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賬款質押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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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賬款質押登記是指填表人在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公示系統線上錄入並提交應收賬款質押相關信息、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公示系統校驗通過後接受登記的過程。登記成功的標誌為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公示系統生成含有登記信息、登記成功時間和唯一編號的登記文件。
應收賬款質押登記的政策建議[1]
關於契約和機制的設計、運用是為了最終解決相關各方的利益均衡,信用管理理論則要求以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為前提、以徵信機制完善為基礎,把握信用風險的測度與識別這一關鍵環節,最終實現風險測算、控制和規避。針對目前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制度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筆者建議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改進和完善:
(一)完善動產登記立法,明確質押登記規則
《物權法》基於交易安全、防範風險等因素規定了我國應收賬款質押登記是物權生效的要件。應收賬款的目的在於快速融資,解決中小企業的資金周轉問題,對於中小企業來說融資效率至關重要。我國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安全優先” 的制度設計,以犧牲效率為代價,與動產擔保的總體趨勢和初衷不符。當然,這是由我國信用體制不健全的現狀所決定的,因此應當儘快立法併在動產質押中採取登記對抗主義。
一是建議對動產擔保特別是應收賬款質押登記進行立法,全面梳理分散於各類法律法規或規範性文件中有關質押登記的規定,在現有《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對應收賬款概念和種類範圍規定的基礎上做擴大解釋,將更多的擔保品種納入登記範圍。尤其需要確認實踐中各種名目收費權的歸屬,明確可以納入應收賬款質押範疇的收費權種類,以滿足企業融資實踐的需要。
二是明確應收賬款付款人在質權實現中的責任和義務。目前,各家商業銀行在抵質押率設定方面比較混亂,特別是在動產擔保物方面,即便是同一地區的同一擔保物,折扣率也相差很大,銀行監管部門應考慮就抵質押率設定問題制定相關的監管指引,統一規範和引導擔保折扣率。同時,應適當改進部分法律法規條款,提高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業務的實際操作性,儘量避免操作中的法律盲點,使法律法規更加全面、貼近實際。
(二)改進登記公示系統,規範登記查詢操作
為真正發揮“確權、公示” 的作用,應當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不斷完善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公示系統。一是增加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公示系統功能,為金融機構業務操作提供便利。二是將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公示系統與企業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對接,約束付款企業的付款行為,減少應收賬款的不確定性。三是建議登記公示系統提供質押登記的附件區域,進一步明確應收賬款質押糾紛產生時雙方的權利義務。
(三)構建社會信用體系,助推中小企業發展
人民銀行應真正履行“管理徵信業,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的職責,從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改善社會信用環境、助力中小企業發展的角度,持續開展面向社會、金融機構和企業的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業務和質押登記公示系統的宣傳推廣,形成全力共同拓展中小企業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的局面。
一是引導商業銀行逐步減少對不動產抵押的依賴。商業銀行尤其是地方性金融機構應轉變觀念,擺脫對不動產抵押的過度依賴,將註意力更多地轉向占中小企業主要資產份額的應收賬款和存貨資源擔保融資上,大力發展以應收賬款作為第一還款來源的資產支持貸款品種。
二是引導中小企業加強信用管理力度。通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管理制度,提高中小企業自身素質,建立健全財務制度,深化對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的認識,加強對自身應收賬款的管理。
同時,建議政府充分發揮政策導向作用,引導金融機構採取靈活的授信策略,鼓勵推廣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產品,支持中小企業利用應收賬款進行質押融資。對發放應收賬款質押貸款的金融機構,政府可在一定比例內給予風險補償,風險補償比例可考慮付款人的信用級別,信用級別稍低的,可適當提高風險補償比例。
- ↑ 朱玲,王世貴,牟亞男,劉春波.關於應收賬款質押登記應用的思考[J].金融發展研究,2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