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管理體制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旅游管理體制是指國家對整個旅游經濟活動和運行進行協調與管理的組織形式、機構設置、職權劃分和管理制度的總和。旅游管理體制是旅游管理的基礎和核心,其滲透到旅游管理的各環節、各領域和各個方面,是旅游經濟活動正常開展和旅游經濟有效運行的重要保障,也是實現旅游經濟發展目標的重要手段。正確理解旅游管理體制的概念,必須掌握好以下幾點:
(一)所有制結構是旅游管理體制的前提基礎
生產資料所有制結構是經濟社會的最基本結構,其不僅決定著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社會的性質特征,也決定著其旅游管理體制的性質和方式,因此不同的所有制結構必然形成不同的旅游管理體制和模式。資本主義是建立在生產資料私有制基礎上的基本經濟制度,其旅游管理體制的性質也是以私有製為基礎,並形成以市場為主導,以國家干預為特征的旅游管理體制模式;社會主義是以生產資料公有製為主體的基本經濟制度,因此旅游管理體制的性質必然體現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形式相結合的要求,實行“國家調控市場、市場引導企業”的旅游管理體制模式。
(二)組織形式是旅游管理體制的重要方式
旅游管理體制的組織形式,是指對整個旅游經濟活動進行組織和管理的主要方式。由於各國經濟社會體制和旅游管理模式不同,必然形成不同的旅游組織形式,而不同的旅游組織形式會產生不同的旅游巨集觀管理行為和效果。
從世界各國的情況看,適應不同國家經濟社會體制和旅游管理模式而形成不同的旅游組織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種基本方式:第一種是集權制的旅游組織方式,是指有關對旅游經濟活動和運行的管理,主要集中於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和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第二種是分權制的旅游組織方式,是指有關對旅游經濟活動和運行的管理,按照旅游巨集觀管理職能而分屬於不同層次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和旅游行業組織;第三種是混合制的旅游組織方式,指有關旅游經濟活動和運行的主要管理職能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而其他管理職能則分別由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由旅游行業組織負責。
(三)機構設置是旅游管理體制的主要載體
旅游管理體制的機構設置,是指在相應的旅游組織形式基礎上,建立明確的旅游管理組織機構,配備相應的旅游管理人員,具體負責旅游管理職能的實施。旅游機構設置的前提是應符合旅游組織形式的要求,其具體的設置原則包括:一是必須依法設立,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二是具有明確的旅游管理職能目標,能夠有效履行旅游巨集觀管理的基本職能;三是必須權責統一,做到職權與責任、領導和指揮、協調和管理的統一;四是精簡高效,符合旅游巨集觀管理中的決策集中、協調快速、管理有效的基本要求。
(四)權責劃分是旅游管理體制的核心內容
旅游管理體制的權責劃分,是指明確劃分旅游管理機構和相關部門的管理職權與責任,是合理配置旅游管理職權和責任的主要內容,也是旅游管理體制的核心問題。權責劃分通常涉及三個方面:一是明確劃分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和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的職權與責任;二是對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的管理職權和責任的劃分;三是對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與旅游行業組織、旅游企業之間的管理職權和責任的劃分。
權責劃分不僅是旅游管理體制的核心問題,也是一個錯綜複雜的關鍵問題,如果權責劃分不當或權責不清,就會造成旅游管理中集權與分權、侵權與放權等矛盾,甚至損害各方的利益和積極性,影響到整個旅游經濟活動的正常開展和有效運行,從而阻礙或制約旅游經濟活動健康發展和有效運行。
(五)管理制度是旅游管理體制的主要手段
管理制度作為旅游管理體制的手段,是為了保證旅游經濟活動和運行過程中各個環節、各個方面協調一致地進行,實現各項管理職能而制定的有關規定和行為準則,也是實現旅游管理有效性的重要前提。
在旅游管理體制中,管理制度一般包括旅游巨集觀管理制度、旅游行業管理制度、旅游區域管理制度和旅游企業管理制度。旅游巨集觀管理制度,是國家從國民經濟總體角度對旅游發展、旅游市場進行規範和管理的制度。旅游行業管理制度,是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和旅游行業組織對旅游活動和旅游企業進行規範與管理的制度。旅游區域管理制度,是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和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區域旅游發展管理的有關制度。旅游企業管理制度,則是旅游企業根據自身管理的實際需要,所制定的企業內部各種綜合管理制度和專業管理制度等。[1]
旅游管理體制的結構與功能[2]
旅游管理體制是以國家的旅游發展戰略和規劃為依據,以稅收、信貸等經濟政策為調控手段,以旅游信息為媒介,以旅游相關法律法規為監督保證的一個完整的管理系統。該系統必須與市場機制的作用相配合,才能實現旅游資源的有效配置。根據旅游業管理體制的運行規律,該運行系統由以下4個子系統組成。
(1)舉游管理決策系統
旅游管理決策就是對旅游業發展目標、旅游業管理政策和重大措施做出抉擇。旅游管理決策系統的內在結構主要是正確劃分決策許可權和保證決策系統的科學性。旅游管理決策系統是旅游業管理體制的中樞。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旅游管理決策結構是多層次的,國家旅游管理決策主要體現在巨集觀調控上,對微觀經濟活動的決策則要體現在微觀主體的自主權方面。
(2)旅游管理監控系統
旅游管理監控系統發揮監督和調控的功能。監督由各級政府和人民的全面監督,專業和綜合的旅游行政管理機構的業務監督和職能監督,審計和工商行政部門的專門監督,司法機構的法律監督以及群眾團體的社會監督與輿論監督組成。通過監督為旅游管理決策系統反饋信息,提高決策科學性,保證正確旅游決策的實施,維護正常的旅游業經濟運行秩序。通過調控的作用,把巨集觀旅游管理決策所確定的規劃目標變為各微觀經濟主體的行動,實現巨集觀旅游業發展規劃。旅游管理調控主要採取間接調控的方式,如通過財政金融、稅收等經濟政策,引導旅游企業做出符合巨集觀旅游業發展總目標的決策。要協調各巨集觀調控部門之間的關係,使相關部門合理分工,協調配合;健全各種調控手段,如科學的稅收制度,完備的經濟法規等,對旅游管理活動起到綜合協調的作用,使旅游管理髮揮有效的調控功能。
(3)旅游管理信息系統
旅游管理信息系統是旅游管理體制中溝通各管理環節、各經濟主體之間聯繫的媒介,通過收集、處理各有關信息,進行彙總、提煉,形成供巨集觀決策的旅游信息。巨集觀決策結果的信息通過管理信息系統傳遞到各旅游經濟主體,為他們決策提供指導和參考。
(4)旅游管理組織系統
旅游管理組織系統規定著旅游管理體制各子系統的職能和相應機構,並使這些子系統相互銜接、緊密配合,形成旅游管理系統整體。旅游管理組織系統不是‘獨立存在的,而是融於旅游管理的決策、監控和信息各子系統中。它一方面使各子系統有自身相應的組織機構,充分發揮各自的管理職能,保證旅游決策的科學性、調控的有效性、監督的嚴格性、信息的及時準確性;另一方面,各子系統能互相溝通,圍繞著統一的巨集觀旅游管理目標而運行,共同完成旅游管理的目標。因此,旅游管理組織系統構成了旅游管理的基本框架。
旅游管理體制的模式[1]
通常,不同的經濟社會制度決定不同的經濟體制,而不同的經濟體制下會形成不同的旅游管理體制模式。
隨著我國從傳統計劃經濟體制轉變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使旅游管理體制模式也發生了根本性的改革和變化。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旅游經濟活動的主體是旅游者和旅游企業;旅游市場是旅游經濟運行的核心,旅游市場通過市場機制和市場功能作用,直接引導和調節旅游者的消費活動與旅游企業的經營活動;政府行政管理部門主要是通過培育旅游市場機制,維護旅游市場秩序,規範旅游市場主體行為等,實現對整個旅游經濟活動和運行的巨集觀調控與管理。因此,我國現階段旅游管理體制模式是“政府調控市場,市場引導企業(旅游者),企業自主經營”,其中旅游者和旅游企業是旅游經濟運行的微觀基礎,旅游市場是旅游經濟運行的核心條件,政府巨集觀管理是旅游經濟運行的重要保障(見圖)。
(一)旅游經濟運行的微觀基礎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旅游經濟運行是建立在大量旅游者和旅游企業的微觀旅游活動基礎上的,因此旅游者和旅游企業既是構成整個現代旅游系統的細胞,也是旅游經濟運行的微觀基礎和旅游經濟管理體制的基礎,
1.旅游企業,是依法進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並具有法人地位的經濟組織,是為了實現一定的目標而組成的經濟實體。旅游企業的目標從總體上是與旅游經濟運行和旅游發展的目標相一致的,但由於眾多旅游企業之間存在著發展規模、經營能力、管理水平方面的差距,也會出現與旅游經濟運行和旅游發展總體目標不一致的情況。因此,必須使旅游企業形成自我約束機制,能夠按照旅游經濟運行和旅游發展目標的要求,自動約束自己的行為。
2.旅游者,是旅游市場上的另一經濟主體,其擁有自主選擇旅游消費,自由支配自己財力的法定權力。旅游者的消費需求是構成旅游市場需求的重要源泉,只有充分尊重旅游者的自主消費權力,才能有效刺激旅游消費,擴大旅游市場需求,促進旅游經濟運行和旅游發展,因此旅游者的消費活動也是旅游經濟運行的微觀基礎。
(二)旅游經濟運行的市場環境
旅游市場作為旅游經濟運行的核心,是因為一切旅游經濟活動都必須通過市場交易來實現,旅游供求平衡必須以市場調節為前提條件,旅游巨集觀調控也必須依靠市場機制來進行。因此,旅游巨集觀管理不僅要重視和研究旅游市場規律,而且要不斷完善旅游市場環境,促進旅游市場機製作用的有效發揮,才能保障旅游經濟運行有效進行。
完善旅游市場環境,必須建立健全有利於旅游經濟運行的旅游市場體系,包括旅游產品市場、資金市場和勞動力市場的發展。旅游產品市場是旅游市場體系的基礎,不僅是實現旅游經濟運行的重要前提,而且是促進旅游生產力發展的基本條件。旅游資金市場是各種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交易場所,是整個旅游市場體系的樞紐,其通過利率、匯率和股市價格變化,促進旅游企業講求資金使用效果,引導社會資金在旅游行業合理流動,調節旅游市場的供求平衡,實現旅游巨集觀調控的目標和要求。旅游勞動力市場是旅游市場體系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不僅調節勞動力的供求平衡,滿足旅游經濟運行和旅游發展的勞動力需求,而且促進勞動力的合理流動,實現勞動力資源的有效配置並與生產資料形成最佳的結合,不斷為社會創造更多的物質文化財富。
(三)旅游經濟運行的巨集觀保障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由於旅游市場機制的內在局限性,如旅游市場競爭的不全面性、旅游信息獲取的非充分性、旅游市場機製作用的時滯性和不確定性等,決定了無法完全依靠旅游市場的自動調節作用來保證旅游經濟運行的有效性,因此還必須通過政府行政管理部門的旅游巨集觀管理和調控,以保障旅游經濟活動的有效運行和發展。
政府行政管理部門作為旅游巨集觀管理和調控的組織,其在旅游巨集觀管理中通過正確行使管理職能,建立旅游市場規則,培育旅游市場機制,維護旅游市場秩序,規制旅游者行為和旅游企業行為,促進旅游市場上的公平競爭,為旅游經濟運行和旅游發展創造良好的巨集觀環境和條件。同時,通過政府的旅游巨集觀調控,促使旅游市場機制更有效地發揮作用,並與旅游者和旅游企業的微觀旅游經濟活動相結合,實現旅游市場供求的平衡發展,確保旅游發展目標的順利實現。
旅游管理體制的合理化[1]
合理的旅游管理體制,應該是適應生產關係的性質和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保證整個旅游經濟有效運行,實現旅游發展的總體目標和要求。因此,衡量旅游管理體制合理化標準,總的就是看旅游管理體制是否符合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要求,是否有利於促進旅游生產力發展,是否有利於促進旅游經濟發展,是否有利於促進人民群眾的共同富裕。
(一)體現和鞏固社會主義生產關係
任何經濟管理體制,都是一定經濟社會制度的體現,是反映一定生產關係的具體形式。因此,合理的旅游管理體制必須體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並有利於鞏固和完善社會主義生產關係。
1.旅游管理體制要按照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正確劃分旅游管理許可權和責任,正確處理國家、部門和地方之間的關係,建立科學的分層決策和指揮系統,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旅游經濟運行機制,形成高效而靈敏的旅游巨集觀調節體系,充分發揮其推動生產力發展的巨大作用。
2.旅游管理體制要體現社會主義生產關係的優越性,在以公有製為主體的基礎上,通過發展多種所有制形式,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勞動者之間的利益關係,正確處理政府、企業和個人之間的分配關係,全面體現所有勞動者的意志和願望,充分調動各方面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不斷鞏固和完善社會主義生產關係。
(二)促進和加快旅游生產力的發展
在現代市場經濟中,計劃機制和市場機制都是配置社會資源的重要方式,都是提高社會生產力的重要手段。因此,合理的旅游管理體制應能夠充分發揮計劃機制和市場機制的功能作用,有利於促進和加快旅游生產力的發展。一方面,旅游管理體制應有效發揮旅游市場機制配置社會資源的基礎性功能作用,使各種旅游生產要素資源得到合理配置,不斷提高旅游生產力,促進旅游經濟有效運行。另一方面,旅游管理體制必須充分發揮計劃機制的功能作用,通過國家巨集觀管理職能和合理的利益分配方式,有效協調各部門、各地區、各企業之間的聯繫,調控旅游經濟運行,不斷創造新的生產力,使旅游生產力得到迅速的發展。
(三)保證旅游經濟充滿活力的發展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旅游經濟要充滿活力地發展,既要激發微觀旅游主體的活力,又要發揮旅游巨集觀管理的促進作用。因此,合理的旅游管理體制,首先要使旅游企業真正成為獨立的經濟實體,成為旅游市場的主體,能夠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能夠根據旅游市場需求和變化趨勢,合理組織旅游生產要素資源,提供適應旅游者需求和消費的旅游產品;能夠貫徹按勞分配原則,最大限度地調動旅游行業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不斷創造良好的旅游經濟效益。其次,要充分發揮國家對旅游經濟運行和旅游發展的巨集觀管理職能,按照旅游經濟運行規律和旅游生產力發展要求,創造良好的旅游巨集觀環境,並綜合運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經濟手段和經濟監督等,有效地調控整個旅游經濟活動和運行,使旅游再生產能夠順利地進行,使旅游生產力得到充分發展,使旅游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得到不斷提高。
(四)促進人民群眾的共同富裕
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既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客觀要求,也是社會主義旅游經濟發展的根本目標。因此,合理的旅游管理體制,應有利於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旅游需求,能夠使更多的人民群眾通過旅游而增長見識,豐富文化生活,提高身心健康,改善生活質量和水平。同時合理的旅游管理體制,還要有利於通過旅游發展而帶動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改善當地居民的生活質量和水平,促進人民群眾生活富裕,最終促進全面小康社會的建設和人的全面發展。
我國旅游管理體制的發展[1]
一、我國旅游管理體制的初步建立
我國旅游管理體制是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建設和發展而逐步形成的,併在不斷的改革和發展過程中,逐步探索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旅游管理體制。回顧和總結我國旅游管理體制的發展歷程,主要經歷了初步建立、曲折發展、改革發展和完善成熟四個階段。從1949年新中國建立到1965年,是我國旅游管理體制初步建立階段。
1949年新中國成立之後,為了促進國際社會對新中國的瞭解和友誼,擴大我國的對外影響,加快與世界各國的友好交流和合作,國務院決定籌建中國國際旅行社,負責有關旅游外事接待工作。1954年,中國國際旅行社正式成立,在公安部代管下,負責國家外賓的食、住、行事務的統一接待和管理。1957年,由於中國國際旅行社接待任務日益繁重,國務院決定將中國國際旅行社直接劃歸國務院領導,並批准各地建立中國國際旅行社的分社和支社。
1960年以後,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發展,我國在國際上的地位不斷提高,與越來越多的國家建立了外交關係,許多外國人前來我國參觀、訪問和考察,海外華僑和我國港澳台同胞探親與旅游的人數也迅速增加。為了適應外事工作和旅游發展的需要,1964年6月,國務院決定設立中國旅行游覽事業管理局,作為國務院的直屬機構;同年7月,經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設立中國旅行游覽事業管理局並直屬國務院領導,對外仍然保留中國國際旅行社的名稱,實行局、社合署辦公,中國旅行游覽事業管理局內設1室8處,行政編製150人。1964年12月1日,中國旅行游覽事業管理局正式成立,同時成立了中南、華東兩個旅游事業管理局,受中南局、華東局和中國旅行游覽事業管理局的雙重領導,分別負責領導和管理本區域旅游事業的各項工作。
中國旅行游覽事業管理局的成立,一是標誌著我國旅游管理體制的正式建立,國家對旅游事業的管理也從此進入了正規化和專業化的軌道。二是明確了旅游管理組織機構的職責許可權。旅行游覽事業管理局成立後,通過制定全國旅游發展計劃和外事接待計劃,大量進行對外宣傳和聯絡工作,加強了對全國旅游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統籌安排。三是建立了局社(政企)合一的旅游管理組織形式,適應了當時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和需要,從而在短時間內有力地促進了我國旅游事業的快速發展。
二、我國旅游管理體制的曲折發展
從1966年到1977年,是我國旅游管理體制曲折發展階段。
1970年下半年,中國旅行游覽事業管理局上報了《關於旅游工作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中國旅行游覽事業管理局是國家管理全國旅游事務的機關,中國國際旅行社為對外辦理國際旅行業務的具體組織,並建議取消中南、華東兩個旅游事業管理局。同時,各省區市的主要城市恢復中國國際旅行社的分社和支社,行政上隸屬各省區市政府外事辦公室領導,業務上接受中國旅行游覽事業管理局的指導和任務安排,促進了我國旅游管理體制的恢復。
1971年,隨著我國旅游業的恢復和發展,尤其是中國在聯合國合法席位的恢復,使我國國際影響日益擴大,來華旅行的外國人數不斷增長。為了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國務院於1972年批轉了外交部《關於加強地方旅游機構的請示報告》。報告中明確規定:一是根據各地實際情況,逐步恢復和健全各地主要城市的旅游機構;二是各地旅游機構的設置、人員編製等,由各省區市政府結合本地情況而確定;三是各地的中國國際旅行社分社和支社,在各地黨委和外事部門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從而明確了我國旅游管理體制的組織形式、機構設置、職責許可權等,促進了旅游管理體制的全面恢復和旅游業的迅速發展。
三、我國旅游管理體制的改革發展
從1978年到1992年,是我國旅游管理體制的改革發展階段。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確定了黨和國家的工作重點轉到以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為中心,並提出了對外開放、對內搞活等一系列重大方針和決策,從而為我國旅游發展帶來了生機和活力,也促進了我國旅游管理體制的改革和發展。
1978年3月,中共中央批轉了外交部《關於發展旅游事業的請示報告》,明確提出:貫徹積極發展、穩步前進的方針,大力發展旅游業;成立由國務院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國務院旅游領導小組,將中國旅行游覽事業管理局改為直屬國務院的中國旅行游覽事業管理總局(簡稱國家旅游總局),以加強對全國旅游工作的領導和協調。同時,為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各省區市可成立旅游局負責管理各地旅游業,行政上由地方黨委、政府領導,業務上接受國家旅游總局指導。同年4月,國務院批轉國家旅游總局《關於旅行游覽事業管理總局職責範圍的請示》,進一步明確了國家旅游總局的主要任務、職責許可權和管理方式。同年8月,國務院又批准將國家旅游總局作為政府行政機構,從原來由外交部代管轉為由國務院直接管理,同時明確中國國際旅行社實行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各地旅游局和中國國際旅行社的分社、分支機構,參照國家的辦法辦理。
1979年,國務院發文將中央開會使用的高級賓館、招待所、別墅等劃歸旅游部門管理,用於接待旅游外賓;批准成立了中國旅游服務公司、中國旅游出版社和中國旅游報社;批准在美國、日本、西歐和我國香港地區等建立旅游辦事處。1980年,國務院批准成立中國青年旅行社,與原來已經成立的中國國際旅行社、中國華僑旅行社一起構成中國旅行社的三大支柱。1981年3月,中央調整和加強了國務院旅游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確定了領導小組的工作任務和職責。同年10月,國務院下發了《關於加強旅游工作的決定》,明確指出旅游業要從中國實際出發,走出一條適合中國國情的中國式旅游道路,實現政治和經濟的雙豐收,並要求旅游業實行統一領導、分散經營的管理體制,指明瞭我國旅游業的發展道路和旅游管理體制改革的方向,進一步促進了我國旅游管理體制的改革。
1980年以後,按照國家經濟管理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和要求,我國旅游管理體制也進行了以“政企分開”為重點的管理體制改革。1982年初,國家旅游總局和中國國際旅行社實行了“局社分離”,兩者的職能和任務也進行了明確的分工。國家旅游總局作為國家的旅游行政管理機構,主要負責全國旅游工作的統一管理,不再直接負責組團經營和接待事務。中國國際旅行社轉為企業化管理,具體負責國際旅行業務的經營管理和接待工作。
1982年,為了進一步理順“政企分開”的旅游管理體制,經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准,中國旅行游覽事業管理總局更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游局(簡稱國家旅游局)。更名後的國家旅游局,主要負責對旅游業實行巨集觀管理,實現了從外事接待型向經濟管理型的轉變。同年11月,國務院批准撤消了國務院旅游工作領導小組,其管理職責和權利由國家旅游局承擔。1985年,國務院批轉了國家旅游局《關於當前旅游體制改革幾個問題的報告》,進一步提出全國旅游管理體制要實行“政企分開,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散經營。統一對外”的原則,並明確國家旅游局作為國務院的旅游行政管理職能部門,面向全行業,統管全國旅游工作;各省區市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設置旅游行政管理機構,統管本地旅游工作。
1988年,根據我國旅游發展的實際需要,為加強國家對旅游事業的領導和協調,國務院成立了國家旅游事業管理委員會,由國務院分管領導任主任,國家旅游局和相關部門為成員。同年10月,國家機構編製委員會批准了《國家旅游局“三定”方案》。這是我國第一個全面、系統的旅游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方案,其按照政企分開、精簡統一的原則,對國家旅游局的機構設置作了重大調整,進一步明確了國家旅游局的主要職責和許可權。
四、我國旅游管理體制的完善發展
從1992年以後,我國進入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新階段。為了適應新階段發展目標的要求,我國加快了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改革的步伐,旅游管理體制也再次進行了重大的改革,促進了我國旅游管理體制的完善發展。
1994年,國家旅游局再次制定了新的“三定”方案,對旅游管理體制進行了又一次重大改革,初步實現了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變,由部門管理向行業管理轉變,由直接管理向間接管理轉變,由微觀管理向巨集觀管理轉變,旅游管理體制基本轉入了經濟產業型管理的軌道。1998年,隨著《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國家旅游行政管理機構再次進行了大幅度的精簡。國家旅游局機構設置減少為一辦五司,旅游管理職能也進行了大幅度的調整,取消了不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管理職能,部分職權下放到事業單位和地方旅游管理機構。
2000年,各省區市參照國務院機構改革進行了各級政府機構的改革,絕大多數省區市旅游行政管理機構得到加強,成為政府行政系列中的直屬機構,基本形成了全國比較完善的旅游管理體系。尤其是2004年,隨著我國《行政許可法》的實施,對旅游巨集觀管理的職能和許可權再次進行調整和規範,促進了我國旅游管理體制進一步完善成熟,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形成了多元化的旅游所有制結構
我國旅游管理體制,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總體要求,通過多年的改革和完善發展。基本形成了以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制並存發展的所有制結構。以旅游飯店業的改革為例,在堅持以國有製為主體的情況下,大力引進外資、民營資本,促進旅游飯店股份制改革,從而形成了以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制並存發展的旅游飯店所有制格局。
(二)形成了多種形式的旅游經營格局
隨著旅游所有制改革和新結構的形成,促進了旅游經營形式的變化,形成了多種形式的經營格局。以旅游飯店業改革為例,在所有制改革的基礎上,初步形成了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旅游經營方式,絕大多數旅游飯店形成了直接面向市場並與國際接軌的,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旅游經營格局,同時逐步引進了國際知名的旅游飯店連鎖集團和管理等。
(三)形成了多層次的旅游行政管理體系
在推進微觀旅游體制改革,搞活旅游企業經營的同時,進行了旅游巨集觀管理體制改革,形成了多層次、比較完善的旅游行政管理體系。一是將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明確納入各級政府行政系列,成為政府管理旅游行業的專門機構;二是初步建立起國家、省(區、市)、地(州、市)和縣(市、區)四級旅游行政管理體系,並明確劃分了各層次的職責和許可權;三是明確了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業管理目標、重點和要求等。
(四)形成了面向全行業的旅游管理職能
通過旅游管理體制改革和旅游巨集觀管理職能的轉變,尤其是將傳統對旅游企業的管理轉變為向全行業提供服務。進一步強化旅游行業管理,是實現旅游管理體制改革的根本標誌。這種面向全行業服務的旅游管理職能,主要表現在各級政府加強對旅游開發建設的規劃和指導,不斷開發、設計和完善旅游產品,加大對國內外旅游市場的開拓力度,強化對中國旅游形象和各地旅游主題的宣傳促銷,促進旅游服務質量的改善和提高,推動旅游全行業的標準化管理等,從而有力地促進了我國旅游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五)形成了符合市場經濟的旅游管理制度
隨著旅游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入,特別是貫徹落實以《行政許可法》為重點的法律法規,使旅游管理體制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逐步形成了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旅游管理制度,包括規制旅游市場主體行為、規範旅游市場秩序、促進旅游開發建設、加強對旅游出入境管理、加強旅游經濟活動和運行的旅游巨集觀管理等,從而不僅促進了我國旅游管理走上了依法管理的軌道,而且促進了我國國際旅游和國內旅游的迅速發展,使中國旅游迅速崛起而進入世界旅游大國的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