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集體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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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集體經濟(New collective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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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集體經濟是勞動者的勞動聯合與勞動者的資本聯合相結合的經濟,它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江澤民同志在黨的十五大報告中特別強調:“勞動者的勞動聯合與勞動者的資本聯合為主的集體經濟,尤其要提倡和鼓勵”。新型集體經濟首先是勞動者的勞動聯合,實行共同勞動,互助合作,發揮群體優勢,謀取共同利益。同時,新型集體經濟又是勞動者的資本聯合,鼓勵勞動者投資入股,享有集體企業資產的所有權,使職工既是勞動者,又是所有者,成為企業真正的主人,能夠極大地調動職工的積極性,促進生產的發展。
近些年來,集體企業以改革產權制度為重點深化改革,產生大批新型集體經濟。這些新型集體企業的基本特征是:
傳統集體經濟存在的主要問題,產權主體模糊不清,集體企業資產名為勞動群眾集體所有,職工對企業的資產實際上是虛有。由於產權主體虛設,不能發揮職工當家作主的主人翁精神,無人有效地維護集體資產的產權,造成集體資產的大量流失,嚴重影響集體經濟發展。新型集體企業對傳統集體經濟的這種產權制度進行了改革,實行產權人格化。一方面鼓勵職工投資入股,開闢企業資金來源,增強企業經濟實力,推動企業生產發展。另一方面將企業勞動積累形成的存量資產,以股份形式量化給職工個人所有。通過改革,集體企業職工成為企業的股東,對集體資產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同企業“利益共用,風險共擔”,從而建立起產權清晰、權責明確的產權制度。
2、企業產權結構多元化
在計劃經濟年代,國有資金一般不允許投資集體企業,而集體企業又是封閉性的,不吸收企業外的企事業單位投資,造成產權結構單一。集體企業發展只能靠自身的積累,企業資金普遍短缺,缺乏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嚴重影響集體經濟發展。新型集體經濟通過改革企業產權制度,打破了集體企業的封閉性,以其開放的融資機制,取代集體企業封閉式的經營機制,不僅本身可以投資,也可以吸收社會法人和自然人投資,還可以吸收外商投資,實現了產權結構多元化。
3、建立法人治理結構
傳統的集體經濟,企業的領導機構由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理事會主任既是集體所有權的代表,又是生產經營的指揮者,實行的是所有權和經營權統一的領導體制。而新型集體經濟,很多企業根據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建立法人治理結構。這是適應市場經濟和社會化生產的科學管理體制。集體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由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三個機構組成。股東大會是企業的權力機構,決定企業的重大事項;董事會是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的董事組成,它是企業經營的決策機構,對股東大會負責;企業經理由董事會聘任,受董事會委托從事日常生產經營的管理;監事會是企業監察機構,加強對董事會和經理人員執行業務情況的監督,維護股東的合法權益。集體企業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實行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既維護投資者的利益,又保證企業獨立自主開展經營活動,為實現企業的科學、有效管理提供體制保障。
4、企業是獨立的經濟實體和市場主體
傳統的集體經濟,實行政企合一,行政主管部門不僅是巨集觀的調控者,而且是集體企業生產經營的指揮者,企業成為政府部門的附屬物,失去了生產經營的自主權。新型集體經濟通過經濟體制的改革,實行政企分開,使集體企業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生產經營的實體,成為市場的主體。在經營上,以市場為取向,以銷定產;在生產順序上,從生產到銷售轉向從銷售到生產,真正做到產品跟著用戶走,生產圍繞市場轉,按照市場需求組織生產;在企業機制上,建立面向市場的決策機制、追求技術進步的發展機制、激勵多勞多得的分配機制,提高了企業競爭能力,增強了企業活力。
5、實行按勞分配與按資分紅相結合的分配製度
由於新型集體經濟是勞動者的勞動聯合和勞動者的資本聯合相結合的經濟,決定了它必須實行按勞分配與按資分紅相結合的分配製度。馬克思主義認為勞動是價值的源泉,一切資產的增值都是勞動者勞動創造的。而生產資料或資金則是勞動者的勞動得以創造價值的必要條件。從資產增值來說,勞動和資金缺一不可。因此,在集體企業的分配中,必須兼顧勞動者和投資者利益。一是按照職工在企業中的勞動貢獻獲取工資收入,這是按勞分配的形式。二是按照“同股同利”的原則,保障企業出資人的權利,實行按資分紅。集體企業實行勞動和資本共用利益的分配製度,有利於調動勞動者和投資者的積極性,促進集體經濟發展。
首先,集體經濟存在與發展是社會生產力水平和生產社會化程度所決定的。一個國家在一定時期,社會生產力水平總是會呈現出不同水平,而多層次生產力水平要求有多種所有制形式與其相適應。集體經濟一般規模較小,能夠靈活適應用戶和市場需要的變動來調整自己的生產和經營方向。因此,在一切以手工勞動為主、生產和經營的社會化程度較低的領域內,集體經濟往往比國營企業更能適合生產發展和人民群眾多方面的需要。隨著生產社會化程度的不斷提高,生產力對生產組織的規模化程度要求也更高,而我國農村的一家一戶的承包經營方式和城鎮的個體經濟難以符合這一生產社會化程度越來越高的要求,因此,個體農戶,個體經濟聯合起來進行合作經營也就成為必然。這恰是一個否定之否定的過程,而這個新的肯定是在更高層次上對個體經濟和個體經營的否定,對新的集體合作經濟的肯定。
其次,集體經濟的存在與發展也是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要求。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這是整個社會主義時期都必須堅持的兩種公有制。雖然我國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除了堅持公有制的主體地位外,還要大力發展多種所有制經濟,但這並不等於不要發展公有制,也不等於要用非公有制經濟或國有經濟代替集體經濟。因此,支持、鼓勵和幫助公有制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的集體所有制經濟的發展,不僅對發揮公有制經濟的主體地位作用的意義重大,而且也是鞏固社會主義經濟制度所必需。
第三,集體經濟的存在與發展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優勝劣汰規律作用的結果。在我國那些不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不能適應生產力發展水平要求,技術水平落後的、經營觀念上固化、管理方式陳舊的“二國營”集體經濟;那些雖然進行了改革,但是由於傳統的思維慣性和經營慣性所致,仍沒有活力的集體經濟必然被市場經濟所淘汰。但是那些代表新興產業的技術水平,適合生產力發展水平要求,適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並經歷了市場經濟優勝劣汰、適者生存法則洗禮後重生的新集體合作經濟卻正在蓬勃興起與發展,這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必然,不為人們的主觀意志所限定。
第四,集體經濟的存在與發展也是社會主義實現共同富裕和經濟公平的主要載體。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根本目標,而達到這一目標的前提是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單靠市場經濟和非公經濟是無法實現這一前提,因為市場經濟也有失效之處,它解決不了兩極分化的問題,而私營經濟本身就造就了剝削和兩極分化。集體經濟作為一種公有制經濟,其生產資料歸勞動者按份共有和共同同有,它消除了依靠占有生產資料無償占有他人勞動的條件,勞動者不再為資本家勞動,而是為自己為社會勞動,勞動者創造的財富歸勞動者共同享有,以按勞分配為主,可以防止兩極分化,能夠在不斷地發展生產的基礎上,使勞動者逐步實現共同富裕。
第五,集體經濟存在與發展也是現代企業保持持續活力的途徑之一。傳統國有企業沒有活力,私營企業也同樣存在無法保持持續活力的問題。因為私營經濟是以私有製為基礎,實行雇佣制度。在私營企業里勞動者是被雇佣的,他們既無財產所有權,也無企業經營管理權,處於被剝削的地位,這就造成了勞資之間的對立和矛盾,扼殺了勞動者的勞動積極性,這些已為數百年資本主義制度發展的歷史所證明。
在西方社會,合作經濟之所以能夠成為普遍的行為,能夠制度化存在下去,並且能夠作為西方所有制的形式長期存在和發展下去的原因也在於:私有制企業的這些內在矛盾和弊端,使部分勞動者產生了利用合作行為和合作社制度(不同程度地)擺脫資本主義剝削和滿足自身某些需要的要求,同時私有資本積累和以此為基礎的資本對非資本統治部門的擴張,直接威脅了一部分勞動者的生存,也迫使這部分勞動者利用合作行為和合作社來維護自己的生存和發展。
毋庸置疑,我國集體經濟的最大優勢是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直接結合,職工既是勞動者,又是所有者;勞動者對生產資料有平等占有權利,勞動者有共同參與企業經營管理的權利,勞動者有平等參與按勞分配的權利,這些使勞動者真正成為企業的主人,極大地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這是集體經濟具有活力的內在源泉。此外,集體經濟存在與發展也與社會主義勞動群眾的覺悟水平相一致。集體合作經濟是勞動群眾自願組合、自負盈虧、自主經營、民主管理的經濟組織。在生產經營上實行“五自”,即資金自己籌,企業自己管,廠長自己選,盈虧自己負,分配自己定。這是勞動群眾最容易接受的組織形式,也是勞動群眾走向社會主義的正確道路。
在我國,任何一種經濟形態的發展壯大,都離不開黨和政府的支持。同樣,新型集體經濟的發展,也需要國家和各級地方政府的指導和扶持。
一、加強對新型集體經濟的巨集觀管理和政策指導,建立為新型集體經濟服務的體系
新型集體經濟的多種組織形式,是適合我國國情、符合“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企業組織形式。它十分需要社會和政府的指導與幫助。西方發達國家的政府通過合作社協會,實行對合作企業的管理與服務取得很成功的經驗,我們可以從中學習、借鑒。我國的新型集體經濟大都是中小企業,點多面廣,形式多樣,產權歸屬不同,它的改革和發展亟需政府的指導與幫助。國務院企業管理部門、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的中小企業管理部門、財政部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新型集體經濟改革發展的研究,適時制定相關的經濟政策和發展規劃,實行巨集觀管理與政策指導;改善政府部門對新型集體企業的服務體系,創造新型集體經濟在市場運行中良好的政策法律環境。
政府部門要發揮集體合作經濟聯合組織的作用,並賦予其職能,給予其支持,對新型集體企業進行跟蹤服務,使之成為新型集體經濟的指導者和服務者。要充分發揮合作經濟學會及各類集體(合作)經濟研究機構的作用,積極開展理論和政策研究,為新型集體經濟和中小企業改革與發展提供指導、培訓與服務,逐步形成一個適應市場經濟需要的推動新型集體經濟發展的社會服務體系。
二、加強立法工作,以法律保障新型集體經濟的健康發展
新型集體企業中的共有資產是全體職工共同共有的資產,在企業存續期間是不可分割的。共有資產的功能是發展生產,提高職工福利(包括退休職工的養老保險補充),激勵人才,開展培訓,合作互助等。在深化企業改革時,共有資產可以作為支付改製成本的來源,可以設立發展基金,也可以由工會作為出資人,作為企業的法人股東。
要適時修改、補充和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制定我國《合作經濟組織法》和《促進股份合作制企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產生於20世紀 80年代的股份合作制企業是我國改革開放中群眾創造的新事物,是新型集體經濟的有效載體,遍佈於我國的城鄉。大批股份合作制企業正翹首期盼這一指導意見的出台,希望能得到政府的政策支持。
三、加快制定發展新型集體經濟的相關政策
黨和政府應給予新型集體企業強有力的政策和法規支持。可參照國外的相關辦法,在金融信貸、稅收、創業扶持等方面制定專項政策進行鼓勵;凡是私人企業、與街道合辦企業、安置下崗就業人員企業以及民政部門登記的非營利組織等享有的優惠政策,新型集體企業也應該享受。同時應儘快制定全國性《深化城鎮集體經濟改革的指導意見》,指導和幫助各類城鎮集體企業進一步深化改革,鼓勵和支持集體經濟多種有效實現形式的發展。國家有關部門應明確改革的指導思想、目標和要求,城鎮集體企業在深化改革中要做到“一個明晰、兩個轉變、兩個建立”:一是以明晰產權為重點,形成職工有控制權的產權制度;二是轉變企業經營機制,增強企業活力,轉變企業勞動關係,實行勞動合同制;三是建立員工持股制度,探索經營者和員工分享企業收益的多種形式,建立合作互助基金,形成集體經濟穩定發展和共同富裕的互助合作機制。
四、從精神與物質上對新型集體企業經營者進行形式多樣的激勵
新型集體企業的經營者對勞動者承擔著更大責任,對社會作出更大奉獻,理應得到政府和社會的尊重和表彰;在企業中也應得到職工的信任和支持,職工應肯定經營者的市場價值,使經營者的收入與其貢獻相符合。可以採用年薪、期股、崗位股等多種形式,讓優秀的經營者與企業命運連在一起,這與職工根本利益、長遠利益是一致的。
五、加強對新型集體經濟的宣傳力度,糾正不利於新型集體經濟發展的傾向
當前社會上有些人,面對市場經濟的瞬息萬變,他們看不到新型集體經濟的性質和特征,只要一提起集體經濟,就認為是“二國營”,就應該取消它,以為集體經濟的末日到了。有些人提出“集退民進”,用民營經濟取代集體經濟,混淆公有制與私有制的界限。還有些人主張經營者控股,把集體企業改為合伙企業或私有企業。這些觀點和主張,都不符合黨和國家關於集體經濟的方針政策,不利於新型集體經濟的發展。
事實證明,無論過去,還是現在,乃至將來,在我國沒有集體經濟,尤其是沒有股份合作等多種形式的新型集體經濟,就沒有公有制的主體地位,更難有公有制在國民經濟中的優勢。作為政府應採取必要的措施,加強對新型集體經濟的宣傳。
一要宣傳發展新型集體經濟符合“可持續發展”的要求,是推動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
二要宣傳發展新型集體經濟是實現共同富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由之路;
三要宣傳發展新型集體經濟,是勞動者實現就業,保持社會穩定的重要措施。四要積極倡導與時俱進的科學態度,大膽地進行集體企業的改革創新,推動新型集體經濟蓬勃發展,以鞏固公有制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主體地位。
1、要依據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關於集體合作經濟的基本思路來界定中國的集體經濟,否則就會脫離社會主義經濟的本質特征。由於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的理論基點是勞動價值論,因此,我國集體經濟的內在本質應是以勞動者的勞動合作為主,這是他們產權按份共同、共同共有,利益共用,民主管理或進行資本聯合的基礎。
2、要順應市場經濟的要求來界定中國集體經濟。我國現階段的集體經濟是市場型的集體經濟,因此,我們有必要對傳統的計劃經濟型的集體經濟和市場型的集體經濟作出區分。市場型的集體經濟除了具有集體經濟的本質特征外,在產權方面應是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並且產權體系應是開放的和多元的;在合作上,不僅是勞動者的勞動合作,還要有勞動者的資本合作和純粹的資本合作,但各自所占比重要有一定限定,否則集體經濟的性質就變了;在分配方式,按按勞分配和按資分配來分享企業利益。
3、要對應經濟全球化的發展趨勢按國際合作制經濟的規範來界定中國集體經濟。根據我國學界的理論習慣,集體經濟是包含著合作制經濟。因此,對新型集體經濟特征進行概括時必須適當考慮到國際接軌問題。聯合國國際勞工組織在2001年曾將合作經濟界定為:“自願聯合在一起,通過組成聯合所有的企業來滿足他們的經濟、社會與文化的需要與抱負的人們的自治聯合體,他們按企業所需公平出資,公共地分擔風險,分享利益,並積极參与企業民主管理”。我國在界定新型集體經濟時,國際勞工組織關於合作經濟的這些界定應加以參照。尤其要註重加入自願聯合的內容,因為在我國改革過程中,許多改製的集體經濟是用行政方法整體改製實行“人人持股”的,從而違背了“自願”的原則。
4、要根據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來界定中國的集體經濟。中國的集體經濟與國際的合作經濟儘管有許多一致性,但是,它作為社會主義公有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社會主義所有制中占居主體地位,這與在世界各國處於非主體地位的合作經濟不同。因此,在界定我國集體經濟時必須與這些合作經濟進行根本的區分。
5、應將多種組織形式納入到新型集體經濟之中,使其組織形式更加寬泛。現階段,我國發展集體經濟不能再囿於傳統集體經濟理念,過分強調集體經濟的純度,忽視其生長與發展的生命力。應以集體經濟為主體吸納各類資本,融入多種經濟成分,形成以集體經濟為主體的多元產權結構的集體經濟組織形式是最有發展前途的組織形式,也是現代新型集體經濟的發展方向。這類企業雖然可以包括自然人、外資、可以包括國有資本和私營資本,但是由於集體資本處於主體地位,因而企業的性質仍是集體經濟。一些實力較強的集體經濟組織也可以直接改組股份制企業,或與國有企業一起改組為公有的股份制企業,而不再受合作制和股份合作制的限制,改製後的股份制企業的性質主要取決於控股權是在那一方,如果是集體資本絕對或相對控股,其企業的性質仍然是集體經濟。
6、要區分集體經濟組織形式本身和實現形式,並要拓展或明晰它們的邊界。集體經濟組織形式的本身和實現形式是不同的,集體經濟組織形式的本身必須是集體經濟,符合集體經濟的基本特征和根本要求,而集體經濟的實現形式則的集體經濟運作和現實的途徑,它不必是集體經濟。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合作經濟本來就包含在集體經濟之中,股份合作經濟也可以是集體經濟新發展形式,其他的企業組織形式也可能成為集體經濟的組織新形式,這主要看它們是否符合集體經濟的基本要求和內在規定。但是,集體經濟組織形式本身的邊界必須是清晰的,否則,就沒有辦法使它們與其他經濟組織形式進行區分。
7、新型集體經濟的實現形式也應多種多樣。現在理論界共認的股份制經濟、合資經營經濟、企業集團經濟都可以作為集體經濟的實現形式。並且,就中國現階段而言,集體經濟的實現形式還可以更加寬泛,如有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資本等參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應是集體經濟較好的實現形式。有些企業組織形式可能在一定條件下是集體經濟組織形式本身,在一定條件下可能又是集體經濟的實現形式,這主要取決與它們的性質是集體經濟的性質,還是非集體經濟性質,如股份制企業中集體資本占據主導地位,其性質就是集體經濟,而不是其實現形式,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