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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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略措施(Strategic Meas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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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略措施,也稱戰略手段,是為準備和進行戰爭麗實行的具有全局意義的實行戰略的保障,是戰略決策機構根據戰爭的需要,在政治、軍事、外交、經濟、科學技術和戰略領導與指揮等方面,所採取的各種全局性的切實可行的方法和步驟。戰略目的和戰略方針是戰略行動的方向、目標與綱領、準則,但還不是行動本身,只有通過戰略措施,才能將其付諸實施,使其得以貫徹落實。因此,戰略措施是任何一個具體戰略都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一,積極發展戰略,即指在自己的經營領域里已有穩定的地位,同時又有富裕的人才和資金,用來擴大生產規模或進行擴散聯合的戰略,以達到企業經營戰略目標。
第二,穩定戰略,即指已取得初步勝利的企業採用鞏固成績的穩定戰略,以便以後再行發展。
第三,先進後退戰略,即指在自己經營的領域內,尚屬弱小地位,應積蓄力量或開發新產品。以上講的企業經營中的總戰略,與總戰略相適應的還有一些企業經營分戰略,如產品戰略、銷售戰略、財務戰略、組織戰略和人事戰略等。
戰略措施是企業為保證實現戰略目標而制定的政策、策略、計劃和方法。一套完整、複雜的戰略略目標體系要求有相應的戰略措施體系來保證。戰略措施的制定不但要關註具體的計劃、辦法,更加要註重體系的建立和方法的探究。主要有:
第一,剋服多變環境中措施的條件性和局限性弱點,建立完善有利於實現成功、優化、良性迴圈的制度、體制、機制和管理方法。
第二,增強戰略動態管理的措施強度,戰略的整體推進是一個動態的過程,戰略需要動態的調整合評審。
第三,對項目前期可研工作要不斷強化,加強調查研究工作的力度。
同時,戰略措施的制定和完善,要有三個方面的認識。
一是對企業本身有清醒的認識;
二是對市場環境有清醒的認識;
三是對巨集觀政策有清醒的認識。
戰略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