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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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準則的目的是規範農業活動的會計處理、財務報表列報和披露。
1.當以下事項涉及農業活動時,本準則適用其會計處理:
(1)生物資產
(2)收穫時的農產品
(3)本準則34-45段涉及的政府補助
2.本準則不適用於:
(1)與農業活動相關的土地(見《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廠房和設備》以及《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投資性房地產》)。
(2)與農業活動相關的無形資產(見《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無形資產》)。
3.本準則只適用於作為企業生物資產收穫物的農產品在收穫時的核算,該時點之後適用存貨和其他國際會計準則。因此,本準則不涉及收穫後農產品的加工,例如種植葡萄的制酒商將葡萄加工成葡萄酒。雖然這種加工可能是農業活動自然和邏輯上的延伸,並且可能與生物轉化有相似之處,但是這種加工並不包括在本準則所稱的農業活動的定義之內。
4.下表給出了生物資產、農產品加工收穫後加工而得的產品的例子:
生物資產 農產品收穫後加工而得產品
綿羊 羊毛 毛線 地毯
人工林場中的林木 原木 木料
農作物 棉花 莖果 棉線 衣服 食糖
奶牛 牛奶 乳烙
豬 宰殺後的豬 豬肉 腸 熏制火腿
灌木 莖葉 茶葉 焙制的煙草
葡萄樹 鮮葡萄 葡萄酒
果樹 採摘的水果 加工後的水果
有關農業的定義
5.本準則使用的下列術語,其含義為:
農業活動,指企業對生物資產轉化為可售生物資產、農產品或其他生物資產的生物轉化過程的管理。農產品,指企業生物資產的收穫品。
生物資產,指活的動物或植物。
生物轉化,指導致生物資產質量或數量發生變化的生長、蛻變、生產、繁殖的過程。
生物資產集群,指類似動物或植物的組合。
收穫,指農產品從生物資產上分離,或生物資產的生長過程的結束。
6.農業活動包括了多種多樣的活動。例如,牲畜飼養、林業、一年生或多年生物的收穫、果樹種植栽培、花木培植、水產養殖(包括養魚)。各種農業活動存在有如下共同特點:
(1)轉化的能力。動物和植物能夠進行生物轉化。
(2)轉化的管理。通過增強或者至少是穩定轉化發生所必須的條件,管理能夠促成生物轉化的發生(例如營養、濕度、溫度、地力和光照)。這種管理便農業活動與其它活動區分開來。例如,從未經管理的資源中收穫(如海洋漁業和原始森林的採伐)並不是農業活動。
(3)轉化的計量。對生物轉化帶來的質量(遺傳價值、密度、成熟期、脂肪層、纖維強度)變化和數量(產果量重量、立方米、纖維的長度或直徑)變化的計量和監控成為管理的日常職能。
7.生物轉化產生下列結果:
(1)通過以下途徑資產發生變化:1)生長(動物域植物數量的增加或質量的提高);2)蛻化(動物或植物數量的減少或質量的退化);3)繁育(產生新的動物域植物);
(2)產生農產品,如橡漿、茶葉、羊毛、牛奶等。
- 一般定義
8.本準則所使用的下列術語,其含義為:
活躍市場,指具備下列所有條件的市場:
(1)市場內的交易品是同質的;
(2)任何時間均可以正常找到自願的買者和賣者;
(3)價格信息對公眾公開。
公允價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當事人自願據以進行資產交換或債務清償的金額。
政府補助,定義見《國際會計準則第20號-政府補助會計和政府援助的披露》。
9.資產的公允價值取決於其當前的位置和條件。因此,例如,某牧場中牲畜的公允價值為相關市場中類似牲畜的價格減去將牧場中的牲畜運到市場的運費和其他費用。
- 確認和計量
10.企業只有在以下情況下才能確認生物資產:
(1)企業因過去交易的結果而控制該資產;
(2)與該資產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3)該資產的公允價值或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11.在農業活動中,控制可以通過以下證據表明:牲畜的法定所有權,牲畜購買、出生、斷奶時的標誌牌或戳印等。未來的經濟利益一般通過測定重要的物理特征加以估算。
12.除了在準則第30段所述的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計量的情況外,在初始確認和各個資產負債表日,生物資產均應按其公允價值減去預計至銷售將發生的費用計量。
13.從企業生物資產上收穫的農產品應按其公允價值減去預計至銷售將發生的費用計量。計量的結果是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2號-存貨》或其他國際會計準則時該農產品當日的成本。
14.預計至銷售將發生的費用包括,支付給經紀人和經銷商的手續費,管理機構和商品交易所的徵費,交易稅及其他稅。預計至銷售將發生的費用不包括運費或其他將資產運至市場所必須的費用。
15.將生物資產或農產品按照重要特征(如畜齡、動植物生長時間或質量)進行分組有助於生物資產或農產品公允價值的確定。企業應選擇與市場中用作定價基礎相符的特征。
16.企業經常簽訂在未來某個時日銷售生物資產或農產品的合同。在決定公允價值時,合同價格並非一定是相關的。因為公允價值反映的是自願買者和賣者願意達成交易的當前市場的情況。因此,生物資產或農產品的公允價值並不因合同的存在而調整。在有些情況下,銷售生物資產或農產品的合同可能是一項虧損合同,該類合同的定義見《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準備、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適用於虧損合同。
17.如果某生物資產或農產品存在活躍市場,該市場中的報價則為決定該資產公允價值的恰當基礎。如果企業能夠進入不同的活躍市場,企業應利用最相關市場的信息。例如,如果一個企業能夠進入兩個活躍市場,它應使用它準備使用的市場的價格信息。
18.如果活躍市場不存在,企業根據情況,選用下列一種或多種方法決定公允價值:
(1)在從交易日到資產負債表日間經濟環境沒有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下,則為最近的市場交易價格;
(2)按資產差別進行調整過的類似資產的價格;
(3)行業基準,如以每出口貨櫃(ecporttray)、每蒲耳、每公頃表示的果園的價值,以千克肉品表示的牲畜價格。
19.在某些情況下,本準則第18段中列出的信息來源可能會導致與生物資產或農產品的公允價值不同的結果。企業應考慮上述差異的原因,併在相對狹小的合理估計範圍內,對公允價值做出最可靠的估計。
20.在某些情況下,無法取得生物資產或農產品在現存條件下的市場價格或價值。在這些情況下,企業應利用該資產的預期現金凈流量按當前市場的稅前利率折現後確定公允價值。
21.計算預期現金凈流量現值的目的是確定生物資產在其當前地點和條件下的公允價值。企業在決定應使用的恰當的 折現率和估計預期現金流量時應考慮這一目的。考慮生物資產的現存條件時,不應包括未來可以增加生物資產價值的企業未來活動和進一步的生物轉化活動,如增強企業未來生物轉化、收穫和銷售的活動。
22.企業(確定公允價值時)不應該包括因為該項資產融資、付稅或收穫後更新種植生物資產(例如,林地採伐後更新造林的費用)而發生的現金流量。
23.在達成公平交易的價格時,熟悉情況的自願雙方考慮了現金流量變動的可能性。因為公允價值要反映這種變動的可能性,所以企業在確定現金流量變動時考慮了預期現金流量變動和折現率變動,或兩者某些變動的組合。在確定折現率時,企業應使用與估計預測現金流量相同的假設,以避免某些假設的影響被忽視或被重覆計算。
24.有時成本大致等同於其公允價值。特別是當:
(1)從最初種植費用發生至今,幾乎沒有發生生物轉化(例如,在資產負債表日前剛剛種植的果樹種籽)
(2)預期生物轉化對價格的影響是不重要的(例如,為期30年的菠籮生產周期中最初幾年的生長)。
25.生物資產一般地在實體上附著在土地上(例如,人工林地中的樹木)。因此,資產集合可能存在活躍市場,但附著在土地上的生物資產都可能沒有單獨的活躍市場。如生物資產、土地和土地改良形成一個資產組合。企業可以使用資產組合的信息決定生物資產的公允價值,例如,從上述資產集合的公允價值中減去土地和土地改良的公允價值來確定生物資產的公允價值。
- 損失和利得
26.按照公允價值減去預計至銷售將發生的費用進行生物資產初始確認產生的利得或損失,以及生物資產公允價值減去預期至銷售將發生的費用後的餘額變動產生的利得或損失,應包括在其發生期間的凈損益之內。
27.因為確定公允價值減去預計至銷售將發生的費用時,要減去預計至銷售將發生的費用,所以初始確認生物資產可能會產生損失。所以初始確認一項生物資產也可能會產生利得,例如牲畜出生。 28.按照公允價值減去預計至銷售將發生的費用進行農產品初始確認產生的利得或損失,應包括在其發生期間的凈損益之內。
29.由於收穫農產品而對其進行初始確認可能會產生利得或損失。
- 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計量
30.本準則是假設生物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但是,如果生物資產的市場價格或價值無法確定,並且公允價值的其他估計方法明顯不可礦,上述假設對乾初始確認無法成立。在此情況下,生物資產應該按照其成本減去累計折舊和累計減值損失計量。生物資產的公允價值一旦能夠可計計量,企業應該按照公允價值減去預計至銷首將發生的費用計量。
31.只有在初始確認時,本準則第30段中的假設才有可能無法成立。企業一旦使用公允價值減去預計至銷售將發生的費用計量生物資產,應持續使用該方法直至處置該生物資產。
32.在各種情況下,企業均應按照收穫時公允價值減去預計至銷售將發生的費用計量農產品。本準則認為農產品收穫時的公允價值總是能夠可靠確定。
33.企業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32號一一存貨》,《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一一不動產、廠場和設備》和《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值》的規定,確定成本、累計折舊和累計減值損失。
- 政府補助
34.按照公允價值減去預計至銷售將發生的費用計量的生物資產,對無條件的政府補助應在補助成為應收款項時,計入收入。
35.按照公允價值減去預計至銷售將發生的費用計量的生物資產,對有條件的政府補助條件包括:要求企業不得從事某項特定農業活動)應在達到政府補助要求的條件時,計入收入。
36.政府補助的條件和期限各不相同。例如,某項政府補助可能會要求企業在特定地區耕種5年。如果耕種不滿5年,企業應退回全部政府補助。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在耕種滿5年前不應將政府補助確認為收入。如果政府允許企業按照耕種時間保留部分政府補助,企業以時間為分配基礎將政府補助確認為收入。
37.如果生物資產按照成本減去累計折舊和累計減值損失計量(見本準則第30段),與該項生物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應該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20號-政府補助會計和政府援助的披露》。
38.如果生物資產按照公允價值減去預計至銷售將發生的費用計量,並且政府補助條款要求企業不得從事特定農業活動,本準則的會計處理要求與《國際會計準則第加號》不成。《國際會計準則第加號》只適用於那些與按照成本減去累計折舊和累計減值損失計量的生物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
- 列報
39.企業應在資產負債表上單獨列示生物資產的賬麵價值。
- 一般要求
40.企業應披露當期內由乾初始確認生物資產和農產品產生的利得和損失,以及生物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預計至銷售將發生的費用的變化產生的利得和損失的總額。
41.企業應對各組生物資產分別加以說明。
42.本準則第41段所要求的披露可以採用文字敘述方式或者定量說明方式。
43.本準則鼓勵企業對各組生物資產採用定量說明方式加以披露。如果恰當,披露時要區分消耗性生物資產和生產性生物資產,或者成熟生物資產和未成熟生物資產。例如,企業應分組披露消耗性生物資產和生產性生物資產的賬面金額。企業可以將上述兩組進一步按成熟生物資產和非成熟生物資產劃分。這些劃分所提供的信息有利於估計未來現金流量的時點。企業應披露分類的基礎。
44.消耗性生物資產是指將收穫為農產品或出售的生物資產。消耗性生物資產的例子包括:準備用來生產肉品的牲畜、存欄待售的牲畜、養殖的魚、玉米和小麥等莊稼、長成後準備作為原木的樹木。生產性生物資產是指消耗性生物資產以外的生物資產。例如,產奶的牲畜、葡萄樹、果樹、保留樹幹但收穫柴薪的樹木。生產性生物資產具備自我生長性,不是農產品。
45.生物資產也可以劃分為成熟生物資產和末成熟生物資產。成熟生物資產對於消耗性生物資產來說,是指那些具有收穫特征的部分,對於生產性生物資產來說,是指那些可以連續收穫的部分。
46.如果沒有通過其他渠道披露,財務報表應當說明:
(1)涉及每組生物資產的活動的性質;
(2)非財務指標或對實物數量的估計:1期末備組生物資產;2本期內農產品的產出。
47.企業應該披露確定各類農產品收穫時公允價值和各組生物資產的公允價值所運用的方法和重要假設。
48.企業應該披露當期內收穫的農產品在收穫時的公允價值減預計至銷售將發生的費用。
49.企業應該披露:
(1)所有權受到限制的生物資產的賬面金額以及所有權受到限制的情況;作為抵押品的生物資產的賬面金額;
(2)因開發或購買生物資產而承擔義務的金額;
(3)與農業活動相關的財務風險的管理戰略。
50.企業應提供當期期初與期末生物資產賬麵價值變動的調節表。不要求提供比較數據。調節表包括:
(1)因公允價值減去預期至銷售將發生的費用的變化而產生的利得或損失;
(2)因購買而新增加的部分;
(3)因出售而減少的部分;
(4)因收穫而減少的部分;
(5)因企業合併而增加的部分;
(6)因折算境外實體的財務報表而產生的凈差額;
(7)其他變化。
51.生物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預期至銷售將發生的費用會因市場價格變動和實物的變動而變動。單獨披露實物變動和價格變動信息有利於評估當期業績或預測未來,特別是在生產周期長於一年情況下。在此情況下,鼓勵企業進行分組披露,或者將計入凈損益的資產公允價值減去預計至銷售將發生的費用的變動,按照實物變動和價格變動原因分別披露。一般而言,當生產周期短於一年時,上述信息披露的有用性不如對生產周期長於一年的(生物資產)的類似披露(例如養雞、種植穀類)。
52.生物轉化導致一系列實物變化-生長、蛻化、生產、繁殖。每一變化都是可觀測和可測定的。每項實物變化都與未來經濟利益直接相關。因收穫而導致生物資產公允價值變化同時也是實物變化。
53.農業活動經常面臨著天氣、病害和其他自然災害的侵襲。如果發生上述事件,考慮到其規模、性質或發生頻率,如果有助於瞭解企業當期的業績,企業應該按照《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當期凈損益、重大差錯和會計政策變更》的規定披露收入和費用相關項目的性質和金額。例如,嚴重的病疫、洪水或乾旱、大面積的蟲害等。
- 生物資產的公允價值不能夠可靠計量時的補充披露要求
54.當企業按照成本減去累計折舊和累計減值損失計量生物資產時,應披露生物資產的下列信息:
(1)生物資產的描述;
(2)對公允價值不能夠可礦計量的原因的解釋;
(3)如果可能,公允價值高度可靠所處的估計期間;
(4)使用的折舊方法;
(5)使用的折舊期限和折舊率;
(6)期初和期末的賬面原值和累計折舊(包含累計減值損失)。
55.如果當期內按照成本減去累計折舊和累計減值損失計量生物資產(見本準則第30段),企業應單獨披露處置該項生物資產而確認的利得或損失。按本準則第50段的要求編製的調節表應單獨披露與該部分生物資產相關的金額。另外,調節表還應包括下列已計入凈損益的項目的金額:
(1)減值損失;
(2)域值轉回;
(3)折舊。
56.按照成本減去累計折舊和累計域值損失計量的生物資產,如果公允價值在當期內變得能夠可靠計量時,企業應披露下列信息:
(1)對該項生物資產的描述;
(2)對公允價值變為能夠可靠計量的原因的解釋;
(3)變化的影響。
- 政府補助
57.下列事項如與本準則涉及的農業活動相關,企業應披露:
(1)在財務報表中確認的政府補助的性質和概述;
(2)未履行的與政府補助相關聯的條件或其他或有事項;
(3)預計的政府補助的聲大減少。
58.本準則對自2000年l月1日或以後開始的財務報表有效。鼓勵提前使用。如果企業在2003年1月1日前開始的期間採用,應披露這一事實。
59.本準則沒有制定任何特別的過渡性規定。採用本準則時,應遵循《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一一當期凈損益、重大差錯和會計政策變更》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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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國際會計準則第3號已失效,由準則第27號和第28號替代;國際會計準則第4號被於1998年發佈或修訂的IAS 16、IAS 22和IAS 38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5號已失效,由準則第1號替代;已失效,由準則第1號替代;國際會計準則第6號已失效,由準則第15號替代;國際會計準則第9號被1999年7月1日生效的IAS 38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3號已失效,由準則第1號替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