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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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林业(Community Fore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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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社区林业[1]
社区林业是在农村社区发展中,以林业为对象,以农民为主体,通过吸引社区村民广泛参与林业生产与森林经营管理活动,旨在获得自身生存与发展所必需的森林产品及其副产品,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社会的综合、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社区林业的起源[2]
一般认为社区林业实践在各国乡村社会发展中由来已久,在我国也已有上千年的历史,但是作为一个新的概念和完整的体系的提出则是最近40年的事。要追述社区林业的起源,应回溯到1968年在印度召开的第九届英联邦林业大会,印度林学家杰克·威士托比(J G Westoby)在会上首次提出了社会林业这一概念;1973年印度政府正式开始实施社会林业计划;1976年在印度国家农业委员会的一份报告中第一次出现了“社会林业”这一术语,其定义是:“社会林业组织贫困的人民经营不能生长某种作物的土地,生产饲料、薪材产品满足当地社团,特别是贫困阶层的需要”。之后,这种以农民为参与主体,以解决农民的薪炭材、自用材和增加其收入为主要目的的森林经营管理形式(被称为社会林业)在许多发展中国家迅速发展。1978年召开的第八届世界林业大会的主题是“森林为村社服务”,大会强调:林业要为发展中国家的乡村社会服务,为乡村人民服务,要制定乡村林业发展计划,且计划应纳入到乡村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要确定林业在乡村发展规划中的地位和作用;要了解当地人当前、长远和多方面的需求。从此,社会林业的观念为国际社会所接受,这一次大会后,林业的焦点已经从传统的生产性林业转移到乡村综合发展的林业活动上来了。在实践中,人们更关注农村社区层面的参与和行动,因此社区林业开始萌芽。到了第九届世界林业大会(主题为“森林在社会综合发展中的作用”),以社区林业为主线的乡村社区综合发展得到加强。1991年在巴黎召开的以“森林、未来的遗产”为主题的第十届林业大会强调“森林问题的解决要求共同努力,脱贫治穷,提高农业产量,以保证粮食安全和能源供应并促使其发展”,农村社区作为林业发展的关注点再次得到了肯定。在以“森林的可持续发展,迈向2l世纪”为主题的第十一届世界林业大会的宣言中提出了“各国、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应鼓励社区林业和混农林业项目”,在宣言中首次明确提出“更好地满足以森林为生的人们和当地社区的需要和强调社区林业”。近年来,国际上已经普遍使用社区林业来表述和称谓,并作为人们习惯的社会林业的替代词?。社会林业一词在20世纪90年代初才引入我国,在我国引入社会林业概念方面,福特基金会和设在泰国曼谷的区域社会林业培训中心起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相关的研究工作和社会林业项目也在我国开展起来。在我国的社区林业研究中,长期使用社会林业这一概念,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出现了社区林业这个概念,目前也用社区林业替代了社会林业。
社区林业的特点[1]
1.从社会系统角度认识
从社会系统角度看,社区林业具有以下特点:
(1)群众的主体性与参与性
这是社区林业的本质特征,只有社区群众的自主、自觉与高度参与,社区林业才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才能真正地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管理,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2)内容的整体性与综合性
把林业纳入到整个社区发展中,以追求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最佳结合。
(3)形式的多样性与灵活性
以生产形式的多样化和经营形式的多元化来适应当地社区自然资源、社会经济和人文传统的条件。
(4)目标的社会性与战略性
社区林业的最终目标是恢复生态环境,解决农村贫困,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从经济学角度认识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社区林业的开展无疑是要解决农业社区如何利用稀缺的资源,如土地、森林、劳动力、生态环境等,生产有价值的商品,并将它们分配给不同的个人,以提高当地社区村民的生活水平。社区林业考虑社区村民的生计、发展与森林资源的密切关系,考虑森林资源的可持续经营与管理,因而它除了具有经济活动的一般特点外,还有以下特点:
(1)社区林业是一项生态经济系统工程
把森林资源与农村社区作为一个生态经济大系统,追求大系统的整体效益,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社区林业研究社会物质资料生产和再生产运动过程中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之间物质循环、能量流动、信息传递、价值转移和增殖以及四者之间内在联系的一般规律。
社区林业追逐的目标有三个。一是生存目标,主要是满足乡村人口的基本需求,如薪材、建房用材、饲料、食物等。二是发展目标,在满足基本需求的同时,以人的发展为核心的森林生态经济发展,就是把发展目标融入到生存目标的实现过程中,并向发展层次提升、过渡。三是生态环境目标,因地制宜地发展农、林、牧业,以及适宜的经营类型,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农业的稳定性。同时,将美化环境与当地的宗教活动、文化习俗结合起来,满足生产者不同的目的和需要,调动森林资源受益各方的积极性,从而使林业能够得到健康、良性的发展。
(2)社区林业是一项制度创新
制度经济学家认为,在当代社会生产中,人是社会的人,人们在生产活动中必然会发生各种关系,包括经济的、社会的和政治的,也就是生产关系,如果对这些关系的运行没有一种带约束性的规则,那么就不可能形成一种相对稳定的秩序,人们的行为也难以有某种预期。然而,对于经济发展而言,没有秩序和预期,就没有规矩和动力,就会造成经济的混乱和低效。例如,当政府在建立森林自然保护区以关注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生态环境的维护与改良时,也往往会出现忽视居住在森林内及周边群众使用森林资源的问题,因而发生当地村民盗伐和滥伐林木、进山采集药材、践踏和破坏植被等现象。这就需要进行某种制度变革和创新,确立相应的规则来加以激励,使人们追求非财富最大化的行为保持在最小损失经济效益的范围内。因此,开展社区林业是一项制度创新,将森林资源保护与社区经济发展融为一体,吸引社区村民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使他们站在社区经济建设的主人与受益者的角度,关心与他们经济生活息息相关的山林资源的保护与经营。
社区林业的理论基础[3]
- 1.可持续发展理论
可持续发展问题已成为当今人类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对可持续发展作了内涵和理论的阐述。而1997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第一次把可持续发展由理论和概念推向行动。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定义和内涵学术界有很多不同的观点,其中有两个定义较为普遍:其一是“在持续的基础上保持和提高生活质量”;其二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及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发展”。可持续发展是一个涉及经济、社会、文化、技术、自然资源与环境的综合概念,它以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基础,以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前提,以谋求社会进步为目标。
为了全面推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我国政府也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林业行动计划》,向全世界宣布我国在2l世纪中叶将建成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为全球环境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它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强调林业的建设和发展:生态环境监测及安全评价;建设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主要是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三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建设工程、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等六大林业生态工程;建立自然保护区;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防治土地沙化;加强水土保持,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
- 2.公共产品理论
公共产品理论以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理论为前提,根据各种产品或服务竞争程度的不同,把社会产品分为纯公共产品、私人产品和混合产品三类。所谓纯公共产品是指消费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产品,这类产品必须由政府来提供。根据经济学的原理来分析,辨别一种物品是不是公共物品,主要通过一是该物品的效用是否具有不可分割性;二是该物品是否有消费上的非竞争性;三是该物品的收益在技术上是否具有菲排他性的方式确立。据此森林资源是一种典型的公共物品,因为:第一,森林的效用具有不可分割性;第二,森林生态物品(服务)消费上的非竞争性;第三,森林生态物品(服务)受益的非排他性。同时,森林是一种特殊的公共物品,因为与其他许多自然资源物品不同,森林资源还有以下两种主要的特性:第一,森林资源具有可再生性;第二,森林生态物品功能的不可全知性。森林作为一种公共物品,为保证森林资源配置效率,应该也必须通过政府投资、社区参与等多种途径来实现。
社区林业的发展目标[2]
印度最早提出社会林业是以解决农民的薪炭材、自用材和增加其收入为主要目的。在第八届世界林业大会及以后的林业大会上都提出林业要为农村社会发展作出贡献,要为贫困落后的农村居民服务。对于我国发展社区林业的目标也有不同的看法。有学者认为:社区林业的目标是促进人力资源的利用,鼓励经营退化的和边缘的土地,以阻止森林的破坏过程;通过提供就业机会,制度建设和提高农林业产出,促进乡村社区社会经济的综合发展;满足乡村居民对林产品及森林服务的多种需求;促进乡村居民对森林和树木资源经营的参与,并以此作为提高其自我依靠、自我管理能力的方式;解决乡村人口中特殊弱势群体的需求;社区经营应保护士著居民的文化整体性,并赋权于土著社区使其管理自己的传统资源。有的学者认为:发展社区林业的目的在于作为促进农村地区综合发展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社区林业的发展并不是孤立的,而是林业、农业、农村能源和其他农村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促进贫困人口达到自给的水平;林业发展为了人民,林业的发展需要当地人民的积极参与;以农村的需求为主体,以吸收人民参与的方式进行。还有的学者指出:社区林业的最终目标是森林资源的可持续经营和农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主要包括生存目标,主要是满足乡村人口的基本需求;发展目标,即在满足基本需求的同时,以人的发展为主体的森林生态经济发展;通过社区林业的教育与培训提高村民的素质,提高森林资源的经营管理水平。
社区林业的权属[2]
大多数学者认为权属问题是社区林业发展极其重要而敏感的问题,明确的权属关系是社区林业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当前,社区林业权属研究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 1.社区林业权属的内涵
社会林业权属区分为林地和林木两种权属。林地所有权只有国家和集体所有两种。而林木所有权则有国有、集体、个体所有和多种所有制的股份共有等。权属是包括授权、权利、责任等内容的集合体。社会林业权属=授权+权利+责任。授权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和乡规民约、习惯法等授权规则以及被授予的权利,或者说是所有权的法律表现形式,名义上的所有权。权利主要有进入权、收益分配权、经营决策权、转让权等,进入权是指具有利用资源机会的权利,进入权的另一方面是排斥权,即为了保证使用者自身的利益而排斥他人利用资源的权力,进入权是获取其他权益的必要条件,没有进入权则不可能获得其他权益;收益分配权是获取收益的权利;经营决策权是为了满足使用者的需求而对资源使用和处理方式进行决策的权力;转让权是对某一项权利的出卖或转让。一般而言,上述权利都来源于所有权或者是所有权的实现,但实际上有很多并没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人却具有以上权利的全部或部分,如国有林区的农户,虽然对于国有林既无林地权又无林木权,然而却具有进入林区采薪、放牧、采药材等权利。责任,亦称义务,农户在获取林地、林木资源的各种权利的同时,都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 2.社区林业权属的形式
我国森林和林地资源共有权属形式主要有:(1)土著居民共有权属模式,目前我国云南省等一些少数民族地区仍然存在这种共有权属模式;(2)宗族共有权属模式,某一姓氏的居民为了共同的目的把一块林地划为共有权属模式以满足宗族的共同需要;(3)以生产大队或生产队形式存在的共有权属模式;(4)1978年引进新经济政策后,我国社区林业地区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维持原有林地共有的基础上引进私有权属的经营管理成分;(5)林业股份合作制经济所形成的共有权属模式;(6)乡村林场模式。而国外社区林业共有权属的类型主要有:(1)社区林地进行自然资源管理,土地已经分配给社区或者社区拥有所有权,但国家拥有传统意义上的林地控制权和森林资源管理权,如墨西哥的社区林业共有权属;(2)联合或集体管理国家所有的森林资源和经营管理林地,如印度的联合森林管理等;(3)乡村林地上的森林管理,社区居民在村庄周围的林地上植树造林,如印度的早期社区林业形式——社会林业,韩国的村有林业;(4)在林地上进行农林间作活动,社区居民获得林地使用权、政府拥有林地的所有权,但社区居民可长期使用林地,如泰国的森林村、菲律宾的权属协议制度安排。
- 3.社区林业权属存在的问题
林地、林木的权属问题是社区林业中的一个基础和中心问题。权属界定了林地与林木的所有权、支配权或处置权、收益权的归属。当前在权属方面存在的问题有:(1)权属混淆不清,村社森林的权属仅仅是所有权的归属,而决策权、经营权、收益权常常被混淆与忽视,往往是政府的行政管理权代替经营管理权;(2)权属的稳定性差;(3)权属的权威性不强。有的学者认为目前我国农村在社区林业权属方面的倾向是:(1)重视名义上的所有权,而轻视权利或所有权的实现,在社区林业权属系统中,农户最关心的最能刺激和调动农户的不是名义上的所有权,而是权利的保障和实现;(2)重视收益分配权,而轻视决策经营权。而保障林地使用权应是社区林业政策的重点:(1)经营自主权、决策权是林地使用权的重要内容和实现形式,要处理好统一规划与分散决策、分权规划之间的关系,规模经营与多样化、灵活性的关系;(2)关于林地使用权的转让与补偿问题,林地使用权转让的补偿是保障林地使用权的重要内容,对划给农户的责任山随意收回,即没有手续更没有任何补偿,这是对农户林地使用权的严重侵犯。
社区林业SWOT分析[3]
所谓SWOT分析,就是将与研究对象密切相关的各种内部优势(Strengths)、劣势(Weaknesses)以及面临的外部机遇(Opportunities)和威胁(Threats),通过调查罗列出来,运用系统分析的思想,得出相应的结论(如发展战略、对策等)。
- 1.资源优势
进入21世纪,我国贯彻“生态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的战略思想,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指导方针,实施了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我国森林资源的优势:一是森林面积持续增加,森林面积增加1596.8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由16.55%增加到18.21%;二是森林蓄积稳步增加;三是森林质量有所改善;四是林种结构渐趋合理;五是非公有制林业成效突显。中国森林资源在世界上已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森林面积和蓄积均居世界前列,森林面积居世界第五位,森林蓄积居世界第六位。
- 2.人口优势
根据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我国山区人口已达6.84亿人,占我国总人口的54.20%。由于山区独特的自然环境和地貌特征,适合从事社区林业,一方面既可以带动当地农民摆脱贫困,又可以达到植树造林绿化环境的目的;另一方面,社区林业可以发挥妇女的作用,应充分调动广大妇女参与社会林业的积极性,为她们创造就业条件,实现社区林业的目标。近年来,城市社区林业的发展也非常大,不仅改变了城市的环境质量,而且也改变了居民的生活条件。实践证明,参与式社区林业是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 3.组织优势
发展社区林业必须有完善的组织体系。目前,主要的组织体系有:政府组织,各级政府主要起指导和宏观调控作用;非政府组织,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帮助经营和培训农民、推进新技术的应用;国际组织,如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福特基金会、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主要为发展中国家扶贫和开展社区林业投入大量的援助资金和技术;网络,社区林业网络是一种非政府性质的,旨在促进社区林业发展、加强学术交流的一种松散性联合体,它起到了政府组织和其他社团不可替代的作用。
- 4.政策优势
政策是一种由政府制定的行为规范。社区林业所需的政策包括林业政策、农业政策、土地政策、农村金融政策、农村科技推广政策、民族政策等。发展社区林业必须要有政策指导,我国的一些相关政策已为发展社区林业创造了便利的条件。
- 5.资金优势
资金投入是保证林业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社区林业资金的来源主要有政策性投入、银行贴息或低息贷款、扶贫基金、社会支持、自筹资金、国际组织支持。资金在使用上应投放在重点的地区和项目上,不能搞平均主义或“撒胡椒面”的办法。近年来,我国政府已加大对林业的资金的投入。
- 1.森林经营管理粗放,集约化程度低
我国的林业生产集约化程度低,经营管理粗放,缺乏科学经营森林资源意识,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实施得不到足够的重视,规章制度不健全,防火设施差,火灾预防和控制能力低。森林抚育不到位,造林成活率低、成林率低。
- 2.林业科技推广力度不够
全国林业科技推广站县级建站率为60%,远远低于世界林业发达国家水平90%建站率。据统计,我国林业科技在林业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只有20%~30%,低于农业,在国民经济主要行业中属于最低。另外,林业科技人才总量不足,人员结构老化。科技推广手段落后,设备陈旧。
- 3.林区第三产业发展不旺
我国林区传统上是以森林采伐利用为主,经营结构单一,而我国地域辽阔,自然条件复杂多样,形成了森林类型多样,森林物种繁多,绚丽多彩的特色。而森林除用材外,还有许多树种具有食用、药用、观赏等经济价值。据统计,目前我国只利用了森林资源蕴藏量的10%,森林资源综合利用潜力巨大,林区第三产业有待发展。
- 4.人才匮乏
据统计,2002年全国林业系统从业人员共有1711326人。虽然人员总量大,但是年龄结构和学历结构不合理,在基层文盲和半文盲的职工还比较多,这影响林业科技的推广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 1.国家对林业的科学定位
2003年6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对林业做出了新的科学定位。《决定》指出:“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首要任务”。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要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这是在党的文件中首次对林业做出全面的科学定位,标志着我们党对林业认识的巨大飞跃。《决定》还要求在坚持不懈地搞好林业六大重点工程建设的同时,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发展社区林业。
- 2.参与式发展理论的发展与应用
参与式农村评估(PRA)是在国际上20世纪80年代广泛应用的农村快速评估调查方法的基础上,结合其他调查方法如农村社会学、人类学等,经过多年的发展演变,于20世纪90年代初发展起来并迅速推广应用的一种农村社会调查研究方法。
- 3.20年来社区林业较大发展的经验
从20世纪70年代初兴起的社会林业,到20世纪80年代逐渐成熟的社区林业,代表了当代林业发展的潮流,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广泛重视。我国在发展社区林业方面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理论方法。
发展社区林业面临的挑战主要有:基层林业工作者观念陈旧、能力薄弱;社区林业资金投入不足;社区林业理论体系还不够完善;地理区域多样性对林业发展的局限等方面。当然,发展社区林业所面临的挑战,同时也是发展社区林业的一个重要机遇。
SWOT分析结果表明,发展社区林业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并存、优势与劣势同在”的形势,林业工作者应权衡利弊,“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综合考虑提出发展社区林业的发展战略。
社区林业的发展战略[3]
针对我国森林资源状况,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在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和持续利用的方针指导下,继续推进工程建设,加强资源管理,完善配套改革,努力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保障林业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 1.项目的参与及推广
大型的国际项目,既能扶助社区农民,又能促进农村发展。据统计,中国和德国财政合作造林项目十年来取得较大成绩,该项目营造了具有经济效益的林木累计达到10万hm2,育苗5.7亿株,累计发放项目造林劳务补助3.15亿元,项目受益农户超过41.75万户,有效缓解了项目参与农民的贫困状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累计培训农民79万人,使广大农民获得林业知识和适用技术,开阔眼界,更新观念,提高了素质,增强了致富的能力,同时,也对农村民主自治、村民自主管理产生良好的推动作用。这样,就产生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刺激了农民积极参与社区林业的积极性,从而推动了我国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 2.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增加森林资源总量
加快宜林荒山荒地、宜林沙荒地的造林绿化进程;加大防沙治沙的力度,努力提高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林草相结合的生态治理水平;继续对陡坡耕地和水土流失、风沙危害严重区域的耕地实施退耕还林,提高水土流失治理效果;加大城市林业建设和乡村四旁绿化力度,改善人居环境;充分依靠科学,挖掘未利用地的造林潜力,扩大林革植被栽种范围,努力改善我国的生态状况;围绕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大西部地区以生态治理为主的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力度,加快西部地区绿化步伐,从根本上改善森林资源分布不均的状况。
- 3.实施森林科学经营,提高森林资源质量
以森林可持续经营为手段,在增加森林资源总量的同时,努力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加强对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飞播造林的管理,提高成活率,有效增加森林的后备资源。加大森林经营投入,大力组织开展森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改变树种结构单一、生态功能低下、林地生产力不高的状况,提高单位面积蓄积。制定经营森林生态系统的标准和相关配套的技术规程,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森林经营方案,规范森林资源的培育和经营。引进先进的管理方法、管理理念,以质量为先导,把质量管理的触角延伸到规划设计、种苗培育、作业施工、抚育管护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逐步实现森林经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 4.推进林业分类经营,协调两大体系建设
加快林业分类经营改革步伐,对公益林实行严格保护、合理补偿,对商品林实行集约经营、合理利用。积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尽快将其分别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充分发挥其在两大体系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加大投入和相关政策的扶持力度,持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在条件适宜地区,加快速生丰产林、薪炭林等商品林基地建设,努力满足人们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对木材和其它林产品的需求。
- 5.重视林业宣传和社会舆论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国家。我们必须大力加强林业宣传工作,使全社会形成强烈的林业意识和生态观念,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基础。林业宣传工作应做到:①充分发挥社会媒体的作用,增强林业宣传的社会效果,多拍一些保护环境的公益广告。②多形式的开展林业宣传,利用每年的植树节和爱鸟周,广泛宣传提高人民爱林、护林意识。③在学校开设生态课、环境保护有关课程,使学生知道保护森林,爱护自然的重要性。
- 6.加大对林业的资金投入
一方面,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另一方面,应加大引进外资,着力引进资金、资源、良种、技术和管理经念,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鼓励外商投资造林,加快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同时,也应充分利用世界银行、福特基金等国际援助项目来发展社区林业。
- 7.加强全民生态意识教育,促进森林资源保护发展
提高全民生态意识、发展生态文化、促进生态文明,增强国民生态忧患意识、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国民的生态文明发展观、道德观、价值观,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综上所述,森林资源的保护必须贯彻生态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的战略思想,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指导方针,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充分发挥森林生态系统效能,以改善生态状况,满足社会林产品的需求,促进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社区林业的研究重点[2]
我国对社区林业的研究历史并不长,却已取得了相当多的研究成果,并建立了较为完整的体系,但在社区林业研究中也存在一些模糊的认识和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
- 1.社区林业与集体林业的关系问题
在当前的社区林业研究中,存在着把社区林业与集体林业混同的情况。在已有的研究中存在着把集体林业经营方式与社区林业经营方式混同,把集体林业产权等同于社区林业产权的现象。实质上,这二者是有根本不同的。社区林业与集体林业的比较:
(1)社区林业是与传统林业所对应的范畴,它强调的是要以当地社区群众为参与主体,在满足当地群众生产和生活需求的前提下实现森林资源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是与传统的以单一的木材生产或单一的片面强调森林资源保护而忽视当地社区群众正当合理利益的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模式不同的新型的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模式,而集体林业则是与国有林业、私有林业相对应的范畴,它强调的是森林资源包括林地和林木资源的权属;
(2)社区林业强调社区群众的共同参与,参与包括决策在内的全过程,社区林业是以当地社区群众为主体的林业经营方式,社区群众参与林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从树种的选择、经营方式、管理组织、管理制度以及利益分配等都由社区群众自主决定,社区群众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和收益分配权,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集体林业在组织经营形式上进行了部分的改革如实行了村委经营、乡村林场经营、承包经营与股份经营等形式,但在产权关系上基本没有改变,名义上集体的山林所有权由集体成员共同拥有,即社区群众是集体森林资源的所有权主体,而实际上是由村委会代表村民行使所有者权利,虽然产权利益的实现是为了维护社区组织的运行和增进社区成员的共同福利,社区群众作为终极所有者可能享有间接的利益,但社区群众仍然不能据此享有对森林资源的经营自主权和收益分配权,并且由于社区组织财产的监督制度不健全,社区群众无法规范、约束收益的分配。村民没有积极性将资金、劳力投入林业;
(3)社区林业强调社区群众与其周围的森林资源的关系,包括社区群众与集体林的关系、社区群众与其居住区域周围的国有森林资源的关系,社区林业强调社区群众有权参与与其生产、生活有关的一切森林资源的经营管理活动,包括天然林保护和国有林的经营活动,而集体林业则只限于社区集体所有的森林资源的经营管理活动,一般不涉及国有森林资源的经营管理。
- 2.社区林业的权属问题
社区林业的发展需要怎样的权属关系,这是社区林业研究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也是社区林业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但现有的研究并不能很好的回答这个问题。从现有的关于社区林业权属的研究来看,不论是关于社区林业权属的内涵、社区林业权属的类型的研究都没有离开集体林业权属的范围,一些社区林业权属研究的内容实质上就是集体林业权属的内容。社区林业权属体系是十分复杂的,它包括一系列的属性与权利安排,如林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林木及林产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管理权、采伐权、采伐审批权、木材销售权等。而这样复杂的权属体系安排与国家的政策法规体系、农村社区的乡规民约、农村社会文化之间关系如何,社区林业权属的界定与保障,社区林业的实施对林权纠纷的影响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 3.社区林业的组织形式问题
社区林业是森林资源管理的社会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必须以一定的组织为基础。所谓社区林业的组织形式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结构和生产方式下,从事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活动的一种形式。社区林业的组织形式主要研究的问题是:当地社区群众是通过怎样的形式来开展森林资源的经营管理活动,社区林业组织形式的类型,社区林业组织的性质、结构、功能、组织成员的权利与义务等。当前的研究都涉及到了这些方面,并认为社区林业的组织形式主要有:社区集体经营、农民个体经营、合作经营等组织形式。但是在目前社区林业的实践过程中却缺乏受广大社区成员拥护的组织管理机构,已有的组织缺乏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或乡规民约,许多社区没有从森林资源管理中受益,当地社区的社区林业组织和森林资源管理机制以及当地社区林业组织对森林资源管理的权力与机会没有得到政策和法律的承认。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社区林业组织的研究还有许多值得深入的地方:(1)社区林业组织同乡村基层政权组织和当地林业部门(如村委会、乡政府等)的关系问题以及在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中的权利配置问题;(2)社区林业组织经营管理森林资源的权利基础问题,即社区林业组织经营管理森林资源的权利来源或依据;(3)社区林业组织模式问题,当前所存在的如社区集体经营、农民个体经营、合作经营等组织形式其实是集体林业的经营方式,它们能否成为社区林业的有效的组织形式。
- 4.社区林业的持续发展问题
社区林业的持续发展问题实质上涉及到社区林业发展的诱因是内因还是外因,社区林业由谁来推动的问题。社区林业的核心是社区群众的参与,而群众参与社区林业的途径主要有:(1)主动形式,社区群众自觉自愿的参与,社区林业发展的诱因是内因;(2)促进形式,社区林业的发展是在外部机构的推动下进行的;(3)接受形式,社区被要求根据项目计划的安排执行,项目的计划、实施和评估都是自上而下的过程,项目执行过程需要群众的参与;(4)劝导形式,用经济、政治、社会的各种处罚措施,或通过社会舆论、宣传使群众参与到项目或计划中,群众是被动的、受操纵的和控制的。目前,我国社区林业的发展从群众参与的途径来看,主要是在外部机构(国际组织、非政府机构)的推动下进行的,是一种典型的促进形式。一旦外部动力消失,社区林业的发展就会面临严重的困境。因此,如何形成社区群众自我组织、自我发展、自我服务的社区林业发展机制是社区林业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
社区林业经济理论的研究内容[1]
1.社区林业经济理论
社区林业经济理论是在介绍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的基础上,结合社区林业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试图从经济学的角度阐述林业在社区,尤其是在农村发展的运行规律。
2.社区林业经济理论的研究内容
为了能从经济学的视角研究社区林业的发展及其规律,必然要了解社区林业的含义及其形成过程,研究怎样最佳使用稀缺的社区资源以满足当地村民无限的需求。“稀缺性”规律是一切经济问题产生的根源。由于这个规律,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就要做出各种各样的选择,以追求更可能大的满足。因此,社区林业经济理论研究社区中个人和集体从事生产、交换以及对产品的服务消费,解决:生产什么产品?怎样生产?为谁生产?现代西方经济学家认为:这三个问题是每个社会所必须抉择的最基本的问题,也是一切经济制度所共有的。但是,不同的经济制度却是以不同的方式来解决的。研究内容从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入手,大体概括为:
(1)社区林业经济系统的基本要素构成,如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资本(金)资源。
(2)社区林业经济运行环境分析,诸如宏观经济学基础、制度经济学基础,政府经济政策对社区林业的影响,社区林业与产业化经营,林业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等。
(3)社区林业经济行为分析,如林产品的需求与供给,林产品消费选择和生产选择,市场与价格,林产品营销与贸易,非木质林产品经济特性,林业投资决策分析等。
(4)社区林业经济调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