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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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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什麼是旅游規劃

  旅游規劃是指對一定範圍地域的旅游業在未來若幹年內建設和發展的總體部署和策劃,對旅游休閑資源、相關設施和服務,以及其他相關資源進行合理配置和使用,力求旅游休閑業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實現最大化。規劃的目的就是合理開發利用該區域的旅游休閑資源,處理好該地區旅游休閑業發展與經濟、環境和社會之間的關係。旅游規劃的意義表現在:對於規劃地區經濟、社會和環境的發展意義重大。它是旅游休閑區建設和發展的綱領,各項建設一旦按照規劃落實,就既成事實,與周圍環境的關係也已確立,對周圍經濟、社會、環境影響也已顯現,再做調整必須花費巨大的代價。所以規劃事關重大,必須慎重從事。[1]

旅游規劃的特點[1]

  旅游規划具有地域性、綜合性、戰略性、科學性、整合性、公益性和層次性等特點。

  地域性:任何一個旅游休閑規劃都有一定的地域範圍,根據該地域旅游休閑資源特點、地域社會、經濟發展狀況等製作而成,體現出該地域的適用性,與其他地域規劃的差異性,具有鮮明的地域性特征。

  綜合性:同旅游休閑一樣,旅游規劃也體現出牽涉面廣的特點,經濟、環境、社會效益要兼顧,地理、歷史、文化、建築、園林、交通、商業、社會、經濟、信息等多學科內容皆有涉及,體現出綜合性特點。

  戰略性:旅游規劃是對規劃地域的旅游休閑發展做出的戰略決策,時間長、影響深遠,搞得好,就能實現預期的目標即良好的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搞得不好,就會給該地域的旅游休閑發展帶來長遠的不利影響,如生態環境惡化、社會矛盾眾多、經濟虧損等,要改變這種狀況,必須付出巨大代價。

  科學性:旅游規劃必須按照旅游休閑及其所依附的社會經濟發展客觀規律,實事求是地進行,防止違反科學精神的主觀想象和臆斷因素干擾,保證規劃的科學性。

  整合性:由於旅游規劃內容的綜合性特點,它的成功實施需要多部門互相配合,如文化、園林、農林水利、工業、交通、衛生、工商、保險、金融、公安等,共同參與規劃的製作和實施,否則,規劃有可能成為一紙空談。

  公益性:旅游規劃所關註的不僅僅是經濟效益,更要關註事關和諧社會建設、人文關懷建設的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以確保旅游休閑業自身的可持續健康發展,應體現出明顯的公益性特色。

  層次性:旅游規劃的範圍、內容和時間都體現出層次性特點,範圍上,每一個大地域都是由若幹小地域構成,範圍不同,規劃的內容也不同;內容上,有總體規劃和分項規劃;時間上,有長期規劃、中期規劃和短期規劃。

旅游規劃的基本內容[2]

  國家旅游局於1999年3月底頒佈了《旅游發展規劃管理暫行辦法》,使我國旅游規劃的管理有了一定的法規依據。其第二章《旅游發展規劃的範圍》規定:旅游發展規劃應當確定旅游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作用,提出旅游業發展目標,擬定旅游業發展規模、要素結構與空間佈局,安排旅游業發展速度,指導和協調旅游業健康發展。

  旅游規劃的類型不一樣,其內容也存在一定的差別,但其規劃的基本內容都可以歸納為若幹部分,只不過每一部分在具體研製過程中側重點各不相同。吳必虎提出的規劃之鷹形象直觀地表達了旅游規劃的基本內容(圖)。其把旅游目的地的開發建設視為雄鷹之飛翔,鷹頭就是旅游吸引物和對旅游者具有吸引力意義的活動;鷹要飛翔,要靠左右兩翼,左翼就是交通條件和其他基礎設施;右翼就是住宿設施、其他旅游設施和服務;當地的社會經濟因素相當於鷹尾,影響著鷹的飛翔速度和方向。在鷹的前方,就是客源市場的指向作用,鷹會朝著它指向的方向飛翔。最後,在鷹的上下左右圍繞著它的大氣就是旅游目的地的自然、文化和社會經濟環境(支持系統)。

  結合國家法規和工作實踐,北京大學旅游規劃研究中心認為旅游規劃的主要內容就是“確定一個發展目標、進行兩個基本分析、做好三個發展板塊設計、構建一個支持系統”,可以概括為1231工作模式。

规划之鹰

  (1)確定一個發展目標

  旅游規劃的作用在於用它來指導、規範今後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政府對旅游事業發展的巨集觀管理科學決策,以實現規劃時段和規劃期末的具體目標。這一目標的確定將決定旅游業的產業地位和發展速度,是整個規劃都要圍繞它展開的核心中的核心,是旅游發展的綱領性指標體系。旅游規劃的目標包括總目標和分目標兩部分,總目標提出規劃期末規劃地區希望實現的綜合地位;分目標則分別就旅游活動的經濟、社會和環境影響提出需要實現的藍圖。

  (2)進行兩個基本分析

  制定了發展目標之後,就應該就怎樣實現這些目標提出操作性的方案和行動計劃。首先應該對旅游市場旅游資源進行仔細的調查研究,無論是市場還是旅游資源,其調查研究都應該分為裡層分析和表層分析兩個層面。

  對於市場研究來說,其表層的內容就是對客源市場的過去、現在和未來態勢進行分析、預測;市場的裡層研究通常稱為“定調子”,就是通過對受眾的調查,設計區域旅游發展的主旋律。分析裡層的內容就是確立目的地的旅游形象,並向潛在的游客市場進行有效的市場營銷,使潛在市場轉變為真實的客源市場。

  對於旅游資源的研究來說,其表層的內容就是對各類旅游資源現狀進行調查、評價;裡層的內容就是對旅游資源的進一步開發利用進行綜合功能配置,構架空間網路,佈局重點開發地段。旅游資源的裡層研究,可以通俗地稱為“定盤子”,就是從空間角度確定資源的利用和佈局規劃,就像圍棋比賽中考慮好以後若幹步的佈局走法。這樣可以避免出現類似重覆建設、主題單一、產品簡單等問題。在旅游開發佈局中,不能僅僅依賴旅游資源的賦存情況就貿然開發,一項旅游資源是否可以佈局為開發對象,除了評價其本身品位外還必須分析其與市場的距離、可進人性、同類產品是否供求平衡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3)設計三個發展板塊

  在分別對市場和旅游資源進行分析評價的基礎上,就應該提出今後旅游發展的各種規劃方案或政策措施。其中最主要的內容包括三個板塊。

  第一板塊為前位板塊,它是直接吸引旅游者前來參與旅游活動的旅游吸引物,即狹義的旅游產品和開發項目。

  第二板塊為中間板塊,它是指為前來的旅游者提供各種旅游服務,包括交通、住宿、餐飲、娛樂、購物等服務的旅游相關行業、設施和服務。

  第三板塊為後位板塊,它是指旅游區內外的物質環境和社會環境。

  以上三個板塊層層緊扣、相互依存、構成了旅游發展的主要支撐。

  (4)構建一個支持系統

  上述三板塊的規劃方案能否得到有效實施,有賴於規劃的管理和支持保障措施的落實。規劃方案及政策的施行,將會對規劃區域的社會、經濟、環境等各方面帶來影響,採取何種政策和措施控制這些影響,也是需要加以監測和管理的問題。這些支持系統的內容包括政府管理與政策、法規,人力資源,投資金融,社區支持,科技保障等。

旅游規劃的類型[3]

  旅游規劃按空間層次分,可分為國際旅游規劃、國內旅游規劃、區域旅游規劃以及其他旅游地的土地利用規劃。

  旅游規劃按性質內容分,可分為總體規劃與專題規劃。總體規劃是對旅游資源開發,以及與此相關的旅游的全面發展所作的全面性、戰略性和總體性的計劃和安排。因各規劃區的具體情況不同,總體規劃編製的內容、深度有所差異,但一般都要提出發展戰略及其目標,要規定發展的階段、內容、規模、性質、速度、步驟、措施等。一般地說,總體規劃是各部門制定子規劃或專門規劃的重要依據。

  專題規劃是對旅游資源開發以及與此相關的某一專題、某一方面的規劃。專題規劃通常有以下幾種:土地利用規劃、旅游景點開發、旅游功能區佈局規劃、旅游設施規劃、旅游資源保護與環境保護規劃、旅游交通規劃、綠化規劃、旅游線路規劃、旅游業資金吸引規劃、旅游市場拓展規劃、旅游產品營銷規劃、旅游人才培訓規劃等等。

  王興斌等一些學者主張把旅游規劃分為旅游發展規劃與旅游開發建設規劃。其中旅游發展規劃是區域旅游產業或旅游經濟發展規劃,可分為一國、一省、一市、一縣、一鄉、一鎮或跨行政區域的規劃,其主要內容是確定旅游業在該區域內的產業地位、發展目標、發展階段、總體形象、資源品位、市場定位、總體佈局、主導產品、旅游基礎和服務設施建設、發展旅游業的戰略措施和保障體系等。

  關於旅游發展規劃,國家旅游局2000年10月26日頒佈《旅游發展規劃管理辦法》規定:

  旅游發展規劃是根據旅游業的歷史、現狀和市場要素的變化所制定的目標體系,以及為實現目標體系在特定的發展條件下對旅游發展的要素所做的安排(第六條)。

  旅游發展規劃應當確定旅游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作用,提出旅游業發展目標,擬定旅游業的發展規模、要素結構與空間佈局,安排旅游業發展速度,指導和協調旅游業健康發展(第七條)。

  旅游發展規劃一般為期限五年以上的中長期規劃(第八條)。

  旅游發展規劃按照範圍劃分為全國旅游發展規劃、跨省級區域旅游發展規劃和地方旅游發展規劃(第九條)。

  此外,該文件還規定編製旅游開發建設規劃應當服從旅游發展規劃。

旅游規劃的作用[3]

  科學的旅游規划具有指導、推動和保證作用。

  1.指導作用

  旅游規劃是各級政府及其旅游管理部門發展旅游業的綱領和藍圖。通過旅游規劃的制定、頒佈和實施,各級政府部門和社會各界提高和統一了對發展旅游業的認識,明確本地區發展旅游業的目標,為該地旅游業發展打下良好基礎。

  2.推動作用

  科學的旅游規劃明確制定旅游發展的目標、戰略和步驟,提出各發展階段的內容、性質、速度和措施,安排旅游開發的時間序列和空間佈局,使各級政府部門和旅游業有明確的奮鬥目標,使有關人員對所要達到的目的、要求、作法、措施、責任等心中有數,可有效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推動旅游業不斷向前發展,

  3.保證作用

  科學的旅游規劃根據各地具體情況擬定旅游業的發展規模,並對旅游開發的方方面面作出合理安排.還為該地今後旅游項目立項提供依據。實施科學旅游規劃,可以避免旅游開發的盲目性,保證旅游資源開發有序、有效、順利地進行。

旅游規劃的編製[3]

  (一)編製人員的組成

  目前,我國旅游規劃的編製大體上有四種方式:

  (1)委托旅游規劃專業單位編製;

  (2)由本地或本部門的專業人員編製;

  (3)由本地管理幹部與旅游規劃單位和專家聯合編製;

  (4)通過招標投標方式編製。

  這四種方式有時結合使用。如《四川省旅游發展總體規劃》,先由四川省人民政府與世界旅游組織簽訂委托編製協議,再由世界旅游組織以招標形式組織運作。

  這四種方式的編製人員大多來源於高等院校的旅游教學科研單位、科研院所(主要是城市規劃設計院所、風景園林和林業規劃設計院所等)或旅游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等。國家旅游局2000年lo月正式頒佈的《旅游發展規劃管理辦祛》說明國家旅游局將對編製旅游發展規劃的單位進行資質認定,並予以公告,這為旅游規劃編製朝規範化方向發展,邁出了有效的一步。在此之前(1998年7月),國家旅游局統計司還公佈了旅游規劃機構信息庫第一批名單,可供各地參考。

  從旅游規劃的性質、內容、要求出發,旅游規劃班子的組成應體現四個結合:

  (1)旅游管理部門和相關管理部門的結合

  旅游涉及“行”、“游”、“住”、“食、“購”、“娛”等許多方面。旅游細0必須與當地的國民經濟、城市建設、土地、交通、文化、環保和綠化等方面的規劃相銜接,實行政府主導原則,由地方政府的主要或分管領導負責,組成旅游管理部門和相關管理部門結合的規劃編製機構,反覆征求各相關部門的意見,達成共識,形成共同認可的行動綱領。

  (2)旅游規劃專家與當地旅游管理幹部的結合

  地方上的旅游管理幹部熟悉該地情況,旅游規劃專家熟悉編製規劃的一般規範和常規技術,兩者相互結合,可取長補短,相得益彰。

  (3)旅游專家與相關學科專家的結合

  旅游規劃內容的綜合性,要求編製班子必須由旅游專家與相關學科專家共同組成。針對不同開發地的不同情況,有所側重地吸引旅游資源、旅游市場、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策劃、經營管理政策法律和教育培訓等方面的專業人員參加。在自然旅游資源豐富而奇特的地區,還要吸收地理學、地質學、生物學和生態學等方面的專業人員參加;在歷史文化資源豐厚的地區,要吸收歷史學、考古學、古文化學和古建築學等方面的專業人員參加;在多民族地區,要吸收民俗學和民族文化專業的人員參加等等。

  (4)本國專家與外國專家相結合

  外國專家的市場意識、產業意識、服務意識和可持續發展意識,以及先進的操作方式和技術手段,值得我國旅游界學習和借鑒。中國專家對中國國情,尤其對中國的歷史和民族文化,對影響旅游業發展的錯綜複雜的社會環境.對已成為中國旅游業主體的國內旅游市場,對一地區與其周邊地區互補與競爭的關係等,有深切的瞭解。中外專家結合,可互相彌補,編製出既先進,又符合中國客觀實際情況的旅游規劃。

  (二)編製的內容

  1.旅游發展規劃的編製內容

  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游發展規劃管理辦法》規定旅游發展規劃應當包括如下基本內容:

  (1)綜合評價旅游業發展的資源條件與基礎條件。

  (2)全面分析市場需求,科學測定市場規模,合理確定旅游業發展目標。

  (3)確定旅游業發展戰略,明確旅游區域與旅游產品重點開發的時間序列與空間佈局。

  (4)綜合平衡旅游產業要素結構的功能組合,統籌安排資源開發與設施建設的關係。

  (5)確定環境保護的原則,提出科學保護利用人文景觀自然景觀的措施。

  (6)根據旅游業的投入產出關係和市場開發力度,確定旅游業的發展規模和速度,提出實施規劃的政策和措施。

  2.旅游開發建設規劃的編製內容   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游發展規劃管理辦法》對旅游開發建設規劃尚未有明確的界定,只指出編製旅游開發建設規劃應當服從旅游發展規劃。另一方面,則視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文化宗教場所、文物保護單位等規劃為專業規劃。如前文所言,依一部分學者的意見,諸如風景旅游區、森林公園等的規劃設計即旅游開發建設規劃。由於開發範圍、開發規模、開發重點、背景條件的不同,各種旅游開發建設規劃內容難以統一。若國家有規定的,應儘可能遵從國家有關技術標準的要求。如1985年國務院發佈了《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對各級風景名勝區規定了規劃的具體內容:

  (1)確定風景名勝區性質。

  (2)劃定風景區範圍及其外圍保護帶。

  (3)劃分景區和其他功能區。

  (4)確定保護和開發利用風景名勝區資源的措施。

  (5)確定旅游接待容量和旅游活動的組織管理措施。

  (6)統籌安排公用、服務及其他設施。

  (7)估算投資和效益。

  (8)其他事項。如風景區規劃所處的外界大環境。它包括經濟、政治、客源國及市場的變化;區域經濟綜合體;旅游人才培養;旅游商品開發;以及能源、交通、通訊、水電供應狀況等。這些都應作為規劃前期考慮並長期註重的內容。

  3.規劃內容的結構體系

  規劃內容可組成不同的結構體系。如《四川省旅游發展總體規劃》,該硼0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委托世界旅游組織,再由世界旅游組織用招標形式組成編製組進行編製。編製組成員由來自菲律賓、澳大利亞和丹麥等國的生態旅游、世界文化遺產、交通和基礎設施、土地使用、經濟分析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等方面的7名專家組成,選定在菲律賓執業的亞太設計公司路德維希·雷德先生任專家組組長,先由7位專家各提交一篇專題報告,然後由雷德先生總纂。該《規劃》由“遠期規劃(1999-2015)”、“近中期實施計劃(1999-2005年)”和“六處土地使用規劃”三篇組成,並含十多份附件及圖表。第一篇闡述四川省旅游業現狀、前景、總體目標、發展戰略、主要旅游城市規劃和旅游的經濟、社會文化及環境影響評估;第二篇闡述川西自然生態旅游區、樂山一峨眉旅游區、自貢/竹海旅游區和成都口岸旅游區4個優先開發地區的規劃,其內容包括交通和公共設施、旅游服務設施、人力資源、組織機構、促銷方案和投人估算;第三篇對九寨溝、成都大熊貓繁殖基地、峨眉山、自貢恐龍公園、海螺溝冰川公園和大邑劉氏莊園等6個優先開發項目,逐一進行資源評估、問題分析、項目策劃和可行性分析,每個項目均配有一張“概念性土地使用規劃圖”(即總體佈局圖)。

  (三)旅游規劃編製的成果

  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游發展規劃管理辦法》規定旅游發展規劃成果應包括規劃文本、規劃圖表和附件。文本是旅游規劃的主要成果,要求提綱挈領、思路明晰、文字簡明、用語規範,著重講清“是什麼”、“做什麼”。圖表也是規劃成果的重要部分。規劃圖及其比例沒有很固定要求,區域旅游發展規劃一般須繪製下列圖紙:區點陣圖,即旅游資源分佈和評價圖,旅游功能區佈局和重點項目、服務設施佈局圖;旅游線路規劃圖;旅游交通道路規劃圖;旅游客源市場結構圖等。附件的內容按現今擬定的要求,至少應包括規劃說明、基礎資料。此外,若有相關文件也可收人。隨著規劃技術手段的提高,現今的規劃還經常提供音像資料。如《青海省旅游業發展與佈局總體規劃》,該規劃是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旅游規劃中心、青海省發展計劃委員會和青海省旅游局共同編製的,提交的成果包括文字報告、遙感圖、規劃系列圖、上網光碟及專題電視片等,其中文字報告20種約80萬字,主體部分共10章。

  (四)旅游規劃的審批

  1.可行性論證

  可行性論證是旅游規劃編製過程一個必不可少的環節。《旅游發展規劃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旅游發展規划上報審批前應進行經濟、社會、環境可行性論證,由各級旅游局組織專家評審,並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可見可行性論證在細0編成之後、報審批之前舉行。

  2.評審的組織者與評審人員

  旅游規劃由各級旅游局組織專家評審。參加評審的專家,一般省級規劃以15-19人為宜,地市級規劃以11—15人為宜,縣級規劃以7-11人為宜。人員總數應為單數。評委會成員中,外地專家、本地專家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代表,以各占三分之一為宜。規劃編製單位的成員不宜參加評審會。評審前,主持單位應先組織評委會成員對規劃區域的主要旅游資源、設施和環境進行實地考察。規劃編製組代表應就規劃編製的過程、指導思想和基本內容向全體評委作出說明,並向全體評委展示規劃圖紙及有關聲像材料。規劃編製組的代表有義務回答評委們的提問,也有權對評委的意見作出答辯。此外,還必須征求有關部門的意見。

  3.評審的主要內容

  評審的主要內容是對經濟、社會、環境進行可行性論證。科學的旅游規劃應具有經濟、社會、環境方面的效益,缺一不可。

  在實際操作中,規劃如通過評審,編製組應根據評委會的意見和建議,對規劃作修改補充,使之更完善。評審後的修正稿一般需再經專家審查,如有重大的原則性的修改,可把修正稿送評審委員會審閱認可。

  旅游規劃如不能通過評審,應由委托方與受托方按照協議書的規定或雙方協商決定處理辦法。未通過評審的規劃經修改後,必須重新舉行評審會。

  4.旅游規劃的審批

  《旅游發展規劃管理辦法》中規定:“旅游發展規劃實行分級制定和審批。全國旅游發展規劃,由國家旅游局制定。跨省級區域旅游發展規劃,由國家旅游局組織有關地方旅游局編製,征求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意見後,由國家旅游局審批。地方旅游發展規劃由地方各級旅游局編製,在征求上一級旅游局意見後,報同級人民政府批覆實施。”

  《旅游發展規劃管理辦法》中又規定:“國家確定的重點旅游城市的旅游發展規劃,在征求國家旅游局和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局意見後由當地人民政府批覆實施。國家確定的重點旅游線路、旅游區發展規劃由國家旅游局征求地方旅游局意見後批覆實施。”地方各級旅游局,“可以根據市場需求的變化對旅游規划進行調整,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旅游局備案,但涉及旅游產業地位、發展方向、發展目標和產品格局的重大變更,須報原批覆單位審批。”還規定,旅游發展規劃經批覆後,由各級旅游局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納入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等相關規劃。旅游發展規劃所確定的旅游開發建設項目應當按照國家基本建設程式的規定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五)旅游規劃的修編

  旅游規劃評定之後,接下來的任務就是將規劃付諸實施。在實施的過程中,要按照旅游規劃的要求對旅游系統進行控制,以及時瞭解各部分的發展狀況和趨勢,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與偏差,給與及時調整和糾正。

  監管包含下述內容:

  (1)對開發建設活動的監管。

  (2)對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

  (3)接受社會監督

  (4)統計工作與偏差監控。

  (5)具體發展項目的立項與可行性論證。

  (6)年度計劃的制訂與實施。

  對規劃的實施進行監管,是現代規劃理念的體現。不僅僅因為規劃需要實踐來檢驗,而且因為規劃對象是一個不斷發展演變的過程。此外,人的價值取向評判標準也會隨時間而變化。對某一個具體的旅游規劃而言,其方案在一定時期可能是達到目標的最佳方案,但在另一個時期卻可能難以符合實際。

  規劃在實施過程中出現問題,可通過年度計劃解決。若年度計劃不能解決的,就需要對旅游規劃的某些方面進行調整或修編,或開始新—輪的旅游規劃工作。

  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游發展規劃管理辦法》中規定:“地方各級旅游局可以根據市場需求的變化對旅游規划進行調整,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旅游局備案,但涉及旅游產業地位、發展方向、發展目標和產品格局的重大變更,須報原批覆單位審批。”肯定了旅游規劃修編的合理性以及不同修編涉及的不同修編方法及不同處理方法。一些專家提出,按照目前的旅游市場變化幅度和預測技術的精度,參照我國的規劃計劃體系的變化周期和旅游規劃的實施經驗,旅游規劃每5年要進行一次綜合評估和規劃修編。

旅游規劃的發展歷程[2]

  國家旅游局(2003)旅游規劃通則中旅游發展規劃是根據旅游業的歷史、現狀和市場要素的變化所制定的目標體系,以及為實現目標體系在特定的發展條件下對旅游發展的要素所作的安排。“規劃”是一種人為的活動,其特征是“事先考慮”,而不是針對環境狀況做出本能和自發的反應。規劃活動的歷史悠久,但旅游規劃的歷史卻並不長。旅游業是世界上最大的產業,而旅游規劃則是一個相對比較新的概念。早期旅游業的發展以基本假設為基礎,即旅游業本質上就是種商品,換句話說旅游業不能做錯事。早期的旅游業發展對不斷變化的市場採取一種即興的反應,事先沒有充分的準備,總是事後有了“後見之明”,很顯然失去了很多機遇,因此通常被視為不可持續發展的旅游業。直到20世紀60年代中期,才開始盛行發展的統一規劃。人們意識到有必要考慮旅游業發展給地區和環境帶來的“外部效應”。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旅游者公眾的經驗更加多樣化,也更加意識到旅游業發展的不利影響,因此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一直到現在,旅游業都以“最優發展”為發展目標。人們開始接受在可持續發展背景下,需要通過旅游規劃來實現一系列的旅游發展的目標。旅游規劃的目的在於對未來發展進行預測、協調並選擇為達到一定的目標而採用的手段。最早的旅游規劃源於歐洲,法國、英國和愛爾蘭是這一領域的先驅。但即使是在這些國家,旅游規劃也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才出現,20世紀60年代才逐漸發展到北美的加拿大,再向亞洲、非洲國家發展。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尤其在發展中國家更需要強調旅游規劃。

參考文獻

  1. 1.0 1.1 黃子燕.中外旅游休閑自然地理.旅游教育出版社,2008.6
  2. 2.0 2.1 王明星.旅游學基礎教程.中國林業出版社,2009.01
  3. 3.0 3.1 3.2 顏亞玉.旅游資源開發.廈門大學出版社,2001年09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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