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風險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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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風險指標(Finance Risk Indic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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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風險指標是基於廣義的財務活動,從動態和長遠的角度出發,設置敏感性財務指標並觀察其變化,對企業潛在的或將要面臨的財務危機進行監測預報的財務分析方法。
它是財務指標和財務預警模型的統一。前者是企業財務評價分析體系對財務風險報告的體現;後者是在多個財務指標組合的基礎上,選取多個企業樣本, 建立多變數數學模型,對企業財務風險進行的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具有巨集觀分析價值。
財務風險指標的設計原則[1]
分析財務風險指標的目的是在檢測企業財務狀況和財務成果的基礎上,通過設定財務風險預警警報指數來識別企業潛在的財務風險,為財務風險管理提供決策依據,防止和減少風險損失。
財務風險指標的設計原則主要有:
(一)預見性原則
預見性原則是企業財務風險分析的方向,即選取的指標變化應超前於企業的實際財務活動及其產生的問題。這就要求所選指標能準確預測企業財務狀況的變動及趨勢,並以此有效界定能使企業生產經營處於穩定發展態勢的合理界限。
(二)靈敏性原則
靈敏性原則是企業財務風險分析的根本目的,即所選指標能夠快捷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遵循該原則能夠通過改變財務系統的控制參數和變數,及時調控企業資源分配,使企業財務狀況的異常變動得到收斂和控制,從而使企業財務狀況的變動始終運行在合理的置信區間內。
(三)配合性原則
配合性原則指各項風險指標能夠相互協調和配合。企業在分析財務風險指標時,要保證將可能產生財務風險的經營領域都納入考察範圍,這就要求所選指標既包括傳統的反映企業償債能力、盈利能力和營運能力的指標,又包括企業成長能力的指標;既包括靜態指標,也要包括動態指標。
(四)穩定性原則
穩定性原則是評價企業財務風險指標運作效果的重要條件。企業應先通過相關的財務模擬操作,對所選指標的變化幅度進行科學、有效地劃分,使指標能夠在較長的經營周期內保持相對穩定,從而更好地揭示風險。
我國財務風險指標的局限性[1]
會計作為一個信息系統,將公司各種分散的經營活動歸納為客觀的數據信息,並通過財務報表呈示出來。財務管理人員藉助財務分析指標,將財務報表數據轉換為具有決策支持價值的信息,幫助相關利益集團瞭解企業真實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預測企業財務風險。企業財務風險分析的對象是企業所進行的、即將要進行的,可能產生財務風險的一切經營活動。
我國現行的財務分析指標主要由1999年財政部發佈的國有資本金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及上市公司財務分析的主要指標組成,以會計利潤及凈資產收益率為核心指標。目前,企業普遍採用的指標主要有償債能力指標、營運能力指標和盈利能力指標。依賴這些指標分析財務風險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一)這些財務分析指標幾乎都局限於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對於最易反應潛在危機信號的現金流量狀況缺乏分析
多年的實證研究表明,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的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只能靜態地反映一定時點的存量流動資產、速動資產償債的能力和企業過去的經營成果,並且這兩張報表的數據也最容易被粉飾。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 企業面對的內外部環境發生了巨大變化,要客觀反映企業的真實經營狀況和潛在財務危機,就應該轉向按收付實現制編製的現金流量表為核心的財務分析。這就要求更加廣泛和完善的企業財務風險指標來適應當前的財務風險預警。
(二)存貨周轉率和應收賬款周轉率指標不能準確反映出應收賬款和存貨周轉的均衡情況
對於企業潛在的現金收支缺乏動態預期,對存貨和應收賬款周轉效率的估計不准會影響對企業償債能力的準確評價。
衍生金融工具既能給企業帶來巨大收益,也會使企業面臨更多的風險,這就決定了信息使用者必須對其格外關註。但現行的財務風險指標中卻缺乏有效的指標來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收益風險,這也在一定程度上體現出這些指標的局限性。
完善財務風險指標的建議[1]
(一)以現金流量分析為核心設計財務風險指標
現代財務管理學認為,企業的內在價值是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企業價值評價應當側重於參考未來獲取自由現金流量的規模和速度。企業獲取現金的能力是價值評價的基礎,也是財務風險評估的主要依據和核心。現金流量包括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投資活動現金流量和籌資活動現金流量。其中,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是企業現金流量的主要來源,也是企業償還債務、降低財務風險的根本保障。因此,筆者建議在設計財務風險指標時考慮經營現金流量凈額,並構建現金債務比率指標。
1.現金到期債務比,即企業本期的經營現金流量凈額與到期債務之比。
本期到期債務包括本期到期的表內、表外債務,通常不能展期或調換。該比率可以靈敏地反映企業的近期財務風險變動,集中和直觀地表達本期財務風險的高低。當該比率較低時,企業到期債務責任加重,財務風險增加;反之,到期債務責任減輕,財務風險降低;到期負債資金為零時,表明企業的資金來源是單一的權益資金,沒有財務風險。
2.現金流動負債比,即企業本期的經營現金流量凈額與流動負債之比。
該指標表明企業每一元流動負債有多少經營現金流量凈額作為償還保證,以反映企業短期償還流動負債的能力。通常該比率越高,企業短期償債能力越強,債權人權益越有保證,企業財務風險越低。
3.現金債務總額比,即企業預計的經營現金流量凈額與債務總額之比。
債務總額包括表內和表外債務。計算公式為:現金債務總額比=(預計年經營現金流量凈額×債務到期年限)/債務總額。該指標表明企業在債務期內預計的經營現金流量凈額對全部債務的保證程度,反映企業的長期償債能力。該指標越大,表明企業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越多,能夠保障企業按期償還到期債務,降低企業財務風險。
4.現金利息倍數,即企業在一定時期經營現金流量凈額與利息支出之比。
這一指標不僅反映企業獲取現金能力的大小,而且反映獲得現金能力對償付債務利息的保證程度。它既是企業舉債經營的前提依據,也是衡量企業長期償債能力和財務風險的重要標準。該指標越大,表明企業長期償債能力越強,財務風險越小;反之表明企業將面臨償債安全性與穩定性下降的風險。
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設計的現金債務比率指標能更加客觀地反映企業的實際償債能力,科學地評價財務風險。但從經營角度看,現金債務比率指標也不是越大越好,過高的現金債務比通常意味著企業的閑置現金過多,會造成企業機會成本的增加和獲利能力的降低,所以應該綜合考慮。
(二)對周轉率指標的改進
1.將“應收賬款周轉率”指標配合“應收賬款平均賬齡”指標分析。
應收賬款周轉率越高表明應收賬款收回越快。財務報表使用者可以將計算出的指標結果與該企業前期指標、行業平均水平或其他企業的指標相比較作出判斷。但一些影響該指標計算的因素卻未能被全面反映,如:季節性經營的企業;大量使用現金結算的銷售;年末銷售大量增加或下降。所以,在分析應收賬款周轉率的同時還應分析應收賬款平均賬齡,以全面反映企業的資金周轉能力。後者計算公式如下:應收賬款平均賬齡=∑(某項應收賬款賬齡×該項應收賬款金額)/Σ各項應收賬款金額。
2.將“存貨周轉率”指標配合“存貨平均占用期”指標分析。
通常存貨周轉速度越快,存貨占用水平越低,存貨轉換為現金或應收賬款的速度越快。提高存貨周轉率可以提高企業的變現能力,但有時存貨水平高、存貨周轉率低,未必表明資產使用效率低。存貨增加可能是經營策略,如因短缺可能造成未來供應中斷而採取的謹慎行為、預測未來物價上漲的投機行動等。因此,企業應增加“存貨平均占用期”指標進行分析,計算公式為:存貨平均占用期=Σ(某項存貨占用期×存貨金額)/Σ各種存貨金額。
(三)對盈利指標的改進
在分析企業盈利能力時,應註意從現金流量的角度分析潛在的風險,故筆者建議增加以下指標:
現金銷售率用以反映企業主營業務的收現能力。該比率越高,表明企業銷售款的收回速度越快,壞賬損失的風險越小,企業財務風險也越小。
2.資產現金率,即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與平均資產之比。
資產現金率越高,企業的現金經營能力越強。這也是衡量企業資產的綜合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標。
3.成本費用利潤率指標。
企業利潤總額中包括了補貼收入、營業外收支凈額等因素,這些因素是與成本、費用不匹配的收入。將成本費用利潤率計算公式中的分子改為營業利潤,能夠較為真實地反映企業的收益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