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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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重組(Industrial Restructu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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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重組一般有三種含義。
一是指通過併購(M&A)實現業務擴張或通過分立和資產剝離出售等方式。對企業的經營範圍及相關資產、資產控制方式進行調整(Restructuring);
二是指通過要約收購(Tender—offer)、股權回購(Share repurchase)、上市公司轉為非上市公司(Going private)及經理層收購(MBO)、職工持股計劃(ESOP)等方式導致股權重組;
三是指對發生債務危機的企業進行資本結構的重新確定(Recapitalization),如將有關債務種類進行調整並重新確定償債方式和融資方式, 也包括將一部分非擔保債務轉為股票。
由於經營範圍和相關資產的調整、資本結構的重新確定一般都是同股權重組聯繫在一起的, 所以第二層意思通常是同第一層意思和第三層意思相互混用的。一般認為在某些產業發生集中的、大規模的資產重組與產業結構調整活動,即是產業重組。產業重組的原因大多是為實現經營協同,產業重組的途徑常常藉助併購手段,產業重組的結果往往引發市場行為和市場績效發生很大變化,如集中度的提高、專業化程度提高、平均成本降低、產品差別化加大,也可能出現壟斷、價格上升等負面的結果。
我國曆史上曾經有過兩次產業重組。
第一次是60年代初、中期在一些重要行業試辦工業托拉斯。試辦工業托拉斯的指導思想是要樹立全國“一盤棋”的思想,加強行業集中統一管理,以剋服分散主義、條塊分割和缺乏協作協調的問題,其方式是以行政手段將同行業一些重要企業和相關單位組合起來,成立全國性的或區域性的總公司(托拉斯)。所以這是一次典型的行政性產業重組。儘管這次重組因“文革”而中斷,但十幾個行業托拉斯在運行中還是發揮了一些積極作用,如減少重覆、增強協調、提高效率等。當然,行政性重組同時也帶來了一些新問題,如新的條塊分割、不利於調動地方和企業的積極性、新老計劃渠道的摩擦等。
第二次產業重組是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的企業集團熱潮。由於集團的組建基本上以同行業企業和相關單位組合為主,所以也帶有很強的產業重組的性質。這次重組明顯受到日本、南韓產業組織結構的啟發,但所想解決的問題仍然是“大而全”、“小而全”、能力分散、“山頭主義”等老問題。當時雖然開始嘗試“以資產為紐帶”等市場方法來組建企業集團,但行政方式仍然是主要的重組手段,其中有一些集團簡直就是恢復當年的托拉斯,如當時放列為第一批集團試點的東北輸變電集團基本上就是60年代的托拉斯一東北電力設備公司的翻版。但由於經過十年左右的企業改革,企業的自身利益和自主意識得到強化.所以行政性重組遇到60年代所投有的空前抵制,“集而不團”的現象非常普遍,除了少數真正通過資產紐帶形成了緊密層以外,半緊密層和鬆散層難以發展起來。如東北輸變電集團的組建就由於沈陽變壓器廠的抵制而沒有實現當初的設想,後者反而自己組建了集團而且實現了在香港上市。
產業重組的動因[1]
現代產業重組的動因1998年以來的國際併購浪期帶有很強的跨國產業重組性質.被認為是戰略驅動型的。其動因與80年代的併購浪潮有顯著的不同。
(1)國際經濟一體化的影響。
國際經濟一體化使市場範圍從國內和區域擴大到全球.使競爭加劇,企業需要在更大的市場範圍內米重新考慮自己的規模和市場占有率,通過重組來實現更大規模的經營是必然的選擇。國際經濟一體化也使得國際分工要重新“洗牌”,企業必須要重新確定自己的核心業務, 訝整市場定位,併在此基礎上重新配置資產。國際經濟一體化還促進了資本市場的一體化,使併購重組有了更加方便的資本工具,尤其是歐元的啟動和歐洲證券市場逐步一體化, 使得歐洲的企業在1999年的併購重組中紛紛以歐元報價。促使了沃達豐— — 曼內斯曼這樣的大型併購重組計划出籠。
(2)管理進步的影響。
管理進步使企業管理出現“扁平化”,這為企業規模的成倍擴大提供了管理基礎。企業內部管理幅度和跨度的限制是制約企業規模的重要因素。企業太大.很容易出現官僚主義、人浮於事、反應遲鈍等問題70~80年代.我們聽到企業管理方面最多的名詞是“x非效率”“大企業病”等。但近些年來.企業管理已經發生了-靜悄悄的革命、其突出特點就是企業組織管理的“扁平化”、即內部管理跨度可以更小、幅度可以更大 這就使企業規模大幅度上升成為可能。“扁平化”革命存很大程度上得益於現代電腦網路技術, 使得內部管理特別是供銷管理和人事管理效率更高。
(3)科技進步的影響。
科技進步使生產效率更高、產量更大、促使更大規模生產的技術條件成熟。例如石油開采和煉製裝置可以比以前大得多,乙烯工程的最佳規模可 從30萬t上升到60萬t 而汽車生產線的效率比以前更高得多,最佳規模可以從300萬輛上升到600萬輛左右, 這些都為目前的石化行業和汽車行業的併購重組提供 技術條件。
產業重組的實施原則與操作要點[2]
目前,我國開始啟動了新一輪產業重組,這一次重組有深刻的背景。從國內背景看, 我國已經加入WTO,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市場體系進一步完善,國有經濟戰略佈局正在加快調整,企業資本結構優化以及產業結構調整升級。從國際背景看,經濟全球化進一步加深, 以跨國公司全球購併為主要特征的世界範圍的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重組規模空前,國際經濟分工格局發生重大變化。以高科技為導向的產業升級日益加快。在我國新一輪產業重組的實施中,應堅持以下重要原則和操作要點。
1.以關鍵產業的價值鏈為切人點、以關鍵產業的核心競爭力為支點進行產業重組和產業整合。
關鍵產業是指對國民經濟發展具有拉動效應的產業或部門, 不同的經濟發展時期以及同一時期的不同發展階段,關鍵產業的價值鏈具有不同的特點。我國處在工業化的發展中期,石化、電子、汽車等主導產業作為關鍵產業的價值鏈,就具有明顯的產業拉動效應。關鍵產業的核心競爭力是指對國民經濟發展具有拉動效應的產業競爭力。如我國的某些機電產品的製造業、信息產業中的軟體設計和高科技產品尖端核心技術的開發和關鍵產品的製造等(如電子電腦的CPU)。通過對上述關鍵產業及其領域進行產業重組和產業整合, 可以更好地發揮關鍵產業的連動效應,可以提高關鍵產業的核心競爭力,更好地發揮關鍵產業的積聚效應和放大效應。
戰略產業是指關係到國家命脈和國家安全的部門、高度天然壟斷部門、高新技術核心產業等對國民經濟發展具有特別重要意義的產業或部門,這類產業中有一些往往不是競爭性和盈利性的產業,卻是一個國家經濟與社會發展過程中必不可少的戰略產業。戰略競爭力是指在實施長遠性和根本性的發展目標時給經濟與社會發展所帶來的未來長期的戰略利益的能力。一國的戰略產業的安全存在與穩定發展, 是確保該國實現社會經濟發展戰略目標的前提和基礎。對戰略產業的重組和整合,不能從短期的經濟效益視角考慮, 而應該著眼於國家或地區經濟與社會的長遠發展、未來前景、發展基礎、發展動力,並做出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和戰略性的規劃。
3.政府適當與合理介入產業重組。
我國目前的產業重組是在國內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和全球經濟一體化加快這一特定歷史大背景下出現的,由於我國正處於經濟轉型時期, 市場制度與規則嚴重短缺或不完善, 產業重組有時還不能完全靠市場解決問題,需要政府的適當推動與合理介入。政府在介入產業重組的運作過程中,必須遵循市場原則和經濟規律,要以市場化的運作方式來規範政府主體的行為,改善產業重組的方式、技術與手段,改善制度的供給,以提高關鍵產業重組和戰略產業重組的效率和水平。
4.大力發展和充分利用資本市場,積極有效推進產業重組。
國有經濟戰略調整的歷史任務決定了我國需要開展一輪在深度和廣度上歷史無可比擬的產業重組。而國有經濟的戰略性調整必須在國有企業產權清晰化的基礎上。通過規範的資本市場使國有經濟在企業所有權和股權上的逐步退出得以實現, 因此,發展資本市場對於推進產業重組意義重大。運用資本手段實現產業重組是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迅速擴張生產規模、提高產業集中度的一大法寶。由於我國資本市場的滯後和法律體系的不完善,極大地制約了對資本手段的採用。比如,我國的資本市場規模較小、資本工具不完善、投資銀行業不發達,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併購重組業務的開展。從國際經驗看,大型的併購重組活動中,現金方式越來越少,基本上全部是通過換股方式實現的。由於我國的《公司法》、《證券法》及有關法規對股票的發行條件和發行方式的諸多限制,使得換股這種併購重組活動中國際慣用的方式難以被採用,而債券市場的滯後和銀行貸款業務的僵化更使得企業利用杠桿手段進行併購重組也非常困難。目前,應急需制訂和完善資本市場兼併收購業務的實施細則,併為利用資本市場進行資產重組和產業重組提供規範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
5.通過產業創新推動產業重組。
在我國目前發生的資產重組的大量案例中,由於資本市場的不成熟和不規範,非產業創新型重組(僅僅通過債務重組、股權轉讓等方式)的成功率極低。這類重組即便是在短期內大幅度改善了企業業績,但由於沒有真正建立有效的成長機制,過不了多久企業又陷入了困境。而實施了產業創新的企業則大多獲得了持續成長。因此,我們應特別重視產業創新對產業重組效率與成功與否的重要作用。產業創新是傳統產業類公司進入高新技術產業、實現產業轉移的基本途徑。而產業創新的目的就是實現企業的產業轉型。據統計,1999年,滬深兩市有300多家公司實現了產業轉移,500多家公司介入高新技術產業;2000年有近500多家上市公司從事了產業轉型。廣發證券公司的一項研究表明,在1999年發生了重組活動的211家滬市上市公司中,產業創新型重組的ROE(凈資產收益率) 均值上升了0.449.ROE絕對值提高3.14個百分點。而非產業創新型重組的ROE均值基本上沒有變化。該項研究發現,產業創新型重組前企業的ROE均值明顯低於非產業創新型重組前企業的ROE均值。重組後則遠遠超過了後者,說明產業創新型重組的績效顯著優於非產業創新型重產業轉型。因此,產業重組一定要和產業創新有機地結合。通過產業重組推進產業創新,通過產業創新實現產業發展。
消除對民間資本的歧視,積極鼓勵民間資本進入競爭性產業領域投資,並且大力支持和引導民間投資發展高科技產業, 在民營中小高科技企業中培育創業板上市公司資源。通過設立風險投資基金和有限合伙制的創業投資公司,從主要依靠政府投資改變為主要利用民間投資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新思路新模式。允許和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對一些預期經濟效益不夠好的基礎設施項目,要通過良好的制度設計和相應的改善措施,提高投資預期收益,以吸引民間資本。比如交通基礎設施有穩定的客流量.是廣告宣傳的良好場所,可以通過沿線廣告收入增加設施項目的收入;新建交通基礎設施使沿線土地增值,其中未開發土地的增值也可以用於提高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回報。此外,政府還可以通過減免稅、資產補償等降低成本的方式,來提高項目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