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發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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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發企業(wholesale 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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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批發企業[1]
批發企業是指以批量從生產企業或其他企業購進的商品銷售給其他商業企業繼續流通或銷售給其他生產企業進一步加工的商品流通企業。
批發企業的業務經營特點[1]
批發企業一般是通過買賣行為,將商品從生產領域轉入流通領域,在流通領域繼續流通或者再轉入生產領域,繼續加工。例如,經營小食品、日用雜品的批發企業,從生產這些產品的工業企業購進商品,再銷售給零售企業繼續流通。又如,經營某些農副產品的批發企業,從農村購進農副產品後,再銷售給農副產品加工廠繼續加工,以滿足市場的需要。
批發企業的業務經營特點是:購銷活動大多成批進行,交易量大,交易次數與零售企業相比不太頻繁。同時,為了保證銷售業務的開展,需要有適當的商品庫存量。因此,為了保護商品的安全完整,如實地反映庫存商品的資金占用額,為成本管理提供有關資料,對批發企業的核算客觀上需要加強對商品的控制,既要控制金額又要控制數量。為適應這一客觀需要,批發企業一般都採用數量進價金額核算。
批發企業經營活動特點[1]
其經營活動的特點:
(1)購銷業務發生的次數少,但每次成交額較大;
(2)一般商品需要經儲存後才能銷售;
(4)商品價格受供求關係、批量大小、購銷地點遠近、結算方式等多因素影響,往往不穩定。這些特點都會影響到商品購銷成本的核算。
批發企業的關係再造[2]
鑒於當前批發商與生產者、零售商相互對立的競爭關係,必須採取有力措施,對商品流通渠道諸環節組織之間的經營關係進行再造,使批發商與其他相關企業形成緊密合作的伙伴關係,變直接競爭為互補競爭。具體來說,批發商業可以通過建立垂直渠道系統即商品流通一體化經營,與生產者、零售商建立起一種新型的產銷同盟和分工協作體制,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整體流通效率和市場競爭力。根據聯繫方式和緊密程度的不同,可以將流通一體化分為三種基本形式。
- 1.產權維繫一體化
產權維繫一體化是指一家批發企業通過控股的方式(直接控股或層層控股),擁有並統一管理若幹工廠、零售機構,控制某種或某類產品的流通渠道,實行從生產經批發到零售的一整套綜合經營網路。這是聯繫最緊密的一體化形式。日本綜合商社所組成的集貿易、金融、信息、產業、投資、綜合服務等於一體的國際化、多元化、集團化的經濟集合體就是典型的產權維繫型流通一體化網路。我國在此方面也作出了一些嘗試,如1992年成立了上海內外聯公司,通過參股控股將業務擴展到各行各業,其下屬有生產各類產品的實業公司,有面向全國的批發公司,有面向中高檔消費群的綜合商廈,也有面向大眾消費者的連鎖超市,其成員已形成穩定的抗風險系統,在外部環境變化的條件下,能藉助不同產業和不同功能,互為支持,互為補充,從而發揮出最佳規模經濟效益。
- 2.契約維繫一體化
契約維繫一體化是指由相關的生產單位和流通單位,為了取得更大的經濟效益,以契約形式維繫起來的一種流通網路。這種一體化形式較之產權維繫一體化要鬆散一些,但因有合同的約束,其關係也能保持一定時間的穩定。目前,在國外較為流行的一種連鎖形式——自願連鎖組織就是靠協議和契約來維繫的聯合體。由於近幾十年國外大型零售集團和正規連鎖商店的興起,對批發商和中小零售商構成了嚴重威脅,為了與之抗爭,一些批發商與獨立中小零售商自願組織起來成立聯合體,零售商在契約下以一定的進度、按一定的數量從批發商進貨,而批發商則許諾以較低的價格向其零售商成員提供產品併進行一定的廣告宣傳,還幫助它們解決管理問題,甚至提供財務幫助。有些自願連鎖組織還與生產商聯手,形成一個較為穩定的產供銷一條龍組織。這種聯合體是我國目前組織化程度低而分散的中小流通企業提高競爭力的有效途徑。
- 3.管理維繫一體化
管理維繫一體化,既不是同一投資系統組織的,也不以雙方訂立契約為基礎,而是一家批發企業由於規模大、聲譽高、實力強、管理效率高,因此得到流通環節中其他組織的自願依附,形成較為穩定的合作伙伴關係。如現代化的大型物流中心,其高效率的配送功能能極大地提高生產企業和零售企業的經營效率,儘管沒有產權和契約的維繫,也能贏得流通兩端企業的信賴。另外,如果製造商擁有深受消費者喜愛的名牌產品,管理系統也容易獲得成功。如美國通用電氣公司、通用食品公司等大製造商,就是由於上述原因獲得了批發商和零售商的合作,在商品定價、展銷、貨櫃位置和宣傳推廣方面,批發商和零售商都願意聽從製造商的意見,形成了一種相互依賴、相互協作的工商關係。
從上面三種形式看,建立流通一體化的渠道成員關係,關鍵是要有一個對市場具備一定控制能力的主導企業。而當前我國商品流通領域所出現的一些無序狀態,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缺乏真正具有市場控制能力的流通主體。因此我國在流通體制改革中,通過“抓大放小”,推進批發商業進行戰略性改組,逐步引導和培育出一批以中小生產者和零售商為目標市場,集貿易、加工、倉儲、運輸為一體的大型批發企業集團或股份公司,使之成為流通領域的“主力軍”,並以此為中心構築一體化的流通網路,從而帶動中小生產企業和流通企業的發展。
批發企業的功能再造[2]
由於我國批發企業普遍經營規模不大,經營區域有限,系統或地區的從屬性過強,特別是國有批發企業,大多數仍未擺脫行政的干預,傳統經營觀念和經營機制不善,阻礙國有批發企業的發展,難以起到優化商品流通的主導作用。任何一個批發企業,如果經營觀念落後,經營手法陳舊,其地位就難以鞏固。如果整個批發行業功能衰退,不能適應現代競爭的需要,就會出現生產商和零售商的“越位”,流通通路的“短路”也就在所難免。因此,要建立一個健全高效的流通高速公路,批發組織的功能再造是一個亟須解決的問題。
批發企業無論是在流通一體化中作為主導企業或依附企業,還是單獨地執行其批發職能,要想不被其他企業所取代,必須進行自我改革,根據自身條件進行以下方式的轉化。
- 1.向多功能轉化
對我國的批發企業,尤其是國有批發企業來說,應該改變傳統的批發業概念。從我國流通業的現狀看,生產企業的自銷、零售企業向生產企業的直接進貨都是批發機能的具體表現,對傳統批發企業形成了一定的衝擊。因此,批發企業必須對自身的社會存在機能進行再發展、再構築。實力較強的批發企業可以朝功能多元化方向發展,為生產商和零售商提供全面的高質量的服務。現代批發企業的基本功能主要包括:貿易功能,根據市場需求向生產者大批量購進商品後小批量配銷給零售商;儲運功能,通過倉儲和運輸,解決商品產銷之間的空間矛盾和時間矛盾,儘量降低生產商和零售商的庫存;融資功能,直接或間接地向生產商和零售商提供財務援助;信息功能,向生產商和零售商提供市場信息和咨詢服務,等等。
- 2.向經濟型轉化
與多功能型方向相反,一些實力較弱的地區性批發企業,要在激烈的競爭環境中生存下去,可以借鑒國外經驗,向有限職能批發商方向發展,如現購自運批發商、直運批發商、卡車批發商、貨架批發商、郵購批發商等,其經營方式只提供批發商的一部分職能或一部分服務,以低毛利、低費用、低價格為競爭優勢,向零售商提供更經濟實惠的貨源。
- 3.向總代理、總經銷轉化
總代理、總經銷的經營方式是現代批發業的發展潮流,它有利於建立工商之間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避免了商業企業不分大小都到生產商進貨的諸多弊端。批發企業推行這種經營方式,要註意抓好名牌商品經營並挖掘那些具有潛在市場的商品;在與廠家的關係上,要堅持“利益均沾,風險共擔”的原則,註重信譽,避免短期行為;有條件的批發商還可採取參股、合資合作等方式,充當生產企業的總代理、總經銷;積極探索開展經紀人、定牌監製等多種經營方式。
- 4.向現代物流中心轉化
和傳統批發業相比,物流配送中心是現代批發業的主要形式。我國的批發企業所具有的良好信譽和龐大的進貨渠道是許多零售企業所無法比擬的。批發企業可以充分利用現有倉庫、網點、設施設備加以改造,逐漸發展成為集儲藏、保管、包裝、加工、分貨、配送、運輸等功能於一體的信息系統化程度較高的專業物流配送中心,為零售企業提供商品配送服務,實現零售商的零庫存,為生產商解除後顧之憂。
- 5.向綜合商社轉化
綜合商社作為一種集內外貿、生產加工及金融為一體的大型商貿組織,具有規模大、多元化、綜合實力強等優勢,不僅在國內商品流通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而且有利於開發國際市場。一些規模較大、實力雄厚的國有批發企業可以在政府的支持下,通過聯合、兼併、參股、控股或連鎖的形式向多領域拓展,建立起全國範圍的商品流通網路,形成對內外貿兩個市場的控制能力,逐步向綜合商社方向發展。
作為商品流通通路中間環節的批發企業,無論向哪一種方式轉化,都必須以現代化科技為基石,這是現代批發商業的一個最基本的要求。從商流方面的訂貨、發貨、結算處理,信息流方面的情報收集、分析、傳遞,到物流方面的貨物進出庫、分揀、分類、包裝等,都應實現自動化管理。只有這樣,才能加快流通速度,降低流通成本,從而適應現代市場競爭的需要。同時,只有批發組織內部結構與管理進一步優化,它所形成的批發流通結構才是一種優化的結構,由此而形成的商品流通通路才是優化的通路。
批發企業核算方法[1]
批發企業的核算方法,一般又細分為以下兩種:
- (一)數量進價金額核演算法
數量進價金額核演算法是批發企業普遍採用的核算方法,其顯著特點是同時以實物和貨幣兩種計量單位來核算和監督商品購、銷、存活動。
具體內容包括:
1.“庫存商品”總分類賬戶和明細分類賬戶都以商品的購進原價入賬。
2.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商品明細賬。這套賬要按商品的品名分戶,同時採用貨幣和實物兩種計量單位,登記商品收入、付出和結存的數量和金額。
3.要建立完整的商品賬體系。這個體系一般包括三個層次:第一層次為庫存商品總賬,又稱一級賬;第二層次為庫存商品類目賬,又稱二級賬;第三層次為庫存商品明細賬,又稱三級賬。在總賬、類目賬和明細賬之間要建立逐層控制制度和定期核對制度,以保證賬賬相符。此外,會計部門的庫存商品明細賬還要與業務部門的商品調撥賬和倉庫部門的商品保管賬建立控制關係和定期核對制度,以保證賬實相符。
- (二)進價金額核演算法
這是一種建立在實物負責制基礎上,以進價金額來核算和監督商品購、銷、存活動的核算方法。其具體內容是:購進商品按進價記賬,商品明細賬戶按實物負責人(內部經營單位)或商品品名分戶設置。總分類賬戶和明細分類賬戶都只記金額,不記數量,以其金額控制業務部門和保管部門的數量賬。這種方法,商品賬體系不完整、不健全,控制關係也較差,一般適用於經營鮮活商品的批發企業。
商品批發會計處理的變化[1]
根據新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商品批發企業的會計處理髮生了以下的變化:
- (一)商品購進會計處理的變化
原企業會計制度、存貨準則規定:商品購進應通過“商品採購”賬戶進行會計處理,而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的相關規定:商品購進時,如果付款與驗收商品入庫同日完成的,則直接記入“庫存商品”賬戶;如果先付款、後驗收商品入庫的,則付款時先記入“在途物資”賬戶,驗收入庫時再轉入“庫存商品”賬戶。現就批發企業的商品購進的會計處理分別說明其變化(不考慮採購費用),見圖l所示。
例1:北京惠勤公司是一家批發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率17%。公司2008年7月1日購入甲商品50000個,進貨單價40元,當日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賬單通過銀行轉賬支付了價稅款,同時商品驗收入庫。
北京惠勤公司作如下的會計處理:
借:庫存商品 2 000 000
貸:銀行存款 234 0000
如果公司7月8日收到商品驗收入庫,則會計處理如下:
7月1日付款時
借:在途物資 2000000
貸:銀行存款 2340000
7月8日入庫時
借:庫存商品 2000000
貸:在途物資 2000000
- (二)商品採購費用會計處理的變化
原企業會計制度、存貨準則規定:企業商品購進發生的採購費用計入營業費用,而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的相關規定:企業在採購商品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歸屬於存貨採購成本的費用等進貨費用,應當計入存貨採購成本。在日常業務的會計處理中,可以先進行歸集(如,可以設置“進貨費用”賬戶進行歸集),期末根據所購商品的存銷情況進行分攤。對於已售商品的進貨費用,計入當期損益;對於未售商品的進貨費用,計入期末存貨成本。商品流通企業採購商品的進貨費用金額較小的,可以在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例2:北京惠勤公司是一家批發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率17%。2008年9月10日採購一批商品20000千克,進貨單價10元,發生運雜費5000元,款項均以銀行存款支付,商品同時驗收入庫。9月共出售該商品16000千克,月末結存4000千克。北京惠勤公司對運雜費的會計處理如下:(1)會計處理方法一
商品購進時:
借:庫存商品 2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4 000
進貨費用 5 000
貸:銀行存款 239 000
月末按存銷比例分攤進貨費用時
本月已銷商品分攤的運雜費=5000×16000÷20000=4000(元)
月末結存商品分攤的運雜費=5000x4000÷20000=1000(元)
借:銷售費用 4 000
庫存商品 1 000
貸:進貨費用 5 000
這樣處理後月末庫存商品的成本=4000×10+1000=41000(元)
(2)會計處理方法二
商品購進時:
借:庫存商品 205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4 000
貸:銀行存款 239000
單位商品成本為:205000/20000=10.25(元/千克)
月末庫存商品的成本=4000×10.25=41000(元)
- (三)計提商品跌價準備改為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原企業會計制度、存貨準則規定:企業應按月根據庫存商品的月末餘額計提商品跌價準備,計入商品銷售成本。而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的相關規定:資產負債表日,存貨應當按照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存貨成本高於其可變現凈值的,應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計入當期損益。
可變現凈值,是指在日常活動中,存貨的估計售價減去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後的金額。為執行銷售合同而持有的存貨,其可變現凈值應當以合同價格為基礎計算。商品流通企業持有存貨的數量多於銷售合同訂購數量的,超出部分存貨的可變現凈值應當以一般銷售價格為基礎計算。資產負債表日,商品流通企業應當確定存貨的可變現凈值。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的,減記的金額應當予以恢復,併在原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金額內轉回,轉回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也就是說,存貨跌價準備計提方法改為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法,計提時點改為資產負債表日,會計處理改為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計入資產減值損失,同時形成存貨跌價準備。
例3:賡升公司是一家批發企業,21308年年末“庫存商品一襪子”賬戶餘額為501300元,數量為10000件,其中6000件已被HWG公司訂購,合同價6形件,其餘4000件未被訂購,商品的一般正常售價為6.1元/件,預計銷售費用為0.5元/件,預計銷售稅金1.1元/件,則襪子的可變現凈值為:
6000×6+4000×6.1—10000×(0.5+1.1)=44400(元)<成本50000元
因此,應計提存貨跌價準備=50000—44400=5600(元)
借:資產減值損失 5600
貸:存貨跌價準備——襪子 5600
批發企業的成本核算[1]
- (一)批發企業成本核算的特點
商品流通企業庫存商品核算方法一般有兩種:一種是按進價核算;另一種是按售價核算。
由於批發企業商品經營活動具有自身的特點,商品流通企業為了加強對庫存商品實物的管理,保護商品的安全、完整及正確計算成本,庫存商品的核算方法採用數量進價金額核演算法。數量進價金額核演算法下,庫存商品明細賬按商品種類、名稱、規格等設置,並根據有關憑證進行登記。商品驗收入庫後,根據收貨單等有關憑證及時登記銷售數量,已銷商品的進價金額採用適當方法計算並登記,隨時結出庫存數量。
- (二)商品成本核算的賬戶設置
1.“物資採購”賬戶
該賬戶核算商品流通企業購入商品的採購成本。購入商品包括國內採購和國外進口的商品。該賬戶的借方反映按進價確定的商品採購成本;貸方反映已驗收入庫商品按進價轉入“庫存商品”賬戶的商品採購成本;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商品流通企業在途商品的採購成本。
商品流通企業採購商品也可以不通過本科目核算,因採購商品而在期末發生的在途商品,以及採用實際成本核算商品的商品流通企業,可將本科目改為“在途物資”,並按照在途物資核算方法進行核算。
2.“商品銷售成本”賬戶
該賬戶是損益類賬戶,核算商品流通企業已銷商品的銷售成本。該賬戶的借方反映商品銷售後,從“庫存商品”賬戶轉入的商品進價成本;貸方反映當期已銷商品進價成本結轉“本年利潤”賬戶的總額。該賬戶期末結轉後無餘額。其明細賬應按商品的類別或品種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