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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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批覆[1]
批覆是上級機關答覆下級機關請示事項的一種下行公文。
批覆的種類[2]
1.批准性批覆
主要用於審批應由上級批准的具體問題,針對下級機關請示批准的事項,進行認可和審批,具有表態性和手續性。批准性批覆內容大多比較簡單。例如《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覆》。
2.批示性批覆
主要用於針對下級機關提出的難以理解的政策、法規和沒有明文規定的疑難問題,作出明確的解釋和答覆,表明意見和態度;或者在審批某一問題的同時,進一步提出一系列相關批示,要求下級照此執行。批示性批覆相對批准性批覆而言,篇幅一般較長。例如《國務院關於淮河流域防洪規劃的批覆》《國務院關於鄭州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覆》。
批覆的特點[3]
(一)被動性
批覆是用來答覆下級請求事項的,下級有請示,上級才會有批覆。下級有多少份請示呈報上來,上級就有多少份批覆迴轉下去。批覆不是主動的行文,是公文中唯一的純粹被動性文種。另有兩種公文也可以是被動性的,就是報告和函。不過,報告只有在答覆上級機關詢問時才是被動的,函只有復函才是被動的,所以說,純粹的被動性公文只有批覆。
(二)針對性
批覆的針對性極強,下級機關請示什麼事項或問題,上級機關的批覆就指向這一事項或問題,決不能答非所問,也無需旁牽他涉。
(三)權威性
批覆的目的是指導下級機關的工作,因此批覆在表明態度以後,還應當概括地說明方針、政策以及執行中的原則和註意事項。批覆代表著上級機關的權利和意志,批覆的意見具有指令作用,下級機關必須遵照執行。
(四)簡明性
批覆對請示中的事項只作原則性、結論性的表態,無需作具體的分析和闡述,因而一般要簡明扼要。
批覆的行文對象[4]
批覆是下行文,批覆的行文對象是特定的提交請示的下級機關。批覆是一對一的一種公文,下級機關提交請示請求批覆,上級機關則對請示事項進行瞭解和調查,然後根據國家的政策方針和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同意;或者對下級機關不明確的認識問題做出更加詳細的說明。
在行文中要註意針對行文對象所請示事項的重點內容提出解決辦法。批覆既是上級機關指示性、政策性較強的公文,又是對下級單位請求指示、批准的答覆性公文,因此,撰寫批覆要慎重及時,根據現行政策法規及辦事準則,給予答覆。在批覆中明確指出行文對象可以怎樣做,不可以怎樣做;要針對行文對象的理論水平,對一些最新政策術語做相應的解釋。
批覆的的寫作[2]
批覆雖短,但仍有其基本的內容和規範的格式。批覆通常由標題、主送機關、正文、成文時間和印章等部分組成。
(一)標題
批覆的標題有以下幾種寫法:
1.由發文機關+發文事由+批覆組成
例如;水利部報送給國務院yi 份請示,標題為《水利部關於審批海河流域防洪規劃的請示》,國務院給水利部的批覆標題為《國務院關於海河流域防洪規劃的批覆》,標題中不顯示發文機關的明確態度。
2.由發文機關+表態用語+發文事由+批覆組成
例如:《國務院關於同意將江蘇省宜興市列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批覆》《國務院關於同意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協調小組的批覆》,標題中顯示發文機關的明確態度。
批覆標題的寫法不一定非要套用某種格式,應視批覆的內容、態度、答覆的機關、事項而定。
(二)主送機關
批覆的主送機關同請示一樣,只能有一個,而且要與請示的發文機關名稱一致。也就是說,批覆的主送機關即請示的發文機關,而批覆的發文機關則是請示的主送機關。
(三)正文
批覆的正文主要由引敘語、答覆、結尾語三部分組成。
1.引敘語
即批覆正文的開頭,首先要引述下級機關來文時間、來文標題和發文字型大小。必要時簡要引敘來文的主要內容以作為批覆的依據,表明是針對哪一請示作出的答覆。這部分一般用一兩句話加以概括,例如:“你省《關於要求審批嘉興市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請示》(浙政[2009]73號)收悉”。你省《關於<鄭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08—2020年)>的請示》收悉”。
引敘之後,用過渡語句承上啟下,引出答覆內容。如有上級相關的文件和規定,這是答覆請示的政策和理論依據,可表述為:“根據××關於××的規定,現作如下答覆”;如無,可單獨用過渡語“經研究答覆如下:”或“現作如下答覆”加冒號引起下文。
2.答覆部分
這是批覆的核心部分,也是行文的目的所在。在答覆部分中,首先應針對所請示的事項,給予具體的批示或明確的答覆,表明態度。表態用語一般包括“同意”“原則同意”“基本同意”或“部分同意”“不同意”。表明態度的同時要寫清理由。
如同意下級的請示,要寫清同意的內容;
如不同意下級的請示,應用簡練的語言敘述清楚不同意的理由,並作出相應的指示,使下級的工作有所遵循;
如果是部分同意,應把同意的問題和不同意的問題分別敘述清楚,對不同意的問題應簡要說明原因,以便下級遵照執行。
如果是原則同意,應說明同意的前提,即在什麼條件下同意,什麼條件下不同意。
如果對於下級請示的事項,時機不成熟不便表態的,也要說明“暫不批覆”或“正在研究,另行答覆”等意見,不能置之不理。
表態應做到三點:一要合情、合理、合法,要作出正確的批覆,這是前提;二要明確,態度要鮮明,用語要準確,決不能模棱兩可;三要具體,要把所批覆的事項表述清楚,不能使用類似“關於你部所請示的事項,同意或不同意”之類的語言,要把同意或不同意的內容表述清楚,以示嚴肅和準確。
在批准性批覆中,一般先表明態度,簡要闡述理由、提出執行要求即可。
在批示性批覆中,表明態度後,還要給予明確的解釋和答覆,提出具體的批示和要求,一般採用分條列項式的寫法。
3.結尾語
正文的結尾,常用固定結尾語“此復”“特此批覆”等,也有的批覆不用結尾語。
例文住房城鄉建設部:
你部《關於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協調小組的請示》(建保[2009]113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同意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協調小組。協調小組不刺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附件:保障性安居工程協調小組組建方案
(印章)
二00九年七月十四日
【評析】
這是一份批准性批覆,內容單一,結構簡單。正文部分第一段引敘請示的標題和發文字型大小,以“現批覆如下”引出下文;第二段為答覆內容,先明確表明本單位態度為“同意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協調小組”,態度鮮明、準確,接著對印章使用和行文問題加以明確,是一份標準、規範的批准性批覆。
【批准性批覆參考格式】××××××(主送機關):
體×《關於××××××的請示》(××呈[20××]×號)收悉。經研究(依據),同意××××××(主旨)。
(印章)
××××年××月××日
例文河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將山海關列為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的請示》(冀政[2000]32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將秦皇島市山海關區列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
二、秦皇島市山海關區位於華北地區北部,1989年,經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為省級歷史文化名城。山海關於公元1381年建城,自古即為我國的軍事重鎮。現山海關關城較完整地保留了明清時期形成的歷史風貌,東西羅城、南北翼城、威遠城、寧海城等大量文物古跡保存完好,具有較高的歷史價值。“萬里長城——山海關”是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三、秦皇島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批覆精神,做好對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山海關區)的保護、建設和管理工作,認真鯿制和完善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要在充分研究城市發展歷史和傳統風貌基礎上,正確處理現代化建設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關係,明確保護原則和工作重點,劃定歷史街區和文物古跡保護範圍及建設控制地帶,制定嚴格的保護措施和控制要求,並納入城市總體規劃。
你省和建設部、國家文物局要加強對豢皇島市山海關區國家歷史文化名城規劃、保護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工作。
國務院
二00一年八月十日(印章)
【評析】
這是一份批示性批覆。正文部分在引敘來文後,以三層意思作為答覆內容。第一層明確表態“同意將秦皇島市山海關區列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第二層簡述同意將秦皇島市山海關區列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原因;第三層對秦皇島市人民政府對山海關區的保護、建設和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最後對河北省人民政府、建設部、國家文物局對山海關區國家歷史文化名城規劃、保護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工作提出了要求。該文答覆問題態度明確,事項具體,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批示性批覆參考格式】××××××(主送機關):
你×《關於××××××的請示》(××呈[20××]×號)收悉。經研究(依據),同意××××××(主旨)。具體批覆如下(過渡句):
一、××××××,……
二、××××××,……
……(分旨)
(印章)
××××年××月××日
(四)成文時間
成文時間標註在正文部分右下方。
(五)印章
批覆正文完成後,加蓋發文單位印章。
批覆語體的特點[4]
批覆是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請示事項的回覆,行文中語體主要有得體、規範、明確和平實的特點。
語言運用要得體,要根據公文性質的不同選用不同的詞語。批覆中要多使用概括性、論斷性的語言,不宜使用敘述性的語言。語氣運用要得體,不同的文種使用的語氣也不同,雖然是答覆下級請示,但是也要鄭重嚴肅,平等為懷,不倨不傲。
公文的標題用語、開頭用語、表述用語、結束用語都帶有模式化的色彩;行政公文的標題一般由發文機關、發文事由和文種組成,並且發文事由多由“關於”引起;開頭用語常用“為了”、“根據”、“依照”、“按照”等,說明發文的目的、依據;表述用語常用“特此批覆”來表述批覆態度。
行文中語言要求表達得準確無誤、清楚明白,做到不晦澀,不含混,不模棱兩可;用詞造句妥帖穩當,行文舒展流暢;要表意準確周密,無錯誤,無疏漏。
批覆的遣詞造句技巧[4]
批覆的語言重在解釋下級不明白的地方或者表明是否批准的態度。因此,行文中要側重使用清楚明白,不會產生歧義的詞語;或者能夠鮮明地表明態度的詞語,不能使用“可以同意”、“最好不要”等語氣不果決的詞語。
在句式安排上,要多使用短句——短句容易理解,清楚明白;少使用長句,如果必須使用則要確定句子結構完整,句意表達清楚。
在修辭的運用方面,批覆註重的是平實性,不需要大量使用修辭,但可以用些修辭來增加公文的美感和語言的豐富性。
撰寫批覆應註意的問題[2]
(一)一請示一批覆
一份請示,只能請示一件事情,同樣,一份批覆,只能針對一份請示。切忌一份批覆包含幾個請示的事項。
(二)行文簡明準確,態度鮮明
批覆中的表態、答覆一定要慎重,掌握好政策。行文中要字斟句酌,簡明準確,一般不加議論。對於請示事項,同意就是同意,不同意就是不同意,態度鮮明。不能含糊其辭,使下級無所適從。
(三)註意及時批覆
對於下級請示的事情,一經領導研究決定,就要儘快起草公文,早日答覆,以免貽誤工作。如果超出了下級機關要求的時限,應提前說明原因。
批覆與指示的區別[3]
批覆跟指示有相似之處,都是指導性的下行文,所表達的內容都是受文的下級機關開展某項工作的依據。不過,它們又有著很大的不同:
(一)行文範圍不同
指示適用於對下級機關佈置工作,闡明工作活動的指導原則,面向所屬的下級機關;批覆適用於答覆下級機關的請示事項,只面向來文請示的下級機關。
(二)行文原因不同
指示是上級機關根據實際需要主動向下級機關來行文的;批覆則是上級機關根據下級機關的請示事項被動的來行文的。
(三)行文篇幅不同
指示內容一般比較豐富,篇幅較長,常常分條列項來寫;批覆一般內容較簡單,只針對性的來回答請示的相關內容,表態性的批覆只三言兩語表明態度即可,即使提出要求的分條列項來寫,篇幅也不會很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