往往取決於發展中國家企業的學習能力。Pa-tricia Carrillo(1996)通過研究跨國公司對非洲、東南亞地區建築業的技術轉移得出結論認為,技術轉移發生在工作的過程中。通常來講,本土企業學習能力越強,外資的技術溢出效應越大,相反,本土企業的學習接受能力越差,技術差別越大,技術外溢則越小或難以發生。Kokko(1992、1994)研究認為,東道國的技術能力,技術轉移需要的存在,以及東道國為了提高生產率,保持利潤和市場份額等內生因素,都可以增加FDI的技術溢出。當跨國公司在東道國所占市場份額較大並且其技術水平差距太大時,沒有任何證據表明此時的FDI對本土企業勞動生產率提高能夠發生作用。Pa-tricia Carrillo(1996)的研究也證明,技術轉移需要協同效果。隨著發展中國家技術水平和人口素質的不斷提高,FDI技術外溢效應在大大增強。
第四,競爭對技術進步的激發作用愈加突出。由於跨國公司依靠先進技術提高了本土和海外市場的占有率,獲得了超額壟斷利潤,對本土企業造成了極大的市場競爭壓力,為了保住自己的市場份額,並與跨國公司分庭抗禮,迫使本土企業不斷改進技術和工藝,改善產品結構,從而激發了自主開發能力。外國直接投資在帶來技術的同時也帶來了競爭,在示範效應和競爭效應的交互作用下,促使當地技術水平迅速提高,反過來又進一步促進了競爭,由此推動本土企業新技術的更快吸收和創新。跨國公司面對的本土企業競爭越激烈,為了保持競爭優勢,就需要轉移更多、更先進的技術,從而帶來更多的外溢效應。
第五,人才培養效果更加明顯。技術外溢效應是一個綜合的動態過程,既有進口機器設備、中間品等硬體技術的轉移,也有技術服務咨詢、技術人才培訓、組織管理技能和企業家精神培養等軟技術的滲透和擴散。目前,隨著技術開發和創新機制的動態發展,人力資源開發和管理的轉移與擴散作用越來越大,隨著外商投資企業技術和管理人員本地化程度的不斷提高,本地職員獲得了掌握先進技術所需要的知識和管理技能,在轉換雇主或建立自己的企業時,技術就得以擴散。隨著東道國經濟活力的不斷增加,這種“跳槽”現象就越加普遍。研究顯示,南韓有大量的技術轉移是通過生產管理人員向當地企業轉移帶來的;臺灣的研究也發現了同樣結果,在上世紀80年代中期為跨國公司分支機構工作的人員中,有50%的工程師和63%的技術工人在換工作時加入了本地企業。
首先,外商採取與我國企業合資的形式進行技術轉讓、人力資源培訓。通過合資經營,國外先進的管理經驗會直接或間接地影響我國企業的管理人員,促進我國整體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時以技術參股有利於我國企業直接獲得國外先進技術,節約本國研發支出,使我國相關行業在短時間內接觸世界先進技術前沿。對我國員工的教育與培訓,不僅為外資的在華企業培養了本土化的高級管理人才,而且也提高了各級員工的專業素質與文化水平。通過這種培訓,跨國公司的全球戰略、經營理念、技術要求、營銷方式、財務管理、質量控制、人事調配等被我國的各級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所掌握,從而豐富了員工的知識結構,提高了他們的工作效率。
其次,跨國公司的示範與我國企業的模仿。在有效的競爭機制下,FDI企業的進入會對東道國的當地企業產生示範效應,通過對先進技術的模仿和自身技術的改進,當地企業可以實現“乾中學”式的技術進步,進而實現技術創新。如跨國公司在東道國展示其先進的產品、工藝與管理方式時,會對當地企業產生示範效應。當地企業為了與跨國公司競爭,會通過研究跨國公司的產品等方法來學習模仿跨國公司的技術,以此來提高企業的技術水平。通過對國外技術的學習與模仿,不僅可以很好地吸收世界先進技術,而且可以對其進行有效改造,從而創造屬於本國的新技術。
第三,外資企業與我國大學和科研機構共同從事研發活動或在華設立研發中心。一方面,與我國科研人員共同從事研發活動,有利於我國技術人員獲得更多前沿知識以提高自身技術水平。目前我國著名大學與著名跨國公司之間的合作已經非常普遍。例如,到2000年底,清華大學設立的跨國公司培訓中心已超過18家,設立的聯合研究所有4個,自1997年以來,每年與國外合作研究的項目都超過100項。另一方面,跨國公司在華設立研發中心,不僅有利於將其先進技術直接帶入我國,促進技術在當地的擴散;而且,對華的研發投資大大改善了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研發投資嚴重不足的狀況,也培養了一批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高水平科技人才。
(一)提高核心關鍵技術的開發與獲取能力
1、堅持自主開發原則。應該看到,贏利是跨國公司的天性,而核心關鍵技術則是其獲得壟斷利潤的源泉,因此,為了贏得在東道國市場的競爭優勢,跨國公司往往會向東道國不斷轉移相對先進的技術,卻不可能轉移核心關鍵技術,當然,一些企業也可以通過併購方式獲得核心關鍵技術,但通常是在這種技術已經不再成為對方重要的戰略資產的情況下。此外,隨著跨國投資技術含量的提高,技術轉移內部化趨勢越來越強,目前跨國公司技術內部轉移已經達到80%左右,這標志著技術獲取的難度加大。因此,核心關鍵技術更多要通過自主開發獲得。日本和南韓的汽車業都是從引進外國技術開始的,所以成功是始終把引進建立在自主開發的前提下。而阿根廷也於上世紀70年代試圖通過引進福特汽車投資來發展本土汽車業,但由於缺乏自主創新戰略,至今仍然是對進口零部件的組裝,這種組裝生產沒有對阿根廷汽車和金屬加工等產業帶來任何技術溢出。
對於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軍事、航天、航空技術以及關係國計民生的重大戰略性、前瞻性、基礎性技術和公益性技術的研究與開發(如農業、醫療、環境、安全、技術標準與監督等),對國民經濟的發展至關重要。這類高新技術的關鍵技術跨國公司不可能向內資企業轉讓,對這類技術的創新活動政府應保證必要的投入。政府可採取撥款、補貼、貼息、風險投資或財政信用等方式給予直接經濟支持,擇優支持企業有應用前景的開發研究和發展關鍵性的高新技術開發,也可利用稅收、金融、獎勵等間接經濟手段建立支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有效體制,推動形成國家創新體系。對於這些技術要大力發展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創新,集中財力辦大事。我國科學家在有機分子薄膜上實現了超高刻度的信息存儲,具有獨創性的“量子避錯碼”和“量子概率克隆機”等研究的成功,一批重要的非線性光學晶體新品種的誕生,以及TDSCDMA被確立為第三代移動通訊國際標準、10兆瓦高溫氣冷核反應堆並網發電成功、“神舟”號系列飛船發射成功等,都表明我國在國際科技前沿許多重要關鍵領域已經接近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具有極強的自主創新能力。此外,紡織服裝業、皮革業、橡膠與塑料設備製造業、簡單金屬和塑料製品業、食品業、煙草業、簡單木製品業、石油提煉等以勞動密集型、資源型產業,我國已具備了較強的技術競爭力。這些行業可以繼續發揮比較優勢靠自主創新獲得核心技術,不必更多地藉助技術引進。
2、積極實施跨國併購。通過跨國併購獲得核心關鍵技術能夠大大縮短自主開髮帶來的時間與風險,這在我國已有成功的案例。比如,聯想公司通過併購IBM成功地獲得了世界最先進的台式機(IBM創造了世界上第一臺PC機)、筆記本電腦技術,獲得了系統的架構設計能力以及軟體、硬體研發技術,優秀的項目管理能力。目前,聯想公司已經構建起一個以中國、美國、日本為支點的全球研發架構,研發基地遍佈北京、上海、深圳、成都以及美國、日本。在全球範圍內組建了2000多人的高水平專業研發團隊,擁有世界級的學術帶頭人,包括Thinkpad技術奠基人、聯想萬億次電腦主設計師、中國信息安全技術領軍人物等。創建了遍佈全球的近50個世界一流的實驗室。又如,2002年阿爾卡特控股上海貝爾後,成立上海貝爾阿爾卡特股份有限公司。併購後的上海貝爾成為阿爾卡特全球技術庫的成員單位,阿爾卡特的全球研發技術上海貝爾都可以享用,跨國公司_的技術溢出效應大大增強。
(二)註重自主創新的內生性,不斷強化企業學習能力
技術可以引進,而技術能力的獲得是不能引進的,只能通過不斷學習。上述分析可以看出,FDI技術外溢的有效性取決於接受方的學習努力程度。企業的學習能力越強,吸收外部技術知識的能力就越強,對接受先進技術的轉移越有效,從而也就獲得了自主開發的能力。我國自主開發能力強的企業也都具有極強的學習能力。海爾集團於1984年開始引進德國技術,產品為琴島一利勃海爾,但是,多年來,海爾堅持自主開發。截至2004年,海爾累計參與86項國家標準、2項國際標準的制訂,申請專利5469項,是國內申請專利最多的企業。正是這種生生不息的自主創新使海爾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全球企業。2004年,海爾全球營業額超過1000億元,2005年榮獲世界品牌實驗室評出的世界品牌100強第89位。又如奇瑞汽車,1999年末開始生產轎車,2001年自主開發了第一款轎車,到2003年共開發了4款轎車,2003年銷售了9萬多輛。而我國某些大型汽車企業規模已經達到了世界第三、四位水平,但仍然沒有形成獨立的產品開發能力,許多主流汽車廠商與跨國公司的合資年限都在25—30年,上一輪合資的期限還沒到,就在千方百計地尋找下一輪的合資伙伴。這種長此以往地嚴重依賴,離開跨國公司就寸步難行,企業只能陷入引進——落後——再引進——再落後的被動局面。有關資料顯示,2002年,我國對外技術依存度達到50%,而1995年美國對外技術依存度只有1.6%,日本為6.6%。
(三)註重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
在國家實施自主創新戰略初期,政府通過制定行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以及財政、稅收等優惠政策可以迅速提高企業自主開發能力,實現產業的起飛。在日本、南韓汽車產業,以及臺灣微電子產業的發展過程中,每一階段政府都制定了相應的實施國產化計劃,以及各種鼓勵的配套政策。正是通過政府這雙有力的手把這些幼稚產業推向世界,使之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上世紀50年代,日本政府在鼓勵本國轎車廠商與國外廠商合作的同時,採取了保護性關稅、進口配額、稅收減免、加速折舊等一系列措施來促進本國轎車工業的快速成長,同時有意識地減少對零配件組裝(CKD)廠商的外匯配給,以迫使其加快國產化進程。印度政府為了促進軟體產業發展,對軟體企業實行10年免徵所得稅的扶持,在軟體園用地、通信網路建設等方面均給予特殊優惠,因此,班加羅爾工業園每周就能吸引3家左右外資企業。此外,政府優先採購國產設備、建立企業風險投資體系,加強服務職能,為企業營造良好的創新環境都是強有力的支持手段。
不僅如此,跨國公司能否持續地向我國轉讓技術,也取決於我國市場的開放程度,取決於我國對吸收FDI的政策穩定程度,以及政府對跨國公司轉讓技術的政策扶植力度,對能夠提供關鍵技術的外商投資項目實行減稅和利息補貼支持力度。因此,政府政策在跨國公司技術轉移中仍然發揮關鍵性作用。如,新加坡政府為了使FDI與本國的技術創新戰略結合起來,制定了“面向21世紀知識經濟時代的科技計劃”、“21世紀科技企業家計劃”,計劃投資基金首期10億美元,其中25%將投資國外,用於開拓國際市場;50%用於吸引外資在新加坡設立風險投資基金(按1:2或1:3與外資匹配)。政府還規定,新興工業項目固定投資所得5年免稅,再投資享受10年10%的優惠稅率。南韓政府規定,除航空航天、原子能、國防工業以及申請減免稅的高新技術項目外,全部產業的技術引進無須向政府申報,各企業可自行引進。外國直接投資的先進科技公司所得稅7年免稅,後3年50%免稅,財產稅等享受8—15年免稅。
(四)完善人才培養激勵機制,促進創新人才迴流
人才溢出效應是跨國公司技術外溢的重要效應,但是,這種效應只有人才向本土企業迴流時才能得到 實現並且放大。例如,臺灣在發展微電子產業時充分利用了跨國公司人才,臺灣德州儀器和臺灣飛利浦等許多公司高級主管離職後,都成為了本土企業的高級主管。我國奇瑞、吉利汽車從三資企業大量“挖”來技術和管理人才,這些人才為企業的自主創新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吸引創新人才需要良好的機制和環境,如果內資企業缺乏相應的激勵機制,大量的創新人才仍然會滯留在外資企業,甚至長期出現“國有企業為三資企業培養人才”的狀況,這種人才溢出效應就無法實現,反而出現惡性迴圈。例如,目前我國每年培養的軟體專業畢業生有5萬多人,其中進外企或出國的占50%,國有企業有44.7%的軟體人才流向外資企業,這類現象值得警醒。其次,積極吸引海外人才歸國創業。海外人才不僅掌握世界最前沿的技術和管理方式,而且情系本土,熟悉國情,是實現自主創新戰略的重要力量。我國早期歸國的科技人才就在許多關鍵領域的科技創新中發揮了重大作用,目前,許多高新技術產業都是海外留學人才在發揮作用,如微電子、網路、金融等許多產業的高層管理人員中許多都有海外留學情結。此外,要立足自己培養。許多跨國公司都創辦了自己的大學,這些大學不僅對企業員工進行了知識訓練,而且灌輸了企業文化理念,使每一個職工都能成為企業的創新源。目前,我國海爾、吉利等企業也都成立了自己的大學,這為企業自主創新打下了堅實的人才基礎。
(五)利用競爭機制和FDI配套促使跨國公司不斷轉移技術
隨著我國吸收FDI規模的不斷擴大,利用競爭機制促使跨國公司以技術換市場必將成為今後利用外資技術戰略的政策取向。在外資汽車剛剛進入我國時,由於缺乏市場競爭,德國大眾與上海汽車公司合資成立的上海大眾公司,長達16年的主導產品一直是剛剛成立時推出的第一代桑塔納,而且這個已於20世紀80年代在德國淘汰的產品在我國市場價格卻一直處於高位。加入WTO後,大量的外資汽車廠商進入我國市場。為了在我國市場站穩腳跟,跨國公司不斷推出新產品新技術,降低產品價格。2002年,我國共有40多個品牌200多種轎車產品,其中新引進車型占了轎車市場的60%,競爭機制促進了外資先進技術的轉移。目前,世界500強已經有400多家在我國進行投資,競爭加劇將迫使跨國公司不斷轉移新技術,加速FDI技術外溢效應。此外,應大力發展與外商投資企業的配套生產,通過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配套為自主創新創造條件。鼓勵內資企業與外商投資企業形成有機的配套,我國目前的原材料、工藝、生產管理等都已經發展到很高水平,完全有能力與外商投資企業的生產形成配套,配套過程也將迫使外商不得不向內資企業提供相關的技術,這將為內資企業帶來更多的學習機會。
1、引進外資先進技術的同時,應該著力提高國內企業的技術能力、研究與開發能力以及人力資源的開發,以此提高東道國公司的技術學習和吸收能力,促進FDI公司的技術向東道國公司擴散,進而提高東道國公司的競爭力和生產率。另一方面,如果外企具有較少的先進技術,那麼幾乎將沒有任何可以捕獲的技術外溢效應產生,因此引進外資的政策應該強調具有較高技術含量或技術密集型的外商直接投資,不僅要註重設備機器等硬技術的引進,還應註重管理、知識和研發等軟技術的引進。
2、在引進外資先進技術的同時,應該強調開發和掌握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形成技術轉移到技術開發進而技術創新的良性迴圈,以此提高東道國企業的可持續的競爭力,促進東道國企業真正的技術進步。由於FDI公司技術外溢效應的幅度取決於FDI公司對技術的占有,並與FDI公司較嚴格的技術控制有關,因此,引進外資所帶來的先進技術必須經過東道國企業學習、吸收和獲取,才能產生技術升級和技術進步。
3、加強有關對外資所有權和併購吸引外資政策的制定和管理,剋服較高的外國所有權與FDI公司的技術外溢負相關關係帶來的弊端。外資較高的所有權(如獨資或併購)將有可能對東道國某行業形成的壟斷,甚至威脅到東道國的經濟安全。特別是過高的外資企業的市場份額將對東道國企業的發展產生擠出效應,不利於東道國經濟結構的合理髮展,也不利於東道國企業和產業的健康發展。
4、在引進外資的同時,應該考慮促進外資企業和東道國企業人才流動的機制和政策的確立。國內企業的競爭力和職員的教育水平,是FDI技術外溢效應產生的重要貢獻因素。東道國企業能夠通過與外資企業在各種商務交往活動中獲利,包括對員工和管理層的訓練、技術學習和模仿以及先進生產制度、管理做法和運行機制的示範作用等。這些知識資源的流動,有利於將外資企業經過長期積累、高額投入的人力資源和知識技術存量資源轉移到東道國企業。
5、在引進外資政策上傾斜的同時,還應該加快建立向前鏈和向後鏈的產業基礎配套能力,加強人力資本積累和研發能力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形成有利於外商直接投資技術外溢效應的制度環境和良性機制。
- ↑ 高未,外商對華直接投資的技術外溢效應研究〔D〕,中國人民大學,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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