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专业中文经管百科,由121,994位网友共同编写而成,共计435,837个条目

信息倫理學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信息倫理學(Information Ethics,IE)

目錄

什麼是信息倫理學

  信息倫理學是最近30年來形成的一門具有廣泛發展空間的新興交叉學科。信息倫理學是由信息學、電腦科學、哲學社會學傳播學和傳統倫理學學科相互交叉、融合,在信息技術信息社會的土壤中產生的。其研究內容包括了在信息生產、信息傳播、信息處理信息利用等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倫理問題。雖然,信息倫理學有著自身的理論基礎,但是由於信息倫理學是用傳統倫理學的觀點審視現代飛速發展的信息技術在信息社會中產生的倫理問題,因此,它並沒有拋開傳統倫理學的基本理論來探討新的倫理問題,而是借用傳統倫理學的基本理論研究新的對象。

信息倫理學的形成[1]

  任何學科的形成都有其深刻的社會根源,同樣如此,信息倫理學的形成也是從對信息技術的社會影響的研究開始的。國內外不少學者認為,信息倫理學的研究起源於對信息技術的社會人文方面的研究,特別是起源於對電腦倫理學的研究。我們說,信息技術的發展給社會的發展帶來了諸多美好的前景,但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特別是網際網路在全世界的迅猛發展和廣泛應用,信息安全問題也與日俱來。如電腦黑客的入侵、網路病毒的泛濫、保密信息的泄露等,這就導致了傳統的倫理學無法涵蓋諸如信息開發、信息傳播、信息管理和利用等方面的倫理要求、倫理準則、倫理規約等,信息倫理學也就在這樣的背景下應運而生。

  另外一個成因就是社會倫理方面的,這同樣源自於信息技術產品的特性。信息技術營造了一個數字化的空間,同時構築了一個虛擬的網路環境,由於其沒有中心、沒有邊界、沒有權威、沒有開始也沒有結束的特點,為道德虛無主義的思想意識提供了滋生的土壤。繼而使信息社會中出現了一系列的社會信息倫理問題。如侵犯個人隱私權、侵犯知識產權、非法存取信息、信息責任歸屬、信息技術的非法使用、信息的授權等。而這些問題應用傳統的倫理學法則是難以定義解釋調解的,迫切需要一個新的學科來解決並提出解決的方法和對策。基於這種社會問題,科學家們發明並使用了“電腦倫理學”這個術語,並隨著研究的進一步深入和社會發展的需求,確立為現在的“信息倫理學”。所以說,信息倫理學的形成是滿足信息社會倫理需要的,是信息社會發展的必然產物。

信息倫理學的發展[1]

  20世紀70年代,美國教授W.曼納首先提出並使用了“電腦倫理學”這個術語。他認為,應該將倫理學理論應用到“因電腦技術而產生、改變或突出了的倫理問題”,他提出的電腦倫理學是指在生產、傳遞和使用電腦技術時所出現的倫理問題,是倫理學理論的應用。

  從80年代中期開始,大量信息倫理學論文和專著涌現出來,信息倫理學的研究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1985年,J.H穆爾在《元哲學》雜誌上發表“什麼是電腦倫理學?”的文章,對電腦技術運用中發生的一些“專業性的倫理學問題”進行了探討,成為最早的電腦倫理學研究方面的論文。同年,德國的信息科學家拉斐爾·卡普羅教授發表了題為“信息科學的道德問題”的論文,專門研究了在電子形式下信息生產、存儲、傳播的使用問題,從巨集觀和微觀兩個角度探討了信息倫理學的問題,包括信息研究、信息科學教育、信息工作領域中的倫理問題,是最早的以信息科學作為倫理學研究對象的論文。1986年,美國南部衛理公會大學管理信息科學專家Richard O.Mason在發表的《信息時代的四個倫理問題》中,就提出了著名的“PAPA”理論,即:信息隱私權(Privacy)、信息正確權(Accuracy)、信息產權(Property)、信息資源存取權(Accessibility)。

  到了90年代,信息倫理學的研究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它衝破了電腦倫理學的束縛,將研究的對象更加明確地確定為信息領域的倫理問題,並直接使用了“信息倫理學”這個術語。但仍然沒有脫離信息技術與倫理學之間的緊密聯繫,即研究的重點仍是信息技術的倫理問題。在90年代的中後期,這種研究方向發生了變化,信息倫理學的研究也發生了本質的變化。1996年,英國學者R.西蒙和美國學者W.B.特立爾共同發表題為“信息倫理學:第二代”的文章。他們認為,電腦倫理學是第一代信息倫理學,其所研究的範圍有限,研究的深度不夠,只是對電腦現象的解釋,缺乏全面的倫理學理論;對與信息技術和信息系統有關的倫理問題和社會問題,以及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法缺乏深層次的研究和認識。這正是第二代信息倫理學形成的真正的和直接的原因。1999年,拉斐爾·卡普羅教授發表論文“數字圖書館的倫理學”,對信息時代發生巨大變化的圖書館方面產生的倫理問題加以分析和論述。2000年,他又發表了“數字時代的倫理與信息”的論文。這篇論文的主題還是論述數字時代圖書館的倫理問題,但他提出:“作為一種描述性的理論,信息倫理學揭示了一種權利結構。這種權利結構對不同文化和不同時代的信息觀念和傳統觀念的態度產生影響,作為一種不受約束的理論,信息倫理學開創了對道德態度和道德傳統的批判。”隨後他又發表了“21世紀倫理學對信息社會的挑戰”的論文,專門論述了信息社會的倫理問題,特別討論了網路環境提出的信息倫理問題。拉斐爾·卡普羅教授的信息倫理學觀點的變化及其對電腦倫理學和信息倫理學差異的論述,反映出信息倫理學理論的發展和變化,將信息倫理學提高到了一個新的理論發展水平

  據統計,從1990年到2000年的10年間,世界上共出版了幾十部信息倫理學方面的專著(見表1),而關於信息倫理學的論文則難以統計。國外許多大學都開設了與信息倫理學有關的課程(見表2)。信息倫理學自形成以來不過短短幾十年光景,其發展之快是有目共睹的。這就進一步證明瞭,信息倫理學的形成是滿足信息社會倫理需要的,是符合信息社會發展需要的。

  Image:信息伦理学有关专著一览.png

  Image:信息伦理学有关课程.png

信息倫理學的研究內容[1]

  信息倫理是指涉及信息開發、信息傳播、信息加工、分析、管理和利用等信息活動方面的倫理要求、倫理準則、倫理規範,以及在此基礎上形成的新型的倫理關係。信息倫理學的研究內容包括了在信息生產、信息傳播、信息處理和信息利用中出現的各種倫理問題。如前所述,早在1986年,美國的管理信息科學專家Richard O.Mason就提出了著名的“PAPA”理論。

  德國的信息科學家拉斐爾·卡普羅教授在2000年發表了題為“數字時代的倫理與信息”,其中他列舉了信息倫理學研究和探討的問題:如信息領域的道德價值觀的發展;信息領域新的道德權利的建立;信息神話;信息理論和實踐中隱藏的矛盾和意識;信息領域道德衝突的發展。隨後,他又在“21世紀倫理學對信息社會的挑戰”一文中指出:信息社會出現的信息倫理學領域的倫理問題包括全球化的隱私和秘密、信息的內容規範,以及全面獲取信息。

  臺灣學者、“國立”中山大學資訊管理研究所教授林東清認為:規範資訊人員的道德系統,稱為資訊倫理,即我們說的信息倫理。他將“資訊倫理”定義為:決策者對於資訊相關之倫理議題上的權力與義務,以及賦予決策者對此倫理議題在決策或行動之上是非善惡判斷之基準。

  國內學者研究信息倫理學的目前還不是很多。沙勇忠、王懷詩將信息倫理結構的內容概括為3個層次:信息道德意志;信息道德關係和信息道德活動。有些學者則已經開始關註網路倫理。如青年學嚴耕、陸俊等出版了專著《網路倫理》,比較全面地論述了網路倫理有關的內容。另外,我國還建立了一個名為“賽伯風”(cyberphone)的網站,該網站以加強電腦網路倫理、法律與文化的研究和建構為宗旨,為加強國內網路倫理學研究及為該學科的發展提供了一個信息平臺。

信息倫理學的理論體系[1]

  目前,對於信息倫理學的理論體系劃分有兩種說法。

  一是參照道德的體繫結構將信息倫理學的理論體系分為信息倫理意識、信息倫理關係、信息倫理活動三大部分。信息倫理意識指人們在信息倫理實踐的基礎上所形成的各種信息道德思想、觀念、情感、意志、信念和道德體系的總稱。信息倫理關係是指人們在一定的信息意識指導下並通過信息倫理實踐所產生的一種特殊的社會倫理關係,它既是一種思想的倫理關係,也是一種價值的倫理關係。信息倫理活動是指人們在一定的信息倫理意識指導下,通過一定的信息倫理關係所表現出來的信息倫理行為和信息倫理實踐。

  二是按照科學的方法論構建信息倫理學的理論體系,就是要將信息倫理學的理論體系按照從抽象上升到思維的具體的思路展開。可分為存在論、本質論和實踐論三大部分。存在論是要找出該門學科的最基本、最抽象的科學概念作為理論體系展開的邏輯起點。本質論是從作為邏輯起點的最基本、最抽象的概念推演出能夠抵達邏輯終點的中介概念,形成與之相聯繫的相應的判斷,即該門學科的基本原理和規律,揭示事物的本質。實踐論則是從基本原理和規律向終點推進,推演出基本原理和規律在具體實踐中的體現,得出各種具體的邏輯結論。

信息倫理學的基本屬性與特征[2]

  信息倫理學既不屬於自然科學,也不是純粹的社會科學,而是位於兩者之間,代表著兩者的交叉和滲透的綜合性新興邊緣科學,它是一門信息科學和倫理學領域中的橫斷科學,正由於信息倫理學的學科屬性,因而產生了其學科特有的特征。

  1.信息倫理學的綜合性

  作為信息科學的二級學科,信息倫理學決不只是信息在信息領域的簡單應用,而是需要引進、吸收、綜合諸多領域和學科成果、理論和方法;不僅因為它的利用涉及自然、人文、社會科學、信息技術科學諸多領域,而且因為它與人類的經濟行為、社會經濟活動密不可分的信息具有極大的“輻射性”,具有滲透性。同時,它又是與人類的生產和創造領域———人的智能活動領域緊密相聯。

  2.信息倫理學普遍性

  這裡所說的普遍性主要是指社會信息活動、管理行為、社會系統控制等各個環節。信息倫理學在研究內容上必須涉及信息學、管理學、系統學及倫理學各大學科的交叉研究。在交叉研究過程中要吸收這些學科的理論成果和相關技術、方法等,這勢必將與這些學科發生直接或間接的影響,同時豐富和帶動信息倫理學本身理論的豐富和發展。研究和使用信息倫理學的相關理論,可對實際工作具有指導意義。

  3.信息倫理學具有時代性

  從地域上,信息傳播的無國界性充分彰顯了信息的共用性與普遍性,也使信息在全球範圍的傳播引起不同文化的倫理衝突。信息倫理學是隨著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在時代的大背景下產生的一門實踐性很強的新興邊緣交叉學科。隨著信息資源更新和共用加快,各種信息倫理嚴重失範,如信息犯罪、隱私權受侵、知識產權受損、信息壟斷、信息安全、信息污染等。信息時代的信息生產、交換、傳遞和利用等一系列實踐過程中所涌現出的具有新的時代特征的新型倫理關係和現象,這是單純用信息學理論和技術方法或用傳統倫理學理論都無法實現的,只有吸收相關的理論和方法、技術,針對信息倫理實踐中所出現特定問題和研究對象,來構架具有時代特征的信息倫理學理論體系和方法,才能真正指導工作實踐,從而進一步進行理論創新

  4.信息倫理學的研究系統性

  從社會經濟發展的巨集、微、中觀管理的迫切需要和迎接新技術革命的挑戰來看,信息倫理學的社會需要強烈;從學術理論上看,它具有其它學科不可替代的研究對象和內容,能建立一套指導實踐的信息倫理學理論體系,能獨立建立信息學的二級學科的系統理論;從信息倫理學學科內容來看,由於它所涉及的研究領域廣泛,必須將學科理論進行巨集觀、中觀和微觀的不同層次的系統構建,從理論信息倫理學、應用信息倫理學和管理信息倫理學三個方面來建立信息倫理學系統理論框架;從方法上,必須要使用系統方法進行信息倫理學研究,使信息倫理學在理論構建初期就處於較高的層次上,站得高,看得遠,有利於信息倫理學系統的發展。

  5.信息倫理學研究的開放性

  這是由信息社會本身具有的特性所決定的,信息技術則更突出了這一特性。在信息社會背景下,道德規範不再是一個封閉的體系,而是與信息社會及信息交流活動緊密相連,這就決定了信息倫理學研究所具有的開放性特征。

信息倫理學的未來發展[2]

  隨著信息產品不斷豐富多采,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信息活動、信息傳遞交流速度不斷加快、信息資源共建共用日益成為普遍的信息行為等等這些都會進一步促進信息倫理學的發展,必將成為未來信息科學乃至整個人文社會科學中一門備受人們關註和重視的新興邊緣學科。一是未來的信息倫理學從全球來看,會呈多元發展勢態。各國信息倫理學科的建立都極大豐富了信息倫理學的理論體系和學科思想,使之成為一個獨立的系統而又富特色的二級學科。而中國信息倫理學更會具有本土特色,將會吸收和發掘傳統倫理學的精華思想,建立起信息倫理史學,使古老的中國倫理文明在未來充滿活力,賦予新的內涵,從而豐富傳統倫理學的理論體系。而從傳統倫理學的已成熟的理論體系中發掘或借鑒其思想,而建立起信息倫理的思想認識論、方法論及具體的制度設計和標準體系行為實踐等,是構建中國特色信息倫理理論體系的重要環節和主要內容。二是隨著信息社會的不斷發展,信息活動中的各種現實道德倫理問題會日益增多和突現出來。許多信息倫理的實踐將極大地促進信息倫理理論的創新發展,同時將對信息倫理的實踐經驗的總結將會更加及時、系統客觀和科學,從而將孕育和形成一門實用或經驗的信息倫理學。隨著信息倫理學的不斷發展,會不斷造就和培養一批信息倫理學家,這些信息倫理學家會形成不同的理論範式,豐富和繁榮著信息倫理學的基礎理論體系。隨著新問題或重大問題的出現,信息倫理理論也將會出現理論範式轉換,這樣猜想與反駁的不斷多次迴圈進而促進了信息倫理學朝著更加成熟和穩定的方向發展。

參考文獻

  1. 1.0 1.1 1.2 1.3 楊紹蘭.信息倫理學研究綜述[J].情報科學,2004,22(4)
  2. 2.0 2.1 謝先江,王華英.信息倫理學基本問題研究[J].圖書館,2007,01
本條目對我有幫助6
MBA智库APP

扫一扫,下载MBA智库APP

分享到:
  如果您認為本條目還有待完善,需要補充新內容或修改錯誤內容,請編輯條目投訴舉報

本条目由以下用户参与贡献

Lin,Tracy,苏青荇,刘维燎.

評論(共0條)

提示:評論內容為網友針對條目"信息倫理學"展開的討論,與本站觀點立場無關。

發表評論請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有關規定。

打开APP

以上内容根据网友推荐自动排序生成

下载APP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