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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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審計(Managed Au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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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審計是現代審計一種新的審計類別,它是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也是審計事業發展的必然結果,是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經濟管理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及評價並深入剖析的一種活動。它的目的是使被審計單位的資源配置更加富有效率。從管理審計的輔助手段上來說,它是相對於財務審計的一個概念,從被審計單位經濟活動的外延來看,管理審計又是相對於經營審計的一種認知。對企業而言,經營講的是市場,管理講的是效率。從這個意義上講,管理審計又可以稱之為效率審計。
管理過程審計是指以計劃、組織、決策和控制等管理職能為對象的一種經濟效益審計。它通過對各種管理職能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評估,以考查管理水平的高低,管理素質的優劣以及管理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並針對管理中所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的建議和意見。如對決策職能的審查,主要應查明是否制定科學的決策和程式,是否遵守合理的決策原則;決策的方法是否科學、恰當,決策的結果是否正確等。對控制職能的審查,主要應查明有無健全和科學的內部控制制度,各項控制制度是否嚴格執行,其實際效果如何等。
管理部門審計,是以企業的各管理部門為基本對象,通過對企業各管理部門應承擔的經濟責任及其履行狀況以及管理人員素質的審計,促進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一種審計活動。如對設備物資管理部門的審計,應查明是否履行了對物資消耗和存儲定額的制訂、採購、保管、收發和維護等職責。對財務部門的審查,應查明會計工作是否遵循了會計法規,有無嚴格的成本控制制度;是否採取了有效措施進行資金的籌措,減少資金占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等。 企業內部審計部門開展管理審計後,從過去的糾錯防弊、扮演“警察”角色為主向高層次的“參謀、耳目、助手”方向發展;從真實性、合規性審計為主向註重效益審計方向發展;從以財務報表為中心的財務收支審計向以內部控制為中心的財務基礎審計的方向發展;從事後審計向事前、事中審計方向發展。
管理審計的分類[1]
管理審計可分為內向型管理審計和外向型管理審計。
(1)內向型管理審計。內向型管理審計是對組織內部的各種管理活動進行獨立的、客觀的、綜合的、建設性的、面向未來的檢查和評價,以幫助管理當局這一資金受托人改進決策、提高獲利能力和經營能力,更好地完成受托管理責任。“管理導向審計”、“職能審計”、“制度審計”、“業務審計”、“業務檢查”等都是內向型管理審計的不同表現形式。
(2)外向型管理審計。外向型管理審計是由獨立的外部註冊會計師,為了維護股東、投資者、債權人及其他委托人的利益,通過對組織的資金狀況,贏利能力及組織結構等的分項研究,來就受托人對受托管理責任的執行情況發表批判性意見,並對外報告。例如,獨立管理評價審計、外部管理審計、管理業績審計等。
管理審計的特點[2]
1.以提高管理績效為目的;
2.非常註重對經營計劃,特別是最高領導者制定的經營計划進行審查;
3.既註重對現有管理績效的評價,更註重於為提高企業的管理素質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設性意見;
4.以審查、分析過去為基礎,以改善和提高未來為目的。
管理審計的方法[3]
1.調查表法。調查表法是根據審計工作的要求事先擬好需要瞭解的問題,設計好調查表格,發給有關人員征求意見的方法。這是管理審計搜集審計證據的一種重要方法。調查表一般設計成問題式,所以又叫問題式調查表。設計調查表時應註意它的必要性、可行性、準確性和藝術性。調查表可以發給相關人員,也可以發給全體職工;填表人可以署名,也可以不署名;填表時可以由審計人員現場填寫,也可由被調查人填寫。具體情況應根據工作需要而定。
2.流程圖法。即用各種符號將某一種業務程式繪製成一張工作流程圖的方法。此方法可用於反映管理工作中各部門的聯繫和某一管理工作的程式。可以採用調查內部控制的流程圖符號繪製,也可創意其他符號。但是,一個審計機構所採用的符號必須一致,以便於我們正確識別。
3.組織系統圖法。即將被審計單位的各級組織機構繪製成一張圖,用以反映被審計單位從上到下和各部門機構間的領導關係。這是審查被審計單位組織機構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確的主要方法。
4.金額法。金額法是將管理得失數量化,用貨幣數量來表達的一種方法,它是計算管理得失的一種算賬法。如計算由於決策失誤而造成的損失,由於計劃不當而造成的窩工浪費損失,由於領導層意見分歧而造成的損失等可用金額法計算;再如,由於某項計劃、組織、決策得當而避免了多少損失,獲得了多少收益等,也可以用金額法表達。
5.評分法。評分法是將管理工作和管理人員素質劃分成若幹個部分分別評定分數,並計算總分,據以評價管理工作和管理人員素質優劣的方法。它是傳統考核方法和科學考核方法的結合。運用評分法時,要將被審項目根據其特性劃分為若幹部分,制定出各部分的評分標準,邀請若幹職工代表逐一評分,最後再將各部分得分相加得出該項管理工作或管理人員的最後得分,並據以作出審計評價。作到統一認識、統一標準、客觀公正。
6.審計調查。即根據審計目標,就某一專門問題向被審計單位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詢問、查檔、綜合分析,併在此基礎上寫出專門報告的一種審計方法。審計調查法主要應用於對大型企事業單位及巨集觀經濟效益的審計。進行審計調查,應先制訂調查計劃,明確調查的目的,內容,選定調查對象,並擬出詳細調查提綱。然後,審計人員進行分工調查,作好記錄,重要的應取得書面材料作為審計證據;最後將所獲取的各項資料加以綜合整理,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經過認真分析研究後寫出審計調查報告,報送決策者參考。
總之,管理審計是對企業的各項管理活動及過程進行獨立的、客觀的、綜合的、建設性的、面向未來的審查與評價。從而為領導提供準確信息,規避風險,有利於領導正確決策;保證單位各項活動運行在正確軌道上;維護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按照現代管理模式對企業進行管理,使企業走上良性發展的軌道。
管理審計的程式[1]
管理審計的程式是指在管理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應遵循的工作順序和過程,是從審計項目實施開始到審計項目結束的基本工作步驟。管理審計應包括4個階段:計劃階段、實施階段、報告階段和後續階段。計劃階段主要包括確定審計範圍,初步調查並搜集相關資料和制定審計方案;實施階段是管理審計的中心環節,其核心是搜集管理狀況和管理方面存在問題的證據,分析存在問題的原因,並提出改進措施;報告階段主要是對實施階段發現問題的準確性和改進措施的合理性進行進一步評價,並形成管理審計報告;後續階段是指在管理審計項目完成後,審計人員對其所提出改進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審計,這是一種回訪性的審計。
對本部門、本單位在購銷過程中發生的價格行為進行咨詢、審核、監察,確認其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為公開、公平、公正地進行價格決策服務。這包括購價審計、銷價審計、成本價審計、造價審計和投資價格審計。
企業在聯營投資、技術引進、資源開發、設備訂購、生產協作、工程施工等方面存在大量的經濟合同,通過對經濟合同的簽定、履行、結果各個階段的審計,及時發現影響企業權益的種種問題,如在合同簽訂前,即審查其是否可行、合理,可以制止無效經濟合同的簽訂,避免給企業帶來經濟損失。
內部審計對內部控制的評審主要是檢查其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查找“盲點”。通過符合性測試和實質性測試,對組織機構的職責分工、授權審批、會計控制、主要經營管理環節、實物控制程式以及經營實體管理等環節進行檢查,評價經營管理秩序是否規範,是否嚴密和有效,各控制點是否由不同部門和個人去完成,有無“獨攬”情況,經營管理職權是否民主科學和相互制約,尋找失控點和漏洞,提出弊端及癥結所在,從而強化企業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它是以計劃、組織、決策和控制管理職能為內容的一種管理審計。內部審計可以通過對企業生產組織、工藝流程、技術改造、投資決策、業務經營、勞動人事等各個環節管理的經濟性、效率性、效益性進行評價來實現對企業生產經營全過程的管理。內部審計機構要根據加強企業內部管理的需要,在企業管理的各個環節靈活地開展監督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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