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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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權(Option),又稱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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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權(Option),是一種選擇權,指是一種能在未來某特定時間以特定價格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某種特定商品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給予買方(或持有者)購買或出售標的資產(underlying asset)的權利。期權的持有者可以在該項期權規定的時間內選擇買或不買、賣或不賣的權利,他可以實施該權利,也可以放棄該權利,而期權的出賣者則只負有期權合約規定的義務。
期權交易起始於十八世紀後期的美國和歐洲市場。
由於制度不健全等因素影響,期權交易的發展一直受到抑制。十九世紀二十年代早期,看跌期權/看漲期權自營商都是些職業期權交易者,他們在交易過程中,並不會連續不斷地提出報價,而是僅當價格變化明顯有利於他們時,才提出報價。這樣的期權交易不具有普遍性,不便於轉讓,市場的流動性受到了很大限制,這種交易體制也因此受挫。
對於早期交易體制的責難還不止這些。以XYZ期權交易為例,完全有可能出現只有一個交易者在做市的局面,致使買賣價差過大,結果導致“價格發現” ——達成一致價格的過程受阻。客戶經常會問:“我怎麼知道我的指令成交在最好(即公平)的價位上呢?”對市場公平性的顧慮,使得市場無法迅速吸引到更多的參與者。
直到1973年4月26日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BOE)開張,進行統一化和標準化的期權合約買賣,上述問題才得到解決。期權合約的有關條款,包括合約量、到期日、敲定價等都逐漸標準化。起初,只開出16只股票的看漲期權,很快,這個數字就成倍地增加,股票的看跌期權不久也掛牌交易,迄今,全美所有交易所內有2500多只股票和60餘種股票指數開設相應的期權交易。之後,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放鬆了對期權交易的限制,有意識地推出商品期權交易和金融期權交易。
由於期權合約的標準化,期權合約可以方便的在交易所里轉讓給第三人,並且交易過程也變得非常簡單,最後的履約也得到了交易所的擔保,這樣不但提高了交易效率,也降低了交易成本。
1983年1月,芝加哥商業交易所提出了S&P500股票指數期權,紐約期貨交易所也推出了紐約股票交易所股票指數期貨期權交易,隨著股票指數期貨期權交易的成功,各交易所將期權交易迅速擴展至其它金融期貨上。目前,期權交易所現在已經遍佈全世界,其中芝加哥期權交易所是世界上最大的期權交易所。
20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期權櫃臺交易市場(或稱場外交易)也得到了長足的發展。櫃臺期權交易是指在交易所外進行的期權交易。期權櫃臺交易中的期權賣方一般是銀行,而期權買方一般是銀行的客戶。銀行根據客戶的需要,設計出相關品種,因而櫃臺交易的品種在到期期限、執行價格、合約數量等方面具有較大的靈活性。
外匯期權出現的時間較晚,現在最主要的貨幣期權交易所是費城股票交易所(PHLX),它提供澳大利亞元、英鎊、加拿大元、歐元、日元、瑞士法郎這幾種貨幣的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合約。目前的外匯期權交易中大部分的交易是櫃臺交易,中國銀行部分分行已經開辦的“期權寶”業務採用的是期權櫃臺交易方式。
由於期權交易方式、方向、標的物等方面的不同,產生了眾多的期權品種,對期權進行合理的分類,更有利於我們瞭解外匯期權產品。
- 看漲期權(Call Options)是指期權的買方向期權的賣方支付一定數額的權利金後,即擁有在期權合約的有效期內,按事先約定的價格向期權賣方買入一定數量的期權合約規定的特定商品的權利,但不負有必須買進的義務。而期權賣方有義務在期權規定的有效期內,應期權買方的要求,以期權合約事先規定的價格賣出期權合約規定的特定商品。
- 看跌期權(Put Options)是指期權的買方向期權的賣方支付一定數額的權利金後,即擁有在期權合約的有效期內,按事先約定的價格向期權賣方賣出一定數量的期權合約規定的特定商品的權利,但不負有必須賣出的義務。而期權賣方有義務在期權規定的有效期內,應期權買方的要求,以期權合約事先規定的價格買入期權合約規定的特定商品。[1]
2、按期權的交割時間劃分,有美式期權、歐式期權和百慕大期權三種類型。美式期權是指在期權合約規定的有效期內任何時候都可以行使權利。歐式期權是指在期權合約規定的到期日方可行使權利,期權的買方在合約到期日之前不能行使權利,過了期限,合約則自動作廢。百慕大期權(Bermuda option)是一種可以在到期日前所規定的一系列時間行權的期權,百慕大期權可以被視為美式期權與歐式期權的混合體,如同百慕大群島混合了美國文化和英國文化一樣。目前中國新興的外匯期權業務,類似於歐式期權,但又有所不同,我們將在中國外匯期權業務一講中詳細講解。
3、按期權合約上的標的劃分,有股票期權、股指期權、利率期權、商品期權以及外匯期權等種類。
期權的構成要素[2]
(1)執行價格(又稱履約價格)strike price。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標的物買賣價格。
(2)權利金。premium 期權的買方支付的期權價格,即買方為獲得期權而付給期權賣方的費用。
(3)履約保證金。期權賣方必須存入交易所用於履約的財力擔保。
(4)看漲期權call option和看跌期權put option。看漲期權,是指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按執行價格買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看跌期權,是指賣出標的物的權利。當期權買方預期標的物價格會超出執行價格時,他就會買進看漲期權,相反就會買進看跌期權。期權可按其行使方式大致分為兩類:美式期權和歐式期權。美式期權從買入之日起至到期日止的任何時間里都可被行使,而歐式期權則只能於到期日行使,所以,美式期權在行使時間上具有較大的靈活性。
有期權的買賣就會有期權的價格,通常將期權的價格稱為“權利金”或者“期權費”。權利金是期權合約中的唯一變數,期權合約上的其他要素,如:執行價格、合約到期日、交易品種、交易金額、交易時間、交易地點等要素都是在合約中事先規定好的,是標準化的,而期權的價格是是由交易者在交易所里競價得出的。
期權價格主要由內涵價值、時間價值兩部分組成
1、內涵價值:(Intrinsic Value)
內涵價值指立即履行合約時可獲取的總利潤。具體來說,可以分為實值期權、虛值期權和兩平期權。
(1)實值期權
當看漲期權的執行價格低於當時的實際價格時,或者當看跌期權的執行價格高於當時的實際價格時,該期權為實值期權。
(2)虛值期權
當看漲期權的執行價格高於當時的實際價格時,或者當看跌期權的執行價格低於當時的實際價格時,該期權為虛值期權。當期權為虛值期權時,內涵價值為零。
(3)兩平期權
當看漲期權的執行價格等於當時的實際價格時,或者當看跌期權的執行價格等於當時的實際價格時,該期權為兩平期權。當期權為兩平期權時,內涵價值為零。
看漲期權 看跌期權 實值期權 期權執行價格<實際價格 期權執行價格>實際價格 虛值期權 期權執行價格>實際價格 期權執行價格<實際價格 兩平期權 期權執行價格=實際價格 期權執行價格=實際價格
2、時間價值(Time Value)
期權距到期日時間越長,大幅度價格變動的可能性越大,期權買方執行期權獲利的機會也越大。與較短期的期權相比,期權買方對較長時間的期權的應付出更高的權利金。
值得註意的是,權利金與到期時間的關係如上圖所示,是一種非線性的關係,而不是簡單的倍數關係。
期權的時間價值隨著到期日的臨近而減少,期權到期日的時間價值為零。
期權的時間價值反映了期權交易期間時間風險和價格波動風險,當合約0%或100%履約時,期權的時間價值為零。
期權的時間價值=期權價格—內涵價值
3、實值期權、虛值期權以及兩平期權的價格差別
虛值期權和兩平期權的內涵價值為零。
到期日的時間價值為零。
期權價格(未到期) 期權價格(到期) 實值期權 內涵價值+時間價值 內涵價值 虛值期權 時間價值 零 兩平價值 時間價值 零
4、實例
中國銀行期權寶7月11日報價
以上是澳元從7月5日0.6845大幅下跌至0.6486後的中國銀行“期權寶”報價。由於澳元出現了大幅下挫,7月11日執行價格為 0.6820、到期日為7月23日的澳元/美元看跌期權,由於離到期日只有12天,而期權實值非常大,因而其期權費報價達到4.34%的高價;而同樣執行價格和到期日的看漲期權,由於其內涵價值為虛值,期權費報價卻只有0.30%。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澳元/美元在大幅下跌後,市場普遍認為在短期內澳元/美元回到0.6820的可能性非常低,因此到期日非常近、執行價格較高的看跌期權的期權費自然高,而看漲期權的期權費則較低。
前面我們知道,期權可以分為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兩種類型,而期權交易者又可有買入期權或者賣出期權兩種操作,所以期權交易有四種基本策略:買進看漲期權、賣出看漲期權、買進看跌期權、賣出看跌期權。
1、買進看漲期權
若交易者買進看漲期權,之後市場價格果然上漲,且升至執行價格之上,則交易者可執行期權從而獲利。從理論上說,價格可以無限上漲,所以買入看漲期權的盈利理論上是無限大。若到期一直未升到執行價格之上,則交易者可放棄期權,其最大損失為期權費。
2、買進看跌期權
若交易者買進看跌期權,之後市場價格果然下跌,且跌至執行價格之下,則交易者可執行期權從而獲利,由於價格不可能跌到負數,所以買入看跌期權的最大盈利為執行價格減去期權費之差。若到期一直漲到執行價格之上,則交易者可放棄期權,其最大損失為期權費。
3、賣出看漲期權
若交易者賣出看漲期權,在到期日之前沒能升至執行價格之上,則作為看漲期權的買方將會放棄期權,而看漲期權的賣方就會取得期權費的收入。反之,看漲期權的買方將會要求執行期權,期權的賣方將損市場價格減去執行價格和期權費的差。
這裡,需要註意的是:作為期權賣出方,最大盈利為期權費;盈利所指範圍的值為負。
4、賣出看跌期權
若交易者賣出看跌期權,在到期日之前沒能跌至執行價格之下,則作為看跌期權的買方將會放棄期權,而看跌期權的賣方就會取得期權費的收入。反之,看跌期權的買方將會要求執行期權,期權的賣方將損失執行價格減去市場價格和期權費的差。
這裡,需要註意的是:作為期權賣出方,最大盈利為期權費;盈利所指範圍的值為負。
在對期權價格的影響因素進行定性分析的基礎上,通過期權風險指標,在假定其他影響因素不變的情況下,可以量化單一因素對期權價格的動態影響。期權的風險指標通常用希臘字母來表示,包括:delta值、gamma、 theta、vega、rho等。對於期權交易者來說,瞭解這些指標,更容易掌握期權價格的變動,有助於衡量和管理部位風險。
Gamma:衡量標的資產價格變動時,期權Delta值的變化幅度
Theta:衡量隨著時間的消逝,期權價格的變化幅度
Vega or lambda:衡量標的資產價格波動率變動時,期權價格的變化幅度
(一)標的物不同
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商品或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商品或期貨合約選擇權的買賣權利。
(二)投資者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不同
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保險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合同則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
(三)履約保證不同
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交納履約保證金,只要求賣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以表明他具有相應的履行期權合約的財力。
(四)現金流轉不同
在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保險費,這是期權的價格,大約為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價格的5%~10%;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保險費則要根據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市場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期貨合約面值5%~10%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五)盈虧的特點不同
期權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是不固定的,其虧損則只限於購買期權的保險費;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保險費,其虧損則是不固定的。期貨的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
(六)套期保值的作用與效果不同
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操作上國內沒有期貨期權,可以參照一下權證,他是一種簡單的股票期權。期貨的操作就像目前國內3個交易多是品種一樣,世界上各個交易所的交易規則沒有完全相同,但原理是一樣的,你要看你做什麼品種,然後具體學習這個交易的所的規則。
期權合約是一種標準化合約。所謂標準化合約就是說,除了期權的價格是在市場上公開競價形成的,合約的其他條款都是事先規定好的,具有普遍性和統一性。
期權合約主要有三項要素:權利金、執行價格和合約到期日。
1、權利金
權利金(premium)又稱期權費、期權金,是期權的價格。權利金是期權合約中唯一的變數,是由買賣雙方在國際期權市場公開競價形成的,是期權的買方為獲取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而必須支付給賣方的費用。對於期權的買方來說,權利金是其損失的最高限度。對於期權賣方來說,賣出期權即可得到一筆權利金收入,而不用立即交割。
2、執行價格
執行價格是指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買賣價格。執行價格確定後,在期權合約規定的期限內,無論價格怎樣波動,只要期權的買方要求執行該期權,期權的賣方就必須以此價格履行義務。如:期權買方買入了看漲期權,在期權合約的有效期內,若價格上漲,並且高於執行價格,則期權買方就有權以較低的執行價格買入期權合約規定數量的特定商品。而期權賣方也必須無條件的以較低的執行價格履行賣出義務。
對於外匯期權來說,執行價格就是外匯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匯率。
3、合約到期日
合約到期日是指期權合約必須履行的最後日期。歐式期權規定只有在合約到期日方可執行期權。美式期權規定在合約到期日之前的任何一個交易日(含合約到期日)均可執行期權。 同一品種的期權合約的在有效期時間長短上不盡相同,按周、季度、年以及連續月等不同時間期限劃分。
對於外匯實盤來說,在某一個時點某一個品種只有一個價格;但是對於外匯期權來說,在某一時點某一品種,由於期權面值、執行價格不同、到期日不同,往往有許多個期權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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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慕大期權 [Bermuda option]一種可以在到期日前所規定的一系列時間行權的期權。
界定百慕大期權、美式期權和歐式期權的主要區別在於行權時間的不同,百慕大期權可以被視為美式期權與歐式期權的混合體,如同百慕大群島混合了美國文化和英國文化一樣。
不是的,是您發現之後,我補充的,MBA智庫百科是可以自由編輯的,當您發現需要補充更正時,可以直接進行編輯,歡迎您的參與!
2、買進看跌期權
若交易者買進看跌期權,之後市場價格果然下跌,且升至執行價格之下,則交易者可執行期權從而獲利,由於價格不可能跌到負數,所以買入看跌期權的最大盈利為執行價格減去期權費之差。若到期一直跌到執行價格之下,則交易者可放棄期權,其最大損失為期權費。
應該是"未跌到執行價格之下"吧
2、買進看跌期權
若交易者買進看跌期權,之後市場價格果然下跌,且升至執行價格之下,則交易者可執行期權從而獲利,由於價格不可能跌到負數,所以買入看跌期權的最大盈利為執行價格減去期權費之差。若到期一直跌到執行價格之下,則交易者可放棄期權,其最大損失為期權費。
應該是"未跌到執行價格之下"吧
是的,正文內容有誤,現已修改,正確的應該為:
若交易者買進看跌期權,之後市場價格果然下跌,且跌至執行價格之下,則交易者可執行期權從而獲利,由於價格不可能跌到負數,所以買入看跌期權的最大盈利為執行價格減去期權費之差。若到期一直漲到執行價格之上,則交易者可放棄期權,其最大損失為期權費
舉例說明:
(1)看漲期權:1月1日,標的物是銅期貨,它的期權執行價格為1850美元/噸。A買入這個權利,付出5美元;B賣出這個權利,收入5美元。2月1日,銅期貨價上漲至1905美元/噸,看漲期權的價格漲至55美元。A可採取兩個策略:
行使權利--A有權按1850美元/噸的價格從B手中買入銅期貨;B在A提出這個行使期權的要求後,必須予以滿足,即便B手中沒有銅,也只能以1905美元/噸的市價在期貨市場上買入而以1850美元/噸的執行價賣給A,而A可以1905美元/噸的市價在期貨市場上拋出,獲利50美元。B則損失50美元。
售出權利--A可以55美元的價格售出看漲期權,A獲利50美元(55-5)。
如果銅價下跌,即銅期貨市價低於敲定價格1850美元/噸,A就會放棄這個權利,只損失5美元權利金,B則凈賺5美元。
(2)看跌期權:1月1日,銅期貨的執行價格為1750美元/噸,A買入這個權利,付出5美元;B賣出這個權利,收入5美元。2月1日,銅價跌至1695美元/噸,看跌期權的價格漲至55美元。此時,A可採取兩個策略:行使權利--A可以按1695美元/噸的市價從市場上買入銅,而以1750美元/噸的價格賣給B,B必須接受,A從中獲利50美元,B損失50美元。
售出權利--A可以55美元的價格售出看跌期權。A獲利50美元。
如果銅期貨價格上漲,A就會放棄這個權利而損失5美元,B則凈得5美元。
通過上面的例子,可以得出以下結論:一是作為期權的買方(無論是看漲期權還是看跌期權)只有權利而無義務,他的風險是有限的(虧損最大值為權利金),但在理論上獲利是無限的。二是作為期權的賣方(無論是看漲期權還是看跌期權)只有義務而無權利,在理論上他的風險是無限的,但收益是有限的(收益最大值為權利金)。三是期權的買方無需付出保證金,賣方則必須支付保證金以作為必須履行義務的財務擔保。
那期權的價格是怎麼確定的呢?
從文中“期權的時間價值=期權價格-內涵價值”來看,期權價格=內涵價值+時間價值。
從理論上講,期權的價格一定不會低於內在價值,否則將有套購者購買他所能買到的全部期權並執行,賺取內在價值與期權價格的差價。
看起來好像蠻複雜的。現在國外很流行在網上交易期權,是一種數字期權,很方便,什麼都是固定的,收益是固定的,一般在60-80%之間,損失也一般會保留10-15%的投資,只用判斷標的資產會上漲還是下跌就可以,傻瓜式交易方式,蠻適合新手交易的,國內只看到有一個網站進來了 ,叫Trader711,或者是Trader7-11,不太記得了,有ASIC執照,是澳大利亞證券投資委員會授權的,應該可以放心交易。
期權的價格一欄的時間價值中,有一句話是“值得註意的是,權利金與到期時間的關係如上圖所示,是一種非線性的關係,而不是簡單的倍數關係。 ”,那個圖並沒有呢。
講option居然沒提到black-scholes/black model
您可進入Black-Scholes期權定價模型,希望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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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約保證不同
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交納履約保證金,只要求賣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以表明他具有相應的履行期權合約的財力。
期權交易里是買方不用交納履約保證金??
期權分類里的 看跌期權:
看跌期權(Put Options)是指期權的買方向期權的賣方支付一定數額的權利金後,即擁有在期權合約的有效期內,按事先約定的價格向期權賣方賣出一定數量的期權合約規定的特定商品的權利,但不負有必須賣出的義務。而期權賣方有義務在期權規定的有效期內,應期權買方的要求,以期權合約事先規定的價格買入期權合約規定的特定商品。
怎麼看著這麼彆扭啊?是我理解力沒看明白????? 誰能幫我解答一下啊。。。
附上參考文獻,您可進行對比,希望對您有幫助哦~
請問有對於sell to close的解釋麽?謝謝
就是某個價做空頭,直到今日收盤為止。如今日價格未到這個價,則取消報價。
from what I have seen, whatever it is the call option or put option , the writer does't get much profit,the biggest profit is the option premium, so why does he/she take that risk?
請問option holdings是什麼? 謝謝!
原文: Equity incentives, especially option holdings, are also important for inducing risk-averse managers to choose risky positive net present value proje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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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這個地方不明白!~今天上課老師講derivative secur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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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應該是市場上存在有很多投機者,所以才會有這樣的交易。而且還應該考慮交易者自己的預期損失,他們覺得買賣期權的預期損失比不買賣期權的預期損失更小一些,或者說更可承受一些。
Spread, i think it might be much fun than options. From John Hull's "Option", we can learn much more. Recommend.
中國的期權交易有那些特點?
尚未有真實交易,預計明年會開。 模擬交易波動詭異的大,1411CALL2600,18→100,漲了四倍,價外150不說,當時滬深300漲幅才1.31%,模擬交易可參考性低。 我使用的軟體是"文華財經"
既然期權買方收益無限而風險有效,但是賣方風險無限而收益有效,是充當賣方呢
誰充當賣方。。。
誰充當賣方。。。
那買彩票也是收益無限風險有限,大家都可以去去買彩票呀
舉例說明:
(1)看漲期權:1月1日,標的物是銅期貨,它的期權執行價格為1850美元/噸。A買入這個權利,付出5美元;B賣出這個權利,收入5美元。2月1日,銅期貨價上漲至1905美元/噸,看漲期權的價格漲至55美元。A可採取兩個策略:
行使權利--A有權按1850美元/噸的價格從B手中買入銅期貨;B在A提出這個行使期權的要求後,必須予以滿足,即便B手中沒有銅,也只能以1905美元/噸的市價在期貨市場上買入而以1850美元/噸的執行價賣給A,而A可以1905美元/噸的市價在期貨市場上拋出,獲利50美元。B則損失50美元。
售出權利--A可以55美元的價格售出看漲期權,A獲利50美元(55-5)。
如果銅價下跌,即銅期貨市價低於敲定價格1850美元/噸,A就會放棄這個權利,只損失5美元權利金,B則凈賺5美元。
(2)看跌期權:1月1日,銅期貨的執行價格為1750美元/噸,A買入這個權利,付出5美元;B賣出這個權利,收入5美元。2月1日,銅價跌至1695美元/噸,看跌期權的價格漲至55美元。此時,A可採取兩個策略:行使權利--A可以按1695美元/噸的市價從市場上買入銅,而以1750美元/噸的價格賣給B,B必須接受,A從中獲利50美元,B損失50美元。
售出權利--A可以55美元的價格售出看跌期權。A獲利50美元。
如果銅期貨價格上漲,A就會放棄這個權利而損失5美元,B則凈得5美元。
通過上面的例子,可以得出以下結論:一是作為期權的買方(無論是看漲期權還是看跌期權)只有權利而無義務,他的風險是有限的(虧損最大值為權利金),但在理論上獲利是無限的。二是作為期權的賣方(無論是看漲期權還是看跌期權)只有義務而無權利,在理論上他的風險是無限的,但收益是有限的(收益最大值為權利金)。三是期權的買方無需付出保證金,賣方則必須支付保證金以作為必須履行義務的財務擔保。
謝謝,作為初學者請多多指教。
看註會教材的時候發現一句(包括提前還款權、看漲期權、類似期權等) 請問最後的類似期權說的是類似【看漲期權】的這類呢還是【類似期權】是一個單獨的概念名詞呢? 網上搜了搜沒找到有【類似期權】的概念。
(三)履約保證不同
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交納履約保證金,只要求賣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以表明他具有相應的履行期權合約的財力。
期權交易里是買方不用交納履約保證金??
我也覺得他打錯了
我都覺得他打錯啊!
沒錯吧!買方由於最大風險已定(權利金),所以也不需要交保證金。賣方的最大收益是權利金,因此,需要像期貨一樣交保證金,至於交多少,由交易所確定。
我都覺得他打錯啊!
沒錯呢!買方沒有任何義務,若損失過大完全可以不行權,這樣他最大的損失就是損失權利金,而且權利金在購買期權時已付,所以不需要買方再有任何義務,故不需繳納保證金。
沒錯呢!買方沒有任何義務,若損失過大完全可以不行權,這樣他最大的損失就是損失權利金,而且權利金在購買期權時已付,所以不需要買方再有任何義務,故不需繳納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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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全面易懂好6180
舉例說明:
(1)看漲期權:1月1日,標的物是銅期貨,它的期權執行價格為1850美元/噸。A買入這個權利,付出5美元;B賣出這個權利,收入5美元。2月1日,銅期貨價上漲至1905美元/噸,看漲期權的價格漲至55美元。A可採取兩個策略:
行使權利--A有權按1850美元/噸的價格從B手中買入銅期貨;B在A提出這個行使期權的要求後,必須予以滿足,即便B手中沒有銅,也只能以1905美元/噸的市價在期貨市場上買入而以1850美元/噸的執行價賣給A,而A可以1905美元/噸的市價在期貨市場上拋出,獲利50美元。B則損失50美元。
售出權利--A可以55美元的價格售出看漲期權,A獲利50美元(55-5)。
如果銅價下跌,即銅期貨市價低於敲定價格1850美元/噸,A就會放棄這個權利,只損失5美元權利金,B則凈賺5美元。
(2)看跌期權:1月1日,銅期貨的執行價格為1750美元/噸,A買入這個權利,付出5美元;B賣出這個權利,收入5美元。2月1日,銅價跌至1695美元/噸,看跌期權的價格漲至55美元。此時,A可採取兩個策略:行使權利--A可以按1695美元/噸的市價從市場上買入銅,而以1750美元/噸的價格賣給B,B必須接受,A從中獲利50美元,B損失50美元。
售出權利--A可以55美元的價格售出看跌期權。A獲利50美元。
如果銅期貨價格上漲,A就會放棄這個權利而損失5美元,B則凈得5美元。
通過上面的例子,可以得出以下結論:一是作為期權的買方(無論是看漲期權還是看跌期權)只有權利而無義務,他的風險是有限的(虧損最大值為權利金),但在理論上獲利是無限的。二是作為期權的賣方(無論是看漲期權還是看跌期權)只有義務而無權利,在理論上他的風險是無限的,但收益是有限的(收益最大值為權利金)。三是期權的買方無需付出保證金,賣方則必須支付保證金以作為必須履行義務的財務擔保。
b會限a方的買賣品種!為了防止逼方的虧損!不管你虧了!還是你賺了!都收去期權金!風險公司控制的!
舉例說明:
(1)看漲期權:1月1日,標的物是銅期貨,它的期權執行價格為1850美元/噸。A買入這個權利,付出5美元;B賣出這個權利,收入5美元。2月1日,銅期貨價上漲至1905美元/噸,看漲期權的價格漲至55美元。A可採取兩個策略:
行使權利--A有權按1850美元/噸的價格從B手中買入銅期貨;B在A提出這個行使期權的要求後,必須予以滿足,即便B手中沒有銅,也只能以1905美元/噸的市價在期貨市場上買入而以1850美元/噸的執行價賣給A,而A可以1905美元/噸的市價在期貨市場上拋出,獲利50美元。B則損失50美元。
售出權利--A可以55美元的價格售出看漲期權,A獲利50美元(55-5)。
如果銅價下跌,即銅期貨市價低於敲定價格1850美元/噸,A就會放棄這個權利,只損失5美元權利金,B則凈賺5美元。
(2)看跌期權:1月1日,銅期貨的執行價格為1750美元/噸,A買入這個權利,付出5美元;B賣出這個權利,收入5美元。2月1日,銅價跌至1695美元/噸,看跌期權的價格漲至55美元。此時,A可採取兩個策略:行使權利--A可以按1695美元/噸的市價從市場上買入銅,而以1750美元/噸的價格賣給B,B必須接受,A從中獲利50美元,B損失50美元。
售出權利--A可以55美元的價格售出看跌期權。A獲利50美元。
如果銅期貨價格上漲,A就會放棄這個權利而損失5美元,B則凈得5美元。
通過上面的例子,可以得出以下結論:一是作為期權的買方(無論是看漲期權還是看跌期權)只有權利而無義務,他的風險是有限的(虧損最大值為權利金),但在理論上獲利是無限的。二是作為期權的賣方(無論是看漲期權還是看跌期權)只有義務而無權利,在理論上他的風險是無限的,但收益是有限的(收益最大值為權利金)。三是期權的買方無需付出保證金,賣方則必須支付保證金以作為必須履行義務的財務擔保。
想給你手動點贊
查了一下資料,這個是對的
(看跌期權(Put Options)是指期權的買方向期權的賣方支付一定數額的權利金後,即擁有在期權合約的有效期內,按事先約定的價格向期權賣方賣出一定數量的期權合約規定的特定商品的權利,但不負有必須賣出的義務。而期權賣方有義務在期權規定的有效期內,應期權買方的要求,以期權合約事先規定的價格買入期權合約規定的特定商品。)應該是買方應賣方要求買入吧?
舉例說明:
(1)看漲期權:1月1日,標的物是銅期貨,它的期權執行價格為1850美元/噸。A買入這個權利,付出5美元;B賣出這個權利,收入5美元。2月1日,銅期貨價上漲至1905美元/噸,看漲期權的價格漲至55美元。A可採取兩個策略:
行使權利--A有權按1850美元/噸的價格從B手中買入銅期貨;B在A提出這個行使期權的要求後,必須予以滿足,即便B手中沒有銅,也只能以1905美元/噸的市價在期貨市場上買入而以1850美元/噸的執行價賣給A,而A可以1905美元/噸的市價在期貨市場上拋出,獲利50美元。B則損失50美元。
售出權利--A可以55美元的價格售出看漲期權,A獲利50美元(55-5)。
如果銅價下跌,即銅期貨市價低於敲定價格1850美元/噸,A就會放棄這個權利,只損失5美元權利金,B則凈賺5美元。
(2)看跌期權:1月1日,銅期貨的執行價格為1750美元/噸,A買入這個權利,付出5美元;B賣出這個權利,收入5美元。2月1日,銅價跌至1695美元/噸,看跌期權的價格漲至55美元。此時,A可採取兩個策略:行使權利--A可以按1695美元/噸的市價從市場上買入銅,而以1750美元/噸的價格賣給B,B必須接受,A從中獲利50美元,B損失50美元。
售出權利--A可以55美元的價格售出看跌期權。A獲利50美元。
如果銅期貨價格上漲,A就會放棄這個權利而損失5美元,B則凈得5美元。
通過上面的例子,可以得出以下結論:一是作為期權的買方(無論是看漲期權還是看跌期權)只有權利而無義務,他的風險是有限的(虧損最大值為權利金),但在理論上獲利是無限的。二是作為期權的賣方(無論是看漲期權還是看跌期權)只有義務而無權利,在理論上他的風險是無限的,但收益是有限的(收益最大值為權利金)。三是期權的買方無需付出保證金,賣方則必須支付保證金以作為必須履行義務的財務擔保。
能問一下為什麼A在售出權利的時候會花掉5美元?
沒有百慕大期權的概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