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賬款質押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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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賬款質押融資(Accounts Receivable Financing Pl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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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是指企業用它的應收賬款作為質押,向銀行或者其他企業申請貸款或其他融資形式,以解決臨時性的資金短缺,滿足企業生產經營的需要。
應收賬款質押融資從根本上來說,是一種以應收賬款作為抵押品的綜合融資業務,包括各種類型貸款、商業承兌、擔保、信用證等信貸業務。質押的應收賬款主要為:應收賬款交易項目、公路收費權、其他收費權及應收租金等。應收賬款質押融資需要信用等級較高的買家,一般需為內部評級AA級以上或外部評級在相應的等級以上。銀行對於企業質押的應收賬款需進行價值評估,且質押率較高,一般為6成至8成[1]。
一般而言,絕大多數正常經營的企業都會有一定的應收帳款,所以應收帳款質押融資具有普遍的適用性。對具有下列特征的企業而言,應收帳款質押融資更能為企業融資帶來生機:
(1)有相對穩定的付款群體;
(2)以信譽良好的大集團公司為交易對象的;
(3)本身正處於高速增長時期,不動產相對匱乏的;
(4)所處行業屬於波動性高、季節性強的;
(5)新辦的生產型或貿易型中小企業。
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的特點[1]
1.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的優點
應收賬款質押融資對企業的信用要求相對較低。大多關註於應收賬款的質量。對於一些規模較小、財務管理制度不夠完善的企業來說,基於購貨合同的質押融資申請較為方便:應收賬款質押融資可以提高企業資金流動率和擴大企業貿易。應收賬款質押融資使得企業將相對較不活躍的應收賬款轉為流動資金,提高企業的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質押取得的資金可以用於投入再生產,擴大企業的規模,改善企業的財務狀況;應收賬款質押融資可降低企業機會成本和融資成本。應收賬款是企業進行商業競爭的普遍方式.其可看做是為客戶提供了一定量的無息貸款,但從機會成本看來,則失去了投資其他業務或存人銀行所獲得的相應利息收入。而通過質押融資的方式企業從銀行取得這筆資金.從而減少了機會成本。
2.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的缺點
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的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完善。《應收賬款質押登記管理辦法》中對企業應收賬款質押融資中的“應收賬款確認與計量”、“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與審查”、“質權人的義務及風險”的規定都不夠完善;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的環境不夠完善。在社會信用體系方面,企業信用風險管理意識較為淡薄且非物質性資產抵押風險較大,程式較複雜。在企業及個人方面,信用信息化平臺建設不夠完善且企業缺乏足夠的能力來對自身信用水平進行搜集、整合、分析、評價。同時,我國尚缺乏完整的信用管理制度來規範質押融資業務的環境.且監管力度不大:企業應收賬款信用管理不夠完善。首先,許多企業不重視應收賬款的信用管理,而只是一味的追求目標利潤最大化.缺乏科學有效的管理控制手段和流程。其次,應收賬款的風險管理方法較為落後,許多企業往往缺乏風險評估制度。且對於應收賬款的核算管理方法較為粗放,從而不能真實的反應企業的應收賬款情況,加大了企業的融資難度。
應收帳款質押融資就是出質人把應收帳款作為質押向質權人申請授信,出質人與質權人簽訂借款合同以及質押合同後,質權人向出質人提供融資。基本流程如下:
- 借款人向銀行提出應收帳款質押融資的書面申請;
- 銀行對借款人的信用狀況、質押財產等要素進行審核和評價,並審核商務合同、貨物單據和商業發票,以及第三方付款方的生產經營狀況以及財務狀況等情況,以確定是否可以發放貸款;
- 銀行確認可以融資後,借款人與銀行簽訂相關信貸合同及對應的《應收帳款質押合同》;
- 合同訂立後,在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建立的“應收帳款質押登記公示系統”辦理應收帳款質押登記;
- 銀行為借款人發放貸款;
- 對借款人的經營狀況、質押財產的情況等進行監控;
- 合同到期後,借款人正常償還貸款或以質押的應收帳款償還貸款。
- 貸款償還後,主債權消滅,銀行作為質權人應在應收帳款質押登記公示系統辦理註銷登記。
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的風險點[2]
法律風險是指由於交易合同內容本身存在法律上的缺陷而無法履行,或者因為合同內容存在歧義以及法律、法規的修改而使銀行遭受損失的風險。應收賬款融資業務在我國實現的主要法律基礎是《合同法》和《物權法》,以下列舉了三種與其相對應的法律風險:
1.基礎合同與擔保合同的效力瑕疵
如果商品買賣雙方所簽訂的應收賬款基礎合同存在違法違規等無效情況。則基礎合同本身就是無效的,而基礎合同無效將直接導致應收賬款質押合同無效。
例如《合同法》中明文規定了債權人轉讓權利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的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但是《物權法》對於應收賬款質押是否通知第三人。以及通知的方式和時間都沒有做明確規定。這就加大了銀行到時無法行使質權的風險。
2.銀行不享有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業務下的債權優先受償權
當應收賬款債務人宣告破產時.質權人沒有優先受償的權利,只是作為一般債權人參與破產財產分配。這就使應收賬款質押不能像不動產或動產擔保一樣,給與質權人充分的保證,從而給銀行帶來了潛在的不能受償的風險。
3.再次質押或轉讓擔保物
《物權法》雖然規定AR出質後,除經質權人與出質人協商同意外,不得再做轉讓。但對轉讓的後果。《物權法》並未做出明確說明。這將導致一旦已出質應收賬款再次質押或直接轉讓的情況發生。貸款銀行的質權將處於不確定狀態。
國內外實踐經驗表明,因AR融資業務的操作流程繁瑣。任何環節的操作失誤都將造成銀行的損失。但其中最主要的操作風險來源於欺詐.其表現形式有財務報表欺詐和擔保欺詐。
1.財務報表欺詐是指意通過AR向銀行融資的企業
故意虛假陳述或者隱瞞相關報表內容來欺騙或誤導債權人。其最常見的做法是提前確認收入以虛增利潤或少報費用進行欺詐。在AR融資業務中,銀行判斷是否延長貸款期限或是否加強對擔保物的監控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企業財務報表情況,因此,財務報表欺詐會給銀行開展AR融資業務帶來潛在風險。
2.擔保欺詐是指擁有應收賬款的企業為獲得貸款而更改或虛造應收賬款的金額
以下簡要介紹幾種在業務實踐中常見的欺詐方式:
①提前開票。為增加可用信貸額,借款人在交貨前就把銷售產品或服務而產生的發票作為擔保物提前向銀行融資。如果企業能在在短期內運貨,這些應收賬款在下一個賬齡階段就會被視為正常的應收賬款。因此。當企業陷入臨時的資金周轉困難或財務狀況惡化時,常常會採用這種欺詐方式。
②虛假賬期。借款人將賬齡(如超過9O天)不合格的應收賬款轉移到賬款(如30天)合格的應收賬款欄內或者應收賬款的正常賒銷期內,然後就可以獲得貸款或者改善其可用信貸額度。
③挪用資金。借款人從購買商那裡收回應收賬款後,卻不上繳或報告給銀行。
④欺詐性應收賬款。這種情形下的詐騙通常涉及虛構的應收帳款,這是在應收賬款融資欺詐中潛在的後果,也是最為嚴重和危險的欺詐行為。也許借款人的發票從未存在,也許發票是出具給朋友或關聯企業的.而雙方都把這筆“交易”作為出售入賬、在這裡交易雙方的債權人實際是不存在的,借款人從一開始的目的就是欺詐銀行的資金。
信用風險主要來源於應收賬款的債務人、債權人以及融資安排這三個方面,而它一直被美國貨幣監理署認為是最重要的風險。
1.應收賬款債權人信用風險
該風險是指由於經濟波動、政策變化和應收賬款債權人本身等因素所導致的AR債權人不能如期履約償還銀行貸款的情況。
2.應收賬款債務人信用風險
應收賬款與其它擔保物不同。其本身就可以形成自動還款機制,所貸款項可以由收回的AR來償還。因此,AR債務人的信用狀況直接關係到AR債務人的還款意願和能力,這就使其成為了一個關鍵的風險點。決定債務人是否能如期履約的主要因素有財務實力、企業經營管理狀況、行業環境和整體經濟情況等。
3.融資安排風險
融資安排是指設置的借款期限必須和應收賬款形成雙方之間的商品交易周期相吻合。假設AR債務人的還款時間為3個月,那麼AR債權人的借款期限限定為5個月則較為合理。如果借款期限短於3個月,則無法達到AR融資的目的;如果融資期限設為10個月或更長,極有可能發生借款人挪用既定償還款項的情況。
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的風險管理策略[2]
(1)應收賬款債權人評估
銀行應該嚴格審查應收賬款債權人的資格,應收賬款債權人必須擁有一定的資產規模,經營狀況良好,經營產品處於快速發展階段,而且能夠按照銀行的要求如實提供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應收賬款債務人名錄和賬戶以及應收賬款債務人資信等情況。
銀行也要對應收賬款債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瞭解其情況有助於判斷應收賬款質量,推斷其信用風險的水平,應收賬款債務人最好是與轉讓人已建立了一定時間,比如一年以上的賒銷關係,該期間支付應收賬款的情況良好,對於應收賬款債務人為流通企業的,銀行需要從嚴掌握。
(2)確認可用信貸額度
以應收賬款為擔保、無通知義務的授信額度貸款是業務量最大的資產支持融資產品。這種貸款屬於迴圈貸款,在貸款期間借款人可以不斷提取、償還貸款。當借款人在授信額度內提取借款並將資金轉人借款人的支票賬戶時,就會增加貸款餘額。當借款人從支票賬戶轉出金融來還清欠款時,就會降低貸款餘額。
擔保授信額度中所規定的借款人上限不僅受授信額度的限制,也受當時應收賬款的總額限制。例如,授信額度為80萬元,但是,如果應收賬款的總額不足,那麼其在授信額度內的“可利用信貸額”就會少於80萬元,也就是說,在擔保授信額度之下的可用信貸額,應取授信額度與擔保物總額掛鉤的可用信貸額兩者之間較小數。因此,可用信貸額需要每天計算。
(3)設立特定賬戶存放應收賬款回籠款
為借款人設立一個存款賬戶該賬戶只用於接收所有應收賬款的回籠款。這主要是為了對資金的流入進行控制。以確保可用信貸額和貸款額之間不會失去平衡。相反,如果借款人控制了應收賬款的回款,那麼借款人就有可能將這些資金挪用於其他方面,而不是償付貸款。這會為銀行帶來重大風險:也隨之款被收回,擔保基礎下跌,借款人花掉回收款。而貸款餘額仍維持原樣。因此,可用信貸額就會很快低於貸款餘額水平。但是。如果銀行建立了特定賬戶,就可以很大程度的提高保險繫數,確保在應收賬款收回、擔保基礎下跌的同時減少貸款餘額。
(4)加強對應收賬款擔保物的監控
在應收賬款擔保情形下,銀行對於借款人擔保物進行監控的三項主要技術是:信貸管理、核對應收賬款以及實地審計。
1.信貸管理。擔保清單、回收款清單、特定報表、應收賬款賬齡、應付賬款賬齡等報告一般需要信貸管理部進行處理。很重要的一點是該部門是防反擔保狀況惡化的第一道防線。信貸管理部負責輸入這些報告中的數據。並核實這些數據是否與上一次報告內容一致。此外信貸管理人員應時刻關註貸款惡化的“危險信號”。在如何發現這些及其他借款人財務狀況惡化的危險信號方面。有經驗的信貸管理人員的價值是不可估量的。儘早發現貸款的惡化對於減少貸款損失至關重要。客戶經理應與信貸管理員建立良好的工作關係。並把信貸管理員當成借款人財務健康狀況的重要動態姑息來源。
2.核對應收賬款。信貸管理部須定期與應收帳款借款人聯繫,以抽樣的方式確認應收賬款的真實性及其金額。其目的是及時發現假髮票。防止欺詐。而借款人財務狀況的變化情況決定了銀行核實的頻率。
3.實地審計。許多銀行擁有自己的實地審計部門和人員。但也有部分銀行將實地審計工作外包給專門對資產支持融資業務提供實地審計的公司。不管是哪種情況,實地審計隊伍的成員應當具有很強的審計經驗。在實地審計過程中,審計隊伍要與借款人的員工密切配合。這種互動應被當作是獲取借款人財務狀況信息的數理和質量的重要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