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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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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文化(Competition Culture)

目錄

什麼是競爭文化

  所謂競爭文化,可以理解為全社會形成的維護競爭機制、尊重競爭規則的一種共識和氛圍。競爭文化的培育和形成是多方面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從消費者的觀念、企業的行為到政府的職能定位,從民族傳統文化的繼承傳播、商事交易規則的理解運用到經濟法律的頒佈實施,都在潛移默化地作用於競爭文化的形成。

  經濟飛速發展的社會,是商品激烈競爭的社會。哪裡存在著商品生產商品交換.哪裡就會有競爭。沒有競爭就沒有社會的進步.就沒有企業的發展。改革開放以來,競爭成為企業生產和發展的動力,它在人與人之間、企業與企業之間形成了一種動力場,特別是隨著改革開放的逐步深人,一批極具競爭力地強大對手迅速涌入我們國內,和我們爭奪國內市場。我們每一個企業都處於一個競爭的動力場中。一個企業要想在今後的市場中求得生存和發展,它就必須具有強大的競爭力。竟爭文化的培養是企業文化著重培養地重要內容.它已成為當今企業文化的主流。我們必須面對和正視競爭。面對競爭現實,驚慌失措,束手無策,畏縮不前,企業就會遭遇失敗,步人末路。如果毫不畏懼,充滿信心地迎接挑戰,我們獲取生存的緊張感、壓力感、危機感,就會激勵出我們企業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煥發出競爭精神和創新精神。我們就能抓住戰機,採取正確的競爭策略,通過瞥理創新科技創新,使企業在竟爭中求得發展。

  竟爭不但是一種經濟現象,而且是一種文化現象。它具有強大地動力功能,競爭的氛圍使每個職工不甘落後和停滯。競爭能夠極大地調動企業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發揮想象力,使人的科學技術和潛能得到全面、充分地發揮,從而使整個企業的競爭能力得到全面地提高。

培育企業的競爭文化[1]

  根據競爭優勢內生論的觀點,企業表現為超額利潤競爭優勢並非來自外部市場力量,而應當是市場力量以外的、存在於企業自身某種因素在起作用。企業內部條件對於企業獲得市場競爭優勢有著決定性的作用,企業內部資源、能力的積累是解釋企業獲得超額收益和保持企業競爭優勢的關鍵。企業內各種資源效用發揮程度上的差別、創新能力的差別,都是由企業現有的知識存量所決定的。能力差別的背後實際上是企業知識存量的差另q,能力是知識存量的顯在表現,沒有知識的支撐,能力將會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能產生企業獨特性和作為企業獨特資源的是它運用各種知識的能力。

  企業競爭優勢的一個突出表現就是企業的學習能力,學習能力是開拓新的競爭優勢的根本。與企業知識密切相關的認知學習能力決定了企業的知識積累,從而決定了企業的競爭優勢。企業的知識存量決定了企業配置資源等創新活動的能力,從而最終在企業產出及市場力量中體現出競爭優勢。同時,知識具有難以模仿性,它通過具有路徑依賴性的積累過程才能獲得,併發揮作用,成為企業決定未來知識積累的重要力量,使得競爭優勢得以持續下去。企業文化是組織內部特有的,可以被視為說明企業應該做什麼和如何做的一種非公開的知識,與企業的無形資產一起構成了競爭力難以模仿的特征,而成功的企業文化是確保企業生存的必要條件,它能夠使企業具備自我改進的能力,提高企業的文化,其實質是以人為主體,以企業建設為核心,以群體行為為基礎的管理理論。因此,企業競爭文化還要註重人的思想、情感、價值觀念人際關係等等,在企業內部形成良好的人際關係和文化氛圍,在充滿團結、和諧和友情的環境中,人與人之間的摩擦和內耗降低到最低程度,增強企業活力,促進企業生產力發展。要在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下。完善競爭與激勵。

  推進文化創新。企業創新來源於企核心競爭力。業文化的創造力,它是企業文化的一個企業文化實質上是一種競爭文化, 重要組成部分,能夠引導企業創新主在這種競爭中,企業的信譽、形象、品牌體——人的思維方式、價值觀、和行為方和知名度是不可估量的無形資產。是企式變革。並利用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斷業核心競爭力的重要體現。從這個意義擴大的趨勢,不遺餘力地提高企業的文上講,現代企業競爭既是核心能力的競化品位,提高員工的創造力素質,進而提爭,也是企業文化的競爭。誰擁有文化優高企業的創新能力和競爭能力,同時,企勢,誰就擁有競爭優勢、效益優勢和發展業可以充分利用其優越的企業文化環優勢。境,吸引富有創新和挑戰精神的精英人發揮領導作用。企業文化與企業領才,根據市場競爭狀況和企業在競爭中導有著密切聯繫,他們的思想意識、思維所處的地位,借鑒和吸收其他企業文化方式、價值觀和經營理念,直接影響著企的精華,不斷豐富企業文化的內涵,保持業文化的走向和實質內涵,企業領導對企企業在文化、能力、人才等方面競爭優業文化的作用也是其他企業難以模仿的。勢,掌握市場主動權。

  企業領導不僅應當成為企業競爭文化的提高員工的認同度。要提高組織中積極倡導者,更應成為企業文化的維護者的每個人對企業競爭文化的認同度,主要管理者,用自己的實際行動為員工作出動踐行企業競爭文化。一要做到領導團表率,成為企業精神企業形象的代言隊身體力行,起到示範和引導作用;二要人。讓價值觀體現在績效上,使員工相信,無堅持以人為本。企業文化理論認論是在薪酬上還是個人發展空間上這種為,企業一切財富中,人是第一位的,員價值觀能夠帶來績效;三要加強宣傳教工是企業的主體,是企業活力的源泉。企育,採取各種形式宣傳競爭文化的意義、業文化是關於尊重人、使用人、激勵人的內容和方法。提高員工的競爭意識。

市場經濟下競爭文化的缺失[2]

  競爭文化是當今經濟文化的主流,它培養企業的科學主義精神,錘煉勞動者的聰明才智,創造企業文化的新內容,存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中發揮著強大的力量。競爭文化的基本內涵是市場競爭意識。如果市場參與者沒有良好的市場競爭意識,市場競爭文化也就失去其存在的基礎。市場競爭意識是法律主體公平參與或積極創造並維護市場競爭活動秩序的內在自我要求與共性認識。它不僅直接影響有關主體的具體行為,而且還影響著有關競爭規則和法律制度的產生進程和具體內容設計以及實施。因此,市場競爭意識對競爭文化的建設具有基礎性作用。培育競爭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歸結於對人們的市場競爭意識培育。競爭文化與市場經濟緊密聯繫在一起.競爭史化是一種生機勃勃的文化。一種充滿活,J和ji缸自我型新能力的文化。

  文化本身就是人類社會活動的產物,是人類思想的歷史集成。是人類歷史的積澱。文明文化滲透在人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一個民族精神的血脈傳承,反過來,文化又影響人類自身的思想和行為。文化的製造者就是使用者,文化的使用者同時也是製造者。文化產生的過程.就是運用的過程。文化運用的過程就是其形成的過程。文化優秀與否。—個重要的判據就是能否促進社會發展和文明進步。競爭文化可以被概括為:“關於市場競爭的一系列思想觀念、商業規則和法律制度的總稱”。在市場經濟發育初期,市場主體的競爭法律意識還比較淡薄。在我國社會經濟生活中,圍內企業普遍缺乏競爭的法律意識.特別是對於聯合限制競爭行為的違法性認識嚴重不足.很多企業負責人坐在一起公開討論限制價格,產量的行為已見怪不怪。例如.某行業開會公開討論價格和產量問題,甚至作為正面宣傳稱之為“限產保價”,目的是為了防止所謂“惡性競爭”。在市場經濟中。維護市場的正常秩序和規則.防止和制止破壞市場正常秩序和規則的行為發生,一方面要靠各市場主體的自律,培養市場經濟競爭文化,市場主體的自律主要依靠芷確的競爭意識,意識的形成需要整個市場經濟環境的凈化。另一方面要靠他律,其中包括法治,即制定和實施法律、法規,強制地約束各市場主體的行為.使其遵守市場規則。法律的制定和實施.是市場經濟有序的保證,市場活動越是發達和完善,法治越是健全,市場也越有序。健全的法制,是市場得以有效地發揮其固有功能的必要條件.也是市場經濟發達、完善的標誌。因此,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成為維護市場秩序的哺項重要措施。構建有效的市場競爭環境,反對不正當競爭是市場經濟的核心機制。

  一個嚴格的法律概念.是一個價值判斷的概念。不同的人對行為的正當性可能會有不同的判斷:如侵害者可能會認為是正當的,而被侵害者可能會認為是不正當的。什麼是正當的競爭行為.什麼是不正當的競爭行為?深究起來,正當與不正當是一個價值判斷的概念,我們知道合理與合法在法律上可能是不同的:正當的不一定是合法的.而不合法的卻不一定是不正當的。市場經濟中的競爭和經濟關係不是純粹的利益的計算,而是存在著相對應的價值判斷。這和亞當·斯密倡導的市場經濟的思想是一致的.即與市場經濟是有道德追求、有道德取向的結論是一致的。企業處於激烈的競爭環境中,要適應環境要求,就必須使自己的企業文化具有競爭性的特點。

影響競爭文化的因素[2]

  文化是人類智慧的結晶,它產生於人類的需要,為滿足人類的需求而存在和發展。人類越發展,對精神方面的需求就越島、越強烈。文化在滿足和引導人們需求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並且是當代能夠帶來經濟匕高附加值的資本。在市場競爭環境下,“經濟”的本質使得經濟主體以最小的成本和代價來製造既定的數量和質幢的產品,為了在外酃競爭的市場環境下能以較低的價格吸引消費者,以較低的成本來謀取利潤。消費者在購物時也往往以最低的價格購進最大效用的商品.而不會自覺挑選那些價格較高、但為消費者和社會長遠利益考慮較多,為環境治理支付較高成本的企業的產品。在供求相遇場所的交易雙方,都以自身最為“經濟”的目的出發選擇交易方。現代企業不僅是市場經濟中的經濟主體,而且是市場經濟中的文化主體。企業以文化為手段.通過增強員工的主體意識、自律意識和人才意識,通過提高企業員的文化素質,通過企業的文化建樹來完善企業的人際關係.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加強企業內部的凝聚力。企業越來越註意以文化為媒介,通過投資公益事業和參與文化話動的方式來塑造企業的社會形象.密切食業與社會的關係。

  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是為了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的需求,有效的競爭是市場秩序健康運行的保障,讓競爭來活躍市場,法律應當關註的是市場競爭機制,而不是簡單的保護特定的企業或競爭者.競爭機制是一種不允許市場力量操縱價格或者其他市場條件的機制,是維護優勝劣汰.促進資源配置的機制。競爭促進資源的優化配置,在競爭的壓力下競爭者不斷革新技術、改進產品、改善服務、提高質量、降低價格,這種競爭是公平競爭、正當競爭。反不正當競爭的目的即是維護這種公平、正當競爭,對破壞市場競爭秩序的行為予以懲罰.使其從事正當的競爭行為或者迫使其退出市場,達到維護市場秩序的作用。經濟競爭的直接目的,從經濟競爭主體來說是實現個體利益最大化,而從整個社會來講是促進經濟快速、健康發展,促進社會進步。在經濟競爭活動中,必然面對個體利益與整體利益、目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等衝突,必須建立一定製度把經濟競爭活動限制在一定範圍內。

  一般來說,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經濟調節這隻“看得見的手”,對於市場競爭過程的控制是通過巨集觀調控這一國家經濟調節手段進行的。而國家在採取巨集觀調控這一手段對市場競爭的過程進行控制的時候,存在著改變“市場競爭過程規則”的可能性,有可能導致各競爭主體在競爭過程中的法律地位不能保持平等,競爭機會不能保持均等。壟斷是在競爭過程中產生的,是自由競爭的一種結果,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競爭過程中必然會出現居於壟斷地位的競爭主體。在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過程中,壟斷行為的存在嚴重干擾了自由、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經營者濫用市場優勢地位、通過壟斷協議限制競爭以及行政性壟斷限制競爭是市場壟斷的主要表現形式。

市場經濟競爭文化體系的建立[2]

  競爭文化的培育和形成是多方面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從消費者的觀念、企業的行為到政府的職能定位,從市場主體交流的思維方式、商事交易規則的理解運用到經濟法律的頒佈實施,經濟運行的每一個細節都潛移默化地作用於競爭文化的形成。應當大力倡導競爭法律意識.使社會公眾和國內企業充分認識聯合限制競爭行為的違法性,形成全社會對聯合限制競爭行為的輿論監督和舉報機制。在反壟斷法執行的初期.應當突出強調在全社會建立反壟斷法的文化,這在我國顯得尤為必要。

  作為規範是市場經濟的兩部重要法律《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都應當確立這種理念:維護市場經濟的競爭秩序的目標是效率,在發達國家,建立市場競爭法律體系的根本目的之一是通過保護市場機制的正常運作來達到社會資源的最優配置,這是一個基本的共識。法律首先保護的是市場機制。而不是某些人或某一社會群體。換句話說,建立秩序的目的是為了把餅做得最大,並不直接涉及餅如何分配的問題。其次,競爭法律要求行政機關更多地採用競爭政策而不是產業政策。產業政策與競爭政策在適用上存在著衝突。前者藉助政府的力量來試圖消除市場運作中出現的波動。後者則旨在創造條件讓市場發揮自身的功能;產業政策直接幫助某些競爭者,而競爭政策則在於創造平等的競爭場所。就我國現階段來講,就是要儘快適應WTO規則。實現我國經濟同世界經濟的接軌,建立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競爭機制,縱觀人類社會市場經濟的發展歷程,迄今為止市場經濟的發展大致經歷了“自由市場經濟”和“現代市場經濟”兩個發展階段。

  在自由市場經濟階段,即市場經濟的發展初期,社會經濟剛從自然經濟形態進入商品經濟形態。統一的商品交換市場剛剛形成。當時人們最迫切的需要是打破“自然經濟形態下對商品自由交換的一切束縛”,在自由競爭的基礎上實現統一市場中商品的自由交換。在這一階段。亞當·斯密所宣揚的絕對自由競爭的所謂“看不見的手”的理論得到了人們的認可和推崇——國家不對市場競爭進行任何干預,絕對自由競爭被人們普遍認為能夠實現市場競爭的公平。19世紀末以後,市場經濟的發展進入到了現代市場經濟階段。在這一市場經濟發展階段。隨著社會生產的高度社會化,以及市場失靈現象的出現,市場中各競爭主體之間的競爭狀態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人們開始反思自由市場經濟階段的市場競爭公平觀。並且逐步認識到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在對市場競爭是否達到公平進行事實評價的過程中.必須要同時將外在的競爭起點和競爭過程,以及內在的競爭起點和競爭過程是否達到公平作為評判的標準。只有在排除外在的競爭起點和競爭過程不公平的基礎上,通過國家經濟調節這隻“看得見的手”對內在的競爭起點和競爭過程進行一定程度的控制,才能真正實現市場競爭的公平。

  競爭本是市場不可缺少的因素,它同市場相伴而生,是市場機制發生作用的前提和基礎。沒有競爭就沒有動力,資源配置和資本流動就會呆滯,價值規律和市場機制便不能啟動。民商法是市場經濟秩序的基礎性法律,是市場調節的法律保障.解決市場運行問題;反不正當競爭法維護市場秩序,解決競爭過火問題,反壟斷法活躍競爭行為,解決市場不競爭問題;行政法規範市場主體準入與退出,解決法律監督問題。人類社會的活動的所發生的社會關係的領域和種類逐漸擴大,調整社會關係的法律也逐漸增多,法的體系越來越發達。

  作為市場競爭的最重要參與者,經營者則應當主動承擔自由市場的競爭壓力及其後果,註重自身的競爭能力建設,避免動輒就向主管機構尋求幫助甚至庇護。作為承托市場的廣大消費者。則要努力去爭取市場競爭最終給自身帶來的利益,從最簡單的利益最大化中認識、加強對市場競爭的渴望,高度警惕並限制競爭行為對自身利益的損害。只有在這個層面上的競爭意識的培養和競爭文化的形成,才能推動反壟斷法得到有效的施行,進而促進市場經濟有序運行。

參考文獻

  1. 李梅.培育企業的競爭文化
  2. 2.0 2.1 2.2 王珊.市場經濟競爭文化的法律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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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共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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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38.87.* 在 2012年4月7日 11:26 發表

寫得很好,懂了很多,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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