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密集型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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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密集型服務業(Knowledge-intensive Business Service,KI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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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美國商務部的定義,知識密集型服務業,是指企業在提供服務時溶入大量科學、工程、技術等專業性知識的服務。Miles等(1995)認為,知識密集型服務業是一些專門提供經濟行為服務的組織,這些服務旨在知識的創造、積累或擴散。在這個定義上,DenHertog(2000)給出了一個更廣泛的關於KIBS的定義:那些主要依賴專業知識(如與某些專門領域相關的知識或技能)來提供知識型的中間產品和服務的組織。Muller(2001)更直接地認為,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可以廣泛地理解為/咨詢公司,或者更一般地將KIBS可以描述為那些主要為其他組織發展提供高智力、高附加值服務的組織。
可以看出,學術界目前關於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的看法並沒有達成統一,不過通過上面這幾個被廣泛引用的關於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的定義我們可以看出,知識密集型服務業是指那些以知識活動(知識創造、轉移和共用等)為基礎的,提供專業咨詢或服務的組織。這一概念恰恰反映出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出現的時代大背景和角色定位。
知識密集型服務業之所以引起廣泛關註,是因為這個新興行業具備一些特別顯著的特征,比如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向其客戶提供的服務是知識密集型的,而不是其他一般服務;知識密集型服務業服務過程提供一種咨詢功能或者是一種問題解決型的功能;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的服務強調與客戶之間通過高度互動來實現。更重要的是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具有高度的創新功能,比如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在為客戶提供服務的同時,自身必須不斷創新、吸收新知識、學習新技術,創造出適合技術和生產發展新要求的知識應用模式,而且作為客戶的創新合作者,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在創新過程中扮演著推動者、傳播者和發起者的多重角色,影響著客戶的創新能力,即魏江等(2007)認為的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的“四高”特征(高知識、高技術、高互動以及高創新特征)。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的這些特征,也正是促使知識密集型服務業成為西方主要發達國家和地區產業結構調整關註的重點方向的戰略出發點。
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的類型[1]
也正是由於對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的內涵的認識有不少差異,導致對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的分類也出現許多種。美國商務部將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界定為提供信息服務、財務咨詢、研發與技術服務、網路服務、環境保護、生物科技、節能技術、運輸倉儲、傳媒、進出口貿易、通信、國際化服務等組織。經合組織(OECD)則將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分為:運輸倉儲及通訊類、金融保險不動產類、工商服務類、社會及個人服務類等。Miles等(1995)則將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劃分為兩大類,P-KIBS(傳統專業服務組織)和T-KIBS(基於新技術的KIBS組織)。Sundbo(2002)則把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直接分為技術型和非技術型兩類。Lee(2003)根據KIBS來源將其劃分為企業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和公共知識密集型服務業。我國學者在關於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的分類方面,結合我國實際情況給出另外的分類體系,比如:金雪軍等(2002)認為可以分為技術服務(硬知識服務)、咨詢服務(軟知識服務)和電子商務服務(混合知識服務)三類。魏江等(2007)從服務生產方式維度出發,結合我國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02)和國際標準產業分類(ISIC/REw13),將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劃分為四大類十四小類,即金融業(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和其他金融活動等)、信息與通訊服務業(電信及其他通訊服務業、電腦服務業、軟體業等)、科技服務業(研究與試驗發展、專業技術服務業、工程技術與規劃管理、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等)和商務服務業(法律服務、咨詢與調查、其他商務服務等),等等。
通過目前學術界關於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的分類可以看出,每個分類指標體系都是圍繞著特定的維度(比如技術維度、知識維度、互動維度等)來進行的,哪一種分類指標體系更有效,關鍵是看這種分類指標體系應用於何種場合和目的。
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的作用[2]
縱觀各國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發展概況,其具有如下作用:
1.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在創新中的作用。在知識經濟中,知識型服務業已成為產業發展價值鏈中的重要部分,在創新中起著重要作用。技術創新、資金投入和商業管理的適當結合是創新成功的關鍵,而此結合需要多種服務的參與,特別是融資和經營管理等知識型服務的參與。
2.戰略謀劃和創新功能。在技術迅速發展、逐步成熟和競爭日益激烈的今天,企業最寶貴的財富是知識,最強大的實力是創新能力。企業新技術能力就是運用知識取得競爭優勢的能力,因此大多數現代企業都極為重視建立自身核心能力的戰略。知識型服務公司提供的服務是製造業企業能夠充分利用其優勢,集中力量創新、發展其核心能力。此外,在科技日新月異和市場需求瞬息萬變的當今,任何企業都不只是依靠自身的研究開發力量來創新,而是更加註意利用外界的知識與技術來開發適於市場發展的產品和工藝。尋求外界技術、建立各種技術合作和聯盟成為相當多企業的重要戰略手段,而此戰略手段的實施則需要專業服務公司的幫助。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已成為高新技術企業成長不可或缺的支撐體系。
3.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往往還是促使地區吸引外資,推動企業開展國際貿易的重要推動力之一。隨著經濟全球化,國際貿易、直接投資以及研發合作的劇增,知識型服務企業可以為跨國公司提供各種有關地區經濟環境、市場前景、政策法規、人文環境等方面的服務,從而為創造吸引投資的環境以及投資方投資策略的制定做出積極貢獻。
總之,發展知識密集型服務業是屬於建立蓬勃創新機制的重要一環,其目的在於增進我國經濟體系中知識創新、流通的效率和有效性,繼而長期提高我國的產業科技和經濟的競爭力。
知識密集型服務創新的特征[3]
簡要地, 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的創新特征可以分析如下:
1.知識產權: 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創新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至今還不完善, 知識服務被模仿的程度和可能性高, 對創新模仿缺乏評審機制、約束機制和懲罰機制。目前對知識服務創新的保護主要通過版權制度來實現, 但該制度實際對創新行為的影響還比較弱。
2.技術方向: 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基本屬於市場拉動型創新, 大多數情況下, 顧客與服務提供者共同參與創新。服務技術的提出也受顧客主導。
3.創新產生與供給: 知識密集型服務創新往往由顧客提出, 顧客是重要的創新思想源泉。創新供給具有明顯的個性化特征。
4.生產力發展水平的影響: 知識密集型服務可以分為傳統型知識密集服務(如法律咨詢、會計審計、工程設計等)和技術型知識密集服務(如IT服務、電子商務等) (Miles等, 1995)。前者較少受生產力發展水平的制約, 而後者直接與信息技術、通信技術等發生關聯, 其創新將受到生產力發展水平的顯著影響。
5.創新周期: 由於一般的知識服務創新都要關聯到整個社會系統(如金融服務的創新) , 周期比較長, 但對於技術服務為主的創新(如電腦服務), 則周期較短。這種服務的創新周期與製造業相類似。
6.創新產品特征: 既有傳統服務的特征, 如不可觸摸性、不可儲存性; 也有專門特征, 如服務與消費的可分離性、產品非標準化等。
7.國際化特征: 知識服務國際化的第一步往往是在國外設立分支機構( Howells, 1997) , 然後通過服務產品的系統化、標準化, 實現服務產品出口。
8.系統空間範圍: 由於服務創新要與不同的顧客合作完成, 知識密集型服務創新開始時會限制在某一特定區域內; 但隨後, 服務創新會擴展到整個國家或全球的範圍, 但真正要實現全球範圍的服務創新, 其難度要大於製造創新。
為方便討論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的創新範式,表把知識密集型服務創新與製造業創新的特征作比較, 簡單描繪了這兩者在系統特征上的差異及發展趨勢。
- 製造創新與知識密集型服務創新的系統特征對比
系統特征 | 製造創新 | 知識密集型服務創新 | 各特征的發展趨勢 |
知識產權 | 知識產權體系較完善,專利權制度已有很強影響 | 知識產權體系不完善,版權制度對創新產生較弱影響趨勢:共同趨強 | |
技術方向 | 技術推動型和市場拉動型相結合的創新;技術自身主導 | 市場拉動型創新;消費者/顧客主導 | 從歷史和未來看,技術主導力度趨弱 |
創新產生和供給 | 主要源於內部,結合外部需要 | 主要來源於外部,顧客是重要創新源 | 製造和服務趨同 |
生產力 | 高度影響 | 傳統知識型服務受生產力影響低;而技術型知識服務受生產力影響顯著 | 潛在性的下降 |
創新周期短為主, | 基本型創新周期較長長為主, | 電腦服務創新周期較短周期趨短 | |
產品特征 | 有形且易儲存 | 不可觸摸,難於儲存;服務與消費的可分離性、服務產品非標準化 | 兩者形態趨於融合;邊界趨於模糊 |
國際化特征 | 先產品出口,後直接投資 | 先直接投資,後產品出口 | 實現產品/服務國際化 |
系統空間範圍 | 國家→全球 | 地區→國家→全球 | 空間重要性下降;服務與國際化匹配 |
正是兩者在系統特征上的差異和不同的發展趨勢, 以及目前新興服務業中出現的創新活動和過程的新形式, 就使得我們完全有必要構築一個概念性的框架來描繪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創新範式的一些基本特征, 從而為知識密集型服務創新行為提供理論指導。
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的範圍[4]
國外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範圍劃分主要依據不同國家對服務業的統計口徑和研究者的研究內容,由於各個國家統計口徑和研究目的的差別,對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範圍劃分也是多種多樣。
Windrum認為知識密集型服務業主要由下述行業構成:會計和記賬,建築設計、勘查和其他建築服務,銀行,IT技術服務,設計,環保服務,設備管理,保險,高級人才招聘機構,律師,管理咨詢,市場研究,營銷和廣告,新聞媒體,R&D咨詢,房地產,通信,工程技術服務和培訓。
OECD對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範圍的劃分包括:IT服務、軟體服務、工程服務、資料庫、管理咨詢、R&D服務、廣告、工業設計、醫療保健、廣播影視和文化。
Kong-Rae Lee對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範圍的劃分包括:軟體、電信、廣播影視、財務保險、R&D服務、法律、營銷廣告、工程設計、技術中介、教育、醫療保健和藝術。
國家統計局2003年11月開始改革服務業的統計口徑,改革主要內容就是增加了對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的統計。在我國由於許多服務行業的企業和個體經營單位沒有建立起經常性的統計調查制度,特別是私營企業和個體經營單位從事的物業管理、電腦服務、租賃服務、信息咨詢、會計師服務、律師服務等新興服務行業,其經常性資料來源基本上處於空白狀態。因此我國還沒有對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完整的統計,對我國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範圍的劃分不能依靠國家對服務業的統計口徑,我們只能參考國外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的劃分,從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的概念和特點出發,根據我們的研究目的來進行。
由於我們主要研究創新系統中的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同創新密切相關的知識密集型服務業主要包括:工程設計、管理咨詢、IT技術服務、資料庫、金融、軟體、營銷廣告、教育培訓、R&D服務、技術中介、法律和人才招聘。
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發展機制[4]
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的發展既是隨著製造業的信息密集化和知識密集化,製造業更關註其核心競爭力,將非核心功能外部化的結果,也是知識取代物質成為生產過程關鍵要素的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需要經濟系統快速進行知識生產、交換和分配的結果。
創新系統的集聚效應為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發展提供廣闊的用戶資源和公共支撐環境,同時由於創新系統集聚所產生的規模經濟和範圍經濟也促使服務更加專業化,推動了以知識為主要投入和產出要素的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的迅速增長。在創新系統中,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同其用戶相互作用過程中產生的需求拉動和供給推動,推動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的迅速發展,也促進了新知識的產生。
由於企業現在越來越專註其核心競爭力的培育,為了控制企業運營成本和能應對外部技術、市場和法律環境的變化,他們越來越多地尋求外部專業服務!B#,這就為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的發展提供了廣闊的市場空間。
知識密集型服務業提供者也依靠其專業化的服務,刺激了對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的需求。知識密集型服務業提供了越來越專業化和高質量的服務,這些服務主要是遠遠超出企業經營外部化的需求。通過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用戶可以學到以前無法獲得的專業技術知識和企業組織管理知識。知識密集型服務業改變了企業的經營管理方式,促進了知識和經驗的傳播,提高了企業技術創新能力。
在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同用戶相互作用過程中,不但促進了創新系統中的知識流動,這種相互作用的本身也是知識產生的重要源泉之一。以ERP項目實施為例,ERP 項目供應商在為企業實施ERP項目過程中,將新的管理觀念滲透到用戶企業中,促進了企業管理創新。同時ERP同生產過程自動化結合,改變了企業的生產工藝,推動了企業的工藝創新。在這種知識密集型服務業供應商和用戶相互作用的過程中,形成有關管理和生產工藝的新知識,這些知識又會在下一次知識密集型服務業服務過程中,流動到其它企業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