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銷案存資產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賬銷案存資產是指企業通過清產核資經確認核准為資產損失,進行賬務核銷,但尚未形成最終事實損失,按規定應當建立專門檔案和進行專項管理的債權性、股權性及實物性資產。
賬銷案存資產的處置方式[1]
賬銷案存資產資產處置的目標是損失最小化。企業應正確甄別、分類賬銷案存資產,選擇恰當的處置方式,儘可能減少損失,盤活部分資產。帳銷案存資產的處置方式大致有以下幾類:
1.利舊。
即充分利用舊資源,達到盤活資產的目的。部分落後產能經更新或拆零後可以繼續投入其他生產領域使用。但是首當其衝的問題是要經過正確分類與測試,同時財務部門應核查其更新拆零費用,不應大於該項設備的重置成本,避免形成二次浪費。
2.追索。
企業對賬銷案存資產行使追索權可以自行追索,也可以委托其他中介機構進行追索。企業自行追索,應當由賬銷案存資產管理小組建立資產清理追索目標責任制,明確目標,分清責任,獎懲分明,監督得力,保障到位。同時,清理追索的過程要公開透明,接受群眾監督。企業通過支付一定比例的手續費或折價出售的方式委托其他中介機構進行追索,要實行市場化運作,首先中介機構的選擇應以公開競價的方式選定,其次要查明受托中介機構是否有該項業務資質,確保資產從確認為損失到清理追索銷案整個過程證據鏈的完整性。
3.投資。
投資方式只適用於生產方式發生結構性轉變,原有生產資料已不能滿足現有生產條件的要求,從而需要提前淘汰報廢部分產能的企業。該部分生產資料還在尚可使用年限內,還能創造價值,如果能夠參與投資,則企業不僅將損失降到最低,同時還能夠創造價值。資產投資要經過股東大會批准,形成決議文件,其次經評估定價後進行投資。除了房屋建築物外企業還需要繳納增值稅。
4.捐贈抵稅。
對於在尚可使用年限內,仍有利用價值的資產,企業可以通過捐贈抵稅方式減少損失。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5.變賣。
這是大部分企業處理賬銷案存實物資產的主要方式。需要註意的是企業要審核收購方的資質,索取正規發票,同時資產的殘值收入不能小於清理費用。
賬銷案存資產是企業資產的組成部分。
賬銷案存資產是指企業通過清產核資經確認核准為資產損失,進行賬務核銷,但尚未形成最終事實損失,按規定應當建立專門檔案和進行專項管理的債權性、股權性及實物性資產。
(一)債權性資產包括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短期債權性投資、長期債權投資、委托貸款和未入賬的因承擔連帶責任產生的債權及應由責任人或保險公司賠償的款項等;
(三)實物性資產包括存貨、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工程物資等。賬銷案存資產是企業資產的組成部分。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對清產核資中清理出的各項資產損失進行認真甄別分類,對不符合直接銷案條件的債權性、股權性及實物性資產,應當按照規定建立賬銷案存管理制度,組織進行專項管理。 國資委依法對企業賬銷案存資產管理工作進行監督。
企業賬銷案存資產銷案時應當取得合法的證據作為銷案依據,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證據、社會中介機構的法律鑒證或公證證明和特定事項的企業內部證據等。
- 一、債權性資產依據下列證據進行銷案:
(一)債務單位被宣告破產的,應當取得法院破產清算的清償文件及執行完畢證明;
(二)債務單位被註銷、吊銷工商登記或被政府部門責令關閉的,應當取得清算報告及清算完畢證明;
(三)債務人失蹤、死亡(或被宣告失蹤、死亡)的,應當取得有關方面出具的債務人已失蹤、死亡的證明及其遺產(或代管財產)已經清償完畢或無法清償或沒有承債人可以清償的證明;
(四)涉及訴訟的,應當取得司法機關的判決或裁定及執行完畢的證據;無法執行或債務人無償還能力被法院終止執行的,應當取得法院的終止執行裁定書等法律文件;
(五)涉及仲裁的,應當取得相應仲裁機構出具的仲裁裁決書,以及仲裁裁決執行完畢的相關證明;
(六)與債務人進行債務重組的,應當取得債務重組協議及執行完畢證明;
(七)債權超過訴訟時效的,應當取得債權超過訴訟時效的法律文件;
(八)可以公開買賣的期貨、證券、外匯等短期投資,應當取得買賣的交割單據或清理憑證;
(九)清欠收入不足以彌補清欠成本的,應當取得清欠部門的情況說明及企業董事會或經理(廠長)辦公會討論批准的會議紀要;
(十)其他足以證明債權確實無法收回的合法、有效證據。
- 二、股權性資產依據下列證據進行銷案:
- 被投資單位被宣告破產的,應當取得法院破產清算的清償文件及執行完畢證明;
- 被投資單位被註銷、吊銷工商登記或被政府部門責令關閉的,應當取得清算報告及清算完畢證明;
- 涉及訴訟的,應當取得司法機關的判決或裁定及執行完畢的證據;無法執行或債務人無償還能力被法院終止執行的,應當取得法院的終止執行裁定書等法律文件;
- 涉及仲裁的,應當取得具有仲裁資格的社會仲裁機構出具的仲裁裁決書及執行完畢證明;
- 其他足以證明股權確實無法收回的合法、有效證據。
- 三、實物性資產依據下列證據進行銷案:
- 需要拆除、報廢或變現處理的,應當取得已拆除、報廢或變現處理的證據,有殘值的應當取得殘值入賬憑證;
- 應由責任人或保險公司賠償的,應當取得責任人繳納賠償的收據或保險公司的理陪計算單及銀行進賬單;
- 涉及訴訟的,應當取得司法機關的判決或裁定及執行完畢的證據;無法執行或債務人無償還能力被法院終止執行的,應當取得法院的終止執行裁定書等法律文件;
- 涉及仲裁的,應當取得具有仲裁資格的社會仲裁機構出具的仲裁裁決書及執行完畢證明;
- 抵押資產損失應當取得抵押資產被拍賣或變賣證明;
- 其他足以證明資產確實無法收回的合法、有效證據。
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賬銷案存資產銷案管理的內部控制制度,明確審批工作程式,並依據企業實際情況劃定內部核准許可權。企業賬銷案存資產銷案應遵循以下基本工作程式:
- 企業內部相關部門提出銷案報告,說明對賬銷案存資產的損失原因和清理追索工作情況,並提供符合規定的銷案證據材料;
- 企業內部審計、監察、法律或其他相關部門對資產損失發生原因及處理情況進行審核,並提出審核意見;
- 企業財務部門對銷案報告和銷案證據材料進行覆核,並提出覆核意見;
- 設立董事會的企業由董事會會議核准同意,未設立董事會的企業由經理(廠長)辦公會核准同意,並形成會議紀要;
- 按照企業內部管理許可權,需報上級企業(單位)核准確認的,應當報上級企業(單位)核准確認。
- 根據企業會議紀要、上級企業(單位)核准批覆及相關證據,由企業負責人、總會計師(或主管財務負責人)簽字確認後,進行賬銷案存資產的銷案。
企業應當對賬銷案存資產的銷案情況建立專門檔案管理制度,以備查詢和檢查,並按照會計檔案保存期限規定進行保管。
- ↑ 張文娟.淺論賬銷案存資產的規範化管理.中國經貿.2014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