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林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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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林業(Community Fore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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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社區林業[1]
社區林業是在農村社區發展中,以林業為對象,以農民為主體,通過吸引社區村民廣泛參與林業生產與森林經營管理活動,旨在獲得自身生存與發展所必需的森林產品及其副產品,改善農村生態環境,促進農村社會的綜合、協調與可持續發展。
社區林業的起源[2]
一般認為社區林業實踐在各國鄉村社會發展中由來已久,在我國也已有上千年的歷史,但是作為一個新的概念和完整的體系的提出則是最近40年的事。要追述社區林業的起源,應回溯到1968年在印度召開的第九屆英聯邦林業大會,印度林學家傑克·威士托比(J G Westoby)在會上首次提出了社會林業這一概念;1973年印度政府正式開始實施社會林業計劃;1976年在印度國家農業委員會的一份報告中第一次出現了“社會林業”這一術語,其定義是:“社會林業組織貧困的人民經營不能生長某種作物的土地,生產飼料、薪材產品滿足當地社團,特別是貧困階層的需要”。之後,這種以農民為參與主體,以解決農民的薪炭材、自用材和增加其收入為主要目的的森林經營管理形式(被稱為社會林業)在許多發展中國家迅速發展。1978年召開的第八屆世界林業大會的主題是“森林為村社服務”,大會強調:林業要為發展中國家的鄉村社會服務,為鄉村人民服務,要制定鄉村林業發展計劃,且計劃應納入到鄉村發展的總體規劃之中;要確定林業在鄉村發展規劃中的地位和作用;要瞭解當地人當前、長遠和多方面的需求。從此,社會林業的觀念為國際社會所接受,這一次大會後,林業的焦點已經從傳統的生產性林業轉移到鄉村綜合發展的林業活動上來了。在實踐中,人們更關註農村社區層面的參與和行動,因此社區林業開始萌芽。到了第九屆世界林業大會(主題為“森林在社會綜合發展中的作用”),以社區林業為主線的鄉村社區綜合發展得到加強。1991年在巴黎召開的以“森林、未來的遺產”為主題的第十屆林業大會強調“森林問題的解決要求共同努力,脫貧治窮,提高農業產量,以保證糧食安全和能源供應並促使其發展”,農村社區作為林業發展的關註點再次得到了肯定。在以“森林的可持續發展,邁向2l世紀”為主題的第十一屆世界林業大會的宣言中提出了“各國、國際組織和非政府組織應鼓勵社區林業和混農林業項目”,在宣言中首次明確提出“更好地滿足以森林為生的人們和當地社區的需要和強調社區林業”。近年來,國際上已經普遍使用社區林業來表述和稱謂,並作為人們習慣的社會林業的替代詞?。社會林業一詞在20世紀90年代初才引入我國,在我國引入社會林業概念方面,福特基金會和設在泰國曼谷的區域社會林業培訓中心起了重要作用。與此同時,相關的研究工作和社會林業項目也在我國開展起來。在我國的社區林業研究中,長期使用社會林業這一概念,到20世紀90年代後期出現了社區林業這個概念,目前也用社區林業替代了社會林業。
社區林業的特點[1]
1.從社會系統角度認識
從社會系統角度看,社區林業具有以下特點:
(1)群眾的主體性與參與性
這是社區林業的本質特征,只有社區群眾的自主、自覺與高度參與,社區林業才有廣泛的群眾基礎,才能真正地使森林資源得到有效管理,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保護。
(2)內容的整體性與綜合性
把林業納入到整個社區發展中,以追求生態、經濟、社會效益的最佳結合。
(3)形式的多樣性與靈活性
以生產形式的多樣化和經營形式的多元化來適應當地社區自然資源、社會經濟和人文傳統的條件。
(4)目標的社會性與戰略性
社區林業的最終目標是恢復生態環境,解決農村貧困,實現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2.從經濟學角度認識
從經濟學的角度看,社區林業的開展無疑是要解決農業社區如何利用稀缺的資源,如土地、森林、勞動力、生態環境等,生產有價值的商品,並將它們分配給不同的個人,以提高當地社區村民的生活水平。社區林業考慮社區村民的生計、發展與森林資源的密切關係,考慮森林資源的可持續經營與管理,因而它除了具有經濟活動的一般特點外,還有以下特點:
(1)社區林業是一項生態經濟系統工程
把森林資源與農村社區作為一個生態經濟大系統,追求大系統的整體效益,即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社區林業研究社會物質資料生產和再生產運動過程中經濟系統與生態系統之間物質迴圈、能量流動、信息傳遞、價值轉移和增殖以及四者之間內在聯繫的一般規律。
社區林業追逐的目標有三個。一是生存目標,主要是滿足鄉村人口的基本需求,如薪材、建房用材、飼料、食物等。二是發展目標,在滿足基本需求的同時,以人的發展為核心的森林生態經濟發展,就是把發展目標融入到生存目標的實現過程中,並向發展層次提升、過渡。三是生態環境目標,因地制宜地發展農、林、牧業,以及適宜的經營類型,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態環境,保障農業的穩定性。同時,將美化環境與當地的宗教活動、文化習俗結合起來,滿足生產者不同的目的和需要,調動森林資源受益各方的積極性,從而使林業能夠得到健康、良性的發展。
(2)社區林業是一項制度創新
制度經濟學家認為,在當代社會生產中,人是社會的人,人們在生產活動中必然會發生各種關係,包括經濟的、社會的和政治的,也就是生產關係,如果對這些關係的運行沒有一種帶約束性的規則,那麼就不可能形成一種相對穩定的秩序,人們的行為也難以有某種預期。然而,對於經濟發展而言,沒有秩序和預期,就沒有規矩和動力,就會造成經濟的混亂和低效。例如,當政府在建立森林自然保護區以關註森林資源的保護和生態環境的維護與改良時,也往往會出現忽視居住在森林內及周邊群眾使用森林資源的問題,因而發生當地村民盜伐和濫伐林木、進山採集藥材、踐踏和破壞植被等現象。這就需要進行某種制度變革和創新,確立相應的規則來加以激勵,使人們追求非財富最大化的行為保持在最小損失經濟效益的範圍內。因此,開展社區林業是一項制度創新,將森林資源保護與社區經濟發展融為一體,吸引社區村民和其他利益相關者共同參與,使他們站在社區經濟建設的主人與受益者的角度,關心與他們經濟生活息息相關的山林資源的保護與經營。
社區林業的理論基礎[3]
- 1.可持續發展理論
可持續發展問題已成為當今人類社會共同關註的問題。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的報告《我們共同的未來》對可持續發展作了內涵和理論的闡述。而1997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通過的《21世紀議程》第一次把可持續發展由理論和概念推向行動。關於可持續發展的定義和內涵學術界有很多不同的觀點,其中有兩個定義較為普遍:其一是“在持續的基礎上保持和提高生活質量”;其二是“既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及後代人滿足其需求的發展”。可持續發展是一個涉及經濟、社會、文化、技術、自然資源與環境的綜合概念,它以自然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和良好的生態環境為基礎,以經濟可持續發展為前提,以謀求社會進步為目標。
為了全面推動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我國政府也制定了《中國21世紀議程——林業行動計劃》,向全世界宣佈我國在2l世紀中葉將建成比較完備的林業生態體系和比較發達的林業產業體系,為全球環境與發展做出新的貢獻。它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強調林業的建設和發展:生態環境監測及安全評價;建設林業重點生態工程,主要是天然林保護工程、退耕還林工程、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三北”和長江中下游地區等重點防護林建設工程、野生動植物及自然保護區建設工程、重點地區速生豐產用材林基地建設工程等六大林業生態工程;建立自然保護區;建立生態功能保護區;防治土地沙化;加強水土保持,建立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和諧社會。
- 2.公共產品理論
公共產品理論以市場經濟的資源配置理論為前提,根據各種產品或服務競爭程度的不同,把社會產品分為純公共產品、私人產品和混合產品三類。所謂純公共產品是指消費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產品,這類產品必須由政府來提供。根據經濟學的原理來分析,辨別一種物品是不是公共物品,主要通過一是該物品的效用是否具有不可分割性;二是該物品是否有消費上的非競爭性;三是該物品的收益在技術上是否具有菲排他性的方式確立。據此森林資源是一種典型的公共物品,因為:第一,森林的效用具有不可分割性;第二,森林生態物品(服務)消費上的非競爭性;第三,森林生態物品(服務)受益的非排他性。同時,森林是一種特殊的公共物品,因為與其他許多自然資源物品不同,森林資源還有以下兩種主要的特性:第一,森林資源具有可再生性;第二,森林生態物品功能的不可全知性。森林作為一種公共物品,為保證森林資源配置效率,應該也必須通過政府投資、社區參與等多種途徑來實現。
社區林業的發展目標[2]
印度最早提出社會林業是以解決農民的薪炭材、自用材和增加其收入為主要目的。在第八屆世界林業大會及以後的林業大會上都提出林業要為農村社會發展作出貢獻,要為貧困落後的農村居民服務。對於我國發展社區林業的目標也有不同的看法。有學者認為:社區林業的目標是促進人力資源的利用,鼓勵經營退化的和邊緣的土地,以阻止森林的破壞過程;通過提供就業機會,制度建設和提高農林業產出,促進鄉村社區社會經濟的綜合發展;滿足鄉村居民對林產品及森林服務的多種需求;促進鄉村居民對森林和樹木資源經營的參與,並以此作為提高其自我依靠、自我管理能力的方式;解決鄉村人口中特殊弱勢群體的需求;社區經營應保護士著居民的文化整體性,並賦權於土著社區使其管理自己的傳統資源。有的學者認為:發展社區林業的目的在於作為促進農村地區綜合發展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社區林業的發展並不是孤立的,而是林業、農業、農村能源和其他農村發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促進貧困人口達到自給的水平;林業發展為了人民,林業的發展需要當地人民的積极參与;以農村的需求為主體,以吸收人民參與的方式進行。還有的學者指出:社區林業的最終目標是森林資源的可持續經營和農村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主要包括生存目標,主要是滿足鄉村人口的基本需求;發展目標,即在滿足基本需求的同時,以人的發展為主體的森林生態經濟發展;通過社區林業的教育與培訓提高村民的素質,提高森林資源的經營管理水平。
社區林業的權屬[2]
大多數學者認為權屬問題是社區林業發展極其重要而敏感的問題,明確的權屬關係是社區林業健康發展的基本前提。當前,社區林業權屬研究的主要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
- 1.社區林業權屬的內涵
社會林業權屬區分為林地和林木兩種權屬。林地所有權只有國家和集體所有兩種。而林木所有權則有國有、集體、個體所有和多種所有制的股份共有等。權屬是包括授權、權利、責任等內容的集合體。社會林業權屬=授權+權利+責任。授權包括法律、法規、政策和鄉規民約、習慣法等授權規則以及被授予的權利,或者說是所有權的法律表現形式,名義上的所有權。權利主要有進入權、收益分配權、經營決策權、轉讓權等,進入權是指具有利用資源機會的權利,進入權的另一方面是排斥權,即為了保證使用者自身的利益而排斥他人利用資源的權力,進入權是獲取其他權益的必要條件,沒有進入權則不可能獲得其他權益;收益分配權是獲取收益的權利;經營決策權是為了滿足使用者的需求而對資源使用和處理方式進行決策的權力;轉讓權是對某一項權利的出賣或轉讓。一般而言,上述權利都來源於所有權或者是所有權的實現,但實際上有很多並沒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人卻具有以上權利的全部或部分,如國有林區的農戶,雖然對於國有林既無林地權又無林木權,然而卻具有進入林區採薪、放牧、採藥材等權利。責任,亦稱義務,農戶在獲取林地、林木資源的各種權利的同時,都有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 2.社區林業權屬的形式
我國森林和林地資源共有權屬形式主要有:(1)土著居民共有權屬模式,目前我國雲南省等一些少數民族地區仍然存在這種共有權屬模式;(2)宗族共有權屬模式,某一姓氏的居民為了共同的目的把一塊林地劃為共有權屬模式以滿足宗族的共同需要;(3)以生產大隊或生產隊形式存在的共有權屬模式;(4)1978年引進新經濟政策後,我國社區林業地區普遍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在維持原有林地共有的基礎上引進私有權屬的經營管理成分;(5)林業股份合作制經濟所形成的共有權屬模式;(6)鄉村林場模式。而國外社區林業共有權屬的類型主要有:(1)社區林地進行自然資源管理,土地已經分配給社區或者社區擁有所有權,但國家擁有傳統意義上的林地控制權和森林資源管理權,如墨西哥的社區林業共有權屬;(2)聯合或集體管理國家所有的森林資源和經營管理林地,如印度的聯合森林管理等;(3)鄉村林地上的森林管理,社區居民在村莊周圍的林地上植樹造林,如印度的早期社區林業形式——社會林業,南韓的村有林業;(4)在林地上進行農林間作活動,社區居民獲得林地使用權、政府擁有林地的所有權,但社區居民可長期使用林地,如泰國的森林村、菲律賓的權屬協議制度安排。
- 3.社區林業權屬存在的問題
林地、林木的權屬問題是社區林業中的一個基礎和中心問題。權屬界定了林地與林木的所有權、支配權或處置權、收益權的歸屬。當前在權屬方面存在的問題有:(1)權屬混淆不清,村社森林的權屬僅僅是所有權的歸屬,而決策權、經營權、收益權常常被混淆與忽視,往往是政府的行政管理權代替經營管理權;(2)權屬的穩定性差;(3)權屬的權威性不強。有的學者認為目前我國農村在社區林業權屬方面的傾向是:(1)重視名義上的所有權,而輕視權利或所有權的實現,在社區林業權屬系統中,農戶最關心的最能刺激和調動農戶的不是名義上的所有權,而是權利的保障和實現;(2)重視收益分配權,而輕視決策經營權。而保障林地使用權應是社區林業政策的重點:(1)經營自主權、決策權是林地使用權的重要內容和實現形式,要處理好統一規劃與分散決策、分權規劃之間的關係,規模經營與多樣化、靈活性的關係;(2)關於林地使用權的轉讓與補償問題,林地使用權轉讓的補償是保障林地使用權的重要內容,對劃給農戶的責任山隨意收回,即沒有手續更沒有任何補償,這是對農戶林地使用權的嚴重侵犯。
社區林業SWOT分析[3]
所謂SWOT分析,就是將與研究對象密切相關的各種內部優勢(Strengths)、劣勢(Weaknesses)以及面臨的外部機遇(Opportunities)和威脅(Threats),通過調查羅列出來,運用系統分析的思想,得出相應的結論(如發展戰略、對策等)。
- 1.資源優勢
進入21世紀,我國貫徹“生態建設、生態安全、生態文明”的戰略思想,堅持“嚴格保護、積極發展、科學經營、持續利用”的指導方針,實施了以生態建設為主的林業發展戰略,森林資源保護與發展取得了顯著成績。我國森林資源的優勢:一是森林面積持續增加,森林面積增加1596.83萬公頃,森林覆蓋率由16.55%增加到18.21%;二是森林蓄積穩步增加;三是森林質量有所改善;四是林種結構漸趨合理;五是非公有制林業成效突顯。中國森林資源在世界上已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森林面積和蓄積均居世界前列,森林面積居世界第五位,森林蓄積居世界第六位。
- 2.人口優勢
根據2000年全國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數據,我國山區人口已達6.84億人,占我國總人口的54.20%。由於山區獨特的自然環境和地貌特征,適合從事社區林業,一方面既可以帶動當地農民擺脫貧困,又可以達到植樹造林綠化環境的目的;另一方面,社區林業可以發揮婦女的作用,應充分調動廣大婦女參與社會林業的積極性,為她們創造就業條件,實現社區林業的目標。近年來,城市社區林業的發展也非常大,不僅改變了城市的環境質量,而且也改變了居民的生活條件。實踐證明,參與式社區林業是我國林業可持續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
- 3.組織優勢
發展社區林業必須有完善的組織體系。目前,主要的組織體系有:政府組織,各級政府主要起指導和巨集觀調控作用;非政府組織,負責組織項目實施、幫助經營和培訓農民、推進新技術的應用;國際組織,如聯合國糧農組織(FAO)、福特基金會、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主要為發展中國家扶貧和開展社區林業投入大量的援助資金和技術;網路,社區林業網路是一種非政府性質的,旨在促進社區林業發展、加強學術交流的一種鬆散性聯合體,它起到了政府組織和其他社團不可替代的作用。
- 4.政策優勢
政策是一種由政府制定的行為規範。社區林業所需的政策包括林業政策、農業政策、土地政策、農村金融政策、農村科技推廣政策、民族政策等。發展社區林業必須要有政策指導,我國的一些相關政策已為發展社區林業創造了便利的條件。
- 5.資金優勢
資金投入是保證林業正常運行的必要條件。社區林業資金的來源主要有政策性投入、銀行貼息或低息貸款、扶貧基金、社會支持、自籌資金、國際組織支持。資金在使用上應投放在重點的地區和項目上,不能搞平均主義或“撒胡椒面”的辦法。近年來,我國政府已加大對林業的資金的投入。
- 1.森林經營管理粗放,集約化程度低
我國的林業生產集約化程度低,經營管理粗放,缺乏科學經營森林資源意識,森林經營方案編製和實施得不到足夠的重視,規章制度不健全,防火設施差,火災預防和控制能力低。森林撫育不到位,造林成活率低、成林率低。
- 2.林業科技推廣力度不夠
全國林業科技推廣站縣級建站率為60%,遠遠低於世界林業發達國家水平90%建站率。據統計,我國林業科技在林業經濟增長中的貢獻率只有20%~30%,低於農業,在國民經濟主要行業中屬於最低。另外,林業科技人才總量不足,人員結構老化。科技推廣手段落後,設備陳舊。
- 3.林區第三產業發展不旺
我國林區傳統上是以森林採伐利用為主,經營結構單一,而我國地域遼闊,自然條件複雜多樣,形成了森林類型多樣,森林物種繁多,絢麗多彩的特色。而森林除用材外,還有許多樹種具有食用、藥用、觀賞等經濟價值。據統計,目前我國只利用了森林資源蘊藏量的10%,森林資源綜合利用潛力巨大,林區第三產業有待發展。
- 4.人才匱乏
據統計,2002年全國林業系統從業人員共有1711326人。雖然人員總量大,但是年齡結構和學歷結構不合理,在基層文盲和半文盲的職工還比較多,這影響林業科技的推廣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 1.國家對林業的科學定位
2003年6月2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做出了《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對林業做出了新的科學定位。《決定》指出:“森林是陸地生態系統的主體,林業是一項重要的公益事業和基礎產業,承擔著生態建設和林產品供給的首要任務”。在貫徹可持續發展戰略中,要賦予林業以重要地位;在生態建設中,要賦予林業以首要地位;在西部大開發中,要賦予林業以基礎地位。這是在黨的文件中首次對林業做出全面的科學定位,標誌著我們黨對林業認識的巨大飛躍。《決定》還要求在堅持不懈地搞好林業六大重點工程建設的同時,深入開展全民義務植樹活動,採取多種形式發展社區林業。
- 2.參與式發展理論的發展與應用
參與式農村評估(PRA)是在國際上20世紀80年代廣泛應用的農村快速評估調查方法的基礎上,結合其他調查方法如農村社會學、人類學等,經過多年的發展演變,於20世紀90年代初發展起來並迅速推廣應用的一種農村社會調查研究方法。
- 3.20年來社區林業較大發展的經驗
從20世紀70年代初興起的社會林業,到20世紀80年代逐漸成熟的社區林業,代表了當代林業發展的潮流,越來越受到國際社會、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的廣泛重視。我國在發展社區林業方面已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和理論方法。
發展社區林業面臨的挑戰主要有:基層林業工作者觀念陳舊、能力薄弱;社區林業資金投入不足;社區林業理論體系還不夠完善;地理區域多樣性對林業發展的局限等方面。當然,發展社區林業所面臨的挑戰,同時也是發展社區林業的一個重要機遇。
SWOT分析結果表明,發展社區林業面臨著“機遇與挑戰並存、優勢與劣勢同在”的形勢,林業工作者應權衡利弊,“兩利相權取其重,兩害相權取其輕”,綜合考慮提出發展社區林業的發展戰略。
社區林業的發展戰略[3]
針對我國森林資源狀況,按照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在嚴格保護、積極發展、科學經營和持續利用的方針指導下,繼續推進工程建設,加強資源管理,完善配套改革,努力增加森林資源總量,提高森林資源質量,保障林業的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
- 1.項目的參與及推廣
大型的國際項目,既能扶助社區農民,又能促進農村發展。據統計,中國和德國財政合作造林項目十年來取得較大成績,該項目營造了具有經濟效益的林木累計達到10萬hm2,育苗5.7億株,累計發放項目造林勞務補助3.15億元,項目受益農戶超過41.75萬戶,有效緩解了項目參與農民的貧困狀況。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累計培訓農民79萬人,使廣大農民獲得林業知識和適用技術,開闊眼界,更新觀念,提高了素質,增強了致富的能力,同時,也對農村民主自治、村民自主管理產生良好的推動作用。這樣,就產生了良好的示範作用,刺激了農民積极參与社區林業的積極性,從而推動了我國林業的可持續發展。
- 2.加強森林資源培育,增加森林資源總量
加快宜林荒山荒地、宜林沙荒地的造林綠化進程;加大防沙治沙的力度,努力提高以森林植被為主體林草相結合的生態治理水平;繼續對陡坡耕地和水土流失、風沙危害嚴重區域的耕地實施退耕還林,提高水土流失治理效果;加大城市林業建設和鄉村四旁綠化力度,改善人居環境;充分依靠科學,挖掘未利用地的造林潛力,擴大林革植被栽種範圍,努力改善我國的生態狀況;圍繞西部大開發戰略,加大西部地區以生態治理為主的林業重點工程建設力度,加快西部地區綠化步伐,從根本上改善森林資源分佈不均的狀況。
- 3.實施森林科學經營,提高森林資源質量
以森林可持續經營為手段,在增加森林資源總量的同時,努力提高森林資源質量。加強對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飛播造林的管理,提高成活率,有效增加森林的後備資源。加大森林經營投入,大力組織開展森林撫育和低質低效林改造,改變樹種結構單一、生態功能低下、林地生產力不高的狀況,提高單位面積蓄積。制定經營森林生態系統的標準和相關配套的技術規程,科學編製和嚴格實施森林經營方案,規範森林資源的培育和經營。引進先進的管理方法、管理理念,以質量為先導,把質量管理的觸角延伸到規劃設計、種苗培育、作業施工、撫育管護等各個環節,實行全過程的質量管理,逐步實現森林經營管理科學化、規範化。
- 4.推進林業分類經營,協調兩大體系建設
加快林業分類經營改革步伐,對公益林實行嚴格保護、合理補償,對商品林實行集約經營、合理利用。積極推進國有林場改革,儘快將其分別界定為生態公益型林場和商品經營型林場,充分發揮其在兩大體系建設中的骨幹作用。加大投入和相關政策的扶持力度,持續實施天然林保護工程。在條件適宜地區,加快速生豐產林、薪炭林等商品林基地建設,努力滿足人們生活和社會經濟發展對木材和其它林產品的需求。
- 5.重視林業宣傳和社會輿論
我國是一個人口眾多,經濟發展相對落後的國家。我們必須大力加強林業宣傳工作,使全社會形成強烈的林業意識和生態觀念,為林業可持續發展提供良好的社會基礎。林業宣傳工作應做到:①充分發揮社會媒體的作用,增強林業宣傳的社會效果,多拍一些保護環境的公益廣告。②多形式的開展林業宣傳,利用每年的植樹節和愛鳥周,廣泛宣傳提高人民愛林、護林意識。③在學校開設生態課、環境保護有關課程,使學生知道保護森林,愛護自然的重要性。
- 6.加大對林業的資金投入
一方面,政府應加大資金投入,另一方面,應加大引進外資,著力引進資金、資源、良種、技術和管理經念,充分利用國內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鼓勵外商投資造林,加快森林資源保護與發展。同時,也應充分利用世界銀行、福特基金等國際援助項目來發展社區林業。
- 7.加強全民生態意識教育,促進森林資源保護髮展
提高全民生態意識、發展生態文化、促進生態文明,增強國民生態憂患意識、參與意識和責任意識,樹立國民的生態文明發展觀、道德觀、價值觀,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綜上所述,森林資源的保護必須貫徹生態建設、生態安全、生態文明的戰略思想,堅持嚴格保護、積極發展、科學經營、持續利用的指導方針,繼續採取有力措施,增加森林資源總量,提高森林資源質量,充分發揮森林生態系統效能,以改善生態狀況,滿足社會林產品的需求,促進林業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
社區林業的研究重點[2]
我國對社區林業的研究歷史並不長,卻已取得了相當多的研究成果,並建立了較為完整的體系,但在社區林業研究中也存在一些模糊的認識和需要重點研究的問題。
- 1.社區林業與集體林業的關係問題
在當前的社區林業研究中,存在著把社區林業與集體林業混同的情況。在已有的研究中存在著把集體林業經營方式與社區林業經營方式混同,把集體林業產權等同於社區林業產權的現象。實質上,這二者是有根本不同的。社區林業與集體林業的比較:
(1)社區林業是與傳統林業所對應的範疇,它強調的是要以當地社區群眾為參與主體,在滿足當地群眾生產和生活需求的前提下實現森林資源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的統一,是與傳統的以單一的木材生產或單一的片面強調森林資源保護而忽視當地社區群眾正當合理利益的森林資源經營管理模式不同的新型的森林資源經營管理模式,而集體林業則是與國有林業、私有林業相對應的範疇,它強調的是森林資源包括林地和林木資源的權屬;
(2)社區林業強調社區群眾的共同參與,參與包括決策在內的全過程,社區林業是以當地社區群眾為主體的林業經營方式,社區群眾參與林業生產經營的全過程,從樹種的選擇、經營方式、管理組織、管理制度以及利益分配等都由社區群眾自主決定,社區群眾享有充分的經營自主權和收益分配權,在農村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集體林業在組織經營形式上進行了部分的改革如實行了村委經營、鄉村林場經營、承包經營與股份經營等形式,但在產權關係上基本沒有改變,名義上集體的山林所有權由集體成員共同擁有,即社區群眾是集體森林資源的所有權主體,而實際上是由村委會代表村民行使所有者權利,雖然產權利益的實現是為了維護社區組織的運行和增進社區成員的共同福利,社區群眾作為終極所有者可能享有間接的利益,但社區群眾仍然不能據此享有對森林資源的經營自主權和收益分配權,並且由於社區組織財產的監督制度不健全,社區群眾無法規範、約束收益的分配。村民沒有積極性將資金、勞力投入林業;
(3)社區林業強調社區群眾與其周圍的森林資源的關係,包括社區群眾與集體林的關係、社區群眾與其居住區域周圍的國有森林資源的關係,社區林業強調社區群眾有權參與與其生產、生活有關的一切森林資源的經營管理活動,包括天然林保護和國有林的經營活動,而集體林業則只限於社區集體所有的森林資源的經營管理活動,一般不涉及國有森林資源的經營管理。
- 2.社區林業的權屬問題
社區林業的發展需要怎樣的權屬關係,這是社區林業研究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也是社區林業發展必須解決的問題。但現有的研究並不能很好的回答這個問題。從現有的關於社區林業權屬的研究來看,不論是關於社區林業權屬的內涵、社區林業權屬的類型的研究都沒有離開集體林業權屬的範圍,一些社區林業權屬研究的內容實質上就是集體林業權屬的內容。社區林業權屬體系是十分複雜的,它包括一系列的屬性與權利安排,如林地的所有權與使用權,林木及林產品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管理權、採伐權、採伐審批權、木材銷售權等。而這樣複雜的權屬體系安排與國家的政策法規體系、農村社區的鄉規民約、農村社會文化之間關係如何,社區林業權屬的界定與保障,社區林業的實施對林權糾紛的影響等問題都需要進一步的深入研究。
- 3.社區林業的組織形式問題
社區林業是森林資源管理的社會組織形式和管理方式,必須以一定的組織為基礎。所謂社區林業的組織形式是指在一定的社會結構和生產方式下,從事森林資源經營管理活動的一種形式。社區林業的組織形式主要研究的問題是:當地社區群眾是通過怎樣的形式來開展森林資源的經營管理活動,社區林業組織形式的類型,社區林業組織的性質、結構、功能、組織成員的權利與義務等。當前的研究都涉及到了這些方面,並認為社區林業的組織形式主要有:社區集體經營、農民個體經營、合作經營等組織形式。但是在目前社區林業的實踐過程中卻缺乏受廣大社區成員擁護的組織管理機構,已有的組織缺乏切實可行的管理制度或鄉規民約,許多社區沒有從森林資源管理中受益,當地社區的社區林業組織和森林資源管理機制以及當地社區林業組織對森林資源管理的權力與機會沒有得到政策和法律的承認。這些問題的存在說明社區林業組織的研究還有許多值得深入的地方:(1)社區林業組織同鄉村基層政權組織和當地林業部門(如村委會、鄉政府等)的關係問題以及在森林資源經營管理中的權利配置問題;(2)社區林業組織經營管理森林資源的權利基礎問題,即社區林業組織經營管理森林資源的權利來源或依據;(3)社區林業組織模式問題,當前所存在的如社區集體經營、農民個體經營、合作經營等組織形式其實是集體林業的經營方式,它們能否成為社區林業的有效的組織形式。
- 4.社區林業的持續發展問題
社區林業的持續發展問題實質上涉及到社區林業發展的誘因是內因還是外因,社區林業由誰來推動的問題。社區林業的核心是社區群眾的參與,而群眾參與社區林業的途徑主要有:(1)主動形式,社區群眾自覺自愿的參與,社區林業發展的誘因是內因;(2)促進形式,社區林業的發展是在外部機構的推動下進行的;(3)接受形式,社區被要求根據項目計劃的安排執行,項目的計劃、實施和評估都是自上而下的過程,項目執行過程需要群眾的參與;(4)勸導形式,用經濟、政治、社會的各種處罰措施,或通過社會輿論、宣傳使群眾參與到項目或計劃中,群眾是被動的、受操縱的和控制的。目前,我國社區林業的發展從群眾參與的途徑來看,主要是在外部機構(國際組織、非政府機構)的推動下進行的,是一種典型的促進形式。一旦外部動力消失,社區林業的發展就會面臨嚴重的困境。因此,如何形成社區群眾自我組織、自我發展、自我服務的社區林業發展機制是社區林業持續發展的重要問題。
社區林業經濟理論的研究內容[1]
1.社區林業經濟理論
社區林業經濟理論是在介紹經濟學的基本理論和知識的基礎上,結合社區林業理論和實踐的發展,試圖從經濟學的角度闡述林業在社區,尤其是在農村發展的運行規律。
2.社區林業經濟理論的研究內容
為了能從經濟學的視角研究社區林業的發展及其規律,必然要瞭解社區林業的含義及其形成過程,研究怎樣最佳使用稀缺的社區資源以滿足當地村民無限的需求。“稀缺性”規律是一切經濟問題產生的根源。由於這個規律,人們在經濟活動中就要做出各種各樣的選擇,以追求更可能大的滿足。因此,社區林業經濟理論研究社區中個人和集體從事生產、交換以及對產品的服務消費,解決:生產什麼產品?怎樣生產?為誰生產?現代西方經濟學家認為:這三個問題是每個社會所必須抉擇的最基本的問題,也是一切經濟制度所共有的。但是,不同的經濟制度卻是以不同的方式來解決的。研究內容從巨集觀經濟學和微觀經濟學的基本理論和方法入手,大體概括為:
(1)社區林業經濟系統的基本要素構成,如自然資源、人力資源和資本(金)資源。
(2)社區林業經濟運行環境分析,諸如巨集觀經濟學基礎、制度經濟學基礎,政府經濟政策對社區林業的影響,社區林業與產業化經營,林業與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等。
(3)社區林業經濟行為分析,如林產品的需求與供給,林產品消費選擇和生產選擇,市場與價格,林產品營銷與貿易,非木質林產品經濟特性,林業投資決策分析等。
(4)社區林業經濟調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