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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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新聞是指未能真實反映客觀事物本來面貌,帶有虛假成分的報道。凡虛假新聞都有一個共同特征,即新聞報道者離開新聞賴以產生和依存的客觀事實,憑著個人的主觀願望或依據他人的意志去報道“新聞”。
(1)複發性。虛假新聞的複發性尤其突出,有些媒體常常會將一些比較吸人眼球的虛假新聞進行反覆的報道。例如,在2010年6月2日的蜥京報》上登載的題為蒜高手擲千萬買走百斤金條)的文章,事後被評為2010年十大虛假新聞。但是,《新京報》卻非唯一作俑者,《北京晚報》、《京華時報》等先後刊發了相同的報道。
(2)變異性。有許多虛假新聞完全是憑空捏造,由於一些記者的採訪作風不扎實,他們常常會在已有的現實基礎上,道聽途說,主觀猜測,從而釀成大錯。如2010年3月3013,《重慶時報》刊發報道稱,“作協本次會議的接待規格相當高,包括五星級酒店的總統套房、2000多元一桌的宴席等”。同日,西都市對該文以《住總統套房坐奧迪作協開會有點高調》為題進行摘登。經查,該文記者在採訪中未深入瞭解情況、未向有關部門和人員核實信息,導致報道嚴重失實。
(3)專業性。過去虛假新聞大多為職業寫手和網路寫手所為,但近年來造假者的專業性越來越強,有些記者、編輯抓所謂“賣點”、“獨家”新聞,只要“好看”、“搶眼”,假一點也沒有關係,2010年所查實的虛假新聞,涉假者幾乎是清一色的新聞記者。
(4)多樣性。隨著我國新聞媒介數量的增加,尤其是網路媒體的出現,我國虛假新聞的數量逐漸呈上升趨勢。2010年微博造假“異軍突起”,如影響惡劣的“金庸去世”、“魯迅作品大撤退”等假新聞都來源於微博。多樣性還體現在表現形式上,以前虛假新聞以消息居多,而現在消息、通訊、言論一應俱全。此外,內容上,也由過去的奇聞軼事、花邊消息,發展到涉及政治、文化、歷史、科技、體育、國際關係等。
1.從業人員作風浮躁,職業素質欠缺
有的新聞從業人員業務水平不高,缺少辨別真偽的能力和求真務實的精神,作風浮躁,不願深入採訪或根本不採訪,隨意編造、摘抄他人稿件,單聽一面之詞妄加評判、報道,成為虛假新聞的“製造者”;有的新聞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欠缺,在市場經濟的大潮中迷失了方向,墜入“一切向錢看”的泥潭,以稿謀私,稿錢交易,更有甚者,為了追名逐利,迎合部分受眾的低俗需求,不惜鋌而走險,憑空捏造,編製奇聞,比如《紙箱餡包、《千年女木乃伊出土後懷等等,既踐踏了新聞工作者的職業道德,也玷污了新聞工作者的正義形象。
2.媒體不良競爭,利益驅使
在“眼球經濟”、“註意力經濟”的時代大背景下,利益驅使是個別媒體及其從業人員放鬆社會責任,傳播虛假新聞,甚至鋌而走險製造虛假新聞的重要原因l3l。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媒體紛紛採取企業化經營方式,為使自己在激烈的競爭中得以生存和發展,一些媒體不時製造假新聞影響輿論,或追求所謂的新奇和獨家報道,造成假新聞順利刊載。2010年底,新浪微博上“金庸去世”假新聞的傳播,受到廣泛關註,綜觀“金庸去世”假新聞的整個傳播過程,從假新聞發佈到爭相傳播,到質疑、求證,到最終闢謠,前後只用了約兩小時,這在一定程度上是新聞“搶發”的結果。
3.內部管理不完善,把關不嚴
一些媒體內部管理存在疏漏,對新聞事實的核實、校對和簽發只是走過場,對虛假新聞放任自流。“金庸去世”的假新聞在第一時間被媒體瘋狂轉載,充分說明很多媒體沒有建立起一套標準來判斷新聞的真實性,把關不嚴。現如今,新聞來源複雜多樣,媒體間對轉載稿件、外來稿件缺少審核,給虛假新聞留下了很大的生存空間。有的新聞單位雖然有規章制度,但僅僅掛在牆上,並沒有落實到採編工作中。
4.外部監督不健全,懲治力度不夠
外部監督不健全,對造假者的懲治力度不夠,導致造假者違規成本過低,也是令造假、傳假猖獗的重要因素『3_。雖然早在幾年前,新聞出版總署針對虛假新聞就專門出台了《關於採取切實措施制止虛假報道的通知》,但因懲治規定不具體,缺乏可操作性,所以被懲處的造假者並不多。新聞造假者即使被髮現,往往受到處罰相對較輕,使造假牟取的利潤遠遠大於風險成本,
1.破壞了和諧社會的構建
新聞媒體作為黨、政府和人民的喉舌,必須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為構建和諧社會營造積極健康的輿論氛圍。2010年7月1日,新疆(都市消費晨報》刊發報道,稱“喀什房價突破4000元/平方米”;2010年7月20日,《新疆日於刊發文章稱,“喀什的房子一天一個價,兩個多月,房價就快翻倍了”。經查,兩報的報道與事實嚴重不符,嚴重擾亂房地產市場,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使受眾的感情受到欺騙和傷害,甚至造成思想行為方面的誤導,有礙整個社會的和諧發展。
2.損害當事人的形象和權利
虛假新聞給有關當事人帶來形象、聲譽、心理、經濟甚至人身的損害。2011年11月7日,鐵道部回應了“鐵道部向國家求援8000億,希望財政支持4000億,同時發債4000億,以維護鐵路建設順利推進”的新聞報道不實,很能說明問題。如果不是及時澄清,國人對鐵道部簡直就失去了希望。可見,虛假新聞的危害該有多大。
3.削弱了媒體的公信力
虛假新聞不遏制,不僅對社會和受眾傷害嚴重,對於媒體公信力的損害也是不言而喻的。“西安直轄”、“我爸是市長”等虛假新聞相繼上演,不斷刺激著公眾的神經。尤其是“我爸是市長”的新聞爆出後,更是激發了無數人的憤怒之情,民眾對富家子弟的驕橫跋扈千夫所指,然而隨後卻被證實這則新聞是虛構的,因此有網友戲謔“他爸被市長”。這類新聞起初的確能吸引公眾的關註,確確實實給媒體帶來巨大的收益,然而當這類新聞一再被證實是虛構的情況下,公眾必然會對新聞的真實性產生質疑,媒體的公信力必然隨之下降,最終受害的只能是媒體自身。
1.加強職業道德教育,提高從業者素質
美國現代新聞之父普利策說過:“只有最高尚的理想、最嚴謹追求的熱望、最正確的豐富知識,以及最忠誠的道德責任感,才能將新聞事業從商業利益的臣屬、自私自利的追求,以及社會利益的敵對上拯救出來。”新聞工作者應嚴格遵守新聞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強化理論學習,增強政策解讀的能力,深入基層,力戒浮躁,淡泊名利,清正廉潔,報實情,講真話,不弄虛作假,從而為廣大受眾提供最真實客觀的新聞內容,滿足大眾需求。
2.建立健全規章條例,提供製度保障
新聞媒體應當建立健全杜絕虛假新聞報道的管理規定和制度條例。要嚴格採編流程管理,要求新聞從業人員必須堅持實地採訪,不能無中生有、閉門造車,對於獲得的信息,要堅持真實為先的原則,通過不同途徑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加以核實,確認後發佈,特別是對批評性報道,要弄清新聞來源。完善稿件審核簽發程式,建立編輯、部門負責人、總編三級審稿制度,一旦發現有失實嫌疑的稿件,一律核實後再發,對有些不好判斷真偽或把握不准的稿件要送相關部門審定。建立新聞作品的署名制度、失實責任追究制度,發現問題即時糾正,並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厲處罰。
3.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消除虛假新聞
建立外部監督機構,監督媒體及從業人員遵守《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關於採取切實措施制止虛假報道的通知》的情況,公開舉報電話,負責對受眾反映的虛假新聞進行調查、核實和處理。新聞媒體建立健全受理公眾舉報、投訴、核查、處置和反饋工作的程式機制,對評新聞獎而言,最好是建立獎前公示制度,也就是像2005年的第十五屆中國新聞獎一樣,對初評出來的新聞獎獲獎作品向社會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的監督,一旦查出為假新聞或有嚴重失實之嫌,立即取消其獲獎資格。進一步發揮記協的作用,通過不斷完善“個人自律、單位把關、行業管理、社會監督”相結合的機制,防患未然,杜絕虛假新聞。