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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總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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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什麼是旅游總體規劃

  旅游總體規劃是以旅游發展規劃為基礎,結合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國家規劃和城市規劃、對規劃區內的旅游開發項目和設施建設進行優化配置,以期達到旅游資源的最佳利用,從而實現區域旅游發展目標的策划過程。旅游總體規劃是旅游發展規劃的進一步落實與細化、與旅游產品的具體形式和旅游區功能有著直接的聯繫。

  對於總體規劃,從目的地的產品性質和景觀類型、與國家有關管理部門的隸屬關係,以及它們的接待、服務功能來看,又可分為旅游城市總體規劃、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主題公園總體規劃、旅游度假區總體規劃、縣域或市域旅游總體規劃、鄉(鎮)村旅游總體規劃等。[1]

旅游總體規劃的特點[2]

  1.可操作性

  旅游總體規劃的可操作性特點,主要是指其實用性強。在這一點上,它與旅游發展規劃有著明顯的不同。旅游發展規劃的戰略性、指導性、原則性很強,但戰術性很差,而旅游總體規劃則戰術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強,可以切實指導旅游區的建設、佈局和發展。旅游總體規劃是旅游區建設與發展的藍圖,是在密切聯繫實際、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產生的,對各種問題的研究都比較深入、具體。因此,其實用性強是自然而然的。

  2.系統性

  旅游總體規劃的系統性特點,主要體現在其規劃內容上,即通過旅游總體規劃,抓住地區旅游業發展的核心問題,按照旅游可持續發展的思想,用大旅游觀念看待旅游業產業體系,將國際旅游國內旅游和當地居民的休閑游憩活動視為完整的市場系統,構築區域旅游產業板塊,將眾多旅游相關產業納入政府“大旅游管理”體系,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旅游發展目標,為區域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提供決策支持和政策保障。所謂總體規劃,就其名稱也在一定程度上說明瞭規劃內容的系統性,否則就名不副實。

  3.具體性

  旅游總體規劃不僅要求其內容具有系統性、完整性、而且要求其詳細、具體,即旅游總體規劃對旅游產品體系、旅游支撐體系和旅游保障體系中的任何一個問題都要事無巨細地認真對待,要對旅游資源旅游市場、發展目標、戰略部署、空間佈局和功能組合等進行具體的分析和研究,對實施規劃的具體措施要逐項落實。總體規劃不是大而空的規劃,而是大而實、全而實的規劃。

  4.層次多樣

  旅游總體規劃的期限可分為:近期規劃為3—5年,中期規劃6—10年,遠期規劃在10年以上,並對20年以後的旅游發展做出輪廓性的規劃安排。從規劃的內容看,是“近詳遠略”,如近期規劃既要充分考慮旅游區內知名景點的開發及其道路交通的修建,還要考慮基本生活需求設施、基本娛樂、商業、服務設施和基礎公用設施的建設,包括主要的飯店、賓館、水電、通訊、出入交通網和商店等,以滿足旅游者基本的食、宿、游、購、娛的需求;在區位選擇上,應選擇交通方便、容易開發的地段,便於施工;大眾飯店的位置不宜太偏,應靠近交通樞紐,否則在開發初期,易使游客產生懼怕心理和不安全感。而中期規划著眼於整體開發,規劃的重點是中高檔賓館的建設及其配套的娛樂設施、商業中心、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同時,中期規劃也是確定旅游區基本形象的階段,以形成鮮明的主題形象,參與市場競爭。至於遠期規劃,主要是環境與生態的保護,同時要考慮新的、深層次旅游項目的開發。

  旅游總體規劃的空間範圍至少包括四個層次:

  (1)跨區域旅游規劃:或稱國家間旅游規劃,多適用於一些有共同的自然旅游資源和歷史文化內涵的國家之間。例如南美洲地區、西歐地區、加勒比地區,以及我國東南沿海各省與東南亞地區。規劃的重點是聯合與協調旅游客源市場營銷及宣傳促銷計劃。跨區域規劃主要涉及的是資源的聯合開發利用、旅游線路的設計、交通的協調和市場營銷宣傳等,一般不涉及用地的詳細規劃。

  (2)國家級旅游規劃:主要目標是旅游線路的設計、旅游產品的宣傳促銷、年度旅游活動的制定、國家級旅游風景區的確定,以及規劃開發的戰略目標、開發導向、環境保護等。全國性的旅游路線和精華景點的推銷是國家旅游規劃的重點。

  (3)區域級旅游規劃:多數為跨省市的區域,在我國西部以地貌單元和地理特征為重點劃分區域,以地理學家所進行的旅游區的劃分為代表,如東北旅游區、長江中上游旅游區等。這些區域在旅游資源、民俗風情等方面有著一定的共同之處,有利於共同開發。也有以行政區域作為規劃範圍,主要是便於行政管理。區域級規劃主要起到區域協調作用,各省都有其具體而詳細的旅游路線和旅游計劃,大區之間不應互相矛盾。

  (4)地區級旅游規劃:是一個省、市、縣或更小單元的地區。除開發旅游資源、市場導向預測、旅游線路設計外,更為具體的旅游佈局規劃和項目規劃都會涉及。

旅游總體規劃的主要任務[1]

  旅游總體規劃的主要任務是以區域旅游發展規劃、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國土規劃等為依據,綜合研究旅游資源、旅游市場和旅游發展條件,確定旅游在本地國民經濟中的地位、作用和發展目標,並對如何實現目標作出整體性部署。通過總體規劃,完成旅游市場細分、確定旅游產品特色、合理進行景點佈局、科學確定環境容量和有關規劃指標,統籌處理旅游產品體系、旅游支撐體系和旅游保障體系三方面的關係,以及遠期與近期、保護與發展等全局性關係,以確保旅游業在規劃區內穩定、健康地發展。

旅游總體規劃的基本內容[2]

  1.確定旅游業發展的指導思想、規劃依據和發展戰略

  指導思想是旅游規劃的主題,是體現一定規劃時段內總目標的一種設想;規劃依據主要指上級及各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國家有關的政策、法律以及為本區開發所制定的政策法規;發展戰略是指對未來事物的發展目標以及達到該目標所採取的具有決定全局意義的手段。

  2.對旅游區的客源市場的需求總量、地域結構、消費結構等進行全面分析與預測

  在全面分析國際、國內旅游客源市場結構的基礎上.制定合理的旅游業發展目標,包括總體目標和具體指標,如旅游的接待規模、創匯指數、國民生產增加值、環境指標等。

  3.界定旅游區範圍,進行現狀調查和分析

  旅游區必須有一個明確的區域範圍,以進行有效的管理和開發。劃定旅游區的範圍包括確定旅游區的範圍界線,劃定旅游區的外圍保護地帶,進行旅游區內用地規劃等。

  確定旅游區範圍界線的基本要求是:景觀風貌的完整性,維持其自然和歷史的風貌,保護生態和旅游環境;能形成系統的旅游接待設施體系並達到一定的規模,便於組織游覽活動和管理工作;儘量保持行政界限的完整性,以利於經營活動的方便和管理上的統一性;以城鎮為依托,以便形成旅游區的活動中心或基地,以及旅游者的內外交通樞紐。劃定旅游區的外圍保護地帶,一般應考慮以下幾點:

  (1)旅游區景觀的外延。指規劃時應註意旅游區周圍建築物高度、體量大小和區外噪音等是否會對景觀的效果和景區意境產生影響。

  (2)旅游區環境的外延和聯繫。指規劃時應考慮旅游區的內部環境與外界環境的聯繫性。例如,對旅游區的河流和水域,要對上游進行有效的保護,避免產生污染。

  (3)遠景潛在發展區。指劃定旅游區的外圍保護地帶時要充分考慮到旅游區將來進一步發展、擴大的可能性,留有餘地。

  (4)控制污染或非風景旅游建設活動的隔離帶。為保護旅游區的自然環境不被污染,必須嚴格控制旅游區周邊地區的各種生產、生活和建設活動,尤其嚴格控制各種非風景旅游設施的建設活動。

  (5)地理界線和行政界線的完整性。為便於有效管理,形成統一的管理體系,應考慮地理界線和行政界限的完整性。

  旅游區內的用地規劃是為了加強對旅游地環境和風景資源的保護,在規劃中除劃定的旅游地範圍和保護地帶外,還要按照景觀資源的價值、環境氛圍等因素,劃分出重要程度不同的三級保護地帶:

  一級保護地帶。也稱核心保護區,是風景資源最為集中或最為重要的核心區,必須給予嚴格保護,不允許建設開發或改變地形地貌,及任何形式的干擾破壞。

  二級保護地帶,也稱游憩緩衝區,允許進行有限度的游憩利用。

  三級保護地帶,又稱密集游憩區,允許較高密度的開發和密集游憩,開展接待工作和安排當地居民的生產生活,但也要確定區域旅游的極限容量。

  現狀調查和分析包括對旅游區自然、地理、社會、經濟、旅游業發展現狀的說明,重點介紹本區旅游資源特色、旅游容量條件、發展旅游業的有利因素和制約條件,並從旅游產業的角度來分析發展旅游業的前景。

  4.確定旅游區的性質和主題形象

  對旅游區性質的確定是確定旅游區開發與保護方向的前提,也是旅游區市場營銷的依據。因此,確定旅游區的性質是旅游總體規劃的重要內容。旅游區的性質,一般指資源的構成和特色、旅游開發的區位優勢、旅游區的主體以及該旅游區在一定的旅游區域中的地位、分工等所決定的功能、作用和地位。對旅游區性質的確定和描述主要由旅游區的資源特色、旅游區的旅游功能、旅游區的等級類型三部分內容組成。

  (1)旅游區的資源特色:有的以水景見長,有的以山色聞名,有的小巧玲瓏,有的雄壯挺拔。所謂“泰山雄,峨眉秀,華山險,青城幽”正是強調了不同的資源和景觀特色。只有明確了特色,才能使各項規劃圍繞特色層層展開,使旅游景觀更加具有吸引力。

  (2)旅游區的旅游功能:對旅游功能的確定需要根據資源的構成要素和特色來分析。一般可分為游覽、度假療養、康體娛樂、避暑或避寒、宗教朝覲、民俗風情、科學考察、文化教育等。

  (3)旅游區的等級類型。旅游區的等級類型根據旅游區的資源特色、構成要素、規模大小、質量高低等因素來確定。《旅游區(點)質量等級的劃分與評定》規定我國的旅游區共劃分為5級,每一級都有不同的標準

  5.確定規劃旅游區的功能分區和土地利用,提出規劃期內的旅游容量

  功能分區是旅游區結構在地域空間上的反映,主要依據不同的旅游功能和開發密度進行分區。分區的多少和每個區面積的大小,依旅游區的具體情況而定,並要考慮各功能區的相容性,一般以其主要發展形式作為劃定區界和制定區內功能的基本依據。理想的分區應以總體規劃規定的功能作為依據i但有時會受到地方政府經濟利益的約束而稍作修改。劃分功能分區對於明確用地發展方向、合理組織景區建設和旅游活動具有重要意義。

  在功能分區時,首先要通過自然景觀、建築風格、園林設計、服務方式、節慶事件等各自個性的塑造,突出旅游區與眾不同的主體形象,強化旅游區的整體氛圍,形成特色鮮明的市場形象;其次,對不同類型的設施,如住宿、娛樂、商業設施等功能分區採取相對集中佈局,將游客密度最大的商業娛樂設施區域佈局在中心與交通便利的區位,併在它們之間布設方便的路徑,力求使各類服務綜合體在空間上形成聚集效應,使開發基礎設施的成本降低,形成規模經營優勢,並有利於污染物的控制。同時,集中佈局形成多樣化的景觀類型可延長游客的滯留時間,促進社區經濟發展;第三,要形成各區之間揚長避短、優勢互補、功能耦合的分工合作系統。並且註意協調處理好旅游區與周圍環境的關係、功能分區與管理中心的關係、功能分區之間的關係、主要景觀(核心建築、主體景觀)與功能小區之間等關係;最後,為保障旅游區的可持續發展,應註重保護區內具有特殊生態價值和環境特色的景觀,加強旅游區的環境容量控制,以維持生態環境的協調演進,從旅游容量動態平衡的角度,保證旅游區的土地合理利用。另外,還要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原則,實現人與環境的協調:同時滿足旅游功能、生態功能及美學功能的需求。

  旅游功能分區的典型空間佈局有:

  (1)同心圓式佈局:將旅游區從裡到外劃分為核心保護區、游憩緩衝區和密集游憩區。這個分區方案有利於環境保護,得到了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的認可。核心區進行嚴格的保護。限制乃至禁止游客進入。在游憩緩衝區,配置野營、划船、越野、觀景點等服務設施。密集游憩區是游客集中活動和休憩的場所,配備飯店、餐飲商業網點和高密度的娛樂設施。

  (2)環自然景點式佈局:在自然風景旅游資源有明顯優勢的地方,可將某一自然吸引物作為佈局的中心,消遣娛樂設施安排在它的四周,其他如住宿設施安排在核心設施的周圍。佈局重點是娛樂,其次是住宿。這個分區方案可進一步提高自然風景點的吸引力。

  (3)環旅館式佈局:在缺少明顯核心自然景點的旅游區,可將特色旅館作為佈局的核心。而購物、餐飲、消遣及輔助設施佈局在旅館的周圍。佈局的重點是旅館的建築風格和綜合服務設施體系。

  (4)核式環狀佈局:主要是在旅游度假區中建立中心區,集中佈置商業、住宿、娛樂設施等服務中心,其他吸引物和設施圍繞中心區分散佈局,其間有道路構成圓環。此種分區方案有利於節約用地。

  (5)雙核式佈局:在風景名勝區或自然保護區周圍的旅游度假區可依托度假城鎮。在區內建立輔助型服務中心。此種佈局為游客需求與自然保護區之間提供了一條商業紐帶,通過精心設計,服務集中在一個輔助型社區內,處於保護區的邊緣。

  (6)野營地式佈局:對於景點比較分散、當地條件不宜建大型旅館的旅游區,可以對旅游區進行適當的亞區劃分,兼顧亞區之間的功能互補性,重點對亞區的旅游服務設施進行佈局。各亞區具備相對獨立的旅游功能,同時,各亞區之間有交通網路連接。此種分區方案比較適合於城市周圍地區的全面開發。

  一般說來,高一級的功能分區以數個為宜,不宜劃得過於瑣碎。通常在一個大的風景類別和功能性質下,包容不同種類項目的景觀類型和使用形式。景區組織應突出風景和旅游功能的本質聯繫和有機組成,要整體表現不同風景區景觀的連續發展與變化,併在使用功能上有明確分工。景區的命名要依據具體景.區的地名或重點景點,並包含使用功能在內,力求明確、概括,富於藝術性和文化內涵;各景區還可圍繞旅游區的整體形象,依據各自主題創作各具特色的具體形象。

  6.綜合平衡旅游產業要素、結構的功能組合,統籌安排資源開發與設施建設的關係

  該部分規劃內容包括食宿設施、旅游項目的結構、功能和佈局的確定,以及其他基礎設施、服務設施和附屬設施的總體佈局。在此基礎上,規劃旅游區對外交通系統的佈局和主要交通設施的規模、位置,規劃旅游區內主要道路系統的走向、斷面和交叉形式。

  7.確定環境保護的原則,提出科學保護利用人文景觀、自然景觀的措施

  該部分規劃內容包括各級保護區及影響保護地帶的界線、面積,景觀系統和綠地系統的總體佈局,防災系統和安全系統的總體佈局。同時還要研究並確定旅游區資源的等級、位置、保護範圍,提出相應的保護措施。確定旅游區的環境保護目標和環境衛生系統佈局,提出防止和治理污染的措施。

  8.根據旅游業的投入產出關係和市場開發力度,確定旅游業的發展規模和速度

  該部分規劃內容包括近期、中期和遠期的規劃開發內容和範圍。對旅游區近期建設規劃,確定優先開發的目標和建設項目的細則,提出重點旅游項目的策劃;對中遠期的開發,提出項目的設計方案與措施。

  9.提出總體規劃的實施步驟、措施和方法,研究確定行業發展的目標戰略

  針對旅游區開發所產生的社會、經濟和環境影響制定相關政策,採取控制措施,確保旅游地與所在區域間各項事業的協調發展。

  10.對旅游區開發建設進行總體投資分析

  對旅游開發投資的引導要從旅游規劃的目標人手,緊緊把握規劃地區旅游業發展的基本方向和巨集觀格局,研究該地區旅游業的產品結構產業結構、區域佈局的合理結構,確定未來建設的基本方向和重點建設項目。引導旅游投資工作的立腳點是轉變觀念,確立服務意識,尤其是為海外客商投資中國旅游業提供指導和服務,切實做好招商引資工作,通過多重途徑建立投資者投資項目之間的聯繫,為他們之間的合作創造機會,提供選擇,將社會資金吸引到旅游行業中來。

  此外,與上述規劃文本內容相對應,還需配備相關附件(包括規劃說明和基礎資料)和圖紙。圖紙主要包括旅游區現狀圖、旅游區總體規劃圖、景點(區)及旅游資源分佈圖、道路交通網路規劃圖、保護區級別規劃圖、分期建築規劃圖、各類基礎設施規劃佈局圖、旅游設施規劃佈局圖等。對於較大的旅游區,圖紙比例一般為1/5000—1/10000;對於較小的旅游區,圖紙比例一般為1/2000—1/5000;區點陣圖的比例可根據需要確定。

旅游總體規劃的類型[2]

  從目的地的產品性質和景觀類型、與國家有關管理部門的隸屬關係、以及它們的接待或服務功能來看,總體規劃的類型可分為旅游城市規劃、市(縣)域旅游規劃、鄉鎮旅游規劃、旅游度假區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主題公園規劃等。

  1.旅游城市規劃

  城市旅游,是以城市風貌和城市社會經濟條件為基礎,滿足非本市人參與、體驗都市風情的旅游活動。其內容有別於其他旅游區,不僅包括休閑旅游、娛樂旅游和度假旅游,而且還包括大量的探親訪友、購物旅游商務旅游和專業性旅游。在某些城市還有會議旅游、保健旅游、盛會節慶旅游、朝聖宗教旅游等。

  城市旅游規劃的意義在於,它能以很低的代價滿足部分游客的欲望並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如商務旅游和專業性旅游,將使國際旅游者和有關城市的商貿團體產生高度的聯繫;會議旅游則有利於提高該城市的國內國際知名度;旅游購物所能帶來的經濟效益,在整個旅游業收入中占有巨大份額(如海灣國家、新加坡、中國香港);歷史文化旅游,則是都市旅游的一大熱點,尤其是列入世界或國家文化遺產名錄的旅游點,它有利於推動非盈利事業的發展,提高城市的文化識別性,樹立城市在全球化浪潮中的國際形象。根據WTO的有關統計,城市旅游約占全球國際旅游人數的20%強,故越來越受到各國的重視。

  由於城市旅游的快速發展,世界各國的主要旅游城市均不同程度地產生交通、停車、排隊、污染、信息不明等城市旅游系統的通病,做好城市旅游規劃已成為共識。世界旅游組織認為旅游城市應規劃好如何友好接納游客,保障游客的安全、便利,為游客提供系列產品和服務,滿足游客的需求。

  旅游城市規劃的基本任務是,以本市客源市場的需求為導向,以城市資源為基礎,結合城市建設,通過保護、利用、復興、開發、宣傳,塑造與傳播富有魅力的都市形象,組織適銷對路旅游產品,提供安全便利、清新整潔、友好熱情的都市旅游接待環境,力爭外來旅游人數不超過該市的實際接待能力和社會承受能力,以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環境效益社會效益

  都市旅游規劃與一般旅游規劃的方法有相似之處,也有不同點:城市用地的旅游功能與其他功能競爭激烈;旅游城市的環境壓力大為增加;旅游開發會加劇城市中心的擁擠,主要旅游景點常常人滿為患;商務、購物和會議旅游可能在旅游市場中占據很大份額;城市交通的友善性(明瞭、寬鬆、轉換便利)更加重要;需要多種標準的旅游設施及其合理佈局;公園系統、步行系統、城市環境特征地帶需要特別的策劃。尤其是與都市旅游系統密切相關的重點因素需要局部深化,如城市歷史地段、城市特有的傳統文化、民俗精華、傳統產業的保護、整治地區的詳細規劃意向方案、旅游信息系統和符號語言的標準化方案(尤其是國際旅游城市),等等。

  2.市(縣)域旅游規劃

  市(縣)域旅游規劃應以省域、市域旅游發展規劃為依據,在本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市(縣)域(區域)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風景名勝區與自然保護區規劃等規劃的基礎上,編製市域或縣域旅游規劃。該規劃經政府審批後,可作為本地區域規劃或國土規劃的一個專項規劃。這是基於兩方面的考慮:

  首先,現代旅游產業有別於其它產業,它強烈地依賴於優異的生態環境、土地資源和區域交通。在市縣層次上,旅游發展與區域規劃的密切結合,有利於通過完善、調整和深化區域規劃,最後納入和成為本地的區域或國土規劃的一個專項規劃。

  其次,現代旅游活動具有強烈的現代經濟特征,即外向為主、高附加值、服務型,競爭異常激烈,市場風險很大,與內需為主、風險較小的基礎設施和傳統產業投資有別,須進行慎重的研究、決策和計劃,並致力於推動行業聯合。同時,它還有顯著的文化性和福利特性,故又應納入本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市(縣)域旅游規劃在考慮所列規劃內容的同時,要著重安排好旅游中心城鎮、自然生態核心區的關係,切實改善交通樞紐和信息中心功能,從根本上消除發展旅游的啟動風險,切實支持本地區旅游的城鄉協作和旅游系統的可持續發展

  3.鄉鎮旅游規劃

  在發展旅游過程中,鄉鎮的作用越來越大,私人機動車發展較快的地區尤其如此。一方面,鄉鎮因此而遇到很多特殊的問題,另一方面,在那些具有旅游交通區位優勢或擁有現實的或潛在旅游資源韻古老城鎮或鄉村,旅游能給居民帶來極大益處,並能推動當地自然生態和文物古跡保護計劃的實施。當旅游業足以作為鄉鎮整體發展的有機組成部分時,該鄉鎮就有必要進行旅游規劃。

  鄉鎮旅游系統的特點是,在社會關係上混合著鎮區居民的生活和鄉村民俗風情;在環境方面通常具有特殊的吸引力,如滑雪場、海灘、沙漠、溫泉;在經濟方面以提供過境旅游、度假旅游、旅館餐館購物設施、文化娛樂設施及旅游服務為主,如日本的溫泉旅游鎮、南亞的山地旅游鎮、澳洲的海濱旅游鎮等。

  鄉鎮旅游規劃的內容和文件圖紙,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參照總體規劃方法,部分參照項目(詳細)規劃的要求執行。

  鄉鎮旅游規劃的內容通常包括:根據當地吸引物的情況、潛在客源市場佈局和其他相關因素進行分析,確定可能的旅游客源市場,制定發展目標,並對主要和次要的旅游吸引物、現有旅游設施、土地利用、道路交通、基礎設施、人員培訓資金及其他要素進行綜合平衡。客源市場分析一般應重點考慮過境旅游及度假旅游者對設施和服務的需求。

  鄉鎮旅游規劃通常要解決一些特有的問題:規劃範圍的界線劃分宜根據總體規劃的佈局結構,結合村鎮行政區劃、山脈、河流、道路等地物地貌,因地制宜;瀕臨水面、森林、雪山的旅游城鎮,一般要通過再開發,為游客開拓自然景觀視域;在具有戰略意義的地方設置旅游咨詢服務中心;改善進入自然景點的通道,研究利用狹窄而曲折的街道,妥善安排和控制車輛進入小鎮;著重保護歷史遺存的總體特征和文化風情,而不是只對單獨的建築物進行保護;應通過相互調整.使旅游規劃融入城鎮總體規劃或中心區改建規劃的整體之中。

  4.旅游度假區規劃

  旅游度假區指旅游功能相對完整獨立,為休憩、修學、康復等目的而設計和經營的、能提供高檔旅游設施和服務的旅游目的地。現代旅游越來越趨向於休閑、健身活動和參與性。因此,度假旅游應運而生。它在國際上發展迅速,效益顯著。度假旅游,在我國屬新一代旅游產品。1996年的“中國度假旅游休閑游”是我國旅游產品由單一的觀光型向觀光型加休閑型、參與型轉變的開始。目前,我國已先後建立起12個國家級旅游度假區、數百個省級旅游度假區和一批城市近郊度假開發區。旅游度假區的發展趨勢是密切依賴特殊的自然環境(如海濱、湖濱、滑雪場、森林、康復氣候、溫泉礦泉),並將此特征與多種旅游活動相結合。旅

  游度假區通常包括度假村·、高爾夫球場、特色商業街、健身或康復設施(滑雪場、溫泉、網球場等)、文化娛樂中心等,特別是擁有優美宜人的環境與景觀。

  旅游度假區規劃的基本任務是,通過確定發展目標,提高吸引力,綜合平衡游歷體系、支持體系和保障體系的關係,拓展旅游內容的廣度與深度,優化旅游產品結構,保護度假旅游賴以發展的生態環境,獲得良好的效益並促進地方社會經濟的發展。

  旅游度假區規劃,須特別保護自然環境特征(如沙灘、近海區域、池塘、湖泊、考古和歷史遺跡、古木和樹木、特有地貌和山峰等);建立免受汽車干擾的步行系統;規劃深度“遠期粗、近期細”,以便根據未來的旅游市場變化進行完善和修訂;具備充足的基礎設施容量,避免污染風險和高峰壓力,其剩餘接待能力通常可為附近的社區服務並從中獲益。

  5.風景名勝區規劃

  風景名勝區是指具有觀賞、文化或科學價值,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較集中,環境優美,具有一定規模和範圍,可供人們游覽、休息或進行科學、文化活動的地區,按其景物的觀賞、文化、科學價值和環境質量、規模大小、游覽條件等,劃分為國家級、省級、市縣級共三級。

  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的主要任務是:研究確定風景名勝區的性質、範圍和規劃原則,妥善處理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的關係,統籌安排各項基礎設施,合理配置為旅游者服務的接待和娛樂設施,指導風景名勝區合理髮展和科學管理

  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按建設部《風景名勝區規劃編製審批辦法》,至少應包.括以下規劃內容:

  區域概況與現狀,發展條件分析;

  總體規劃編製依據和規劃的指導思想、規劃原則與發展方向;

  確定風景名勝區性質,劃定風景名勝區範圍及其外圍保護地帶;

  劃定風景名勝區景區和其他功能分區;

  確定合理的規劃容量;

  游覽活動的組織安排;

  制定自然景觀和人文景觀保護規劃,確定保護和開發利用的措施;

  制定環境保護和森林綠化規劃;

  制定土地利用發展規劃;

  根據規劃容量,配置旅游餐飲、床位、商業等服務設施;

  確定道路、供電、供水排水、郵電通訊等公用基礎設施發展目標與總體佈局;

  確定社會經濟發展及居民點發展調控要求;

  確定近期發展目標及主要建設項目;

  研究提出實施總體規劃的管理措施;

  其他需要規劃的事項。

  6.主題公園規劃

  主題公園是人為的具有主題內容的娛樂場所,是一種以游樂為目標的擬態環境。隨著Afi]休閑要求的增多、文化旅游的興盛、高新技術的發展,主題公園成為旅游景區的重要組成部分,有著很大的發展潛力,而精心規劃設計是主題公園經營成敗的關鍵。

  主題公園規劃首先要充分重視區位選擇,即項目選址,包括巨集觀區位和微觀區位。

  巨集觀區位要求主題公園選擇在經濟發達、流動人口多的大城市或特大城市。目前世界上大型的主題公園基本都建在人口密集的地區,如歐洲的主題公園多分佈於人口集中的西歐、北歐國家,北美地區的大型主題公園主要分佈在美國東北部、東南部和西南部。一般說來,主題公園適合建造在旅游資源非優區(即市場型地區),而不適宜建造在自然旅游資源人文旅游資源豐富的地區(即資源型地區)。一個地區和城市是否適合建造主題公園,關鍵在於區域經濟發展水平,這是選擇巨集觀區位的最主要的條件。區域經濟發展水平與主題公園的投資規模、客源市場範圍及游客消費水平密切相關。

  微觀區位是指主題公園在市縣城市建設規劃中所處的地理位置。選擇微觀區位也要優先考慮客源市場的大小。投資者要有市場意識,看準旅游業與地區發展的未來走向,註意周圍是否有主題作品,競爭情況如何。要避免重覆建設惡性競爭,以免瓜分客源,抵消優勢,兩敗俱傷。好的微觀區位應該有便捷的大交通,亦即絕大多數游客能夠方便使用的公共交通工具,如平價的電車、公車和其他抵達車輛。這樣,游客的流人才會方便、快捷,同時也會大大縮短游客與景點的心理距離。微觀選址時,應考慮游客在主題公園游覽停留的時間與往返交通所需時間的關係,一般選擇乘坐公車等交通工具往返不超過2—3小時的車程距離為最佳。

  其次,主題公園規劃要講究規劃設計技巧,主要包括:

  (1)空間分割要主次分明:主題公園一般分為出入區、過渡區和游樂區3部分。出人區由停車場、票房、大門、商店及其他服務設施組成,人口和相對圍合的活動區是設計的重點;過渡區由廣場、大街、林蔭道、濱湖路或山坡路組成,起分散客流、適應環境、培養情趣和導游導購的作用;游樂區是整個游樂環境的主體,游樂設施要密集,景物交錯,趣味盎然,單體極具個性化,在總體上毫不悖於主題。

  (2)標誌物或標誌性建築的設計要有特色:在景色變換處、道路轉折點或中心廣場設置標誌物或標誌性建築,有突出主題、激活環境、豐富空間序列的作用。這些標誌物或標誌性建築,或者體量巨大,或者形象奇特,或者寓意深刻,要給人過目不忘的印象。(3)組織游樂節目要有節奏感:主題公園規劃設計的目的之一,就是將最佳景物呈現在游人面前,使游人在整個游程中形成多個興趣中心,獲得更多印象深刻的體驗。游園是一種非強迫性行為,游人不可能長時期地保持高度的興奮,整個游程中必須穿插休憩和放鬆。因此,游覽路線的安排和娛樂節目的組織,都必須顧及游客情緒和體力的實際,講究游樂的節奏性和韻律感。

旅游總體規劃的編製[2]

  旅游總體規劃的編製一般可分為六個階段:

  1.準備階段

  旅游區開發建設首先需要進行規劃。旅游總體規劃是旅游發展規劃的延續,是其戰略目標和巨集觀佈局的具體化,因而要與旅游發展規劃相銜接,充分體現旅游發展規劃的目的和思想。尤其是被列為重點的旅游區,更要優先規劃開發,並保持與旅游發展規劃的高度一致。一些還沒有編製旅游發展規劃的地區,根據旅游發展的需要,當地政府及主管部門也會提出優先開發某個或某些旅游區,就更需要先期進行規劃,以便科學地、有計劃地、有步驟地開發建設。

  旅游總體規劃的準備階段首先要落實規劃的專業費用,這些費用一般由政府及主管部門和開發者提供。其次要組織由相關人員組成的規劃小組。《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實施辦法》規定:“風景名勝區規劃應在所屬人民政府領導下,由城鄉建設部門或風景區管理機構會同文物、環保、旅游、農林、水利、電力、交通、郵電、商業、服務等有關部門組織編製。風景名勝區規劃文件的編製,可委托國內有資質的規劃、設計、科研單位或大專院校協助進行。要指定技術總負責人,負責組織、協調、彙總規劃。”此外,還要準備必要的旅游區內詳細二手資料,包括基礎圖件(1:5000—1:50000地形圖、行政區圖、外部交通圖等)、歷史沿革資料、地方誌、基本地理資料(土壤、水文、地質、動植物、氣候、地貌、人口等文字與圖件)、各項其他規劃資料(國土、城鎮、農、林工業規劃)、基礎設施資料(交通、管線等)、原有的旅游規劃文件、旅游文學作品(詩詞、游記、散文)、政策法規等等。

  2.調查評價階段

  這一階段是收集一手資料,對二手資料進行補充、修正,並綜合一手資料和二手資料,對旅游地的基本情況和開發條件進行評價,提出評價意見。

  首先是進行旅游資源調查。對旅游區的資源調查要比旅游發展規劃中的調查詳細得多,要求旅游醫的絕大部分都被調查過,對於一些面積廣大、條件惡劣的部分,可以藉助遙感圖協助調查,有條件的還可以用直升機來協助調查。要詳細記錄旅游區內的景點、景物,對一些重要的景點、景物還要進行拍照、攝像,製作幻燈片。

  其次是環境條件調查,主要調查與旅游開發有關的內容,包括自然與社會經濟兩方面。

  自然環境有:(1)有關地震、斷層、火山、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等;(2)有關水域特征,如水位、水溫、水量、潮汐、泥沙量、凌汛、水質污染等;(3)有關氣候特征。如溫度、濕度、降水量、風向、風速、冰凍、季節期、有害氣體等(4)有關土壤、植被、水質、大氣污染情況及污染源的狀況等;(5)有關自然災害、人為破壞、地方病、有害動植物等;(6)工礦企業、科研機構、醫療機構、倉庫堆積、生活服務、交通運輸等方面的排污、放射性、易燃易爆、電磁輻射等狀況。

  社會經濟條件的調查大致有如下一些內容:(1)社會經濟文化狀況.包括人口、民族、經濟發展水平、物資供應、人民生活水平、文化素質等;(2)內外交通情況;(3)服務設施狀況,包括游覽、食宿、購物、文娛、醫療、郵政、銀行、廁所等;(4)基礎設施狀況,包括供水、排水、供電、通訊、環衛、污水處理、防災安全設施等;(5)管理工作狀況,包括管理體制、機構設置、立法工作等。

  最後是對區內旅游開發的可能性進行評價,這是旅游總體規劃中最為重要的一環,其評價結果將作為旅游總體規劃的重要依據。評價要選用科學的方法,對旅游資源、開發現狀、開發前景進行評估、鑒定,並分出等級。旅游區評價一定要進行對比分析,即與相類似的旅游區對比。這樣既可以避免妄自尊大,造成過大的投資和不切實際的開發;也可以避免過低估計,得不到應有的效益。

  3.編製規劃大綱階段

  規劃大綱主要解決的是旅游區發展的戰略問題,包括旅游區的性質、類型、特色、目標市場、開發方向、範圍大小等,這是在上一階段旅游資源基本情況調查、開發利用條件分析的基礎上所得出的。規劃大綱的主要任務是分析與論證,在國外被稱為預先規劃。

  作為一個旅游區的發展戰略問題,一般在旅游發展規劃中已經明確,那麼編製規劃大綱的階段可以省略,關於這一部分的內容可以納入總體規劃里。如果沒有旅游發展規劃的指導(即還沒有編製旅游發展規劃).但旅游區的情況不是那麼複雜,許多重要問題基本明確,也可以不做規劃大綱,把這一部分的內容納入總體規劃中。(參見附錄一)只有當旅游區的情況比較複雜·地位比較重要,或投資比較大,如國家級的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或投資大的人造景觀等,則需要進行規劃大綱的編製,要進行多部門、多學科、多專家的廣泛論證。

  為了保持規劃的一致性,應儘可能由同一個規劃小組來編製規劃大綱和總體規劃,否則可能會造成總體規劃不能領會規劃大綱的精神,同時也避免了由於多次調查、考察、論證所造成的成本增加,以及由於時間延長而造成機會的錯失。《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也沒有要求單獨進行規劃大綱的編製,但首先要求明確風景名勝區的性質和特點。實際上很多旅游區的規劃並沒有單獨編製規劃大綱,而是將其與總體規劃結合在一起。包含有規劃大綱內容的總體規劃也可以稱為“發展總體規劃”。

  4.總體規劃階段

  經過評議、批准後的規劃大綱,是總體規劃的依據。總體規劃是旅游區開發建設的指導,內容比較詳細,涉及的面比較廣。總體規劃的內容(包括說明文字和圖件等)因旅游區的類型、等級、範圍、位置(離城鎮遠近)、現狀基礎、服務對象、市場大小、開發程度的不同而有所側重。

  總體規劃的成果表現為總體規劃的說明書和圖件。說明書內容一般要包含《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和《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實施辦法》中所規定的內容,尤其是準備申報風景名勝區的規劃。但其他旅游總體規劃說明書的內容可視旅游區的不同而不同,如城鎮型旅游區規劃,其中的住宿、飲食、購物、文娛、對外交通、郵電、銀行、醫療等內容可以簡單些,有的甚至可以不要;鄉村型旅游區則要包含全部內容。

  旅游總體規劃的圖件屬於專題地圖,按專題地圖的要求來繪製,最好能製成彩色圖。地圖的比例尺一般為1:10000至1:25000。面積小的旅游區也可為1:5000的比例尺。

  為了便於瞭解總體規劃,還可以附錄一些與旅游區有關的圖片和歷史資料。為了便於直觀分析,有條件的可以按比例製作總體規劃模型。

  5.論證決策階段

  論證決策階段需要一定的時間、人力、財力。論證是由政府及主管部門組織有關專家,在進行短暫實地考察之後,對總體規劃方案進行綜合評議,對各專題規劃方案分別進行專業評議,提出修改意見,並提供技術鑒定報告。規劃小組根據論證的意見對總體規划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後的規劃經相應的人民政府審批,由各有關部門進行安排,貫徹執行,負責實施,不得隨意更改規劃內容。

  6.管理實施階段

  經過批准後的總體規劃,必須嚴格管理,嚴格實施,保證旅游區的建設和發展能夠順利進行,並能夠對旅游資源進行合理的保護。管理實施主要是旅游區管理機構的任務,也是一項長期的任務。管理機構要制定出管理辦法和實施規劃的步驟、計劃和措施。

  旅游地在發展過程中,如果情況發生了變化,需要對規划進行修改,以適應新的形勢。

相關條目

參考文獻

  1. 1.0 1.1 李永文.旅游地理學.科學出版社,2004年02月第1版
  2. 2.0 2.1 2.2 2.3 馬洪元.旅游規劃實用教程.南開大學出版社,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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