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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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污染(Information Poll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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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信息污染[1]
信息污染是指無用信息、劣質信息或有害信息滲透到信息資源中,對信息資源的收集、開發和利用造成干擾,影響信息傳播的速度與效率,增加信息篩選、甄別的難度,信息污染中的有些信息還會對用戶和國家產生危害。
信息污染的類型[2]
- 1.有害性和有毒性信息
從媒介生態的內容上來考察,色情和暴力屬於有害有毒類信息,也是危害最大的信息污染。這類信息力求迎合受眾的“低級趣味”和“庸俗心理”,極力兜售強姦、賣淫、嫖娼、淫亂、暴力等內容,污染社會環境和受眾視聽,違反倫理綱常。
- 2.虛假性和偽劣性信息
大眾媒介中的虛假、偽劣信息具有欺騙性和誤導性,是影響最壞的、受眾意見最大的信息污染。虛假、偽劣信息是蒙著真實的面紗,以真實的面目呈現,使受眾信以為真,判斷失誤,進而做出錯誤的決定。在美國新聞史上,大眾傳播媒介搞信息傳播壟斷,故意製造煽動性的虛假新聞,竟然引發了一場美西戰爭;後來的美朝戰爭和美越戰爭,美國的新聞媒介也同樣扮演了不很光彩的角色,傳播了許多虛假新聞。即使在和平時期,美國新聞媒介也存在選擇性失實和偏向性失實,有時甚至有目的地傳播“反問信息”和“假事件”,或傳謠、造謠,公開干涉別國內政。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大眾媒介的經營與管理也有點趨向功利化和商業化,炒新聞、買新聞、策劃新聞、變相製造新聞已成了提高發行量和收視率的慣用絕招,賣版面、賣時段、搞廣告新聞和有償新聞也是時下提高媒介經濟效益的通常做法,而這些正是產生虛假、偽劣信息的直接原因。
在商業經營和廣告傳播中,商家為達到贏利的目的,利用信息不對稱、不透明和一些消費者不易確證的有利條件,偽造商品屬性,誇大商品功能,通過大眾媒介以各種誇張語言向消費者強力推銷,誤導和矇騙消費者。
在意識形態領域中,由於每個人所持立場和觀點的不同,對人與事物的描述和評價中往往也滲透著大量虛假、偽劣的信息。時過境遷,這些留存的虛假、偽劣信息便給後人理解和認識當時的歷史造成欺騙和誤導,成為信息污染。比如,對人物進行評價時,信口開河、顛倒黑自、混淆是非、扣帽子、打棍子、肆意人身攻擊;對重大事件進行報道時,不客觀公正,報喜不報憂,只講一面之詞,甚至利用大眾媒介為惡勢力公開辯護。這不僅在當時會對受眾造成欺騙和誤導,許多年後,當人們再看這些人或事件時,更是差之毫釐,失之千里。
- 3.重覆性和圖像性信息
現在有許多讀者抱怨:“報紙內容都差不多,看一份就夠了”。因為,打開同城的幾家甚至十幾家報紙,人們看到,同城媒介對同一件事的報道都是同一個聲音,不僅報紙上的新聞和信息內容交叉重覆,甚至連敘述口氣、報道角度、價值判斷、編排手法、版面風格和讀者定位都大同小異。其實,廣播電視節目也是這樣。新聞和信息內容的交叉、重覆、同質,導致同城媒介沒有特色或特色不明顯,降低了傳播質量,媒介之間的替代性十分明顯,競爭底線相當脆弱,最後受害的是媒介自身而不是受眾。因此,對信息交叉化、重覆化和同質化的現象,媒介應該引起警惕,否則,它將給媒介生態帶來災難性後果!
不僅交叉性、重覆性信息是一種信息污染,圖像性、視像性信息也會轉化為信息污染。當代社會信息通過電視來傳播的比重越來越大,日後用電腦傳播圖像化信息的比重也會上升。面對這一趨勢,施拉姆清醒地看到:“人類如何運用電視,正考驗著人類的智慧。”因為,圖像性、視像性信息,會使觀眾的邏輯思維能力下降,導致思維的跳躍、散亂和不規則、不縝密;同時,思維的圖像化、視像化,又會使觀眾的語言(口頭和文字)表達能力下降,使語言傳播趨向大眾化和流行化,而缺乏個性和特色。對此,西方甚至有人將圖像化信息稱為“電插頭毒品”,以警示受眾嚴加防範。英國心理學家伊麗莎白·紐森(1995)認為,經常讓孩子看暴力錄像,就等於虐待兒童,社會必須保護兒童不受這種形式的虐待。
信息污染的治理[2]
- 1.堅持“綠色”原則
即堅守公共精神、恪守社會公器、傳播“綠色內容”,儘可能地減少信息污染、信息傷害,避免色情、暴力、犯罪等活動的過度報道和傳播器具、形式、技巧的過分運用對人類身心健康和精神文明生態的影響破壞,從而建立起綠色生產、綠色傳播、綠色營銷、綠色消費的全程綠色傳播流水線。信息環保主義者認為,如果我們不儘快從環保角度採取具體行動,那麼信息過剩和大規模的信息污染將堆積在我們的腦海裡形成污水四溢,將來要清除它反而要付出更大的代價。擁抱“綠色內容”,正在成為一股從傳播者到經營者到受眾都樂見其成的新風潮。
- 2.堅持多樣原則
即允許多種信息種群並存。麥奎爾曾將多元性原則的要素概括為四點:“通過適量的報道,媒介應在結構和內容上反映社會和多樣化、經濟與文化的社會(交流)現實;媒介應該提供大致同等的機會,讓那些居於少數的社會文化族群接近使用媒介;媒介在社會或社區中應該成為一同利益和觀點的論壇;媒介應該在某個時間點上提供相關的內容選擇,同時也要在一段時間內提供符合受眾需求與利益的各種內容。”這對於媒介在具體運用多樣化原則進行信息傳播時,等於有了明確的規範性要求。
- 3.堅持平等原則
對於媒介體系來說,“真正的平等是給每個人提供能夠接收到同樣的東西或者同樣的使用權,成為傳播者的機會。舉例來說,這可以應用到以下情況:相互競爭的政黨在選舉中可以得到同樣的時間,或者在一些國家中(像加拿大或者比利時)使用語言的人群能夠獲得同等的媒介服務。”在另一個方面,平等也意味著信息量和質的均衡,即既不要造成信息富集、信息超載,也不要形成信息盆地、信息饑渴。
- 4.堅持迴圈原則
即保持信息良性迴圈,增強文化活力。堅持迴圈原則,就是要用媒介生態理論指導和規範傳播活動,正確處理媒介與人、社會三者之間的關係,堅持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堅持不浪費資源、不污染身心、不破壞社會穩定的“三不”發展模式。對於部分暫時成為垃圾的信息可以考慮採取篩選、監控、回收與再生利用的措施進行處理。
- 5.堅持“扎根”原則
即在“扎根”中國文化土壤的基礎上,弘揚優秀的中國文化、東方文化和世界文化。需要強調的是,我們堅守文化傳統,不是搞封閉,也要註意在傳統文化中加進時代氣息和現代元素,以燃起當代受眾的接受激情;我們堅持中國特色,也要具有亞洲眼光和全球視野,以走出國門在更大範圍內傳播中國文化。
同時,我們也可以探索建立“信息生態平衡第三部門”體系(如從全國到地方的信息環保組織或媒介受眾權益保障組織),發揮社會系統的道德性支持和非正式的社會支持作用。第三部門(the Third Sector)的研究是20世紀80年代在西方國家出現的,它以非政府組織和非營利組織為研究對象。90年代以後,在西方國家又興起了一場創建非政府組織和非營利組織的運動。在這場運動中,“民眾創建了各種團體、基金會和類似組織,它們以開展人道服務、促進基層社會發展、保障公民權利、追求關係人類福祉等長久以來似乎為政府所忽視的目標為己任”。第三部門又被稱為“第三域”、“獨立部門”、“志願部門”、“利他部門”。美國研究第三部門問題的專家萊斯特·薩拉蒙還將其稱為“公民社會部門”,並且認為它是“20世紀最偉大的社會創新”。
當然,從巨集觀層面上說,此事應該由國家加強管理,加大政府和社會團體的媒介生態環保投入,加大信息環保力度,為媒介生態的污染制定檢測和治理標準,出台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實施細則,使媒介生態保護具有可操作性和強制性。從中觀、巨集觀層面上講,應該由媒介加強自律,制定出一些防範信息污染的公約和守則。從微觀角度來說,則需要對信息來源的可靠性和傳播文本的質量加強審查,對不同信息產品的生產者和發佈者的聲譽、能力等因素加強鑒別,要求傳播者弘揚公共精神,承擔社會責任;同時,對青少年進行媒介素養和媒介生態教育,從而建立起相應的媒介生態環境的自我保護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